第三节 税务会计的内容
一、税务会计的对象
科学研究的区分,在于矛盾的特殊性;某一学科的研究对象,是由被定义为对象的研究所产生的知识系统所构成的。税务会计的主要研究对象应是税务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内容,也即税务会计的客体。具体表述是: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纳税人因纳税活动引起的应纳税款的计算和缴纳,纳税申报以及纳税结果的会计处理等资金运动。一句话,税务会计的对象就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用货币表示的税务资金运动。
众所周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供应过程、生产过程、销售过程的循环而周转,货币资金形态从投入货币资金开始,依次表现为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又回到增值的货币资金形态。在每一货币资金运动形态中都包含着相应的税务资金运动。企业为了取得经济效益,在生产经营中消耗各种资金,构成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这些耗费既是生产经营的前提,又是企业资金的补偿尺度。
首先,企业的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收益,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提供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所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现金或其他等价物的流入,或债务的清偿,它是企业持续经营下去的依据。由于我国是实行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国家,企业收入不仅是流转税的计税依据,也是计算所得税的重要依据。企业主体的收入越多,上缴的税款也就越多,所以,正确地核算和监督企业主体的经营收入是税务会计的重要内容。
其次,企业的费用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必然要相应地产生一定的费用,如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耗费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要产生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用和修理费用;要支付职工的工资和其他各项生产费用。费用中能予以对象化的部分就是成本,即制造成本;不能予以对象化的部分就是期间费用。费用作为计税的影响因素,既要负担生产耗费的税款支出,也是经营成果的扣除要素,收入扣除相应费用后形成一定期间的利润。
再次,经营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财务成果,是收入与费用配比、相抵后的差额。它是反映经营成果的最终要素,正确地核算企业经营利润,关系到所得税额的数量。因此,当税务核算与企业会计核算不一致时,需要以税法为依据作适当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收入的稳定增长。所以,经营利润是税务资金运动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会计的主要内容。
税务资金运动经历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经营利润等过程,分别形成了各种税,反映了税务资金进入企业并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进行循环和周转的过程。而作为税款的计缴结果,纳税人还必须依法申报与解缴,以便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税款的申报和解缴属于税务资金退出企业,构成税务会计核算的内容。另外,国家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免税收的鼓励和照顾措施也属于税务会计的内容。因为减税是指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减免税从税务资金运动角度考察属于税务资金总额的减少,表示税务资金退出企业。
上述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见图1-1。
图1-1
注:(1)(4)(5)代表税务资金进入企业;(2)(3)代表各种应纳税款的核算,也即税务资金的循环与周转;(6)表示税务资金退出企业。
二、税务会计的职能
税务会计的职能是指税务会计在税务管理中所具有的最基本的功能。税务会计的性质决定了税务会计的职能,马克思关于“簿记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的总结”的论述同样适用于税务会计。所以,税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企业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
1.反映税务资金活动职能
反映是税务会计最基本的职能。税务会计的反映职能是指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程序的要求,对应纳税额的形成、计算和申报等过程提供详细资料。
2.监督税务资金活动职能
监督职能是指控制企业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申报等全过程,并使之符合税收法规和各专业会计的要求。税务会计的这种监督职能是国家税收法令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保证。
三、税务会计的会计基础
税务会计的会计基础,是指企业单位在会计期间内对发生的税务资金运动按一定的标准作为确定会计账务处理的基础。
1.会计准则
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财政部适时地对我国会计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1992年11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并于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所有企业执行。随后,中国加入了WTO,为了更好地实现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截至2001年11月,财政部又陆续出台了16个具体准则。而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2006年2月财政部又推出了我国会计准则的新体系,共计39项,并且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正式实施,并逐步推行至其他企业。实施会计准则体系,是实现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国会计整体水平所迈出的重要步伐,是推进企业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企业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举措。该举措对促进、提高和规范会计管理、会计核算,推动会计的健全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是企业进行会计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准则。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是会计反映和监督企业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及其成果的起止日期。对企业来说,企业是以持续经营为假定前提的,为了定期将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反映给有关各方,必须将连续不断、循环往复的企业再生产过程人为地划分为会计报告期,简称会计年度。如何界定会计年度才合适呢?从世界范围而言,会计年度有以下三种划分:以每5年为1年度,以每2年为1年度,以每12个月为1年度。年度的起讫日期亦有不同,通常有四种: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称为历年制,又称一月制;自开始年的4月1日始至第二年的3月31日止,称为四月制;自开始年的7月1日起至第二年的6月30日止,称为七月制;自开始年的10月1日起至第二年的9月30日止,称为十月制。由此可见,会计年度起止日期与时间长短并无一定标准,各国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关于我国会计年度的界定,在我国会计法规中明确规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日期,即我国是以历年制为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税务会计中的纳税年度与会计法规的上述规定基本保持一致。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又称记账基础,是会计确认经济业务是否成立并计算企业损益数额的依据。它通常分为三种:
(1)权责发生制(应计基础)。对一切收入和费用,不管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或已经实际付出,都以经济权益和经济责任的发生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也就是说,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当期已经发生与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的计算和核算手续较烦琐,但它公平合理,由于其贯穿于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全过程,属于财务会计的基本问题,层次较高,统驭作用强,在工商企业中被广泛应用。
(2)收付实现制(现金基础)。对一切收入和费用支出,以是否实际收到货币资金或实际付出的货币资金作为确定收入与费用是否发生的标准。也就是说,本期实际收到的货款不论其属于哪一个会计报告期,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入账;本期实际付出的货款不论该项费用应归属哪个时期,均作为本期的费用入账。收付实现制计算手续简便,但欠公平合理。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及一般税务监缴机关会计多采用收付实现制。
(3)联合基础。在税务会计处理中,许多企业采用另一种会计记账基础——联合基础。即平时会计记录以现金收付基础记录;年度终了结算时,再以权责发生制加以调整。联合基础实际上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联合运用。其优点是可以减少平时记账工作量,年度终了,又收到权责发生制的效果。我国税法中显示的税务会计基础实际上是采用联合基础。例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4.税务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
作为反映经营业务书面证明的会计凭证、账簿在税务会计中同样重要。依照税法规定:除非国家另有规定,否则企业应设置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企业的发票和收款凭证,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方可印制、使用。另外,税法中又规定:企业所得申报表和纳税凭证,由国家统一印制。作为税务会计核算的综合反映,纳税申报表是对企业一定期间税务活动综合情况的反映。通过纳税申报表可以考核企业税务活动的状况和税收缴纳的完成情况。因此,纳税申报表必须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项目在有关表式内填列齐全,并附上文字说明,按期向税务部门报送。逾期不报者,税务机关按税法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5.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我国财税制度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有外币收支业务的企业,也可以采用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在汇总编制报表时,必须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对使用的文字,税法规定:企业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应当使用中国文字填写,也可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