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体风格分析纲要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四节 语言运用的层级性与语用意义分类

人际交流的本质是语言交际,因为一切非语言交际都是以语言为基底,离开了语言,任何形式的交际都无法进行,所以这里只讨论语言交际。尽管交际与语言是一个相生相息的统一体,但毕竟二者不同,语言在其被运用之前,以相对静止的隐性形式存在于社会集群的心理之中,而交际则是人们将隐性心理形式的语言付诸显性的动态行为和过程。语言的生命存在于交际之中,语言一旦被应用,就随即产生了话语(discourse)或篇章(text)(以下统称为语篇),可见语言交际的基本单元是语篇。语篇既是言语交际的基本单元,也是语体风格分析的基本单元。

一、语言运用的层级性

语篇一经产生就存在三个层次,即概念层(ideational level)、结构层(structural level)和审美层(aesthetical level)。从语义的角度看,这三个层次所承载的意义,又可分别称为信息义(information meaning)、语体义(genre meaning)和风格义(style meaning)。但这三种意义不处在同一平面上,信息义是基础,它决定着语体的性质和类别,风格义则附着在语体之上。语体、风格与信息是“灵”与“肉”的关系,舍弃其中任何一个都不成其为语篇。语篇的这种“三位一体”特征,具有普遍性的意义,为任何语言的任何语篇所共有。语篇中的各语类之间的差别不在于其中某项的有无,只是量上的“成色”差。这点,刘勰早在一千五百年前就曾明确地指出“因情立体,随体成势”,[15]“情”、“体”、“势”三者是递次的决定关系,情者即语用意念,属概念层,它直接制约着“体”;体者是因情而立的语篇结构、表达方式及语言材料等体式,属语体层,是由语篇的语义结构而生;势者即由体所决定的气势和风格,“势”是为适应体的特殊需要而形成的一种形态。“体”在三者当中起枢纽作用,“体”生于“情”而孕育了“势”。

对意义的分类,不同的观察角度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类型,或给出不同的理论界定,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所设理论的解释力。如文化意义和感情意义,前者系从语言观角度看待意义,而后者则更贴近审美意义,故感情意义经常被视为风格意义。我们认为这些意义的存在是客观事实,从语用层次来看,文化意义和感情意义都附着在语篇整体上,在三个层次上都有分布,虽然可作理论抽象,但它们与信息义、结构义、审美义不在同一个分析平面上。而文化意义与感情意义也不在同一个平面上,文化意义严格说是从语言观的角度来看待语篇中的语义现象。

二、概念层与指示义

概念层是底层,有语篇就必定有概念意义,零信息是不存在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概念层与习惯上所讲的“主题”、“中心思想”、“语篇内容”等尽管有联系,但绝非同一回事,它更接近于“话题”的含义。概念层不是一个消极的承载特定语义的层次,而是具有积极创造力的生发层,其生发的程度受客观话题的性质、表达与接受主体的主观因素所制约。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在交际中所注意的只是语篇的信息义,对于其他意义经常视而不见。尽管如此,语体风格义不会因无人理睬而消失,它依然还在能动、潜隐地发挥着其作用。语体风格义的作用力大小,固然取决于交际主体,然语篇的性质和类别也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如同为启迪人生的话题,由于语篇类型的差异,人们在交际中对各种意义的解读与接受是不一样的。

人若是总把自己当成珍珠,那么他随时随地就会生发出被埋没的隐痛和莫名其妙的烦恼,倘若能把自己看作如同泥土一般,让人们从上面踩出一条路来,岂不也乐在其中。

这一论述语篇的“概念义”,鲁藜在20世纪30年代却写出了警示性极强的诗句:

老是把自己当作珍珠,就时时有被埋没的痛苦。

把自己当作泥土吧,让众人把你踩成一条路。

(鲁藜《泥土》)

这是同一话题的两个语篇,对于前者,通常人们接受完其所发信息,即意味着交际的结束,至于其语体归属、风格所向则很少加以思索。对于后者,人们所接受的就不仅仅是信息义,而是透过信息义人们更注重的是其整体的意趣和情调。

三、结构层与语体义

结构层即语体层,是支撑语篇结构的骨架,它是以语言要素为质料,透过语篇素材、语流韵律、表达方式、叙述结构所组成的范式。语体分布于个体,抽象于“类”,所以也可称为言语类型。所谓语体义,实际上是一种类型意义,是人们在长期的语言运用过程中,对功能域与言语类型之间反复选择所凝结的逻辑意义。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两大类:形式意义和理性意义。形式意义包括语体赖以生存的主要形式结构、韵律模型、表达方式等;理性意义是指同类语体在话题、题材等方面所共有的意义。例如,法律语体,凡涉及民事、刑事的法律诉讼为其理性意义,其形式结构上,尽管文种繁多,但共同特征是内在逻辑严整、条理清晰,语脉运行的次序性是其显著标志。如“起诉书”,依次由下述六个部分组成:①标题(即起诉书的名称)和案号;②被告人概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主要简历、被捕时间、地点及机关);③犯罪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动机、情节、手段、结果);④起诉理由和法律根据;⑤起诉书移送的司法机构,检察长签署;⑥附件(包括羁押处所、卷宗册数、证物、赃物名称数量等)。[16]上述各项缺一不可,且顺序必须得到保证,不容有任何挪移和颠倒。不仅起诉书如此,其他司法文书也都必须遵守其各自所法定的程序。别的语体虽然没有法律语体这样严谨的形式结构,但其各自的形式特征还是存在的,如新闻报道体,其基本构成是标题、导语、主体、结尾。标题是新闻报道体的“文眼”和“凤头”,即所谓“题好文一半”。而司法语体中的各类文种,其标题都有“法定”格式,并没有给制作个体留下发挥的余地。语体的类型化就其本质而言是形式意义和理性意义的融合过程,是约定俗成和人为规范共同完成的产物。

四、审美层与风格义

审美层也就是风格层,风格的存在绝非如某些理论家所言的只有成熟的作家才有风格,或只有成功的作品才有资格戴风格的桂冠。我们认为风格也是人类语言运用中的普遍范畴,它对于任何语篇都是一视同仁的,不存在有无的问题,只有成色的浓淡高低之分。如上例有关“珍珠与泥土”的话题,应该说二者属同一话题的两种性质不同的语篇,后文与前文相比较,前文是五个自然句,最长句为26字,平均句长为14字。后文句式较整齐,两个10字句,一个9字句,一个8字句。后文显著特点是“押韵”,“珠”“苦”“路”同为/u/韵,完全符合“1,3,5”押韵的规律,源自口腔高后部的合口元音,更强化了诗意的深沉度。它不仅浓缩了主体的情感意绪,而且有了特定的意境和节奏,显示出一种深沉、浓重的言语形态。“吧”字作为感叹词,在这里绝非可有可无,而是起到一种形态的标识。前者却以逻辑力量为潜势,推演着一种哲理,其所显示的格调则是典重、肃雅。中国历届总理履任的记者招待会的语篇,其话题应该说是一致的,都是有关内政外交事宜,但其各自的风格是显而易见的。通过例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语体是以其鲜明的形式特征为人们所辨识,而风格则近乎一种飘然于语体之上的抓不住还抹不掉的柔体,我们曾将风格界定为“交际话语的内在本质的外显形态”(详见下文)。

风格与语体分属于语用的两个不同层次,语体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现实的语篇,风格存在的根基是语体,语体具有明显的物质上的客观标记和可把握的形式结构。而风格更体现着较多的个体的、动态的和主观的内隐形态。语体与风格的关系,用黄侃的话讲,就是“势不离体,明体定势”。[17]需要说明的是,任何个体都无法摆脱群体、公共的制约,个体永远是群体中的个体,这就决定了任何风格不管其个体特征如何鲜明,都无不深深地凝结着历史、公共的印记。从发生学意义上看,现实任何风格都是个人风格的历史传承,个人风格唯有获得群体的文化认同,才能获得存在的价值。正因为如此,人们才能跨越时空的限制,对特定风格作出相同或相近的价值判断,对风格进行类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