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生存的根本意义在于“生”
A.生与死
1 生存的根本意义在于“生”。
2 个人最基本的需求是生存。在所有的生存需求中,“食”是最重要的。中国古人将国家称作“社稷”,所谓“稷”是一种粮食作物,指粟或黍属,被认为是百谷之长,被历代皇帝奉为谷神并祭祀。中国古代名著《尚书》认为国家大事“八政”之首就是“食”。
中国历代政府将“食”放在施政的首要地位,不能不说是抓住了问题的核心。
3 有些科学家梦想无限延长个人寿命,这其实并不符合自然规律。自然世界已经赋予了人类延续生命的手段——“遗传”,遗传主张人类血脉的传承以及人类生命的进化,而不主张个人生命的无限延长。中国文化中有“白喜事”之说,西方文化中有所谓“老不死”的人的负面形象(如提托诺斯,即Tithonus),表明人们已经意识到个人生命的自然终结并非坏事。
与延续个人生命相比,人类的遗传事业更具有根本性意义。
个人的文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遗传”层面,包括生理遗传层面和文化遗传层面。
4 设计自己的人生,当然也包括设计自己的死亡,就是如何面对死亡的问题。
死亡是无处不在的,我们如何才能淡定地面对死亡呢?关键是要对死亡有一种理性的理解、接受以及具体准备的过程。有了这一理性准备过程的死亡,就不会给自己或者他人造成太大痛苦——至少从社会层面来看是这样的。
从死亡角度来看,人的一生就是不断准备死亡、迎接死亡的过程。
5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都在不断地“死亡”——我们每时每刻都处于不断死亡的过程之中。
抗拒死亡的最好办法,不是延年益寿,而是将个体生命的力量积聚到社会群体生命之中去——社会群体生命不会像个体生命一样死亡。中国的父母通过养育子女对社会群体生命做出的奉献是无与伦比的,中国的父母对子女的奉献和牺牲,简直达到了一种唯美的境界。
6 从个人角度来看,人生必然是悲剧,因为每个个体最终都必然死亡。从社会群体角度来看,人生就值得期待了。从社会群体的角度才能将人生理解为创造、奉献,理解为在家庭、团体等各种社会群体中永生。
以上两个视角,是个人主义文化中的悲观主义与集体主义文化中的乐观主义的源头所在。
7 从宏观上看,人类整体构成了“我”之“大我”,从微观来看,我的躯体构成了“我”之“小我”;从宏观上看,世界上每一个人的消失,都是“我”之“大我”的减损,值得惋惜;从微观来看,身体机能的每一点损毁,都是“我”之“小我”的减损,值得惋惜。
8 自己和他人是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关系,例如我们的父母去世之后,我们就会发现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也随之消失(尤其在精神、社会层面)。假如有一天世界上其他人都消失了,“我”的生存也就没有了意义。可以说,没有他者,也就没有自我。
个人层面如此,国家层面也是如此。有些人十分憎恶日本、美国,不过,如果它们哪天真的消失了,我们会发现自己某一部分的生存意义也随之消失了。
各种鼓吹消灭对方的斗争学说,都是愚昧、拙劣的,即便在与人斗争时,我们的最高目标乃是获得他人的理解、尊重乃至认可,而不是消灭对方。从这一角度推展,不难发现,原来沟通交流、文化教育帮助等才是最为有效的“斗争”手段,尤其对于那些由于智力、知识面或者理解能力等局限而造成的“对手”,文化理念上的帮助才是最为有效的。
9 所有人均具有相同的生理结构,和物质世界具有相同的关系,具有相同的生存需求等,正因为如此,人类才能推己及人,产生相互理解,不同的群体之间才能通婚、融合;人类的这些根本的相同性决定了人类的亲缘关系。
对任何人类群体的消灭,其实都是对自己的伤害,必然导致人类整体生存能力的减弱。
核武器是人类最为愚蠢的发明(没有“之一”)。
B.我与人
1“为我”与“为他”的行为有时互相矛盾,有时互不相干,有时互相促进。
2 现代社会主张“个体权利”,事实上就承认了“为我”的文化合法性,一味地排斥“为我”、倡导“无私”,就会逻辑地否定“个体权利”,这并不符合现代文化。在现代社会,个体可以秉持这样一条基本原则:可以不受任何指责地主张社会所赋予的任何个体权利。
3 每一种权利都意味着一种义务,反之亦然。
4 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反之亦然。西方社会通过赋予人们较多的权利,培养出了人们较强的义务感。中国社会赋予人们的权利较少,导致人们的社会责任感相对较弱。培养人们社会责任感的办法不是怨天尤人、批评教育,而是赋予人们更多的社会权利,并且有力地保护这些权利。
按照中国家庭文化标准来评价西方人,许多西方人的素质就很低。原因在于中国人在家庭中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利,因此也具有更强的责任感。
5 世界上并无好人、坏人之分,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上帝,也有一个魔鬼。“魔鬼”的基本特点是不尊重他人的独立自由、尊严和价值。“上帝”的特点是不勉为其难,即便在提供帮助时也给别人留下自由拒绝的余地;“上帝”充分尊重那些比自己差的人,想方设法帮助他人确立自己的生命价值,促进他者人生尊严与价值的成长。
6 认识世界,才能认识自己。个人所能知道的总是有限的,因此个人永远无法完整地认识世界,也不可能完整地认识自己。
要充分地尊重自己,保持对自己的适度敬意。
7 人的成长过程至少包含三个阶段:①弱肉强食阶段:强者能够以强力获取最大利益,会根据自己的需要不断地侵占弱者的利益。这种情况在婴幼儿时期比较常见。②政治规则阶段:强者发现自己的强力在群体中常常受到制约,影响十分有限,因此开始了解群体规则,最大限度地影响规则,乃至挑战规则,争取制定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规则。这种情况在青少年时期比较常见。③伦理道德阶段:强者和弱者的个体差异在社会体之中被忽视,每个人都被视为具有同等价值的平等个体;社会体以务虚的共同精神追求淡化个体之间的现实利益冲突,鼓励个体为群体利益做贡献,并在群体利益中实现个体利益;社会主要以设定工作岗位的方式为个体提供服务群体并享受群体服务的渠道。这种情况在成人时期比较常见。
个人只有经历所有这三个阶段,才能完整地理解人生和社会,才能健康成长,否则就可能出现结构性的理解缺陷以及精神弱点,例如若不经历弱肉强食阶段,人们就很难理解政治规则阶段与伦理道德阶段为什么更为高级了。
过早地、过多地以伦理道德约束孩子,会剥夺孩子体验弱肉强食阶段的机会,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8 美国强盛的奥秘之一在于美国人的敬业精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最为切实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体现,比空喊爱国更为实在。美国社会所强调的个人主义反而有利于这种切实的集体主义的成长——为了做好自己的工作,往往需要强调个人主义与个人权利,需要捍卫自己的利益。
9 所谓“自傲”,就是在肯定自己的时候贬低别人。如何自信,又不至于自傲呢?相信自己很好,同时承认别人也不错。
10 有些人擅长以“帮忙”的名义损人利己,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该倡导这样的行为原则:提供帮助时应该征求别人的同意,别人不同意便不能强行帮助,而且,帮助者要为自己的言行负完全责任,不能因为别人是暂时的“弱者”而不负责任。
11 表达爱意,还要看别人是否需要,能否承受。在别人不需要的时候,表达爱意其实只是一种自我表达的需要,对大自然表达爱意就是如此。
而且,“爱”往往是和承诺与责任联系在一起的,敢爱就要敢于践行承诺、敢于承担责任。
在“爱”面前,也要学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2 要学会节制爱,善用爱——不节制爱,可能在别人需要爱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爱;只在别人需要的时候给予爱,就是善用爱。
节制爱、善用爱,才能让自己的爱多一份自尊。
爱要像春天的阳光,若像夏天的阳光,爱的对象只好躲到树下乘凉去了。
C.文化修养
1 个人文化修养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看他/她是否具有某种“可预测性”,越具有“可预测性”的人一般越受人欢迎。“可预测性”也是衡量某个社会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一个社会越具有“可预测性”,人们就越容易根据各种可靠的预测,自觉地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从而导致社会更加稳定和谐,发展更加通畅顺利。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个人智慧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其对于他者行为的“预测”能力,即所谓是否“明目”。
2 独立、自由精神的具体体现,在于依据法治原则来打理自己的生活行为。
3 个人生活的最大智慧,不是智商,也不是情商,而是根据自己的能力合理高效地分配自己时间的能力。
4 所谓“成人”,就是被赋予完全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人。成人必须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5 不能期望人人都具备一套完整的“现代文化价值体系”,也没有必要——大部分人习惯并且善于模仿,有很好的“比较思维”,因此,一个人就可以为一大批人提供价值导向。
中国传统社会倡导“以吏为师”,而传统所谓的“吏”都是修养深厚的儒家文化学者,采取“以吏为师”的办法在传统社会普及文化价值所取得的效果非常显著。当前的官员多为技术官员,不一定具有深厚文化修养,“以吏为师”的方法不再可行。当前不少人崇尚“明星”,而“明星”更不堪“为师”,很多明星自己还需要文化精神指导呢。
6 生命价值落实于“实现”,而这种“实现”常常是纯粹的、无功利的,有时甚至是舍己利人式的,如性快感是一种生理快乐的实现;写一首诗歌或者读诗给朋友听,是一种情感快乐的实现;叫一声爸妈是文化快乐的实现;母亲给小孩喂奶,是一种舍己利人式的快乐实现……善于以不同的快乐方法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可以生活得十分惬意。
中国文化为人们提供了很多快乐的实现生命价值的机会,可惜人们往往并不理解。
7 每个人都拥有一定的“公共环境权利”以及相应的“心理空间权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容忍他人随地大小便,不容忍他人随地做爱等,就是在自发地主张这种“公共环境权利”以及相应的“心理空间权利”。
环境空间和心理空间息息相关,如果我们不注意互相尊重对方的环境空间权利,就会在无意中互相挤压对方的心理空间,最终导致我们每个人的心理空间都很狭小;彼此尊重环境空间权利,就是尊重彼此的心理空间。
当前在公共场合损害他人“公共环境权利”以及相应的“心理空间权利”的事件随处可见,如衣着不整、大声吵架、打骂小孩、强派传单、公交电视、随处抽烟、网上叫骂、感冒不戴口罩、传染病不用公筷等,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的心理会时不时地受到或小或大的伤害。
对于各种侵害他人“公共环境权利”以及相应的“心理空间权利”的事件,即便我们没有法律权力或者法律手段去强行制止,也至少拥有提醒他人注意公共行为文明的权利。
难怪“孟母三迁”成了佳话。心理空间对一个人很重要,是衡量一个人的文化修养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心理空间受损,自我修养也必然受损。
D.文化情感
1 建立于生活实践中的情感是一种“文化情感”,它具有十分强大的生命力,直接支配人们的一言一行,很难为任何说教改变。
2 传统文化中的“忠”是对皇帝、对权力的“忠”,现代文化中的“忠”则是对“文化体”利益的“忠”,体现为对职业的忠诚,对社会规范的尊重,对社会利益的坚守等。
3 儒家主张孝道,不过孝道并不是孔子发明的,《诗经·小雅·蓼莪》中有这样的诗句:“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这说明在孔子之前,中国就已经有了孝文化。
孝道是一种自然情感基础上的自然道德。
4 传统文化中的“孝”是必须继承的,不过要根据现代生活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如孔子说守孝三年,当前就很难实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守孝的时间灵活处理,但绝对不能取消。
恢复清明节假期既是恢复传统,又是一种文化进步。
5 会挣钱很重要,会花钱也同样重要。卡耐基说一个人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奇耻大辱。的确如此,中国人会挣钱的人很多,但是会花钱的人却很少。
现代社会应该开放各种有意义的花钱渠道。
6 对于个人而言,没有中西文化的差别。只要你掌握了,某种文化就是你的了,无论这种文化起源于何方。中国、美国等国家概念,主要是政治概念,而不是文化概念。
东西方的共同价值,可谓“大同文化”。
不同文化体系中互不相融的部分怎么办?可以纳入一个更大的文化体系吗?是可以的,让它们共存而不让它们相互削减或者抵消,让它们成为相同的大文化背景下的“特色文化”。
7 个体文化规范是调节个人和个人关系的信条。
8 西方人的许多基本文化道德规范起源于《圣经》或者教堂,而中国人的许多基本文化道德规范起源于中国的家庭(家族)。有人说中国人的家庭是中国人的教堂,很有道理。每个家庭并不一样,人们之间的伦理道德标准也有些差异,需要沟通以加强理解并实现顺利交流。
9 人人平等是指社会权利的平等,这种平等有利于社会体的健康发展。不过,在现实生活之中,不同人的能力大小不同,对社会的贡献大小也不一样,因此不可能得到相同的回报。一个理性的个体,应该在遵守社会文化、制度规则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只要坚持规则前提,一般就不会伤害他人的利益,还往往会形成双赢乃至多赢局面。
E.诚信
1 从文化层面来看,中国人的诚信品质并不比西方人差。在一定的“圈子”里面,中国人非常注重自己的诚信,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只对自己信任的人讲诚信。西方人有时也只在一定的圈子里讲诚信,有些西方人到中国做生意,与中国人打交道时很不诚信。
可见,诚信的基础是文化共识。文化共识越多,人们就越注重自己的诚信记录。
西方国家的法治制度很好,生活在西方国家的人(不论中国人或者西方人)都很讲诚信。这种诚信是法律层面的诚信,是出于对规则的恐惧而产生的,从当前来看,也是值得中国学习的。
2 诚实和隐私的动态平衡构成人生的一对张力。诚实并非表示个人就不能拥有自己的隐私,人生充满各种私密,每个人都有权拥有自己的隐私。
“诚实”主要是一种社会概念,只要个人没有以欺骗手段损害他人的利益,就没有违背“诚实”的基本规范。有时人们甚至还会以善意的谎言来避免伤害他人,这也不违背“诚实”的基本规范。
保护隐私对于保护自己的利益十分重要,尤其在竞争性的活动中,我们往往需要严格地保护自己的隐私。
如果有人拥有所谓“一以贯之”之道,能够统一自己的公德和私德,则可谓最为完美了。不过,这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个人原本就是一个天才,抑或笨蛋。
3 对待朋友,有时要像对待陌生人一样地尊重乃至敬畏,这样有助于我们不断发现朋友身上出现的新特征,有助于朋友新个性的健康发展——至少可以避免让你的思维定式影响朋友的健康成长。
4 人和人之间的距离,最容易缩短的首先是知识距离,其次是审美距离,再次是情感距离。
情感相通,可以天涯若比邻;情感不好,则可能侧目而过。
5 肌肤相亲可以拉近情感距离,西方人的拥抱、亲吻,有时比打躬作揖、握手更能拉近距离。
中国传统打躬作揖的行礼方式可能与传统婚姻文化有关:如果一个人终身只能与另外一个人肌肤相亲,就会让两人之间产生强烈的身体和心理的依赖性,从而加强夫妻关系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