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妆打扮
妇女出门做客梳妆打扮,其中涂粉“挷寒毛”是必不可少的。“嘉应风俗向崇朴厚,妇女尤以勤俭相尚,所梳之髻,即以自己之发梳挽而成,俗名自家髻,与 ‘省装’相近。”“乃近数十年忽染陋俗,妇女改梳脱髻,又名假髻,或称高髻。”3素有“小南京”之称的兴宁县俗民亦学程乡县梳妆打扮。民歌曰:“新梳髻子学程乡,半底红鞋百褶裳;头上不嫌多点缀,素馨花间夜来香。”妇女的发型由自家髻变为类似船形的高髻———俗称“船子髻”为主,时人称之为“州妆”。这种“船子髻”打扮费时,“州妆做客,必喜太髻,必请人梳,必须本日,必费多时,殊形不便”。时人谓:“女梳高髻转盘龙,再变妆时发改松。金翠纵然能省却,烫耒工作亦很凶。”“旧时妇女梳发,环城用髻套,乡间用帕裹,项背发兜起数寸,名髻尾。后改梳盘龙,名曰圆头。”4
挽髻是区分女子婚嫁与否的主要标志。女性初婚之日即改梳“银髻”(蟠龙髻的一种),将头发梳起来,卷发成髻,俗称“上头”。光绪《嘉应州志》卷八《礼俗》中曰:“女嫁前一日髻,谓之上头。”清末民初,妇女由梳“高髻”改为梳“盘龙”(俗称“圆头”)后,仍需“毛锸”等饰物。凡已婚妇女改长辫为梳髻后,均须加插银簪。“哩只妹子麽几高,头上梳等八字毛; 髻心扎等红髻索”,红髻索,即用以结髻之红绳也。
首饰。自清道光以来首饰逐渐奢华,主要有“扁簪、松蕾簪、银针、银谏、金钗、金凤、翠围、珠花、牙牌、大钏等首饰,大钏重至二十余两”。即使最一般的要求,“州妆每人必买两脱髻、两扁簪、两松蕊簪,一闲居用,一作客用。又须银针二三条”。
银簪为已婚妇女常用的一种头饰。凡上了年纪梳盘头髻的妇女,在脑后盘结的发髻上,至今仍然保留着插上一支银簪的习俗。这样的银簪一般多用银、铜或合金打造而成,有的用兽骨刻成,富家喜用黄金锻造。银簪不仅可以防卫,还可以治病。凡遇头痛、脑热等疾病,用熟鸡蛋白与银簪用布包在一起,趁热在患者身上来回擦拭,据说有一定疗效,如被毒蛇咬伤,可用银针刺蛇伤处,挤出毒血,防止蛇毒入心。
头帕
头帕用方形布一块包扎在头上或只包结在发髻上,为已婚妇女所常用。清人黄遵宪笔下的嘉应州妇女形象就是“蓬头赤足,帕首裙身”。其形状和大小各地不一,多为正方形或长方形。头帕四周饰以花边,中间用彩色丝线刺绣———花鸟图案。戴时对折成三角形,包在头上既可挡风尘、防晒御寒,又可作装饰物。黄钊《石窟一征》卷四《礼俗》中曰:“俗妇女冬日带帕,帕皆青布为之。”头帕夏可遮晒,冬可为头面护暖。另有一种短帕称为围裙,仅系于胸前腰部。帕的颜色多为黑方块形,皆有环扣,一端扣于脑后发髻上,一端扣于颏下。老者多用青色,年轻者多用蓝色,镶上白边,做工相当精美。其中平远、大埔等地老年妇女则多戴黑头巾。程乡县西阳、白宫一带的围裙,一律用蓝布、镶白边。
围裙有两种,除了上文提及的短帕围裙外,还有一种是妇女料理家务时用以遮蔽胸腹的“裙哩”,俗谓“围身裙”。系在胸前作围裙,赴墟上街购物时,还可用作包裹使用。青年妇女将围裙加绣花边,更配上各种颜色的毛线花带作为系带,既可作为一种装饰,又可作为“头帕”包扎在头上,就似一顶特别的帽子。
凉帽为圆头竹笠四周缝上蓝布,用竹篾织成圆圈,中间穿孔,帽缘用布条缝挂,布多是疏纹的,以便通风。戴在头上露出发髻,发髻上用毛锸或竹片横插,使帽稳定。
《石窟一征》卷四《礼俗》中记载道,妇女“暑天田功樵采,则戴凉笠,以竹为之,笠檐缀以青绢或青布,可以障目,名曰 ‘凉笠’”。丰顺、大埔等地“妇女晴夏皆戴凉帽,皆用竹制。其式为圆箔,中开一空以容顶髻,周围缀以绸帛,或以五纱罗布分五幅折而下垂。既可周遮头面,而长夏操作,可以迎风障日,名曰凉帽”5。“妇女多戴凉帽。劈竹丝,织圆帽,四垂葛布为檐,则谓坡老始造。”由于这种凉笠特别能遮阳光,垂布随着身体的摆动飘舞摇摆,招来悠悠微风,凉爽宜人,俗称“凉帽”。
雨具主要有竹笠、蓑衣、油纸伞等。山区盛产棕和竹,山民就地取材,采棕或竹加工成雨具。
其中,竹笠俗谓“笠麻”,用青竹篾编成,夹以竹箬衬底,用以挡阳御雨。笠麻有尖顶与圆顶之分。尖顶主要流行于粤东南部等地,圆顶则主要流行于粤东北部等地。
凉帽
蓑衣有两种,一种是用棕毛编制的,披在背上,既能挡风雨又能御寒; 另一种是用山上的箬叶编制的,优点是较轻便,但不如棕蓑衣耐用、暖和。
伞俗称“遮”。用竹为架,纱纸蒙顶,其中上桐油漆的“纸遮”又称“油纸遮”,上面多绘有各种花草图案,既美观又轻便,故为青年妇女所钟爱。黄钊《石窟一征》卷四《礼俗》中曰:“俗女子出嫁,是月内女子之母携漆屐、油伞、竹凳、织龙至婿家探看。此风甚古。”“油遮”为旧时女子出嫁嫁妆的生活用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