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古道情:刘半农“红袖添香夜读书”
所谓亲近,不过是多谈闲天,一多谈,就露出了缺点。几乎有一年多,他没有消失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思想,好容易才给我们骂掉了。但他好象到处都这么的乱说,使有些“学者”皱眉。(鲁迅《忆刘半农君》)
我们都知道,鲁迅一生为人写悼念或纪念的文章并不多,那么这《忆刘半农君》一文所写的刘半农是何许人也?他有何德何能,能让自视甚高的鲁迅为之折服,并深情款款地为他专写一篇悼念的文字呢?这要说起来,可就话长了!
如果了解中国现代文学史,你就会知道,刘半农是“五四”时代“文学革命”的大将,文学成就甚高。台湾著名学者沈谦教授曾评说:“一般学者谈到‘文学革命’的理论,往往以胡适《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文学革命论》为代表。其实,这两篇文章主要重点在破坏、打倒旧文学;比较具有建设性意见的是刘半农(1891—1934)的《我的文学改良观》。胡、陈二位的文章刊于民国六年一月和二月号的《新青年》,刘氏的文章,则发表于同年五月。”“刘半农不但诗的理论比胡适的径以白话入诗要进步,而且诗的创作,要比胡适成功。《尝试集》的名称被胡适捷足先用,然而真正多方尝试的要算刘半农。”[1]
如果你了解语言学,你就会知道,刘半农就是刘复。他当了北京大学教授后,去欧洲留学,在法国专攻语音学,获法国国家博士学位。他在语言学上颇有成就,创声调推断尺,提倡实验语音学,著有《中国文法通论》、《四声实验录》等专著。
如果你是个音乐爱好者,你就会想起20世纪二三十年代风靡全国的一首流行歌曲 《教我如何不想她》。想必上了些年纪的老人现在还能哼唱吧!那么,作为文学家、语言学家的刘复怎么又与流行歌曲联系起来了呢?其实,这首歌的歌词原是刘复写的一首新诗《情歌》,是他留学欧洲期间想念祖国时所写下的,并且发明了一个新的汉字 “她”。许多人由 “她” 误解了原诗的意思,以为这个“她” 是他所想念的 “情人”,其实这个 “情人” 不是某个 “女人”而是 “中国”。加之由著名语言学家和音乐家赵元任教授为之谱曲,这首诗便作为流行歌曲传唱开了,以至家喻户晓。(后文我们还要细叙。) 当然,这首 《情歌》 之所以能成为流行歌曲,也与它 “入歌” 的性质有关。刘氏一家似乎很有音乐细胞。刘复有个弟弟叫刘天华 (1895—1932),其声名恐怕比乃兄刘复要大得多。刘天华“曾任教于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音乐科和北京艺术专门学校。1927 年创立 ‘国乐改进社’。在创作和演奏上均有成就。所作二胡曲 《良宵》、《光明行》、《空山鸟语》 等十首和琵琶曲 《歌舞引》 等三首,发展了二胡、琵琶的表现手法。又编有 《二胡练习曲》 四十七首、《琵琶练习曲》 十五首”[2]。因此,可以说,江阴 “二刘” 兄弟在中国音乐史上的贡献和地位都是人所不及的。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刘半农是中国现代史上不折不扣的奇才奇人。台湾著名学者沈谦教授在一篇名曰《穿“鱼皮鞋子”的平民诗人——刘半农》[3]的短文中曾对他的生平行事作过如下形象而简要的勾勒:
刘半农的父亲是秀才,做过塾师。他幼年家境贫寒,清末就读于常州府中学堂,与钱穆同学。民国成立后,刘半农到上海,以“半侬”为笔名,写鸳鸯蝴蝶派的旧体小说,与徐枕亚、严独鹤、周瘦鹃等人同流。民国六年,被蔡元培聘为北京大学教授,与胡适同事。胡、刘二人同年,时年二十七岁,年轻有为,雄姿英发地投入文学革命,并参与《新青年》编务。
从上海到北京,刘半农脱胎换骨,醉心新潮,放言高论。不但发表《我的文学改良观》、《诗与小说精神上之革新》,对文学革命提出建设性的理论,而且针对政治、社会、文化、习俗等各方面的不合理,撰文猛烈抨击。《复王敬轩书》痛批反对白话的人士,毫不留情地将旧式文人骂得体无完肤,语惊当世。
五四之后,北大的学生领袖如罗家伦、傅斯年等纷纷渡洋留学。刘半农深恐自己落伍,也在民国九年携眷赴欧,五年后获法国国家文学博士,仍回北大教书。旁人是受老师鼓励、推荐出国,如梁实秋协助余光中留美,刘半农却是受学生刺激留学,堪称一绝。他的新诗,内容精神上强调“真”,形式上多方尝试,从无韵诗、散文诗,讲究音节,乃至于口语方言入诗,触须至广,例如《瓦釜集》中就有不少用江阴方言写的山歌:
姐勒窗下洗衣裳,云遮月暗路难行;
远望高楼一灯火,轻轻咳嗽两三声。
山歌越唱越新鲜,柿子经霜蜜能甜;
甜菜经霜红苗嫩,小姐经霜转少年。
善讽刺,好谐谑,使得刘半农成为打油诗的高手,他曾以《自注、自批桐花芝豆堂诗集》为题,发表了许多打油诗讽刺世人。且看:
古人亦是人而已,古人放屁未必香。
怎把古人干屎橛,检来细嚼当香肠?(赠拜古先生)
发不金黄眼不深,洋迷终自泪沾襟;
爸爸应恨妈妈怨,碧海青天夜夜心。(赠洋迷先生)
他自撰序文:“桐者,梧桐子;花者,落花生;芝者,芝麻;豆者,大豆。此四物均可以打油,而本堂主人喜为打油之诗,诗文杂而不一,凡所见闻,几无不可入诗,故遂以四物者名其堂。”可见其诙谐之一斑。
刘半农初到北京时,翩翩年少,风流自赏,犹存上海少年滑头气。鲁迅说他“没有消失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思想”。他嬉笑怒骂,不拘小节,曾戏译文言尺牍中的“道履”为道德的鞋子,年纪轻轻就自称“叟”。尝着拜伦装,打扮十分时髦,周作人的形容是:“手头拿着一根长只二尺的短棍,脚上着了一双时式新鞋,材料不知是什么东西,总是一种绸类吧,颜色很奇怪,仿佛是俗称霞色的,有似出炉银而更浓厚,上边又有鱼鳞似的花纹模样。熟朋友嘲笑他,说他穿‘鱼皮鞋子’。”
趋新爱时髦是刘半农的特性,平易随和,幽默诙谐使他人缘甚佳。连鲁迅都表示,佩服陈(独秀)胡(适),却亲近半农。鲁迅虽然批评他“浅”,但基本上还是颇多赞赏之意,《忆刘半农君》文中说得好:“他的浅,却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纵有多少沉渣和腐草,也不掩其大体的清。倘使装的是烂泥,一时就看不出它的深浅来了;如果是烂泥的深渊呢,那就更不如浅一点的好。”
刘半农兴趣广博,多才多艺,写新诗、做旧诗、照相、校点古书、讲文法、谈音乐,样样都来。他曾翻译《茶花女》,风行一时。为林语堂创办的中国第一份幽默刊物——《论语半月刊》特约撰稿,又曾主编《世界日报》副刊。机敏灵活,世间罕见。曾至北平女师大讲演,前排女生尝窃窃私语:“怎么会是一个老头子!”《教我如何不想她》的主角,想当然耳,理应是风度翩翩的俊男,未免令人失望。刘半农非但不以为忤,且以“教我如何不想他,可否相与吃杯茶。原来如此一老叟,教我如何再想他”自嘲。民国二十三年夏,到内蒙古调查语言,在蒙古包内被虱子咬了几口,竟得了回归热,不幸于七月十四日病死在北京。被虱子咬了的人不知凡几,唯独半农一人为此丧命。或许是缘于他的高度敏感,真是天丧英才!
了解了刘半农的学术成就及他很有争议的行事为人作风,我们就不难理解鲁迅为什么一定要为他写一篇悼念的文字,同时也能深刻地理解鲁迅执笔为文的难处。写悼念的文字当然要写事主的成就业绩,但也不能不提事主的行事生平。而他所写的事主刘半农是他已经作古的朋友,怎么写他有争议的行事,特别是中国人都很忌讳的“风流”之事呢?真是一个难题!然而鲁迅毕竟是鲁迅,对于此事,他生花妙笔地一带而过:“几乎有一年多,他没有消失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思想,好容易才给我们骂掉了。”什么叫“才子必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思想”,说白了,就是“才子离不开美女的风流想法”。如果直白地这样表达出来,他的朋友刘半农九泉之下也要脸红的,其他读者看了也会觉得不妥的,因为中国文化有为长者讳、为死者讳的传统。鲁迅曾被人贬称为“世故老人”,当然更懂得这一点。所以鲁迅文中对刘半农的“风流韵事”避之不了时就以上述一笔带之。这一笔带得好,带得妙。它运用的是修辞学上的一种叫用典的策略。
所谓“用典”,就是一种运用古代历史故事或有出处的词语将所欲表达的情意表达出来的修辞策略。以用典的修辞策略来表情达意,既可以使表达者的情意显得婉约含蓄,又可以发挥接受者的积极性,提升文本的审美价值。因为这种策略在表达与接受之间制造了“距离”,接受者只有对表达者所运用的典故进行咀嚼、消化后才能理解其内在的含义,这虽然给接受者的理解带来一定的阻障,但接受者一旦经过努力破除了困阻,便会获得一种成功解读文本的心理快慰与欣赏中的美感享受。
正因为如此,古往今来的修辞者都是喜欢用典这一修辞策略的。鲁迅是具有深厚传统文化底蕴的大文豪,自然精于此道。上述鲁迅所说的 “他没有消失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 ‘红袖添香夜读书’ 的艳福思想” 一句,其中 “红袖添香夜读书” “源出于清代女诗人席佩兰 《寿简斋先生》 诗:‘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 又见清人魏子安的小说 《花月痕》 第三十一回:‘从此绿鬟视草,红袖添香;眷属疑仙,文章华国。’ 可见,‘红袖添香夜读书’一句是个典故,意指美人夜晚伴读”[4]。这里,由于鲁迅特意运用了用典策略,没有直指刘复有离不开女人的思想,这样,在表达上,意到文不见,显得婉约含蓄,且带有浓浓的典雅韵味;在接受上,接受者细究 “红袖添香” 的典故,思而得之,文本的真实语意内涵也能了然于胸,却别添了一种回味无穷的解读快慰和审美享受。反之,直白本事,则表达上显得直露不得体,接受上令人不惬于心。
与鲁迅同时代的另一位大文豪梁实秋也是特别喜欢运用用典修辞策略的。请看下面一段文字:
面包树的荫凉,在夏天给我们招来了好几位朋友。孟瑶住在我们街口的一个“危楼”里,陈之藩、王节如也住在不远的地方,走过来不需要五分钟,每当晚饭后薄暮时分这三位是我们的常客。我们没有椅子让客人坐,只能搬出洗衣服时用的小竹凳子和我们饭桌旁的三条腿的圆木凳,比“班荆道故”的情形略胜一筹。来客在树下怡然就坐,不嫌简慢。我们海阔天空,无所不谈。(梁实秋《槐园梦忆》)
这段文字是梁实秋记其20世纪50年代在台湾的艰难生活,但这不是全文的主旨,全文的主旨是追忆其逝世的结发夫人程氏。梁实秋的散文一向都是以极短的篇幅面世,这篇名曰《槐园梦忆》的散文却是出奇少见的一篇长文,写得深情款款,倾倒了台湾无数女性,一时都被梁老对夫人的深切情感感动得泣涕涟涟。可是,事过不久,梁实秋突然与20世纪30年代曾在上海滩走红的电影女明星双双坠入爱河,而且爱得死去活来,梁实秋为她写的情书热烈得连小青年看了也要脸红,正如钱钟书在小说《围城》中所形容的那样:老年人的恋爱就像老房子着火,烧起来就没得救了!为此,那些曾经为梁实秋对结发夫人深情感动的女性大失所望。上引这段文字是梁实秋记其20世纪50年代在台湾师范大学任教时夏夜与朋友在家门口纳凉聊天的往事。梁实秋是儒雅有名的大学者,由于当时特殊的情况,作为大学教授的他,朋友到访,连招待朋友坐的椅子也不够,说出来未免难堪。然而,对此难以启齿的难堪情状,梁实秋通过运用用典修辞策略,巧妙地建构了这样一个文本:“我们没有椅子让客人坐,只能搬出洗衣服时用的小竹凳子和我们饭桌旁的三条腿的圆木凳,比‘班荆道故’的情形略胜一筹”,将此尴尬情状以自我解嘲的笔触婉约地一笔带过。“班荆道故”典出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伍举奔郑,将遂奔晋。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郊,班荆相与食,而言复故。”晋人杜预注曰:“班,布也。布荆坐地,共议归楚,事朋友世亲。”这一典故后来就专指朋友途中相遇,席地而坐,共话旧情。由此可知,修辞者梁实秋所说的意思是,朋友到访,没有像样的好坐具让客人坐,总比坐在地上好点。然而,这层意思是不便用大白话说出来的。所以,表达者就以上述的“用典”修辞文本表而出之。这样,于表达上看,显得婉约含蓄且富于文采,不仅保有了一个大学教授与儒雅学者的体面和智慧,而且有化尴尬为幽默的风趣;于接受上看,由于表达者的语意内涵是由典故暗托而出,接受者必须破译了文本中的典故才能了知表达者文本的真意所在,这就给接受者的接受带来了一定的阻障,但同时也给接受者的文本解读留足了思索、寻味的空间,当接受者经由一定的努力破除了阻障而解读出文本的内涵时,也就最大限度地获取了一种解读成功的心理快慰和文本接受的审美情趣。读过梁实秋文章的,都会有一种同感:耐读、有味。这其中,就与梁实秋善于运用用典修辞策略有着大大的干系。
用典修辞策略的运用,并不仅见于名人的说写作品中,一般人也多喜欢采而用之的:
星期三,我用精心设计好的演讲稿,自信满满地上台试教。全程不看讲稿,刻意强调音调的抑扬顿挫,以配合生动风趣的内容。讲完自己都陶醉了。试教由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评分,看他们的表情,似乎被我精彩的演说所吸引。“A级讲师到手了。”我心中这么想。
三人试教结束,时间已近中午,副总请我们三位到附近一家餐厅吃饭,并和我们闲话家常,好不亲切。其间,他对那位甫自大学毕业的女讲师称赞有加,直夸她的演讲手势动作精彩,有大将之风。怎么会这样?我大惑不解。依我的观察,试教三人,就数女孩台风、内容最生涩,难道只因手势丰富就盖过一切?想到这儿,我心知不妙,手势动作少而单调一向是我讲课教学最弱的一环。当初服预官役时,参加全师军官演讲比赛,得了个第二名,据评审官赛后讲评,我其他项目表现与第一名不相上下,就是败在手势太少。现在看副总如此重视手势,看来我是成了滑铁卢之役的拿破仑……下午公布试教评定结果,果不其然,我排名第三。不禁想学乌江自刎前的楚霸王项羽仰天长啸,哭一声“天败我也,非战之罪!”……(骆宾生《谋职记》)
这段文字见载于1995年1月28日的台湾《青年日报》上,写作者“在一所私立中学任职十年之后,由于受不了校长霸道的领导方式,以及无所不用其极的榨取学生金钱的学店作风”而愤然辞职,另谋他职的经历。上引片断的主要意思是作者抱怨那家卖“宝塔”(实际是“骨灰盒”)的Kingsbury International Co.(国际帝王埋葬公司)的评审人只重手势不重内容的偏见和对自己演讲名次评定的不公。但此层意思表达者未明白地在文字上予以宣示,而是运用用典策略,说“现在看副总如此重视手势,看来我是成了滑铁卢之役的拿破仑”、“不禁想学乌江自刎前的楚霸王项羽仰天长啸,哭一声‘天败我也,非战之罪!’”这里所说的“滑铁卢之役的拿破仑”和“楚霸王项羽乌江自刎前‘天败我也,非战之罪’的慨叹”,用了两个典故,婉曲地道出了自己的这层意思。史载,1815年3月20日,法国的拿破仑一世(Napoleon Bonaparte,1769—1821)占领巴黎重掌政权之后,英、奥、普、俄等国结成第七次同盟,进攻法国。6月18日,英、普联军在比利时南部的滑铁卢(Waterloo)附近,大败拿破仑的军队。22日,拿破仑宣布退位,被流放于圣赫勒拿岛,后病死于此岛。众所周知,拿破仑之所以滑铁卢吃败,主要是因英、普联军势力太大,他寡不敌众,失败是必然之事。作者这里用此典故,其意是说他演讲得不到好名次,亦如拿破仑滑铁卢之役必败一样,是意料中的事,因为公司副总等评审人是以手势定优劣的。项羽乌江自刎前的长啸,项羽失败本是他自己的过错,却怨天尤人,是强词夺理。作者这里用此典故,其意是说,他此次演讲名次排末位,不是他的演讲不好,而是评审不公。总之,作者这里所要表达的真意是,公司这次的讲师等级评审标准不合理,让我屈居末位是不公平的。可是,这层意思要是真的这样直通通地说出,读者读来便觉索然无味了,更不易引发接受者情感上的共鸣,为作者抱不平。由于作者实际上没有直白表意,而是以用典的修辞策略曲折传情,故在表达上显得婉转深沉,有“怨而不怒”之境界;在接受上,由于两个典故的运用,接受者虽然了知表达者的真意所在要费些思量的脑力,但破除解读阻障之后,一种文本解读成功的心理快慰便会油然生发,文本的审美价值也在接受者的阅读接受中得以大大提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