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 旧秩序的解体:汉帝国传统的终结
豪族支持下建立的东汉政权
为何说东汉政权是在豪族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只要梳理这些新兴皇族和开国功臣们的家世与社会地位,就明白了。
《后汉书·光武纪上》说:“地节三年(西汉宣帝前67)南阳荒饥……光武避吏新野,因卖谷于宛。”同书注引《东观汉记》说:“时南阳旱饥,而上田独收。”同在南阳,别人田荒而唯独光武的田有收成,别人缺粮而唯独刘秀有余谷出售。这说明,他的田是不怕水旱的“上田”,他家里有食用不尽的积粮,显然,刘秀是一位大地主。《后汉书·董宣传》记载,湖阳公主忿光武不能制裁董宣,责备他说:“文叔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指董宣)乎?”这是刘秀当皇帝后,他的胞姐对其当年非法行为的揭露。既然能“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刘秀显然是当地一位土豪了。
以上两条史料,是从有关光武本人的记载来证明他是豪富阶层。而豪富阶层的婚姻,也是要门当户对。《后汉书·樊宏传》记载光武的外祖父樊宏说:“(樊姓)为乡里著姓,父(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僮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乃至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赀至巨万……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说明樊宏出身世家,是当地的大地主,属于豪富阶层。
《后汉书·邓晨传》记载光武的姐夫邓晨:“世吏二千石……汉起兵,晨将宾客会棘阳。汉兵败……新野宰乃污晨宅,焚其冢墓,宗族皆恚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随妇家人入汤镬中。”显然,邓晨也出身于世家,是当地的豪族。《后汉书·皇后纪上·郭皇后》记载光武的岳父郭昌,为真定著姓(即大姓),“有田宅财产数百万”。《后汉书·阴兴传》记载光武的另一位岳父阴氏,其先世也是“巨富,田有七百余顷,舆马仆隶,比于邦君”。这些光武的姻亲都是世家,不仅富厚而且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是光武开国的功勋人物。
不仅光武本人和他的姻亲是豪富阶层,他所领导以夺取政权的武力集团,也多是豪富阶层中人,这与西汉创立者刘邦所领导的无赖游侠集团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根据《后汉书》的记载,光武的这个集团中,有“世以货殖著姓”的李通;有“世为著姓”的寇恂;有“家富给”的祭遵;有“家累千金”的王丹;有“为郡族姓……余财数百万”的张堪;有役属数百家宾客的马援;有“率宗族宾客聚兵数千人”的刘植;有“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的耿纯;有“率子弟宗族宾客千余人”的阴识;有“聚宾客招豪杰作营堑以待所归”的冯鲂。这一大批为光武攻城夺地、聚众助资的大小将士们,或者是世姓见尊,或者是富厚称雄,或者是宗强族大,或者是宾客盈门,他们都是当时社会的豪族阶层,掌握着政治经济大权。
由于东汉政权是在豪族支持下建立的,所以东汉皇后也大多出身于贵族之家。比如汉明帝的马皇后,就是伏波将军马援的女儿;汉章帝的窦皇后是大司空窦融的曾孙女;汉和帝的阴皇后是执金吾阴识的曾孙女,另一位邓皇后是太傅邓禹的孙女;汉安帝的阎皇后是尚书阎章的孙女;汉顺帝的梁皇后是大将军梁商的女儿。这说明,东汉诸家外戚,多出身豪势权门之家。《后汉书·皇后纪下》说的“春秋之义,娶先大国”,已成为东汉皇室纳后的标准,实际上反映了“族姓”“门第”等观念的与日俱增,这些都是东汉政府培育的结果。
总之,东汉政权的创建,在名义、实质、皇室血统、政权属性上,都是西汉末年旧政权的复活与延续。它是王莽大刀阔斧急剧变革下的产物,又是西汉末年贵族政权的改头换面。秦汉之际一度出现的“平民化”趋势,超出了当时社会发展的一般状态,还不能克服当时社会的早期特征,比如宗族纽带和宗族观念的强韧性,超宗族的经济、政治、法律和文化关系,还极不成熟。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东汉政权的建立,是对当时社会发展的一种适应性纠正,因为贵族政治符合两汉至南北朝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规律。
与此同时,从东汉中期开始,作为社会精英的知识分子,即名士,开始逐渐与豪族融合,大姓名士群体形成了。因为在当时,如果只是纯粹的豪族或官僚,其家族没有名士则没有多大影响。日本学者东晋次对士大夫豪族和非士大夫豪族加以区分:“前者拥有为数众多修习儒学的儒生(士大夫),又继续不断地产生出员数非寡的中央官僚和地方州郡吏;后者虽然也拥有士大夫,但为官范围大致限于县廷。”([日]东晋次:《后汉的选举与地方社会》,刘文俊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上古秦汉卷》,上海古籍出版社,第582—583页。)
这些名士家族负海内盛誉,公府州郡礼命不决。这反映出汉末,名士与大姓豪族开始合流,名士固然不一定从大姓豪族中产生,但出于大姓豪族的一定占多数。当名士成为豪族家庭的核心成员后,这些单纯的豪族自然会演化为大姓名士。可以说,大姓名士群体是聚合政治、经济、思想资源的社会势力集团。
“士”与“族”的结合,最终形成一种发展最少受阻、选官受到最大优遇的势力,豪族和大姓名士成为魏晋“士族”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