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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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七年的七月,已经从过去的退伍军人补助金里积攒下大约五十块钱,我决定到西海岸去跑一趟。我的朋友雷米·邦克尔从旧金山写来一封信,他告诉我说,我可以到那边去同他一道儿坐上一条环行世界的船只出航。他发誓说,他一定能设法把我安插在船上的机器间里。我回信说,只要能够在太平洋上多跑几趟,回来时能弄到一笔钱足够维持我的生活,让我在姨母家写完我的书,那不论有一条什么破旧的老货船,我也就很满意了。他说他在米尔城有一幢小房子,到那里以后我们一方面办理繁杂的上船的手续,一方面我就可以利用一切时间进行写作。他那时是和一个名叫李·安的姑娘住在一起;他说她是一个了不得的做菜的能手,一切都会无比美妙。雷米是我以前上预科班时认识的一个老朋友,他是个法国人,在巴黎长大。这家伙真是个疯子——我不知道现在他疯到什么程度。他希望我能在十天之内赶到。我姨母对我去西部旅行十分赞同,她说这对我有好处。那个冬天我工作得很努力,并且一直待在家里;甚至当我告诉她一路上可能要搭便车的时候,她也没有埋怨什么。她唯一的希望就是我还能完完整整地回来。因此在一天早晨,我把我的半完成的巨著的手稿堆在书桌上,把我的家用的舒适的床褥折叠起来,背上一个装着一些必需用品的帆布袋,衣兜儿里装着那五十块钱,我就离开了家,直向太平洋岸边走去。

在帕特逊的几个月里,我不但把美国地图熟记于心,而且还浏览了不少书籍,其中有的是介绍西部拓荒者,有的是关于一些有趣的名字,诸如普拉特[5]、西马罗[6]等等。我在交通图上看到六号公路,它从科德角经内华达的艾里,然后向南到洛杉矶。我只需沿着六号公路走就可以到达艾里,我这样想着便自信地上了路。为了上六号公路,我需要先上熊山[7]。一路上我盘算着到芝加哥、丹佛最后到旧金山都做些什么,我从第七大道的地铁一直坐到第二百四十二大道的终点站,然后在那儿转乘电车去扬克斯;在市中心我又转乘开往郊区的电车到了城外的哈得逊河东岸。假如你把一朵玫瑰花从哈得逊河神秘的源头阿迪伦达克投入水中,那么你可以想象它顺流而下,漂过的那许多地方,最后奔向大海的怀抱——哦,再想想哈得逊河谷吧,那诱人的景象让我浮想联翩。分散地搭了五段车之后我来到了熊山大桥,我就是想从这里启程,桥那边就是从新英格兰来的六号公路。可我刚过桥就下起了大雨。这里是山区。六号公路跨过桥之后在一个交道口转了一个弯,便消失在茫茫原野之中。眼下不但没有车辆,在倾盆大雨中,我甚至连个躲雨的地方也找不到。我只得跑到几棵松树下避雨;但这根本无济于事;我开始大吼起来,拍着自己的脑袋咒骂自己竟如此愚蠢。我现在到了纽约以北四十英里的地方;令我沮丧到极点的是,作为这次伟大旅行的开端,我向往已久的西去旅行的第一天,我所做的一切却是向北走了四十英里。现在我被困在了这倒霉的最北端。我又跑了四分之一英里,来到了一个废弃的很别致的英式加油站。我站在还淌着雨水的屋檐下,抬眼望去,毛茸茸的熊山上轰鸣雷声向我袭来,带给我对上天的恐惧。我能看见的只有一些朦胧的树影和阴沉无边的荒野。“我他妈的到这儿来找死吗?”我诅咒着自己,哭喊着芝加哥。“现在他们正快活呢,一定的,而我却不在,我什么时候才能到那里呢!”我心里正暗暗盘算着,一辆小汽车开进了这个空空荡荡的加油站停了下来;车上有一男两女,他们停下来是为查看一下地图。我立刻走了上去,在雨中向他们示意;他们互相商量着该如何是好;是啊,我的头发滴着水,鞋子也湿透了,看上去一定像个精神病人。我那双傻透了的鞋子是墨西哥式的革条平底凉鞋,很不适合在粗糙的路面上,尤其是在美国这样的雨夜里行走。但他们最终还是同意让我搭车,把我带回北部的纽堡,我当然觉得和滞留在阴森恐怖的熊山的黑暗中过夜比起来,这是个较好的选择。“另外,”那位男子说,“六号公路是不会有车的。你要想去芝加哥,最好先从纽约的荷兰隧道去匹兹堡。”我明白,他说的才是正道。而我的不过是空想:拒绝尝试其他途径和道路,仅凭地图上标出的一条看似美妙的横穿美国的红线就盲目行动,实在是幼稚可笑。

到达纽堡时雨终于停了。我来到河边,坐上一辆在熊山度过周末后返城的教师代表团的汽车回到纽约——他们在车上七嘴八舌地说个没完,而我在不断地严厉自责,咒骂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我本来意在西去,却北上南下地胡乱折腾了一天一夜,到头来又回到了原地。我发誓明天一定要去芝加哥,不容有失,乘汽车去,只要明天能到,无论花多少钱我都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