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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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1

我第一次遇见狄恩,是在我老婆刚跟我散伙不久以后。我那会儿刚刚生过一场大病,这事儿本身当然没什么可谈的,不过,这场病跟那令人难堪的散伙事件以及我当时仿佛认为一切都已经归于死亡的感觉却也多少有些关系。狄恩·马瑞阿迪的来临让我开始了我的一种新的、可以称之为“在路上”的生活。在那以前我常常梦想着到西部去游历一番,可一直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计划,始终也没有成行。路上的生活对狄恩可是再合适没有了,因为他实际就是在路上出生的,一九二六年他的父母路过盐湖城,前往洛杉矶的时候,他就在一辆破汽车里诞生了。最初告诉我关于他的一些情况的是查德·金,他给我看了狄恩从新墨西哥一所感化院里寄来的几封信。那些信真使我感到有趣极了,因为在那些信里他是那么热情,又那么天真地要求查德尽自己所知告诉他关于尼采的一些知识以及使他神往的知识界的一切情况。有一个时期,卡洛也跟我谈论过这些信,我们常常念叨着不知将来有没有机会见到这个奇怪的狄恩·马瑞阿迪。我说的这些已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会儿狄恩还完全不像他今天这种样子,那会儿他还是一个神秘的经常出入监狱的年轻孩子。后来,有人传来消息说狄恩已经从感化院出来,准备到纽约来看看;同时还有人谈起,说他跟一个名叫玛丽露的姑娘结了婚。

有一天,我在广场附近闲逛的时候,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狄恩已经在东哈莱姆区,西班牙语的哈莱姆区里一所下等公寓里住下了。就在先一天晚上,狄恩同着他的漂亮、机智的小姑娘玛丽露,第一次来到了纽约;他们在第五十号大街一下灰狗汽车,转过街角就急急忙忙寻找吃饭的地方,因而一直就走进了海克特尔自助餐馆,而从那以后,狄恩就把海克特尔自助餐馆看成了纽约的巨大象征。他们花费许多钱专门去买那些漂亮的、闪着光的大块糕饼和奶油卷。

这时候,狄恩对玛丽露讲的老是这样一些话:“呐,亲爱的,咱们这会儿已经到了纽约,虽然在咱们穿过密苏里,特别是路过布恩威尔感化院,让我想起我自己坐牢的问题时,我一直都没怎么告诉你我那会儿心里正想着的许许多多的事情,可这会儿却仍然十分必要推延有关咱们爱情问题的所有迟迟未了的事件,马上着手来想一想如何开始一种具体的工作生活计划……”诸如此类,这正是他从前常用的一套语调。

我同那两个年轻人一起到那家下等公寓里去,狄恩穿着短裤到门口来迎接我们。玛丽露一见我们马上从长椅上跳了下来;狄恩早已把管房子的人派到厨房里去,也许是让他去做咖啡,而他自己就开始进行他的爱情活动,因为,虽然他不得不一边骂着街,一边劳苦地工作着来挣一碗饭吃,可他却认为性爱是人生中唯一神圣的重要事件。这情况你从他的神态中也可以看得出来,他总是站在那里摇头晃脑,永远朝下看着,时而点点头,好像一个正接受训练的年轻拳击手,满口不止一千个“是的,是的”“你说得对”,让你相信他正聚精会神地在听你讲话。我对狄恩的第一个印象是他好像一个年轻的吉恩·奥特里[1]——长挑身子,小屁股,蓝眼睛,真正俄克拉何马的口音——一位西部冰雪地区的大胡子英雄。事实上在他娶下玛丽露到东部来以前,他一直是在一家畜牧场里工作,那是科罗拉多州埃德·华尔畜牧场。玛丽露是一个漂亮的白白净净的姑娘,满头卷曲的头发简直像一片金色的流苏;她坐在那张长椅的边沿上,把两手放在膝盖中间,蓝茵茵的带着农村气息的眼睛痴痴地向前望着,因为她现在待的地方正是她早在西部的时候就听到说起过的一所纽约的充满罪恶的公寓,这时她似乎在等待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事情,就像莫迪里阿尼[2]笔下的一个身材修长、面容憔悴的超现实女子待在一间现实的屋子里。再说,一方面她虽然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可另一方面她却是异乎寻常地沉静,而且什么可怕的事都干得出来。那天夜晚,我们大家在一起喝啤酒、较手劲儿、闲聊天,一直闹到天亮,到了早晨,当我们大家在那阴沉的灰暗的光线下沉默地围着桌子坐着,从烟灰缸里捞起烟屁股来抽着的时候,狄恩却神情紧张地站起来,来回走着,思索着,最后决定一定得让玛丽露去做早饭和收拾房子。“换句话说,亲爱的,咱们一定得不怕多受点儿累,我的意思是说,要不然的话,咱们的计划就会总也不能决定,咱们就会对自己的计划缺乏真正的知识,无法使计划成形。”接着我也就走了。

到了下一个星期,他对查德·金说,他说什么也得跟他学习写作;查德告诉他我是一个作家,劝他来找我求教。那时候狄恩已经在一处停车场找到一个工作,而且跟玛丽露在他们的霍博肯的寓所里——天知道他们怎么会又搬到那儿去了——大吵了一架。她气得要死,决心报复,她胡编了一套令人难以想象的荒唐的罪名跑到警察局去报告,结果弄得狄恩不得不从霍博肯溜了出来。所以他现在已经没有地方可住。于是他就直接来到了新泽西州的帕特逊。那会儿我和我姨母正住在那里,因此,有一天晚上在我正看书的时候,门外忽然有人敲门,那就是狄恩,他在那黑暗的大厅里客气万分地又是鞠躬又是行礼,嘴里说:“嗨,你还记得我吗——狄恩·马瑞阿迪?我是来求你教我写作的。”

“玛丽露在哪儿呀?”我问他,狄恩却回答说,她好像是当了几天婊子弄到几块钱[3]又回到丹佛市去了——“那个臭婊子!”于是我们就一道出去喝啤酒,因为那会儿我姨母正坐在起居室里看报,在她的面前我们是不便随心所欲地谈讲的。她只对狄恩看了一眼,就肯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间里我对狄恩说:“操你的,伙计,我明白你来找我可不单是为了变成个什么作家,再说对这个我哪儿又知道些什么;唯一的办法就只是,你得像对安非他兴奋剂有瘾的人一样,一个劲儿死拽着不放。”他一听就说:“是啊,当然,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事实上这些问题我也都想到过,可我需要的只是如何实现那种必须依赖叔本华的二分法以实现内在要求的那些因素……”以及类似的一些话。这些话我是完全不懂,而他自己也并不明白。那时候,他的确常常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也就是说,他那时原是一个经常出入监牢的年轻小子,可一心一意只想着自己如何可能变成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因此他总喜欢东拉西扯按照他所听到的“真正知识分子”的腔调来讲话,使用他们常用的词句。当然,我们也得明白他在别的许多事情上可也并不是那么天真,比方他和卡洛·玛克司在一起只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对他那一套术语和行话完全变成“内行”了。不管怎样吧,基于对疯狂的另一种理解,我们彼此是非常了解的,我同意在他找着工作以前,可以一直住在我家里,而且我们说好等将来有机会一同到西部去跑跑。这是一九四七年冬天的事。

有一天晚上狄恩在我家吃晚饭——他那会儿已经在纽约的一个停车场找到了工作——在我正噼噼啪啪打着字的时候,他倚在我的肩上说:“得了,伙计,你快些吧,那些姑娘会等得不耐烦的。”

我说:“再等一分钟,我写完这一章马上就跟你走。”那是那本书里最精彩的一章。然后我穿上衣服,我们就一道儿赶到纽约去见那些姑娘。当我们坐着公共汽车,穿过磷光闪闪、阴森可怖的空落落的林肯隧道的时候,我们俩一直紧贴着身子手之舞之、大喊大叫,谈得非常热烈,我是已经像狄恩一样慢慢染上那股疯癫气了。实在说,他不过是一个对生活感到无限兴趣的青年,虽然他是一个骗子,但他所以行骗,也只不过是因为他一心要活下去,急于想和一些原来对他全不理会的人生活在一起。他那会儿正在骗我,这个我很明白(骗到吃住的地方以及“如何写作”等等),而且他也知道我很明白(这曾经是我们之间的友谊关系的基础),可我并不在乎,我们在一起过得非常好——无忧无虑,不愁吃不愁喝;我们像两个正遇上伤心事的新朋友,彼此谁也怕触犯了谁。我开始从他学到许多东西,也许正和他从我学到的差不多。一谈到我的工作的时候,他总说:“干下去吧,你不论干什么事都了不得。”他站在我的肩后看我写小说,总满嘴嚷嚷着:“好!正是这样儿!真了不得!伙计!”或者“太差劲儿!”然后又拿手巾擦擦自己的脸,“可是伙计,咱们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要写的东西也太多了!咱们怎么能够动手把它们全写下来,而不受到一定限度的限制,不受到文学艺术上的戒律和文法恐惧的阻挠……”

“你说得对,伙计,你这话可算说对了。”同时由于他一时非常激动并且满怀希望,我马上看到一种神圣的光彩在他脸上闪过,加上他自己一谈到他的未来就是那么叽叽喳喳没完没了,全车的人马上都转过头来望着这个“举止失常的狂人”。在西部的时候,他把自己的时间三分之一花在赌场里,三分之一花在监牢里,三分之一花在公共图书馆里。有人常看到他,光着头,抱着大堆的书,走过严寒的街道,急匆匆地赶向赌场,或者爬上一棵大树钻进某一个朋友的阁棚,整天躲在里面读书,或者说是借以逃避法网。

我们一同到了纽约——我忘了当时是什么情况,也许是去见两个黑人姑娘——反正什么姑娘也没见着;她们本来说要陪他一道儿吃晚饭的,可结果根本没有露面。接着,我们跑到他的停车场去,他那会儿有些事情要办——在一面破损的镜子后面换好衣服,又转到镜子前面对着它打扮一番,然后我们就又出来了。就在那天晚上,狄恩遇上了卡洛·玛克司。狄恩和卡洛·玛克司的相遇可真是一件了不得的事。他们两人具有同样锐敏的头脑,彼此真是一见倾心。一对光芒四射的眼睛透入了另一对光芒四射的眼睛——一个是胸襟开阔的神圣的骗子,一个是心情阴暗的、带着诗意的悲愁的骗子,那就是卡洛·玛克司。从那时以后我就很少再见到狄恩,而我多少也感到有些难过。他们两人都有无比的活力,相形之下,我简直像个废物,我没有办法跟他们并驾齐驱。那不久即将席卷一切的疯狂的旋风就是从这时开始的;这个旋风将把我所有的朋友以及我家仅有的一些人全部搅和在一起,使他们变成美国之夜上空的一团巨大的尘雾。卡洛和他谈到了老铁牛李[4]、埃尔默·哈塞尔和简:李在得克萨斯种植毒品,哈塞尔跑上了里克尔岛,简因为服用安非他兴奋剂而产生幻觉,疯狂地在时代广场一带游荡,手里抱着自己的小女儿,最后走进了丽人街。狄恩也向卡洛谈到一些一般人不大知道的西部人物,比方像汤米·斯纳克,那位平脚板儿的出入赌场的轮盘赌光棍、纸牌能手和奇异的圣者。他还和他谈到罗伊·约翰逊、大块头儿埃德·邓克尔,谈到他的那些儿时的朋友、街道上的伙伴,谈到他的无数的女人、他所参加的各种性爱集会,谈到他的春宫图片,他的男英雄、女英雄以及许多冒险活动。他们一起在大街上四处乱窜,按照他们早年的方式,对任何事物都要摸摸底。这情况虽然由于后来一眼就可以看透一切的空虚无聊而显得颇为可悲,可那时候,他们却像一对无忧公子欢欣鼓舞地走过大街,让我跌跌撞撞地追随在他们的身后。我一生一直也就是这样追随着那些使我感兴趣的人们,因为我唯一喜爱的正是那些发疯的人,是那些疯狂地渴望生活、疯狂地热爱谈讲、疯狂地希望得救、在同一个时候希望把一切全都得到的人,是那些从来不打一个哈欠、不讲一句废话,而只是像神话中的黄色的、古老的蜡烛不停地燃烧、燃烧、燃烧,像在无数星星之间结网的蜘蛛一样到处探索的人们。和这些人在一起,你会看到如果有一天那蓝色的顶灯忽然爆炸了,每个人也不过只会大叫一声“啊——!”在歌德的德国,他们管这种年轻人叫什么来着?狄恩,你们大家都知道的,一心一意想学着能跟卡洛一样进行写作,他一直用一种只有一个骗子才会有的热爱的心情在跟他结交。“呐,卡洛,你听说说——我要说的是这个……”我有差不多两个星期一直没见到他们,而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们两人的关系已变得像魔鬼一样亲密,整天整夜在一起谈讲不休。

接着,旅行的最好季节——春天来到了,这一帮四处分居的人们全都准备到这里或那里去旅行一番。我那时正忙着写我的小说,在我已经写完一半,而且同我姨母到南部去对我的一个弟兄罗可做了一次拜访之后,我也准备第一次到西部去走走。

那时狄恩已经走了。卡洛和我还到第三十四号大街的灰狗汽车站给他送行。在车站的楼上有一个地方可以花二毛五分钱照一张相。卡洛取掉了眼镜,那样子简直像个罪犯。狄恩偷偷摸摸地四处乱望,只照出了一张侧影。我倒是照了一张规规矩矩的正面像,可照得颇像一个三十岁的意大利人,能把随便哪个骂他妈妈的人给宰了。这张照片被卡洛和狄恩拿一个刀片从中间一破两半,各人拿一半塞在自己的皮包里了。为了这次回到丹佛市去的伟大的旅行,狄恩穿上了一身真正西部生意人的服装;他已经结束了对纽约城的第一次观光。我说观光,可他实际只不过是像一只狗似的在停车场上干了一阵活儿罢啦。他真是世界上最荒唐的车场助理员,他可以用每小时四十英里的速度把车倒进一块非常狭窄的地方,贴墙刹住,然后跳出车来,迅速地在许多车辆的踏板之间跑过去,跳进另一辆车子,在极小的一块空地上,以五十英里的时速把它掉过头来,迅速地倒进拥挤的车行,咔嚓,在非常危急的情况下把车刹住,以至于在他跳出车来以后,你看到那车子还在那里跳动;然后他像一个表演田径赛的选手一直向票棚冲去,交过去一张存车票,紧接着在一辆新到的车子的主人还没完全走出来之前,他马上就钻了进去,简直真是在车主人跨出的同时从他腿空里钻进去的,他马上就让车门扑扇着开动车子,冲向另一块可以利用的空地,急转弯、倒进去、急刹车、跳出来、快步跑;就这样一时不停地每晚工作八小时,包括黄昏时候以及戏院散戏时最匆忙的时刻。而他身上穿的始终是一条满是油腻和酒渍的长裤,一件磨光的毛皮里的夹克和一双破旧的张着大嘴的皮鞋。现在他特别买了一身新衣服好穿着回去;蓝底的衣料上印着灰色的条纹,坎肩等等一应俱全——这是他花十一块钱在第三大道买来的;此外他还带着怀表和一根长表链,还有一架手提打字机,因为他准备在丹佛市一找到职业,就要在一所租来的住房里写作。我们在第七大道里克尔酒馆吃了一餐以香肠和豆饼为主的饯别饭,然后狄恩就跨上了开往芝加哥的公共汽车,向暗夜中驶去。我们的这位好汉就这样离开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等明年真正到大地回春的时候我也一定要沿着他走的路走去。

我的整个路上生活的经历也的确就从这里开始了,往后发生的一切是那么出人意想,真使我感到不能不在这里谈一谈。

实在说,我所以急于想对狄恩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决不仅仅因为我是一个作者,需要得到新的经验,也不是因为在我那小天地中的那种泡蘑菇的生活我已经受够了,实在感到腻味了,而是因为,不知怎么着,尽管在性格方面我们俩极不相同,他却总让我感到他是我的一个什么失散多年的弟兄;一看到他那生着长长的连腮胡子、为痛苦所折磨的瘦脸和他那强劲的随时流着汗的脖子,我总马上记起了我在帕特逊和帕塞克河附近那些染塘、水池和河边度过的童年。他的脏污的工作服是那么合身,仿佛你绝不可能从一家成衣铺里买到这种衣服,而只能是,像狄恩似的,以自己所经受的无边痛苦,向充满自然欢乐的自然衣匠那里换来这一身服装。在他那激动的谈话声中,我仿佛又一次听到了旧日和我一起在大桥下面、在摩托车的四周、在架满晾衣绳的邻近的空地上、在午后的宁静的台阶上游玩的伙伴们的声音,那时候年纪小的孩子们弹着吉他,而他们的大哥哥们却都到工厂上工去了。在这时和我来往的别的一些朋友全都是“知识分子”——尼采主义的人类学者查德,声音低沉、语调无比严肃、半疯不癫的超现实主义的卡洛·玛克司,一天叨叨着反对一切的老铁牛李——要不就是一些藏头露尾的犯罪分子,像常把屁股一撅表示轻蔑的埃尔默·哈塞尔,和趴在铺着东方褥垫的长躺椅上、对《纽约客》嗤之以鼻的简·李。可是狄恩的每一点滴的智慧都是那么严肃、完整、充满了光彩,绝没有那种令人作呕的知识分子气息。而且他的“犯罪行径”绝不使人感到厌烦或可鄙;这只是对美国欢乐的一种疯狂的赞许;这是西部气味的东西,是西方的风,是从那边的草原上吹来的颂歌,是一种早就有人预言过但迟迟没有来到的新的精神(他偷车子只是为了做欢乐的狂驰)。再说,所有我的纽约朋友们全都站在一种消极的、如在噩梦中的地位鄙视整个社会,并为此提出他们的,或者书呆子气的、或者政治上的、或者心理分析上的理由,但是狄恩却是在社会之中极力奔走,渴望得到面包和爱情;此外他什么都不在乎,“只要我能得到那个小丫头和她夹在两腿中间的那个小玩意儿,伙计。”以及“只要咱们能有东西,孩子,你听见没有?我饿,我快饿死了,让咱们现在就吃!”——于是咱们马上就跑出去,我们吃的东西,正像圣书上说的:“这是你在太阳之下应得的一份口粮。”

狄恩可真是太阳在西部的一位戚友。尽管我姨母警告我说,他准会给我招惹许多麻烦,可我仍然听到一种新的召唤,看到了一个新的天地,而且在我那年岁,我真不禁为之神往;一点小小的麻烦或甚至狄恩,真像后来那样,终于不再把我看成是他的朋友,把我抛弃在饥饿的人行道边和病床上——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一个年轻的作者,我要飞翔。

我知道在那条路线上的某些地方有姑娘,有美妙的梦,有一切;在那条路线上的某个地方我一定能探得最大的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