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形态与阐释(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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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运动与情感

书法作品的空间性质和绘画作品是相似的:它们都依靠构成作品的形式手段(线、色等)组成一定的空间,诉诸人们的视觉。但是,书法作品中笔画的重叠、承接与墨色的自然变化,把书写时线条推进的过程保留在作品中,使书法艺术在一定程度上又具备时间艺术的特点。我们说“一定程度”,是因为书法毕竟不像音乐、舞蹈等必须在表演时观赏的艺术——对于这些艺术,在时间中展开是无法回避的存在,而对于书法,能否感受其中的时间特征,取决于观赏者对书法的认识和所接受的训练。书法中的时间特征以及与时间特征密切相关的运动特征,是在观赏者的想象中展开的。不过,尽管这种展开有条件地在想象中进行,但仍然由于这一特点,书法与其他造型艺术明显地区别了开来。

空间和时间是自然界,也是精神世界一切事物存在的形式。同时具备空间和时间特点的艺术,无疑拥有更为丰富的表现手段。为了扩大表现的范围,绘画、雕塑、建筑、设计等于空间展开的艺术领域,也不断有一些表现时间特征的尝试,如立体派和未来派的某些作品,如建筑设计中对内部空间的特殊安排、图形设计中采用的光效应图案等,但是,所有这些努力都不能与书法线条所产生的时间效应相比。

对静止的视觉艺术来说,运动感是一种暗示。不过在书法艺术中,这种暗示几乎达到一种临界状态——时间艺术与造型艺术的临界点。在那些代表性的书法作品中,如《祭侄稿》(图15)、《自叙帖》(图16)等,似乎线条一触及感官,便能带着你进入特定的时间流程中,不论你第一眼落在什么地方,你的注意力总会不自觉地顺着线条展开的顺序前行。这种运动效果,一般只在音乐等时间艺术中才会出现,造型艺术是不具备这一特点的。人们常常将书法与音乐进行类比,这正是原因之一。

图15 唐 颜真卿 祭侄稿

图16 唐 怀素 自叙帖(局部)

当然,对于不同书体来说,时间特点表现的清晰程度是各不相同的。毋庸置疑,草书线条的连续性使其时间特征表现得最为明显,由于它能充分发挥书法艺术在空间和时间两方面所具备的潜能,草书成为书法艺术中最有表现力的书体。如果忽视了草书,那对书法艺术的感受和认识是不全面的;相反,如果对草书所反映的审美特征有所感受、有所认识,一定会对书法线条的空间和时间特点都予以充分的注意。(1)这时再来看其他书体——篆书、隶书、楷书、行书,各种线条的运动特征都将清晰地展现在眼前。例如篆书(图17),以空间结构为主要表现手段,时间特征微弱,但将它放在整个书法现象(空间-时间体系)中来看的话,仍然表现了一种均匀、平稳的运动,虽然这种运动变化较少,但它毕竟是书法范围内的一种运动、一种节奏,自有它特殊的蕴涵,不能否认,它的存在丰富了书法艺术。又如唐代楷书,点画端部与折点运动比较丰富,点画中部用笔却非常简单,由此而形成特殊的运动节奏,楷书碑刻中,时间特点几乎完全失去,但从存世的唐楷墨迹中(图18),我们不难感受到那种为楷书所特有的运动感。

图17 清 邓石如 篆书册(局部)

图18 唐 写经(局部)

我们就这样获得对书法艺术的时间特点的认识。我们常提到草书,因为草书代表了书法这个空间-时间体系发展的最后阶段;我们也经常回顾其他书体,因为它们是这个体系发展时所经历的不同阶段,同时它们还具有各自特定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