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形态与阐释(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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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构与象形

模仿事物形体,是各民族早期文字的共同特点,如苏美尔文字、埃及古文字、汉字、玛雅文字等,无不如此。其中大部分文字朝音素文字发展后,迅速摆脱象形阶段,以少数表音字母组合成语言,只有汉字朝形声文字发展——这无疑使文字中的象形成分得到了很好的保存。到今天,虽然汉字经历过篆书、隶书、楷书几个阶段的发展,但我们仍然可以根据这一线索,辨认出象形文字留下的蛛丝马迹。汉字与象形的这种关系,使人们把汉字的象形因素看作汉字书法能成为重要艺术的原因,并由此想方设法把赏鉴、创作、理论的各个环节同具体事物形象联系在一起。

从书法艺术发展史来看,甲骨文象形意味较浓,小篆象形意味则所存无几,到隶书,象形意味便难以寻觅了——然而,隶书的出现却正是书法史上的重大转折。

与篆书相比,隶书由于比较彻底地摆脱了“随体诘屈”的束缚,结构上获得了更大程度的自由,这使中国书法朝发展非摹像结构和空间的表现力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而这里正包蕴着单元空间极为自由的变化,从而使各种风格的出现和发展具备了可能;就点画的内部运动而言,由于字结构的简化和笔法自身的演化(4),形成了隶书波挑丰富的笔法(篆书笔法简单,变化很少),中国书法在笔法内部节奏的丰富性上获得了重要进展,从而大大扩展了书法的表现力。将隶书与篆书对比,字结构的简化,正包含摆脱象形束缚的含义。

在对书法进行思考时,不能不想到它那漫长的历史。它不是由于某种字体或某种象形的成分,而是由于书法形式的不断变化,由于几十个世纪以来这些变化不断对民族心理所发生的作用,才在文化史上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如此深刻地与各个时代的精神生活联系在一起。它当然有过一个象形阶段,这个阶段后期留下的作品至今仍被人们所尊重,但书法艺术的发展、表现力的进步、自觉意识的出现,全是在这个阶段之后发生的事情,只是在获得这些进步之后,书法才成为独立的艺术,才不断巩固自己在精神生活中的地位。可以说,脱离象形的约束,正是书法获得决定性进展的契机。音乐艺术的起源,无疑带有模仿自然音响的因素,但人们并不以此来定义音乐;象形对于汉文字学或许是重要的,但对于书法艺术来说,绝非本质之所在。

书法史上,由于汉字与物态的距离毕竟不难察觉,人们倒不太强调文字与它所代表的事物原形的关系,而转向另一种象形——非语义关系的象形。据说元代赵孟写“子”字,先练习画鸟飞之形,写“为”字时,练习画鼠形数种,以求从自然界的生动形象中汲取结构字体的启示。(5)这种“象形”与汉字的象形起源风马牛不相及,而与绘画中把石块想象成猛虎、少女之类相似,都是把生命的某些特征转移到无生命的形体上去,以寻求创作时的内心依据和形式上的依据。但是这种方法的用途十分有限,一是不能将它贯彻于一切字结构中,二是只能以“字”为单位进行孤立的处理;它对形式的整体效果,对作品情境的构成,不但没有什么作用,更可能的倒是造成损害。让我们设想,某字按飞鸟的形象塑造、某字按鼠类的动态塑造、某字从大象的形态得到启迪——当这些字组成一幅作品时,形式构成与情境如何统一呢?就赵孟的创作来看,字体结构上更多反映出来的,还是对前人的承袭;章法方面,排列齐整,缺少变化,以致被人讥为“上下直如贯珠而势不相承,左右齐如飞雁而意不相顾”(6)。——赵孟对“象形”的追求,如果真有其事,那也只是一种失败的尝试。

书法与生命的切近,表现在线条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