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神:海神怒惩秦始皇
海神是上古自然神,在漫长历史中经历了诸多演变。本节以他作为仙话吸纳上古神灵的例子,讲讲他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一个小故事。
掰书君曰
上文故事综合改写自晋代伏琛《三齐略记》、南朝梁殷芸《小说》等资料。
这是人类求仙过程中发生的一个小故事。出场的海神是地道的上古自然神,不宜简单称之为“仙”,我们可以视为狭义神向仙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中间态。
秦始皇求仙,原本是冲着海上仙山(蓬莱等)去的。但对秦始皇而言,见到的神/仙是在山上还是海里其实并不重要,验证神灵的真实存在才是核心。验证了真的有神仙,长生不死就有了路径,自己就可以变着法子央求,以自己人类帝王的身份,想来神灵们多少会给个面子。秦始皇此行不虚,求仙遇神,神、仙兼具,于是本故事里海神的定位也从神话中的“神”,不动声色地转移成了仙话中的“神仙”。这是仙话的早期萌芽态。
秦始皇派遣方士徐福率领数千名童男童女乘坐大海船“蜃楼”入海求仙,19世纪的日本浮世绘描绘了这一传奇性的画面(约1843,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故事其实分为两段,《三齐略记》等记载了“海神竖柱”,《小说》等记载了“海神鞭石”。你当然可以分开来看,认为秦始皇在海边造了两座桥,遇了两次神,有一次神人帮他赶石头入海,另一次海神帮他立了桥墩子又给拆了。不过我以为这其实讲的是同一件事,糅合起来更合理,可并称为“海神竖柱”。
“海神竖柱”这个故事的内涵,其实是神(仙)—凡人关系中的诚信问题。
中国民间信仰的特点之一是注重实用,具有强烈的世俗化倾向,这使得神(仙)—凡人关系既坚韧,又脆弱。老百姓对神灵的态度是:第一,将信将疑——不可不信,不可全信。第二,可亲近但有距离——神(仙)并不能全然统治日常生活,这与儒家人伦传统占据强大支柱地位有关。第三,诚信双赢——信仰是有条件的,烧香许愿,事成还愿,大家互利互惠,说话算话。哪怕是买张灶神、土地神的印刷品来祭拜这类成本低廉的信仰实践,也依然遵循“双方订约——神灵践诺——人类践诺”的流程,实现信仰的闭环。第四,亲兄弟明算账——这家不能帮忙达成心愿,立马换一家,不会不好意思,也没有过多的心理负担。
那么我们看本故事中,神(仙)—凡人关系之所以破裂,就是诚信双赢这一条不成立了。海神鞭石、竖柱搭桥,是主动给予人类恩惠,也许因为对方是“天之子”,加上一番求仙的诚心,因此行个方便帮助其达成愿望。事先秦始皇有没有对海神进行过献祭,我们不知道,但他强烈要求见面时答应了海神的条件,这可以视为对神的回馈,哪怕是被动的。画工偷偷用脚画像,肯定不是自己吃了熊心豹子胆,而是秦始皇的安排,或者委婉一些,“左右人”的安排。画像的动机,可能是出于尊敬和仰慕,方便后期祭拜;若说是因为人类的自大,非要冒犯,或者因为稀罕,想画下来在世人面前嘚瑟一把,也不是完全没可能。
秦始皇的行为背弃了与神的契约,神应该怎么应对呢?当然必须要发怒,要降罚,否则以后谁还拿神的意思当回事呢?至于罪与罚是否相当……这个画工说了不算,秦始皇说了也不算,海神说了才算。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男神(仙)施罚的特点:偏暴烈。安陵国的唐雎出使秦国,与当时还不是始皇帝的秦王正面硬刚,留下了“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的千古佳句,充满了浓厚的火药味。现在,咱们似乎可以续上一句:“海神之怒,浪如山压,桥塌柱折,浮尸东海”,跟上唐雎先生的节奏,继续对秦始皇以暴制暴。至于女神(仙)施罚或报复的特点,可参考后文“徐仙姑的惩罚”一节。
最后说说海神。秦始皇遇到的应该是东海神。按《山海经》的记载,东海之神名叫禺號(hào,有时简化作号),也作禺䝞(hào)、禺猇(xiāo)等。號、䝞、猇、鸮四字是音/形相近产生的讹变。禺號的形貌是“人面鸟身”,并且“珥两黄蛇,践两黄蛇”(耳朵上挂着两条黄蛇,脚下踩着两条黄蛇)。禺號的儿子禺强(玄冥)是北海神,模样跟他差不多,也是耍蛇践蛇的人头鸟。他俩都是非常古朴的上古天神模样。
除了他们父子,神话中春神句芒、西海神弇兹、雨师妾等等,也都是这副形貌,其源头可能来自崇鸟的部族(比如鸟夷),是人兽混形的神话原始时代的遗留。
海神自言“我形丑”,应该指的就是自己这副人头鸟挂蛇的尊容。但其实,神不会觉得自己丑,更不会自卑到杀人,怪模怪样恰恰是其神性的表现。早期的信众是以这副形貌为神圣的,经过长久演变,其信仰基础不存,内含的原始文化信息丢失,在仙话编写者眼中,耍蛇的人头鸟就被认为丑陋了。人类的心理投射到神身上,变成了神的自卑和恼羞成怒,才最终演化为“一幅写生引发的血案”。
主要出处
《三齐略记》《水经注·濡水》《山海经》《古今图书集成·山川典》《夜航船》《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