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卅多年的执业实践中,让我一次又一次经历感性到理性的升华,不断地从中感悟思想方法,领悟思维规律,觉悟哲学回归。
本书是律师精神的“寻根”之旅。在律师生涯中追寻哲学之光,在哲学圣殿里寻觅律师席位,在司法程序中定义律师之理性存在,明晰律师制度是哲学的“直系血亲”,返璞司法制度的初心,实现与其奠基者的精神会师。这是对先哲的告慰和感恩;是对辩士使命的激励和鞭策;是对执业信念的自觉和自在!
为了正义,政治家将人类最高的智慧——辩证法,上升为国家意志,建构了“等腰三角形”的司法体制。现实中,控、辩、审三方虽呈鼎足之势,实则共而不同,平而不衡,制而不约。强化公权的传统文化倾向,是削弱辩方制衡力的根源之一,这是反理性的。一旦对律师的轻视超越底线,控、辩、审的司法统一体将名存实亡。这是传统文化中与辩证法相悖的形而上学,是非理性之糟粕。自秦汉以降的主流意识形态排斥辩论文化,而现代法治思想是以辩证思维为理论基础的。控、辩、审的制衡是司法裁判的法定制度。显然,该制度缺乏相应的社会文化土壤。
江平先生高屋建瓴地倡导律师应有哲人气质。律师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绝不是仅仅具备法学理论就能胜任的。律师应当在兼备文、史、哲等各科学养的基础上,明心见性,完善人格,升华境界,方能担当其制衡司法权力的理性判断力批判之使命。
以客观性和求异性思维为基本思想方法,探究事实真相,追求客观公正,是物质第一性原理和对立统一规律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哲学是司法之本,司法是哲学之用。律师的执业技艺里蕴含着哲学素养。哲学的思想方法是抽象力,是理性的批判武器。唤醒行业的哲学意识,进入思想方法的自由王国,是本书的初衷。
一个没有理论思维的民族,是不可能站在科学的最高峰的,行业亦然。哲学思维标志着一个行业的自我认识所达到的高度和深度,体现着该行业的成熟水准。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司法制度重建已过而立之年,对其的完善和思考不应停留在经验和技术层面,更应当上升到哲学思想层面了。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本书在章节编排上,采用了律师执业技能与哲学理论体系的同一性框架,意在让读者感受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有机统一,以便读者系统把握哲学思想。
本书将刑事辩护作为研究标本,是因为相较于民事诉讼而言,刑事诉讼是更完整、更严格、更典型意义上的诉讼。刑事诉讼要求全面收集客观证据,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且最终以法院裁判形式结案。同时,控辩双方力量对比明显失衡。一方为维护个体正义的私权代言,另一方代表国家公权指控。这种差异性所产生的观点和思想的碰撞,迥异于民事诉讼中私权利之间实力均衡的较量,而平衡恰恰是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戴着荆棘王冠”的刑事辩护律师应在专业素质、哲学素养以及人格修养等方面有更高的标准。故,本书是以刑事辩护为基础素材的哲学思考。
哲学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公众对它的玄妙的研究不感兴趣,但却对按照这样一种研究才能使他们真正恍然大悟的学说大感兴趣”[1]。
哲学理论严谨而深奥,但其表现形式可以鲜活有趣。本书力求使哲学的共性之道与实务的个性之术珠联璧合,浑然一体。由实务导入的写作风格,举重若轻、深入浅出,以轻松笔触引人渐入佳境。正所谓“非名山不留仙住,是真佛只说家常”,虽言“众妙之门”,却现“翠竹黄花”。
将近年来本人发在微信朋友圈中的些许哲思图文亦散布在书中,便于读者轻松领悟。盘点执业三十多年的点滴心得,回首过往云烟,升华凝结为春雨点点,润物细无声……
是为自序!
2022年3月26日于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