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幕式
主持人: 于改之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法学》副主编)
致辞人: 刘宪权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
梅向荣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车 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于改之
大家下午好!
今天是4月10日, 正值暮春时分, 姹紫嫣红之际, 感谢各位教授、领导、同人以及各位青年学者的积极参与, 由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简称“盈科所” ) 和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编辑部联合主办的盈科第二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得以顺利开幕。
请允许我简要介绍参加本次学术论坛的各位嘉宾。
首先, 参加本次论坛的“80前” (生于1980年之前) 嘉宾有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刘宪权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教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梅向荣主任、 《中国法学》白岫云编审、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教授、 《山东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魏建主编、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宇教授等。
其次, 本次论坛的主角是刑法学界的青年学者, 有东南大学法学院李川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孙运梁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璇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钢副教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强博士等青年才俊。
再次, 本次论坛还邀请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胡春健主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黄冬生副检察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黄伯清副主任等政法部门的嘉宾以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朋友们。
除了上述校外专家学者, 也有很多本校的老师参加本次论坛。由于时间关系, 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的各位老师, 以及《法学》编辑部的诸位同人, 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最后, 华东政法大学郭为禄书记原定参加本次盛会, 但是由于学校临时有事, 未能如约前来。郭书记一再嘱咐, 衷心感谢前来参会的各位嘉宾, 并祝愿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牺牲周末前来参会的各位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有请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刘宪权教授致辞。
致辞人:刘宪权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来到上海参加第二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在2019 年,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承办了首届论坛。到 2021年, 在今明两天, 我们将举办第二届论坛。虽然因为疫情的原因, 第二届论坛举办较迟, 举办的时间和地点一再调整, 但仍然没有影响大家积极参加论坛的热情。看到这么多来自天南海北的同人共聚一堂, 进行理论和实务上的互动, 我深信, 论坛已经获得了全国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认可, 已经形成了自己优良的品牌效应。
我个人谨代表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对各位的到来表示隆重的欢迎!
“青年”和“实务”是论坛的两大主题。
青年刑法学者代表了中国刑法研究的方向和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以来, 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 经过几代刑法学者的辛勤耕耘, 中国刑法学研究已经逐步夯实了基础, 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引入德日刑法教义学、对外交往以及各方面的交往当中, 青年刑法学者有着自身的优势。他们在学术研究中充分利用这些优势, 在前辈学者打下的坚实基础上, 进一步提升了学术研究的精细度和国际化程度。我认为, 青年刑法学者已经逐步崭露头角, 正在逐渐成为刑法学研究的中坚力量。此外, 青年刑法学者也应当是更有作为的一代。通过持续关注中国的刑事法治实践, 在刑法学说承继的过程中, 进一步推动刑法学研究的本土化, 提炼符合中国国情、满足中国实践要求的理论命题, 是青年一代刑法学者的使命所在。
我们中国人讲究“传帮带”, 我们叫“扶上马, 还要再送一程”。各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朋友们积极参与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 不只是因为对论坛具体议题的关注, 更是出于对青年刑法学者茁壮成长的鼓励和支持。
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是推动刑法学发展的关键所在, 我想借此次论坛致辞的契机, 介绍一下我们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科的一些情况。
大家都知道, 上海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 我们把它称为金融中心、信息网络中心。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上海目前还成为人工智能及相关技术的研究重镇。在这种情况下, 新的实践问题层出不穷。上海刑法学研究的面貌虽然不如北京“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 但也已经形成了自身独有的研究特色和研究路径。北京的刑法学者可能更加关注基础理论的思辨, 而我们上海的学者则更强调研究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可以认为, 我们华东政法大学的刑法学科, 实际上是跟北京的诸多刑法学研究错位发展的。例如, 我们较早提出了金融犯罪的概念, 并针对金融犯罪的有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后来, 针对新兴的信息网络犯罪, 着眼于相关的实践性和应用性难题, 我们也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近几年, 我们还涉足人工智能刑事责任演变的问题, 试图解决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刑事责任认定问题。可以说, 关注、研究应用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刑法问题, 对此类问题保持充分的敏感度以及高涨的研究热情, 已经融入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人的血液之中。
昨天, 上海出现了首例被认定为高空抛物罪的案件。刚才在前往论坛的路上, 就有人问我: 为什么上海各个法院总是追求首例? 有时候, 想到理论研究没有妥当地指引司法实践, 理论宣传讲授还不到位, 我也感觉蛮惭愧的! 按照我们的研究思路, 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 (十一) 》生效之前,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 》生效之后进行审判, 无论如何, 都不能被认定为高空抛物罪。因为如果该行为在行为时就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那么即便按照修正之后的法律, 同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此, 不可能被认定为高空抛物罪。而如果该行为在行为时不构成犯罪, 那么也不能适用修正后新增的高空抛物罪。因此, 法院“抢首例”肯定是不妥当的。如此积极地抢首例, 是有问题的。作为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 这些问题可能也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重点。
目前, 华东政法大学的刑法学科已经初步形成了“以问题思考为导向, 以实际问题为抓手”的刑法学研究特色。在学生培养层面, 我们也非常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我们花费了很多精力, 针对每年的实务热点问题, 定期召开“上海市刑法学博士生论坛” , 目前已经举办了 16 届, 2021 年要举办第 17 届。另外, 还有其他类型的实务性论坛, 也获得了广泛关注,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言以蔽之, 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 无论是在论坛宗旨, 还是在会风会貌以及选题方面, 都在很大程度上开创了优良学术研究风气之先, 非常有意义。希望通过论坛的持续举办, 不但能帮助、促进青年刑法学者的成长, 同时也为中国刑法学的研究和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契机。
最后, 我预祝第二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圆满成功!
主持人:于改之
非常感谢刘老师! 本次论坛的举办也得到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可以说, 没有盈科所的支持, 我们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也不可能具有如此大的影响力。
下面有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梅向荣主任致辞!
致辞人:梅向荣
大家下午好!
首先, 非常高兴盈科所能够携手华东政法大学, 在上海如期举办第二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请允许我代表盈科所向与会的来宾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和最热烈的欢迎。
我记得在2019年, 首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举办之际, 车浩老师向我介绍了这个论坛。当时, 我们盈科所第一时间决定支持这个论坛。能够有机会通过此种形式促成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 我感到非常荣幸。感谢论坛发起方信任盈科所、愿意交由盈科所合作!
其次, 我想要介绍一下盈科所为什么愿意支持这样一个论坛。
第一, 我简要汇报一下盈科所的一些发展概况。到2020 年10月份, 盈科所成为全球首家单体突破1万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达到这个规模之后, 盈科所确立了高质量发展的思路, 即希望在2035年建成全球领先的律师事务所。而在盈科所的1万多名律师中, 有超过1000名律师是专注于刑事诉讼、辩护的。借助主办实务论坛的机会, 盈科所希望能够促使更多的律师参与刑法研究, 提升自身的刑事专业化水平。此外, 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对高品质学术成果的追求, 与盈科所追求高品质发展的理念是相契合的。
第二, 这个论坛的目的是为青年刑法学者打造一个新型舞台, 而在全国, 为青年刑法学者打造舞台是非常少见的。盈科所则希望为青年刑法学者打造这样一个新型的展示舞台, 借助实务论坛, 促进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共享、交流、汇聚观点见解。
第三, 刚才刘宪权教授提到了“青年”, 我们盈科所也始终秉持着“青年兴, 盈科兴”的理念。例如, 我们重视青年律师在管委会中的作用, 要求管委会中的青年律师不得少于40%。又如, 在2018年, 我们通过全国竞聘, 选出了青年律师赵春雨作为盈科刑委会主任。而主办、支持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 既是支持青年律师, 也是支持青年刑法学者, 是对“青年兴, 盈科兴”这一理念的贯彻与践行。
第四, 法学是非常强调实践性的一门学科, 当前盈科所也正致力于打破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学实践三者之间的壁垒。例如, 我们在2020年10月份, 同山东鲁东大学签署了建设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的协议。通过主办、支持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 盈科所希望能够在法学教学方面走出一条创新之路, 能够促进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学实践的互动和交融。盈科所也期待全国青年刑法学者未来能够支持我们盈科法学院学术研究、教学和学生的培养工作。
最后, 我希望盈科所一如既往地支持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 为青年学者打造绝佳的展示才华和学术能力的舞台, 帮助汇聚青年学者们的智慧。
祝第二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圆满成功!
主持人:于改之
感谢梅向荣主任的精彩致辞! 自2019 年以来, 在车浩教授与盈科所的共同推动、组织下, 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作为新的学术品牌, 以“ 80后”青年刑法学者为主力, 以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为办会宗旨, 已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可以说, 没有车浩教授的推动、组织与倾力付出, 就没有我们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的产生、发展和壮大。
下面有请车浩教授致辞。
致辞人:车 浩
大家下午好!
在这样一个草长莺飞的季节, 经过了一年多的等待, 第二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终于开幕了。
首先, 经过上一届论坛的探索, 我们已经基本形成了由北京大学设定论坛主题和议程, 由盈科所提供全方位的经费支持, 由全国各大高校的青年学者轮流承担具体会务的论坛举办的三方合作模式。这种三方合作模式分工明确、高效科学, 将被沿用至往后的论坛中。
其次, 本次论坛能够顺利举办, 需要感谢与会的各位嘉宾。
第一, 要特别感谢盈科所梅向荣主任和刑委会的赵春雨主任, 他们对青年刑法学者的关爱和大力支持, 值得我们热烈的掌声!
第二, 要特别感谢本次论坛的承办方, 也就是以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编辑部于改之老师为代表的团队。办会的辛苦非亲历者不能体会! 可以说, 我们短短两天的会议, 华东政法大学的会务团队前前后后为此忙碌了不知道多少时间, 所以, 我提议, 我们参会的同志对华政的会务团队表示诚挚的谢意!
第三, 还要特别感谢我们老一辈的刑法学家, 特别是陈兴良老师和刘宪权老师。他们参加会议是对我们年轻老师的莫大鼓励! 特别是陈老师, 他全程参与、全程听会, 最后还要进行总结点评, 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第四, 还应当感谢以白岫云老师为代表的各个刊物的编辑老师, 感谢以杜宇教授为代表的“ 70后”学者, 感谢上海政法系统的各位实务专家。没有他们的参与, 我们这个论坛的性质和定位都会发生变化。
第五, 我也非常感谢参会的“ 80 后” “ 90 后”的年轻老师, 你们是这个论坛的主角。来捧场听会的观众再多, 没有主角, 这个论坛毫无意义。
再次, 在举办这次会议的过程中, 我们也有过一些思考和彷徨。比如说, 这次论坛的规模远远超出了上次的杭州论坛, 也超出了办会之前的预想, 使会议地点从华政挪到了校外。对此, 有老师在想, 如果我们只是举办一个纯粹的小规模的青年学者的闭门会议, 是不是会更好? 这样可以更自由地讨论一些学术问题, 会务的工作量可能也会降下来。会议规模扩大之后, 会不会导致论坛学术性的流失?
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我觉得, 应当牢牢把握举办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的出发点和宗旨。需要注意, 我们这个论坛与其他会议的不同之处在于, 它不是一个封闭的青年学者进行内部学术交流的平台, 而是一个为青年学者打造的舞台。这样一个舞台不但要有唱戏的主角, 也一定要有观众和支持者。换句话说, 我们青年刑法学者的光芒一定要被人看到。这也正是我们举办实务论坛的宗旨。
被谁看到? 第一, 青年刑法学者承担着非常繁重的学术研究、论文发表任务, 因此, 他希望他的研究成果、论文能够被很多刊物的编辑老师看到。第二, 基于前后传承, 他也希望更年长一点的刑法学者能够认识、认可他们的研究成果, 所以我们特别邀请了很多“ 70后”的学者来参加本次会议。第三, 更重要的是, 以往我们的实务和理论之间并非没有贯通, 但更多的其实是实务机关与刑法大咖、大家们沟通。其实, 我们青年学者也非常关注司法实践问题, 并已有较为优秀的产出, 只是这些成果缺少为实务机关所关注、引起实务部门重视并形成理论指引的契机。因此, 我们青年学者也希望能够被实务机关的各位专家看到。
我坚信, 今天在这个论坛上作为主角的青年学者们, 将来必定会成为整个学界的中坚力量。我也希望, 这个论坛可以一直持续下去, 它永远属于年轻一代!
此外, 值得一提的是本届论坛的坚持和变化。一方面, 我们坚持了上届论坛时的两项办会规则: 第一, 不安排对老师的接送业务, 减轻办会的压力和负担; 第二, 在会场上不设桌签, 创建一个平等讨论的会议氛围。这两项规则我们以后会继续坚持下去。另一方面, 本届论坛形成了一个新的惯例: 在论坛的总结阶段, 邀请上届办会方的青年老师代表进行总结发言。这项惯例也将被传承下去。
最后, 刚才梅向荣主任特别提到希望我们论坛能够汇聚智慧、产出成果。其实, 初步的成果已经有了。对此, 需要特别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了我们以“刑法新青年”为名的两个系列丛书。我们的实务论坛, 就是其中的一个系列。
经过反复商量和沟通, 下一届论坛将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期待我们明年在樱花漫天的季节再会大武汉。
主持人:于改之
感谢车浩教授的精彩致辞!
车老师倾力打造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 彰显了其作为北大学者的气度与胸襟。他完全称得上是一位“有理想、有情怀、有魄力、有担当”的“四有”好教授。相信在车浩教授的带领下, 青年刑法学者能够很快成长起来, 成为中国法治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也相信中国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结合将更为紧密, 达至理论引领实务、实务促进理论的良好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