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法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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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一、医学与刑法

医学与法学不仅是理论学科, 还是应用学科, 其以多样的方式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因此, 医疗刑法的问题不仅仅在学科理论上得到讨论, 毋宁说, 它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医生或其他的医务人员在他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面临着法律问题。如果医生不想因为伤害 (他人) 身体而受到刑法处罚的话, 那么, 任何一种会影响到病患的身体完整性的医疗干预行为原则上都需要得到病患的同意, 医生也要合乎规则地告知病患 (相应的信息)。

医疗刑法与实务的紧密关联总是会导致新问题的出现, 因为医学研究的迅速、深入发展使得法律框架的进一步发展有其必要性。故而, 医疗刑法并不是一个封闭式的学科, 而是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当前的例子包括了死亡帮助 (Sterbehilfe) 的权利、胚胎植入前遗传诊断 (Präimplantationsdiagnostik) 的权利, 以及与医学数字化 (Digitalisierung der Medizin) 有关的新问题。

医学与法律之间的另一个共同点是它们的人文导向: 这两个学科都是直接以人的需求为导向。医学与自然科学 (特别是人类生物学) 密切相关, 因此它是“应用的自然科学” (angewandte Naturwissenschaft) 。反之, 法学在传统上会强调其在方法论上的独立性。我们可以有所保留地将它称作“应用的人文科学” (ange-wandte Sozialwissenschaf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