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史论篇
岳飞是永远值得我们纪念的人物——纪念岳飞诞生89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一、岳飞是一个造时势的英雄
我们常常说时势造英雄和英雄造时势这两句话。到目前,人们似乎只愿承认前一句话寓有真理性, 而认为后一句话不免寓有英雄崇拜的含义, 不免夸大了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我以为, 英雄造时势也同样是寓有真理性的一句话, 尽管这样的局面不像时势造英雄那样地经常出现。
我们今天之所以要纪念岳飞, 就是因为他是一位能够造时势的英雄人物。
我们首先自然还应当说, 岳飞这个英雄人物, 乃是12世纪前半叶宋金对立斗争的时势所造成的, 和宗泽、李纲等人物之所以出现的因素相同。宗泽、李纲是岳飞的前辈, 他们操持军政实权时的一些作为, 也正是年轻的岳飞所想望履行的; 而到宗泽、李纲在志愿未得实现之时就去世、去职之后, 岳飞以其自身的战斗实践所要逐步完成的, 也正是宗泽和李纲一直想要完成的那番事业, 此之谓时势造英雄。
从英雄造时势方面来说, 一个出身于农民家庭, 且曾经在大户人家做过庄客的岳飞, 在从军之后, 从他仅仅是一个低级将校到跻身于张、韩、刘等大将之列, 一直是以军纪严明、秋毫无犯著称的。这固然体现了岳飞的治军有法, 而从更深层的意义上看, 则更意味着他对这场民族灾难具有深刻的认识, 意味着他对苦难中的同胞要加以拯救的心愿, 他要使整个民族、连同此民族所建造的高度发展的文化, 得免于遭受摧残蹂躏的种种问题。这不能不说, 在维护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方面, 他以一介武夫而立下了冠绝一代的大功, 实乃值得我们永远纪念的英雄业绩。
在12世纪前半叶, 有没有一个岳飞挺生其间, 是会产生不同的局势的。如所周知, 在宋金长期相持的战场上, 在绍兴十年 (1140) 双方鏖战最激烈的时际, 岳家军是中原战场的主力。中原战场平原旷野、少山少水, 最便于金国铁骑的驰骋奔进, 是宋军不易守更不易攻的地方, 然而岳家军正是在这一战场上, 在绍兴十年建立了宋金战争史上极为辉煌的几次战功:在郾城周围再三大败兀朮的主力, 前锋抵达郑州和洛阳, 已经把开封纳入包围圈内; 迫使金帅兀朮不得不做从开封撤退的种种准备。倘若不是秦桧、赵构的有意沮坏, 即不令他路友军与之配合, 且屡诏令其班师, 则北宋故都的收复可说已在掌握之中。然而掌握大权的君、相一意要对金屈服, 终使他10年来一直在经之营之的事业废于一旦。但尽管如此, 岳飞的战功毕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虽然如所周知, 绍兴十一年 (1141) 的宋金和议, 对宋方来说是一次不平等条约: 划淮为界, 每岁输送银25万两、绢25 万匹, 是一次屈辱和约; 但还必须考虑到,如果没有岳家军在绍兴十年所立的战功, 在那次的所谓和议中,南宋方面也许要受到更为深重的屈辱, 说不定还得划江为界呢。因为, 金国的南侵, 并没有制定一个终极的目标, 它是打得赢就继续打, 受一番挫折便减一分锐气, 所以, 岳家军在绍兴十年所取得的胜利, 在下一年的媾和时是定然起了一些作用的。那么, 我们说岳飞是创造那一历史阶段的时势的英雄岂不是有充分理由的吗!
二、不应把纪念岳飞做成一种造神运动
岳飞在40岁时即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惨遭杀害。但在他生前, 在他参军后的20来年的戎马生活当中, 他已经以其战功,以其热爱祖国、热爱同胞和持己涉世的道德品质, 以其涵蕴着极大代表性的要求报仇雪耻的壮怀激烈的言论风采, 而超逸乎侪伦并深孚于众望。这就是说, 岳飞生前在立德、立功、立言方面所达到的境域已是足以使他的声名永垂不朽, 全不劳后来人再做一些不必要的锦上添花的工作。而不幸他的闻孙岳珂却见不及此, 偏要为岳飞以及岳飞的父亲编造一些并非实有的嘉言懿行。例如:
1. 在岳飞的《乞终制札子》中有几句说:
伏念臣孤贱之迹, 幼失所怙, 鞠育训导, 皆自臣母。
从这里所用的“幼”字和“鞠育”二字, 知岳飞之父逝世必在岳飞的童年。据岳珂所编《鄂王行实编年》所载, 岳飞还有一个名叫岳翻的胞弟。合并二者来看, 岳飞之丧父不得晚于他三四岁时。出自岳飞笔下的那几句话, 当然是千真万确、最可信据的。但岳珂在其所编的《鄂王行实编年》中, 却谬称飞父岳和卒于宋徽宗宣和四年 (1122), 其时岳飞已20岁。岳珂还在此年之前记述了岳和因岳飞朔望致礼于其射师周同墓地一事的一段对话, 今摘录数语于下:
先臣和始甚义之, 抚其背曰:“使汝异日得为时用, 其徇国死义之臣乎?”
先臣应之曰:“惟大人许飞以遗体报国家, 何事不敢为!”
先臣和乃叹曰: “有子如此, 吾无忧矣!”
试问: 岳飞学射于周同, 起码总应是弱冠之年的事吧, 而为致礼于周同之墓而引起的岳飞与其父的这番对话, 更绝对不会是出自一个乡村儿童之口的。然则岳珂的这段记载, 岂不与岳飞自己所说的“幼失所怙”大相背戾了吗? 岂不完全是岳珂的无稽之谈吗?
2. 宋孝宗淳熙十五年 (1188), 浙东学人王自中应郢州守张孝曾之请而撰写了一篇《郢州忠烈行祠记》, 记中叙述岳飞晚年战功的一段文字为:
其后一出而平虢略, 下商於, 再出遂取许昌, 以瞰陈留。夷人畏避北遁, 中原百姓牛酒日至, 谓旦夕天下可定。不幸谋未及展, 事忽中变。
这篇文章的写成, 早于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和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二书之写成各数十年, 但所述岳飞军功则三者大致符同, 即均以绍兴十年的颍昌之捷为其最高峰。岳飞最后不得已而奉诏从郾城班师, 王自中文虽未及其事, 而徐、李二氏之书则所载互同。岳珂所编《鄂王行实编年》较徐、李二氏之书更为晚出, 却独独立异于上举三者, 无凭无据地添加了在朱仙镇大败金军的一次战役, 作为岳飞绍兴十年战功的最高峰, 而且把奉诏班师的地点, 也从郾城改作朱仙镇。这在岳珂虽是充分发挥其孝子慈孙的用心, 有意要为其先祖锦上添花,其奈事出捏造, 经不起考核与对证, 破绽戳穿, 马脚毕露, 反而会是大大玷污了岳飞的生平和他的令德的。
此外, 岳珂为体现其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的编写原则, 在岳飞的生平事迹方面, 也有意地隐抹掉一些事实, 致使一些相互关联的事情无法得到正确解释。例如:
1. 岳飞少年时期, 因为家境清贫, 曾一度到邻县安阳的韩姓大户人家 (韩琦的后裔) 做过庄客 (即佃户), 这在《三朝北盟会编》所收的一篇《岳侯传》中有明确记载,《朱子语类》中所记的朱熹的一段谈话也可以为证; 而在岳珂所写《鄂王行实编年》中却只字未及此事, 反而有飞“少负气节, 书传无所不读, 尤好《左氏春秋》及《孙吴兵法》”等等与村童事迹全难相合的一些史传习惯用语。
2. 岳飞参军之前, 曾在家乡娶一刘姓女子为妻, 到建炎三年 (1129) 他随同杜充军队渡江移驻建康时, 母、妻和岳云、岳雷 (依其生年推算, 岳云、岳雷当均刘氏所生) 都未随同南下, 却不料, 岳飞南下不久, 刘氏抛弃了婆母和儿子, 改嫁别人了。所以, 当岳飞多次派人到河北去迎接家属时, 只有老母与二子被迎接了去, 而岳飞随即又在江南与一李姓女子结了婚。此事在徐梦莘和李心传的书中都有记载, 而在《鄂王行实编年》中却把它认作家门的丑闻而讳莫如深, 只字未提, 以致从《宋史》开始, 就说岳云为岳飞的“养子”。
3. 在岳飞的那篇《乞终制札子》中, 还有如下的几句话:
国家平燕云之初, 臣方束发从事军旅, 誓期尽瘁, 不知有家。
这里所说的“国家平燕云之初”, 即是指宋徽宗宣和四年 (1122)以童贯、蔡攸统率大军想要攻取辽的燕京的事。宋军在这年的五月和十月两次北上, 第一次刚抵达界河 (今拒马河) 南岸即为辽军打败; 第二次虽则攻入燕京城内, 却在巷战中又被辽军击败, 将士伤亡甚众, 也有缒城而逃亡的。
岳飞自述他在这次战役中“方束发从事军旅, 誓期尽瘁,不知有家”, 可知他必是参加了的。然而考之岳珂所撰《鄂王行实编年》, 在宣和四年却只记述了“真定府路安抚使刘 募敢战士备胡, 先臣首应募。 一见, 大奇之, 使为小队长”。其下是接叙平相州剧贼陶俊、贾进事, 时而所谓“备虏”, 与岳飞自述中所说“国家平燕云之初”等话语竟全不沾边, 显然是不准确的。
我以为, 岳珂之所以不记述岳飞攻打燕京的战役, 固然可能是由于他昧于岳飞青少年时事迹之故, 但更大的可能, 则是因宋的攻燕大军一败涂地, 岳飞必也是一个从燕京城下逃亡的人, 而这却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 所以就把它掩抹掉, 而代之以由他虚构出来的平相州剧贼陶俊、贾进之事了。殊不知,“平相州剧贼”既与“平燕”之役、与“备虏”全无干涉, 也实在谈不到“誓期尽瘁, 不知有家”的矢忠矢勇。而且, 掩抹了从征燕京之役, 则黄元振所记岳飞自称曾到过“黄龙 (分明是错把燕京作黄龙的) 城下”一语便无法得到疏解, 而使“今次杀番贼, 直到黄龙府, 与诸君痛饮”的豪言壮语, 竟完全没有来由了。
归总来说, 我们现在最正确的纪念岳飞的办法, 是要把对岳飞的研究提高到学术研究的水平, 提高到现代科学研究的水平。研究他的生平所应遵守的原则是: 去粗取精, 去伪存真,由此及彼, 由表及里, 实事求是地还岳飞一个本来面目。要这样做, 首先就要严肃认真地把岳珂所编辑的《金佗稡编》和《金佗续编》, 特别是对其中的《鄂王行实编年》, 以思辨的头脑和精深的认识, 通体检核一过, 对其中虚构的和夸张失实的事件, 尽可能加以删除或辨正; 对于岳珂有意加以掩没和隐蔽的事件, 尽可能根据旁证而加以填补, 使他以其真实的英雄面貌而流芳百代, 永垂不朽。
(原载《岳飞研究》第四辑, 岳飞研究会编, 中华书局, 199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