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谋生与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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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义为业

——东南大学法学院2015级迎新致辞

2015.9.1

各位亲爱的同学、各位老师:

你们好!

今天,在开学季的第一天,九龙湖畔迎来了她新的主人——朝气蓬勃的、 2015 级的本科新生和研究生新生们!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你们的到来!

同学们,你们历经了大浪淘沙的历练、考研大军的磨炼,终于汇聚一堂,来到了东南大学法学院。你们用多年的奋斗与努力、青春与汗水、成绩与骄傲,证明了你们的不平庸、不平凡。从今天起,你们不再是嗷嗷待“辅”的高中生,而是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与学习的大学生;从这里开始,你们将为自己的人生各负其责。你的行动、你的思想,将决定你现在、以后及更遥远未来的格局与成就。

同学们,来到法学院,意味着你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甚至是全部,在以后的岁月里,将会成为一名法律人。因此你们也可以说是“以法学为业”的人,这里的“业”,指的是学业、职业,还意味着事业。作为法律人,你们必须谨记,法包含着一个民族经历多少世纪发展的故事,因而不能将它仅仅当作数学教科书里的定理公式来研究。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说过:为了知道法是什么,我们必须了解它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趋势。对于法学的学习,我们要拒绝一叶障目、盲人摸象似的学习方法,而要学会窥一斑而知全豹、见微知著。就像穿越剧里那样,“上穷碧落下黄泉”,得其究竟者,方为法学专业学习之道。

与此同时,比方法更重要的是理念——法学学习的理念、做人的理念、做事的理念。这个理念就是“正义”二字。选择以法学为业,意味着你这一生的理念将与正义为伍。因为,正如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所说的,法学是关于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正与不正的学问。这决定了,缠绕在法律人头脑中的思维将是“何为正与不正”,对正义的探索将围绕你的终生。可以说对法律人而言,正义就是法律人的信仰。

正义是人世间最高的美德,是推动国家前进的动力。除了要坚守正直生活、不危害他人、各得其所这一正义的底线,我们还要践行“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一法律人治世治国之准则;我们更要追求纯粹的、永恒的、绝对的正义观念。而对最后一点,也许你觉得遥不可及,也许你怀疑它的存在,但这不要紧。人类浩瀚长河中法学先知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意把无限的信仰与深邃的人类理智结合在一起,忘我地投身于活生生的现实,坚持不懈地努力探索可探索之物,而对不可探索者也静静地予以尊重,那么,就会找到正义的真谛,同时也将是人世间法则的真谛。如果你孜孜以求而未得,那么,至少你将成为一位歌德式的英雄人物,你在探求正义过程中的每一点进步,将证明你完成了托尔斯泰所说的人类被赋予的另一种工作——精神的成长。而这,可能也是终极正义中的一部分。

亲爱的同学们,当在这里我以寻找似乎空洞的正义观来要求你们时,似乎昭示着大学法学院学习内容的空洞无物、学不致用,甚或“误人子弟”。也许的确如此。在此,请你们改变一个观念,那就是对大学的偏见。大学,也许学的、应该学的恰恰就是一些看似空洞无物的知识。我们每位同学——不论是在座的法科学子,还是其他专业的大学学子,都希望通过大学的学习掌握一种技巧、一种技能,以便将来就业谋生。这个想法并不错,一般情况下也都能实现,然而,很多时候,你也会发现:所学难以为你所用。对大学的抱怨和失望可能由此而开始。但其实我们误解了大学的功能。大学不是培养人的专业技能,甚至也不是灌输一些静态的知识,而是培养人的独立思考和价值判断的智识能力、培养人的独立人格和气质,让人学会对世界上纷繁复杂的事物作判断,同时养成人的大眼光、大境界、大胸襟、大志向;不是为了就业,而是为了成人;不是为了一己谋生,而是要为天下人谋生,谋天下之太平,争人类之福祉。换言之,大学是培养精英的摇篮,尤其是对于一流大学而言。可见,“大学”的内涵,至少不是我们今天讲的对于技术的学习,而是塑造人格、培养智识、改造社会。

亲爱的同学们,法学是有关正义与不正义的人类根本事业,法科学子是经世治国的栋梁之材,当你在大学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习得了关于选择的能力、判断的能力、对何为正义与不正义的鉴别能力,那才意味着,你在法学院多年的学习是成功的!曾经的东南大学法学院,人文荟萃、名流云集,缔造了民国时期曾经的辉煌。今日的东南大学法学院,正在重兴的道路上奋进,让我们携“以正义为业”的法律人之目标,在铸造东南大学法学院辉煌的道路上共同前行。

同学们,最后,请允许我代表全体教师,祝你们在东南大学新的学习环境中学业进步、身体健康、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