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伦理守则与伦理的总则
一个专业组织的伦理守则,通常包括导言、伦理总则、伦理条款、名词解释等几个部分。伦理总则是整个伦理守则遵从的总的原则,这些总的原则,正是专业伦理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随着社会的发展,专业领域的情况也在变化,因此伦理守则中的条款也会更新、修改。即便如此,专业人员也无法从伦理守则中找到可以与某些具体的专业行为直接对应的伦理条款。在此种情况下,专业人员需要注意的是,遵从伦理的行为,最终都会回到伦理的总则,参照伦理的最基本的原则行事。
伦理总则与具体的伦理条款相比较,是更抽象的,在专业人员的临床实践中不能直接使用,但其却可以为专业人员的伦理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框架。
一、对伦理守则总则的解读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中国心理学会,2018a)伦理总则与第一版伦理守则中的总则内容整体一致,包括 5 项原则: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和尊重。这 5 项原则都非常重要,在专业伦理决策中应努力遵从。
1. 伦理总则:善行
伦理总则中第一个原则是善行。正如Fisher(2013)对美国心理学会(APA)伦理原则“A-获益性和不伤害”的总结,直观地说,这条原则反映了专业人员要努力做到的双重责任:行善事,免伤害(to do good and avoid doing harm)。善行的原则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是专业人员的工作目的是要使寻求专业服务者从其提供的服务中获益;其二是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权利,避免伤害。其中,不伤害是专业伦理最基本的要求,获益性则是对专业人员较高的要求。
善行:心理师的工作目的是使寻求专业服务者从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心理师应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要做到善行的要求,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人员应将来访者的福祉放在自己伦理决策的考量中的第一位。例如某咨询师收到电视台邀请在某个访谈节目中以自己的一位来访者为对象展示如何对该来访者进行帮助,虽然电视节目编导认为这样做对广大受众了解心理咨询会有助益,但咨询师考虑到这个来访者属于缺乏边界意识的人,在电视节目录制过程中可能会过多暴露其隐私,来访者可能会因此受到伤害,最终没有同意录制此电视节目。
获益性和不伤害,需要专业人员首先考虑来访者的需求。当咨询师个人的需求与来访者的需求不一致时,需要优先考虑来访者的需求。前面的例子中,咨询师没有同意上电视节目,他自己可能因此失去了一次扬名的机会。如果咨询师考虑自己的需求,倾向于自我获益,则可能将来访者的利益放在一边。在上述例子中咨询师更多地考虑了来访者的福祉,考虑其免受可能的伤害,这样的行为即是善行。
2. 伦理总则:责任
总则中的责任,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个层面是: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专业人员要有基本的专业胜任力,这样才能保证自己专业服务的质量;且需要持续不断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保持专业水准。
此外,专业人员要与寻求专业服务者建立信任关系,信守承诺,为寻求专业服务者保守秘密。而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中保密的承诺,既是专业的和伦理的要求,也是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这是责任原则的第二层含义。
责任:心理师应保持其服务工作的专业水准,认清自己的专业、伦理及法律责任,维护专业信誉,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例如,在心理咨询与治疗实践中,如遇到个别非专业的领导要求查看咨询或治疗案例记录,从专业责任的角度,应予拒绝;仅在遇到伦理守则中 3.2 及3.3 中的特殊情况,即保密例外时,才能突破保密的限制。例如在遇到有来访者可能对自己或他人构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专业人员突破保密,告知来访者的一些信息,是对生命的尊重,亦是专业人员的职责所在。这与拒绝领导查看案例记录一样,都是遵循了专业责任的要求,维护了专业信誉。
责任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指专业人员作为社会的一员,有责任承担社会的责任,例如需要准备好为社会大众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时间,包括从事低收费或无报酬的专业服务工作等。
3. 伦理总则:诚信
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专业人员在对待来访者时需以诚待人,这样才能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或治疗关系;对待自己的同事或同行及相关专业人员,也需要以诚相待。对待专业工作,包括临床实践、教学与督导、研究与发表、宣传与推广,遵从科学原理,参考循证证据,不欺骗,不剽窃,不夸大干预效果,不做虚假承诺,认认真真做人,实实在在做事,是诚信这一原则的重点所在。
诚信:心理师在工作中应做到诚实守信,在临床实践、研究及发表、教学工作以及各类媒体的宣传推广中保持真实性。
例如,在现实中,有人一开始就向来访者夸下海口,包治包好,实际干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有人为评职称,抄袭他人文章向专业杂志投稿发表。夸大疗效,看似为了招揽顾客,但可能仅是一锤子买卖;抄袭看似走了捷径,但实际上却丢失了做人的人品。丧失诚信的做法,到头来往往得不偿失,诚信才是立身之本。
4. 伦理总则:公正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专业人员在临床实践、教学、督导、研究、宣传等各项工作中,对待来访者、学生、被试及各类人群,均要公平,不应偏向、偏袒一些人,更不能歧视不同性别、年龄、种族、阶层、地域等人群。
公正:心理师应公平、公正地对待专业相关的工作及人员,采取谨慎的态度防止自己潜在的偏见、能力局限、技术限制等导致的不适当行为。
例如,有人给自己喜爱的学生比其应该获得的分数更高的成绩;将来自某个区域的人都看作是具有特定特质的一类人;等等。事实上,专业人员需要有伦理敏感性,能够对自己的言行不断进行反省,不断反思自己的态度、行为与工作,才能努力做到对各类人士一视同仁。
与此同时,专业人员也需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胜任力,避免因自己的胜任力不足及使用的技术方法不当而造成的对服务对象的福祉的不利影响。
5. 伦理总则:尊重
尊重原则涉及尊重寻求专业服务者的隐私权及自我决定的自主权。
2020年 5月 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加了人格权编,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并明确说明“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在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中,来访者会暴露自己的私密信息,专业人员须为其隐私保守秘密。从专业角度看,除了涉及生命安危或法律要求的例外情况之外,为来访者保守秘密是专业工作者对来访者负责的承诺,是专业关系建立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专业工作取得成效的基本保证,也是专业伦理的最基本的要求。此外,为来访者的隐私保密,也是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心理咨询人员应当尊重接受咨询人员的隐私,并为其保守秘密。”
尊重:心理师应尊重每位寻求专业服务者,尊重其隐私权、保密性和自我决定的权利。
对来访者隐私的保密,需要咨询师和治疗师头脑中随时随地拉紧保密这根弦。来访者的情况不能告诉亲朋好友,不能把来访者的信息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这是必须做到的;在咨询门诊接待室,当有其他人在场时,不能说出来访者的名字;在门诊的公共区域不能讨论案例,这也是应该注意的。
除了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之外,尊重其自主权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这意味着咨询师和治疗师应尊重其自主决定权,包括其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咨询或治疗,自主做出其人生中的重要决策。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实践中,专业人员需要帮助来访者逐步减少对咨询师或治疗师及他人的依赖,学会运用自己的资源和能力,最终能够自主面对和解决自己的问题,达到心理的成长。
上述5项伦理总则,与其后分章节列出的伦理条款不同,各项伦理条款更为具体,属于伦理标准;总则属于一般性原则。对于专业人员而言,其言行应尽可能符合 5 项伦理总则的要求,但在面对具体的伦理议题时,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则中的各项内容可以看作是专业组织对专业人员的期望,目的是鼓励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专业人员“达到专业的最高理想”(引自APA伦理守则;见维尔福,2010)。
二、总则与案例探讨
总则看起来比较抽象,以具体案例进行说明,可以加深对总则中各项原则的理解。在探讨案例时,我们既需要了解正确地处理好的案例,也需要辨识有违伦理的案例,以便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更好地理解伦理总则,在面对不同情况时,更好地做出符合伦理的决策。
案例 一则被央视曝光的案例
2019年8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播出一则报道,指出了心理咨询领域的乱象,下面是此报道的部分内容1:
目前,市场上的心理咨询价格普遍依据心理咨询师的资质、从业经验等,实行阶梯定价,每小时800~4000元不等,而且经常会推出打折、赠送时长等活动。在这样的模式下出现了一些心理咨询师恶意拖延时长、诱导过度消费的现象。许先生(化名)和王女士(化名)夫妇就陷入了这样的泥潭。
许先生:就是一个无底洞。三四年下来,花了40万元。
王女士:每一次当我走到门口打开大门的时候,他(心理咨询师)就会说“你回来,你回来”……一共走了三次都没走成,最后就拖成了五个小时,一直咨询到晚上12点多。
此外,虽然合同中明确写道:“如有需要进行录音、录像的话,会在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但直到许先生和王女士为剩余257分钟争取退款之时,他们才知道心理咨询的全程都有录音。
某心理咨询师:如果她(王女士)要把这个事捅出去,我会把2017年的所有录音证据全拿出来。
请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1. 上述案例中心理咨询服务的收费情况是合适的吗?
2. 上述案例中心理咨询师拖延时间的做法是合适的吗?
3. 上述案例中心理咨询师针对会谈录音的做法是合适的吗?
4. 对照伦理总则中的5项原则,在上述案例中你能够发现哪些问题?
分析与讨论
中央电视台曝光的事件,即使是非专业的人员,从社会道德的角度,也可以看到咨询师的一些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如果把专业伦理看作是一种衡量专业工作的尺度或界限,那么读者可以依据伦理总则来探讨上述案例中的行为是否合适、是否适当。
以伦理总则的要求看,善行要求心理咨询师的工作“使寻求专业服务者从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心理师应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在“获益性”层面,从咨询师的角度看,咨询师考虑的是自己的获益,还是来访者的福祉?从来访者的角度看,来访者是否在交费之后获得了适当的服务,是否感受到了咨询师的温暖、共情和善意?在“不伤害”层面,从咨询师的角度看,咨询师是否考虑到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避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从来访者的角度看,来访者在经济上是否受到了损失?来访者在心身方面是否受到了伤害?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之所以能够顺利开展,重要的原则之一是诚信。诚信要求专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诚实守信”。从这一点来看,咨询师在咨询前对来访者做了什么承诺?当来访者要求对未进行咨询的部分时间进行退款时,咨询师的言行又如何?面对未经许可的录音,且咨询师说可能要将咨询录音公布,来访者的感受如何?当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咨询还能继续进行下去吗?此外,咨询师与来访者需要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另一个重要原则是尊重。咨询师“应尊重每位寻求专业服务者,尊重其隐私权、保密性和自我决定的权利”。在尊重来访者“自我决定的权利”方面,从咨询师的角度看,是否将来访者要结束咨询看作是来访者自己有权决定的事项?其是否做到了对来访者的自我决定权的尊重?如果咨询师真正尊重来访者的自我决定权,他怎么做更合适?从来访者的角度看,开始和结束咨询关系,是否应该是自己可以决定的事项?咨询师的做法是否威胁到了其自我决定的正当权利?在“尊重隐私权、保密性”方面,从咨询师的角度看,其是否愿意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是否愿意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从来访者的角度看,咨询师私自录音,并且声称要将录音“全拿出来”,是否侵犯了来访者的隐私权?
总则中的责任一项要求“心理师应保持其服务工作的专业水准,认清自己的专业、伦理及法律责任,维护专业信誉,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专业水准”方面,从咨询师的角度看,其工作在胜任力的三个层次:知识、技能和态度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其工作在专业设置上是否合乎专业要求?其服务行为是否合适?从来访者的角度看,来访者是否认为获得了符合专业水准的服务?来访者对自己所获得的服务是否满意?在“维护专业信誉”方面,从咨询师的角度看,其行为是为专业工作增光添彩还是令其黯然失色?从来访者的角度看,他们会因此仍然对心理咨询充满期待,还是失望满怀?当公众了解了此事,他们将会如何看待心理咨询?
整体而言,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专业人员,在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工作中,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考虑来访者的福祉,不应将自己个人的需求凌驾于咨询或治疗关系之上,始终将来访者的获益性和不伤害放在心上。咨询或治疗开始,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咨询师与来访者双方对未来咨询或治疗的承诺,对咨询师而言,需要认真对待,而不应出现违反知情同意进行录音的行为,更不能做出违反保密原则将咨询内容公开的行为。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是专业伦理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即便是普通公民,其个人隐私也会受到法律保护。对咨询师而言,不能用长时间的捆绑收费绑架来访者;来访者的去留,每一次的咨询时间是有固定设置的,而咨询次数应依据来访者自身要解决的问题的情况,依据咨询师所做个案概念化及干预计划,同时依据来访者自己希望达到的目标而定,并非由收费情况和咨询师的个人意志所决定。咨询师与来访者的关系,会影响咨询的质量和效果,而这个关系的好坏,与咨询师是否真诚可信、是否尊重来访者、是否真正关心来访者、是否真正想帮助来访者有关。
咨询师的个人行为虽小,但却可能影响到公众对整个专业领域的看法。中央电视台对心理咨询行业乱象的曝光,实际上反映了这一领域管理的缺位。管理一方面需要对进入专业领域的人员有准入的标准,有持续的要求(例如需要从事专业领域的工作、需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等);另外还有一个关键环节,即建立组织的伦理守则,以伦理守则规范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
本书即对《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总则和各章进行简要介绍。本章介绍了伦理的总则,以下各章将分别对专业关系、知情同意、隐私权与保密性、专业胜任力和专业责任、心理测量与评估、教学培训和督导、研究和发表、远程专业工作(网络/电话咨询)、媒体沟通与合作、伦理问题处理等进行介绍和解读。
小结
伦理是个人或团体用以规范正当行为的道德准则。伦理守则反映的是专业组织对专业行为的处理原则及其价值观。隶属于某个专业组织的成员,需要遵从伦理守则行事。中国心理学会2018年发布的《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是对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专业人员行为规范的指导性文件。
在《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中,总则是一般性原则,包括: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和尊重。这五项原则都非常重要,在专业伦理决策中应努力遵从。
思考题
1. 为什么将专业伦理守则比作专业领域的交通规则?
2. 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伦理仅仅是保护来访者的吗?
3. 中国心理学会的伦理守则中的总则反映了专业组织的哪些期望?
4. 为什么说“不伤害”是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伦理中最基本的要求?
5. 专业人员应注意承担哪些社会责任?
6. 在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中,诚信为什么非常重要?
7. “公正”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中体现在哪些方面?
8. 为什么说尊重隐私权是对专业人员的伦理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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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栏目组. 心理咨询名不副实,价高时长“聊效”甚微. (2019-08-25) [2021-06-11]. http://tv.cctv.com/2019/08/25/ VIDEzsSjOic1M2uYyZHW3XAo1908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