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与致谢
人生有无数万万没想到,比如这本小书。我从没想过会出一本关于考试的书,但如今它就在眼前。
这本书里收录的四道题目,是我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给本科生开设的“刑法分论”课的考试题,每道题 100 分。学生考完后,把题目扔进互联网,使其就这样流传开来。越传越广,竟成了“神考题四大名作”,被分封为“最巧合”“最悲情”“最宫斗”和“最史诗”。面对网友们欢乐的创造力,我有点措手不及,感受到了罗兰·巴特所说的“作者已死”。不过,考题被戏说和娱乐化的效果是,其传播范围远超出了法律圈。据说许多圈外人士看过之后,纷纷表示增加了对法律的兴趣和理解。这个寓教于乐的“普法”功效,绝对属于万万没想到;但它一旦出现,也给人意外之趣,算是为本书的出版提供了一个动机。
不过,出题的目的,毕竟不是给公众“编剧”;书的主流读者,仍然定位在法学院学生。所以,每道考题后,都附有详尽的专业答案。字数最多的一份,大概有近6万字。四道题的答案加起来10多万字,构成了这本书的主体。1
这些答案,都是我在考试后即发给学生的。当时的想法是,考试虽然结束了,但是学无止境。考题的价值,不仅仅是趣味性,更是因为承载了足够丰富的知识量,使得它们不会过时。这次出版前又增补了一些注释。不敢说一册在手,分论尽有,唯愿能形成一本关于刑法分论要点的微型地图。学生可以边看故事,边解题,边复习法条和理论,以轻松愉快的学习方式,大致认识到刑法分论的丘壑样貌。这算是本书出版的另一个动机。
此外,还有一个深层动机。那就是,借此与学界的同仁交流,谈谈自己对法学教育的一得之愚。
比如,为什么要有考试?法学院的考试应当考什么?学法律到底是要学什么?哪些东西能够在考试中考查出来?等等。在这本书的前言和后记中,我表达了一些不成熟的观点,献芹于前,期待回声。回北大任教这几年来,在教学方面投入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对考试形式和理念的探索,是其中一朵浪花。被教学切断的琐碎时间,常常导致学术研究进展缓慢。新开课程的流程设计和协调安排,有时候也让人心力交瘁。感到疲顿时,自我说服的理性之声是:大学教授兼有学者和老师两重身份,科研与教学之间无可偏废。选择了以之为业,自然要遵守职业伦理。白话版就是,既然当了和尚,就得撞好这两座钟。
不过,有时候更强大的动力,还是来自于某一刻的感动。就像在微信上看到学生写的这段话:
“四个小时的考试,说长很长,说短却也很短。也许多年之后,天南海北的我们还能够想起在大二的某一个下午,我们曾经一起考过一场四个多小时的考试,还能想起那春夏秋冬、东南西北的无比鲜活而又无比悲喜的人物。感谢车浩老师一个学期的教诲,感谢这一场史诗级考试的饕餮盛宴。”
这本小书出版,我也要感谢很多人。
感谢北京大学法学院。无论是出题形式还是各种教学探索,从来没有受到任何内容上的限制和程序上的羁绊。这大概是一个中国的大学教授,能享受到的最自由宽松的教学环境了。
感谢所有教育过我的老师。尽管小时候从没想过长大后当老师,但当我真的走上讲台时,诸多恩师的身影鳞次浮现。他们曾恩赐给我的,我努力地体会再给予他人。
感谢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常听人说,教学是一个良心活儿。其实,只有资质愚钝的受众,才会操纵于忽悠者的良心。如果学生聪慧敏捷,教学就不是一个要不要良心的问题,而是一个要不要脸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享受到得天下英才而育之的快乐。
感谢“刑法分论”课的助教和参与阅卷工作的同学。课程和阅卷的顺利完成,得力于他们的辛苦协助。他们的名字是:邹兵建、李波、徐然、袁国何、王华伟、蔡仙、王若思、陈涛、李梦帆、姜潇、雷晶晶、娄慧颖。特别是兵建,两任助教,出力尤巨。如今他们大多已毕业离校,散落在天涯,但愿还记得师生合作的那一段愉快时光。
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当时出题写赠言,仅仅是给选课学生的,传播于众实非所求。总觉得不过几份考题,值不得四处招摇。但是,蒋浩副总编的提议,让我省思在教学领域中公开交流的价值,上面那些出版的动机,才逐渐浮现出来。有幸见识柯恒先生、杨玉洁女士、王建君女士和王容女士的编辑和设计的才华,特别是玉洁女士的敬业和敏锐;有了他们的精心策划,所有的出版动机才终于得以实现。
感谢陈尔彦同学、刘广飞先生和张晓韬女士,为本书封面设计建议良多。此外,深海鱼、王勇、庐州判官、笨熊图灵,这几位法律实务界的微信大V,参与作答了部分题目,并授权将其答案附录在书,增色不少,一并致谢。
感谢《北大青年》编辑部的采访,以及北京大学燕语配音社录制的广播剧。虽然我婉拒了一些社会媒体的采访,但是却很乐意与学生社团打交道。他们认真而富有朝气的工作,散发着青春的单纯和快乐,与这所校园里深沉的学术气氛和古老庄严的传统相互交织,感染到我,让我想起自己以学者和教师为业的初心。弹指之间,回北大执教已经六年。人们总是会面对无数选择,汇合起来,将他推上一条属于自己的林间路。走下去了,就不必再眺望其他,不应犹豫,也无法回头。眼前的路,不知道会延绵到何处,不过驻足流连时,我还能记起出发当时的情景: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
车 浩
谨识于北大法学院陈明楼
2016年9月 20日
1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教学进度,修“刑法分论”的本科生,还没有开始修“刑法案例研习”,因此考试后发给学生的答案,仅是列出了考查要点,并没有按照我在刑案课中所讲的解题方法和框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