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解人间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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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林徽因 志摩不为人知的情感纠葛

在钱锺书的小说《猫》里,除了前面讲的胡适、林语堂、周作人,还有沈从文、萧乾、罗隆基、傅斯年、金岳霖、梁宗岱、常书鸿,这些人可能都被影射到了。

沈从文是梁家客厅另一位重要的人物,在小说里他的名字叫曹世昌。钱锺书说:

这位温文的书生爱在作品里给读者以野蛮的印象,仿佛自己兼有原始人的直率和超人的威猛。他过去的生活笼罩着神秘气氛,假使他说的是老实话,那末他什么事都干过。他在本乡落草做过土匪,后来又吃粮当兵,到上海做流氓小兄弟,也曾登台唱戏,在大饭店里充侍者,还有其他富于浪漫性的流浪经验,讲来都能使只在家庭和学校里生活的青年摇头伸大拇指说:“真想不到!”“真没得说!”他写自己干这些营生好像比真去干它们有利,所以不再改行了。论理有那么多奇趣横生的回忆,他该写本自传,一股脑儿放进去。可是他只东鳞西爪,写了些带自传性的小说;也许因为真写起自传来,三十多岁的生命里,安插不下他形形色色的经历,也许因为自传写成之后,一了百了,不便随时对往事作新补充。他现在名满文坛,可是还忘不掉小时候没好好进过学校,还觉得那些“正途出身”的人瞧不起自己,随时随地提防人家损伤自己的尊严。[2]

沈从文当然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但如果仅从个性或青中年时期的个性来说,钱锺书的这个观察不是没有道理。而且他在里面的举例,几乎都是沈从文的真实经历。比如“在作品里给读者以野蛮的印象”。沈从文写湘西的生活,除了写一般民众的爱情和日常生活,也有很多让一般人觉得很刺激的东西。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写过亲眼看到几百人被人用刺刀一一处死,而那些人坦然受死。他说这是他一生中很重要、很恐怖的体验。同理,对读者来说,这也是非常恐怖和出人意料的一种体验,让人印象深刻。

他写过偷情的人,偷老大的女人,最后被判处死刑。那死刑是从很高的架子上往下跳,架子下面有一个坑,坑里全是向上的尖刀。到了架子上,男人反而有些退缩,倒是女人更加决绝地跳下来。像这些情节都写得非常精彩,真像钱锺书说的,给读者以“野蛮的印象”。

但在本质上,沈从文又是一个温文的书生,对他生平履历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

沈从文虽然是某个湘军老大的孙子,但到他那一代家里已经破落,所以他早年当过兵,做过土匪的书记,到上海混社会,这些经历都是真实的。他虽然名满文坛,但确实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而他又在大学里担任教授。在民国很多教授都有留洋的经历,不管是东洋还是西洋,没有留洋的经历就很容易受到排挤,所以他“老觉得那些‘正途出身’者不甚瞧得起自己,随时随地防人家挑衅开罪”。钱锺书把这个既自傲又自卑的沈从文描述得非常妥当,虽然好像跟我们看到、想到的伟大作家不太一致,但可能更符合人性。

另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就是大家纷纷传说与林徽因有一段感情的著名诗人、新月派先锋干将徐志摩。不过在《猫》这部小说里,徐志摩倒没有成为被重点影射的对象。一般认为,在最开始的时候给猫取名的那个,被称作“一个爱慕李太太的诗人”的角色原型就是徐志摩,但他在后面并没有出现。这个人说了一句什么话呢?在给李太太的猫小黑取名字的时候,他先说了这么一句话:“在西洋文艺复兴的时候,标准美人都要生得黑,我们读莎士比亚和法国七星派诗人的十四行诗,就知道使他们颠倒的都是些黑美人。我个人也觉得黑比白来得神秘,富于含蓄和诱惑。一向中国人喜欢女人皮肤白,那是幼稚的审美观念,好比小孩只爱吃奶,没资格喝咖啡。”

显然,这是为林徽因的黑皮肤做审美上的辩护,引经据典加以赞美。但他就说了这么一段,然后给小黑取个英文名Darkie。

徐志摩跟林徽因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从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年谱,还有一些别人的回忆录,包括当代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判断,可以引用三件史料,大致能判断他们之间应该还是有某种关系。

首先,他们俩应该是在伦敦认识的,那时林徽因跟家人在英国,徐志摩到那边去念书,估计就有机会见面。大约在20世纪20年代,那时候林徽因才16岁,徐志摩的年纪要比她大。徐志摩从英国一回国,就立即跟他的夫人张幼仪离婚。张幼仪并不愿离婚,是被徐志摩逼着离的。建筑史专家陈从周和梁思成是同行,他曾为徐志摩做年谱,讲到林徽因在英国就有与徐志摩谈婚论嫁的意思。林徽因说,你一定得先跟你老婆离婚,我们才可能开始这段感情。徐志摩回国后就做出了离婚的决定。

后来,徐、林两人又因误会暂告不欢。那时候林徽因去了美国,梁思成跟她一起在美国待了四年。加上林徽因的父亲逝世,家里又很困顿,她留美的学费几乎都是梁启超赞助的,因为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和梁启超也是好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徐志摩也不会有什么机会。

这暂时算是孤证。那么1920年在英国,林徽因跟徐志摩真的有这么一段故事吗?现在我们可以看到的是,1920年底,林长民给徐志摩写了一封信。而在此之前,徐志摩写了一封长信给林徽因,并不是写给林长民。林徽因把这封信给她父亲看了,然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不便答复,便让她父亲出面给徐志摩一个说法。

这封信“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恐不知何以为答”。徽是指林徽因,也就是告诉他,我作为父亲代替女儿给你一个答复。你写这样一封长信让林徽因很尴尬,但她还是很尊重你的情感,并无丝毫嘲笑你的意思。林长民回这封信给徐志摩,实际上就是婉拒了徐志摩的表白。

所以《徐志摩年谱》中这两则材料透露出的实际情况是:两人有一段感情,甚至逼得徐志摩回国离了婚。但至少两人在英国时,林徽因乃至林家是拒绝了徐志摩的。

在徐志摩、林徽因逝世后,李欧梵曾说,美国著名学者费正清可能也像徐志摩、金岳霖一样,曾经拜倒在林徽因的石榴裙下[3]。费慰梅是费正清的夫人,也是林徽因的好朋友。

费慰梅回忆她的朋友时就讲过:

我常常暗想,她为什么在生活的这一时刻如此热情地接纳了我这个朋友?这可能同她失去了那不可替代的挚友徐志摩有点关系。在此前十年中,徐志摩在引导她认识英国文学和英语的精妙方面,曾对她有过很深的影响。我不知道我们彼此间滔滔不绝的英语交谈是不是曾多少弥补过一些她生活中的这一空缺。[4]

这也是很含蓄的笔法,但既然说徐志摩在空难逝世后成为林徽因生活中的空缺,那反过来讲,他曾经就是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个人物,说明徐志摩对林徽因是很重要的。

其实,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资料证据,尤其是徐志摩的那首《偶然》,还有林徽因写的《那一夜》。这些诗大家当然各有各的解读,但看上去就好像是两个人的一问一答、互相应和,尤其里面有一个关键字叫“方向”,大家感兴趣可以读一读。

偶然(徐志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那一晚(林徽因)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

迷惘的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的阴影留守在我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着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那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

蜜一般酿出那记忆的滋润。

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

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

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

那一天你要看到零乱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