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的第四维Ⅱ:财富素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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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创富者都是好销售

核心观点:无法接受“销售”,是没有常识,也就难以创造财富。

“销售”(Sell)两个字,一直是被误解最严重的概念之一。的确,“销售”可以是很肤浅的技能,但同时也可以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简单理解,“销售”就是“做买卖”。传统相声中的名篇《卖布头》《卖五器》《卖吊票》等等,都是关于“销售”的段子。这个层面的“销售”,停留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最基础层面。

但是如果换个角度看“销售”,它又可以立刻具备普适性。因为在现代社会,人们“销售”的不仅是商品和体力,还有各种各样、有形无形的东西,比如产品、服务、理念、创意等,都可以是“销售”的对象。这样理解“销售”,那么我们的日常生活就很难不与“销售”发生关系了。

实际上,“销售”的覆盖面甚至还能更广。被誉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50大思想家”之一的美国趋势学家丹尼尔·H.平克(Daniel H.Pink)在他的著作《全新销售:说服他人,从改变自己开始》中曾经这样写道:“医生要劝说患者接受治疗措施;律师要说服陪审团作出符合己方利益的裁决;教师要以自己在课堂上传授的价值,吸引学生专心听讲;创业家要争取吸引投资人;作家要对出版商甜言蜜语;教练要劝诱球员……不管从事什么职业,我们总会向同行做陈述,对着新客户说好听的话。我们恳求上司把预算给得稍微宽松些,劝人力资源部多加几天假期。”这些其实都是“销售”行为。根据平克的统计,现代人大约每天会花40%的工作时间从事“非销售”的销售工作,即便“说服、影响、打动他人”这些行为和购买行为无关。这里的关键在于,如果把“说服”理解为广义的“销售”,那么,基本上所有人都无可避免地在从事“销售”工作。

这种对于“销售”的认知,可以说是创富的起点。当人产生一个创富的想法时,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必须寻找资源,聚合能量,缺人找人,缺钱找钱,缺渠道找渠道。所有工作其实核心都是“说服”。许多人无法创富,与其说是能力问题,不如说是没办法突破自我,放下架子。

不少人觉得“从不求人”很值得自豪,这是错误的。在市场经济中,并没有绝对的谁“求”谁,一切都是交易。发起邀约,接受邀约,建立合作,创造价值——这,就是一个“销售”闭环。这对“销售人员”而言是常识,但对尚未接受这套价值观的人来说也可能是“强词夺理”。关于这点,巴菲特的“黄金搭档”查理·T.芒格(Charlie T.Munger)说得入木三分:“所谓常识,是平常人没有的常识。当我们在说某个人有常识时,我们其实是在说,他具备平常人没有的常识。人们都以为具备常识很简单,其实很难。”或许正因为这个道理,《全新销售》的副标题才叫做“说服他人,从改变自己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