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书写是记录,也是责任
陈碧老师是我多年的好友。我们年轻时和罗老师一起组建读书会,之后又都为澎湃“法治的细节”和凤凰“风声”等法治栏目写作。当时为鼓动我进行公共写作,罗翔老师说,写作的最高境界就是我手写我心,你已经达到了,既然上帝赋予你这项才能,你就负有使命去书写。我被好友的褒奖蛊惑,欣然投身公共写作。被同时拉入集体写作小组的还有陈老师。某日我俩一起喝咖啡,说起为何要参与公共写作,她也说是因为罗老师夸她可以“我手写我心”,两人对视大笑,感慨即使是罗老师也难逃“渣男”的一贯套路。
但讥笑归讥笑,我和陈老师都很感谢罗老师。年轻时他组织我们读书,虽然很多烧脑的书我俩只是去凑个热闹,全程呆坐着看罗翔和施展两位大神“吵架”,但不得不说,这个读书会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我们的阅读品味;中年时一起进行公共写作,似乎又让我们在鸡零狗碎的生活之外,重新寻获修习法律的意义和对抗虚无的方式。有时想,我们集体写作小组的几人从读书时到“青椒”期再至中年,仍旧能保持弥足珍贵的友谊,除了因缘际会,大概还有个原因,就是无一例外都还保留着理想主义的因子,都很容易被普通人的不幸触动,也都不接受不公就是寻常,所以都愿意身体力行尽到法律人的责任和本分。记得陈老师第一本书《谁为律师辩护》的作者介绍写的就是“理想主义者一枚”。大概也因为人至中年仍旧怀抱中二一般的理想主义,每次闲聊时看着她的脸,都会感觉怎么会有人活得如此生气勃勃。
尽管陈老师一再警告让我不要在序言中夸赞她,但在我们法治组的几人中,她的文字的确是最自由洒脱的。罗翔说她的文字没有被规训过的痕迹,我是觉得她的文字没有学术文的酸腐气和塑料味,而我们这些常年写学术论文的多多少少都难逃这些恶癖。澎湃“法治的细节”主编单雪菱总结我们的写作风格,说得十分贴切:罗翔的套路是从案件至法条再至法理,最后上升到政治哲学,而结尾一定是“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我在上面的递进式写法之后,十有八九会加一段村上春树的名言煽情;而陈老师则被雪菱誉为法治组的黄药师,作为出众的故事小能手,她很少释讲复杂的法理,也几乎不炫耀专业术语,而是用法的一条线穿起古今中外的案件,最后在闭环结颗佛头母珠。总之就是写得出其不意,读来每每让人兴趣盎然。
陈老师不仅是故事小能手,还是我们法治组的金句王和标题Queen。我最喜欢读她文章的结尾,真的是从没让人失望过。记得江某案判决即出,她唰唰两个小时就写出“虽然凶手已经按照日本法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被救助者呢,为了自保置江某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她活下来了,就可以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吗?太阳照样升起,马照跑,舞照跳?这不公平!”“死不能复生,自由和生命的代价也无法补偿,但正义到来的那一刻,活着的人可以擦掉眼泪了”;她写罗伊案的结尾更让人心襟荡漾,“当有人以一些宏大的理由,将女性排除在自我决定的权利之外,那么她们确实应该大声告诉这个世界:谢谢,这是宪法权利,这不容代劳!为此,值得向永劫挑战。”收到她的稿件,我常常惊叹,这些神来之笔究竟是如何这么快就蹿到她脑中的。
因为在标题和结尾上表现得太过天赋异禀,我们法治组的其他人在写完文章时都常常直接艾特“标题Queen”给自己的文章命名,有时我自己写了文章感觉结尾缺点“砰砰砰”时,也会把收尾工作直接甩给陈老师。我有一篇关于健康码的文章,陈老师看后觉得力度不够,给我加了句“人不是行走的健康码、喘气的核酸报告”,立马让文章看起来豪气干云。
虽然长得妩媚动人,陈老师却是我身边最有勇气的女性之一。在法治组,我和她的合作最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拉她壮胆。记得有次一名上海女教师因课堂言论被学生举报而面临停职,“风声”的主编约我写评论。我虽然厌恶举报但同为老师还是心有忌惮,犹豫间陈老师说:“这有什么,你写实体我来续上程序,不能任由举报如此泛滥。”于是就有了我俩合作的第一篇评论《法律该如何对待举报》。河南郑州储户被赋红码事件发生后,我俩一个写健康码的机理与规制,另一个写随意赋红码的刑事责任,合作出《谁对河南维权储户赋红码?或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一文。那天编辑着急用稿,我从下午写到傍晚发给陈老师接力,她正赴场饭局,我性急晚间不停催她回家续稿,她气定神闲地回复:“你安心睡觉,我晚上回去一准儿给你写完。”我们常说,勇气是这个时代最稀缺的品质。我有时会因文章而被人夸赞富有勇气,但很多时候这些勇气其实都来自陈老师还有法治组其他小伙伴的背后撑腰。
古谚道“朋友是镜子”,这句话用来形容陈老师最合适不过,而且她还是高级又有趣的那种。她从不直接批判我,但每每都让我窥见自己的偏见。有次我俩一起写《开端》里锅姨的公车爆炸案,我延伸写到这种无差别杀人案的发生不能简单归因,至少该去探究犯罪人背后到底经历了什么故事,才导致他做出如此暴戾的选择。但陈老师却说,人永远是有选择的,苦难不能成为软弱甚至罪恶的理由。这句话当时在我心头一震,后来更被我写入另一篇评论僵化执法的文章中。刘某州寻亲自杀案发生后,我约她写评论,不停地说这孩子真惨,网暴者太恶劣,但她却写这件事的启示或许还有,网络绝非我们寻求同情或正义的避难所,真正的理解只能来自真实的人际关系,来自内心和爱。
除了合作我俩还经常会就同一个主题写作,印象最深的就是“天某案”和“江某案”。前者是我投入了很多感情,作为一个艺术爱好者,所以一写艺术自由就很容易激情澎湃,但那篇文章她浇了不少凉水,她还揶揄很多耽美作品都有提升空间;后者是她因为赞颂江妈是个彪悍的战士,也一并觉得判决书当然也要有必要的人性化和个人性,我却觉得法律和道德要适度分离,司法对道德的回应,应通过规范和解释的过滤,应转换至法律的语境之下,而不应过于直接和积极。虽然意见常常并不一致,但和她争鸣永远是快乐的,因为有真实的碰撞和回响。
陈老师要将最近几年的文章结集出版,我好像比所有读者都更兴奋。因为在罗翔老师网络爆红而渐渐淡出法治组的管理后,我因为突然而至的使命感慢慢成为负责约稿组稿的组长,甚至常常僭越主编的权力直接给陈老师布置任务。在收到她的稿件后也总想,这人写得这么好真应该多写。所以,作为陈老师的首席粉丝,我诚挚地向读者推荐这本评论集,尽管其中的每一篇我都曾仔细读过,但每次重新再读依旧会有很大震动。她让我觉得很多问题都值得以自身的力量认真感受和思考,很多目标虽然困难重重却仍旧有意义去追求。
互联网的记忆是短暂的,很多事情发生时舆情喧嚣,但不出一周就基本会淡出公众视线。就像我们上次聚餐时还说起的铁链女,当时事件曝光时几乎全网关注,我们法治组的每个人都为此案写了评论,可现在又还有谁关注她的下落呢?所以书写是一种记录,它让我们永远不要忘却那些曾被侮辱和被伤害的普通人。而作为专业的法律人,为这些普通人书写同样是一种责任,因为他们的命运和我们联结在一起。陈老师在跟我合写的《费洛米拉的锦缎》结尾写道:“如果假装看不到悲剧,假装听不到哭声,只看到漫天烟花,只看到繁华盛世,那我们才是真正的精神分裂者。”我庆幸身边有像陈老师这样共同书写的朋友,也希望读者能像我一样欣赏和珍视她的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