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涤世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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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结茧的青春(3)

大学的开学时间要比高中晚。现在路明非都已经开学了,不过常庚霆还是留在了A市里,他准备和楚子航一块儿去卡塞尔学院。

现在他每天清晨早起和楚子航去少年宫做对打训练,两个人拿木刀呼哧呼哧对练一上午,直练得胳膊都抬不起来为止。然后他们中午会在少年宫附近一起吃顿饭,今天就此别过。

下午的时候常庚霆会到老爹的分公司歇一会儿,毕竟老常自家的产业,不用白不用。常庚霆现在随身带着那本夹杂着龙文和古文的秘卷,没事儿就研究里面所说的‘登基为龙’,虽然进展并不快。

他其实也给楚子航看过,但对方目前对这方面尚无研究,同样没什么头绪。常庚霆会研读这本秘卷一直到晚上路明非放学的时间,然后他就开着车去接路明非,在路明非帮婶婶买完菜以后,俩人会在附近的饭店里打包饭菜,去网吧边吃边上网。

该说不说,路明非确实是个好老师,经过路老师一段时间的指导,常庚霆的星际水平可以说是突飞猛进,比他自己捣鼓那本秘卷的进度可要快多了。但与此同时有个麻烦的事情,前些天常庚霆答应帮助衰仔学习如何跟女生相处。问题是这玩意咋教呢?常庚霆自己都没有整明白,教别人岂不是误人子弟?

没办法,毕竟当时被那种眼神看着,常庚霆很难拒绝这个衰仔的请求。不过路明非已经衰了这么多年,常庚霆觉得简单的灌输道理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要改变,必须从体魄和灵魂上多角度下手,将衰仔重新塑造成一个青春朝气的高中生。

常庚霆不知道这样管不管用,但目前他想不到有其他太好的办法,或许随着路明非的体格逐渐强壮,他的自信心也会随之增长也不一定。而如果先有了自信,那就一切都好说了。

现在时间已经接近傍晚,常庚霆把手里的秘卷收起来,准备出发去接衰仔。老常家产业很多,而老爹在每个分公司都留了车子。身为常公子,开自家老爹的车当然不成问题。既然已经想好了怎么锤炼衰仔,常庚霆决定今晚的星际争霸环节不如取消掉好了,不能再放任路明非接着打游戏了。

不然他难道真的还要看着路明非左手鼠标大成以后换成红点打星际争霸?虽然拿红点打星际争霸确实超级酷,但对于路明非的成长没有半点帮助啊。

常庚霆心意已决,准备今天晚上就带着路明非去少年宫历练历练,再顺路买身新衣服,做个新发型啥的。先从外观上改变这个衰仔,外观一变气质也会随之变化。

但关于进步这个事情,还是得靠衰仔自己想明白的。毕竟自己现在虽然能靠着强行拷打的方式让路明非锻炼,但自己马上就要入学了,到时候可就没法督促这家伙了,而如果路明非不能自己觉悟,就永远没办法成长。

常庚霆跟公司的经理打了个招呼,下楼开着车去接路明非去了。老爹在这里留的是一辆黑色的玛莎拉蒂,常庚霆开起来还算顺手,他花了二十分钟的时间赶到了什兰中学门口。

虽说按季节来讲即将入秋,但天气还是有些闷热,路旁的树枝上照样有蝉聒噪的响。常庚霆靠着靠座,开始把玩手里的那枚银色打火机,百无聊赖的等待路明非放学。

不多时,什兰中学的下课铃响了起来,镂花的铁门被两个门卫缓缓拉开,学生们慢慢鱼贯而出,人流在门口四散开来,同学们各自走向自家的豪车。

只能说什兰中学不愧是贵族学校,学校门口豪车如云。关于这点桂棹中学反而好很多,大家都选择步行回家;至少对常庚霆和任鹏杰来讲是这样的,这俩活宝选择步行的原因是为了能够偷偷的上一会儿网。当然,他们家里不是没有电脑,常庚霆去网吧是为了能够抽烟,任鹏杰则是单纯的喜欢网吧的氛围。

常庚霆打开车门走了下来,今天他穿了一身黑色的风衣,这是打算提前为执行部生活做准备。那枚银色的火机被他拿在手里像抛硬币一样抛来抛去,昨天早上又抽了一支烟以后常庚霆下定决心戒烟,目前已经坚持到了现在,烟瘾上来的时候他就会像这样玩一会儿火机。

他今天已经玩了一下午的火机了。

来接人放学的车有很多,但没有一个司机是像常庚霆这样的,剑眉星目棱角分明,身高也有一米八三,这么标准的帅哥连男生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更别说是女生了。

而且当有人认出这就是前一段时间在篮球赛上和楚子航打得不分高下的那位以后,看向常庚霆的目光就更火热了一些。一些女生怀里抱着书包,故作高声的和同伴聊天,想要以此掩饰自己的心情,却不住的暗送秋波,希望这位帅哥能朝这里看上几眼。但帅哥只是微皱着眉头,出神的望着校门口的方向,似乎很有心事的样子。

于是少女们开始幻想常庚霆是站在校门口等人的,一个富家阔少和一名高中女生之间不被承认的凄美爱情,想到此处,女生们忍不住连连摇头,感慨命运的作弄。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只是帅哥的烟瘾犯了而已。

常庚霆的烟瘾来得厉害,简单的睹打火机思烟已经满足不了他了,于是他往嘴里叼了一根牙签,用牙槽轻轻的咬,一边咬一边皱着眉头,等路明非出来。现在常庚霆的样子看起来有一些痞,这痞帅的造型吸引了一众目光,可惜常庚霆本人的心思全部都在那根牙签上。

人流渐渐稀少了许多,常庚霆也终于等到了路明非,衰仔跟在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孩身后,白裙子的女孩背着书包,怀里抱着一本书,文文静静的走。

这位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文学社社长陈雯雯了,上次在篮球赛的观众席上没看真切,但近距离看起来确实挺有气质的,也难怪是衰仔第一次暗恋的对象。

但常庚霆并不太喜欢这女孩儿,毕竟从书里的描述来看,陈雯雯多少是知道赵孟华一伙儿拿路明非喜欢自己这件事当乐子耍的,却始终没有什么表示。换句话说,能让路明非在毕业晚会上那么狼狈,陈雯雯也得负一点儿责任。

常庚霆从嘴巴里拿掉牙签,顺势朝路明非挥了挥手,“路明非!这里!”

衰仔看样子有些惊讶,而且惊讶的不止衰仔一个人。和路明非一批出来的几个男女都把目光送了过来,常庚霆估计他们是和路明非同班的,也许走在衰仔前面的,由一对双胞胎小胖子簇拥着的男生就是赵孟华也说不一定。

这么看来赵孟华怎么还有点眼熟呢,常庚霆以前跟着老爹出席宴会的时候,好像在宴会上曾经见到过。不过管他呢。自己是来接路明非的,姓赵的小子并不用太劳心去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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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华终于想起这个穿风衣梳背头的帅哥是谁了,之前的篮球赛他因为生病没有去看,只是听说有一个和楚子航不相上下的人,居然把主场从什兰中学手里赢走了。

刚才出来的时候徐岩岩捅了捅他的胳膊说老大就是那个人,那天赢了什兰的那个!赵孟华心说眼熟,眯起眼睛看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曾经见过的,那是一个商圈的晚宴上,常氏集团老板带来的公子哥,衣着谈吐都带着名流范子,在宴会上游刃有余,仿佛天生就带有对任何人的亲和力。

商圈也是分等级的,常氏集团是这几个市里商圈中的豪门,常公子自然也是相当的显贵,而据徐岩岩说这位公子哥居然还在篮球场上和楚子航不相上下,楚子航可是在什兰中学的篮场上横扫一切的存在,这位常公子居然在体魄上还能不输给楚子航吗?

长得帅,家世显赫,谈吐好,现在看来体魄也相当出色,听说前些天常老板宴请了一些关系亲密的伙伴,说是庆祝儿子提前考入美国的一所大学,和楚子航一样,都是高二就提前被录取。赵孟华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和这些人在一个世界里了。怎么可能有这么完美的人呢?还是两个。

赵孟华正在惊疑,不知这位常公子到什兰中学来做什么,而此时那位风衣一脸痞样的帅哥收起了那份微微的烦躁,常公子露出一个笑脸,朝自己的方向挥了挥手。

赵孟华不由得惊喜交加,难道说这位常公子竟然还记得自己?他正打算挥手回一个招呼,却发现这位常公子的目光已经越过自己,朝自己的身后去了,他的嘴里高声的喊着某人的名字,但总之那个名字绝对不是赵孟华。这位常公子喊的是——“路明非!”

路明非?路明非不就是班上的那个衰仔吗?和自己一块儿加入了文学社的那个,平时吊着一对三白眼,总是耷拉着肩膀跟眉毛,看起来一脸的颓废。而且还自以为不知不觉的暗恋着陈雯雯。这位常公子刚才是在喊路明非?那个衰仔?

赵孟华颇为震惊的回头看去,果然发现了衰仔的身影,而且衰仔居然也在挥手,很显然是在对常公子的回应。

衰仔挥了挥手,又小声的嘀咕了一句,赵孟华没听清衰仔说了些什么,但语气里满是亲切。

赵孟华摇了摇脑袋,一脸的难以置信。他觉得他的世界和他的脑袋之间,总有一个是出了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