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向原野:自然如何治愈了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逃之夭夭

我醉心于万物的纤毫细微之处

宛若一名孩童

长大成人令我倍感苦恼

我的思想如杂草般狂野

所到之处尽情蔓延滋长。

——约翰·克莱尔,《逃之夭夭》

1 此处数字表示原版图书页码,下同。十月了,秋老虎还不走。我站在老宅门前,像个即将生平第一次搬家的懵懂少年。我住在这里,一晃已半个多世纪。老宅位于奇尔特恩丘陵(Chiltern Hills)边缘的小镇上,看着不起眼,住着却舒服得很。一想到老宅,我便回想起从前我们一家人惬意的生活。在这英格兰东南部的自然乡村,门阶上堆满现代化生活设施的画面,多少有些违和。不过,对于深居简出的作家生活而言,倒也算得上相称。老宅只是我的一个落脚之地,而我,实则栖息在林地和思考之中。我时常劝慰自己,是奇尔特恩连绵的丘陵和自由的天际线,源源不断地带给我惊喜和灵感。这里的一切造就了我的文章,或许也造就了我。然而此刻,我要逃离这里,奔向东安格利亚的广阔平原。

我的过去,或者说我聊胜于无的过去,将我深深囚禁其中,无法自拔。过去的习惯与记忆,使我困在同一个地方已太久太久。我就像扎下了根,寸步难行。最终,我病了,再也写不出一个字。我的祖父是爱尔兰人,平日里打点零工,从未在同一个地方住满一个租期。感到困扰时,他非常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有2一个词恰如其分地概括了各种逃离:鸟儿翅膀硬了会飞离巢穴;人遇到麻烦了会换个地方躲躲;而祖父感到困扰了,自然是“逃之夭夭”了。

迟来的新生就在眼前,而我却感到迟疑。唯一能做的,就是再次回顾往日痛苦的记忆。那是几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刚开始陷入抑郁,对一切都漠不关心,连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我本该同几位老友去法国的塞文山脉(Cevennes)度假,在石灰岩遍布的山间住上几个星期,这是我们多年来的传统。可我却怎么都提不起精神,不愿意出门。不过,最后我还是去了。同往常一样,塞文山脉的短暂休憩让我倍感治愈。那是一段充满着阳光、享受和陪伴的时光。

旅行快结束时,发生了一件难忘的事。无意间,我目睹了一个物种的成年礼。当时,我们去南部的埃罗省(Herault)玩了几天。我和朋友在奥克通镇(Octon)找了一间石屋过夜,屋子的墙壁用不规则的石块镶砌而成。清晨,我们在阁楼上发现了一只雏燕。它从窝里掉了下来,在地板上挣扎,无法起飞。我们凑近看了看,雏燕的翅膀僵硬地伸展着,好似一弯新月。它的羽毛掺杂着炭灰色、棕色和粉白色,宛如大理石,与仲夏时节成年雨燕划过天际的那一抹神秘的黑色截然不同。看得出来,雨燕之所以能够一生在天空优雅地飞行,也是付出了代价。其双足位于身体中部,四趾均向前,利于抓附,不过足杆实在是太短了,短到与腹部的羽毛直接相连。我们将雏燕拾了起来,带到窗前放生。雏燕虽然才六个星期大,却已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飞行;不仅如此,它还拥有了与其他物种亲密接触的经历。

不论小雨燕有什么情绪,此刻都已被求生的本能和天生的勇气所占据。它一边坠落,一边奋力滑行,幼小的身体晃得厉害,以3惊险的高度掠过地面,吓得众人屏住了呼吸。好在最后,它终于飞了起来,用力地拍打翅膀,朝着东南方向飞走了。经此一别,怕是要等到后年夏天的繁殖季节,才能重见它的身影。而它将飞行多远的路程?这一路上将有多少次振翅?又能休息多长时间呢?

难以想象,未来它经历的旅途,将是怎样的茫然未知又危机四伏。它将飞过战乱连年的地中海,飞过一排排荷枪实弹的士兵,还将遭遇恶劣天气和地貌剧变。它的父母兄弟恐怕早已飞走了,留它独自完成上万公里的飞行。在雨燕的中枢神经系统中,就算没有印刻着详细的飞行路线,起码也大致规划好了。遵循基因中携带的记忆,它的每一种感官都在帮它追随这条迁徙的路线。无人知晓,雨燕一路上将会经受多少超乎想象的困难和遭遇。当它飞过无边的大海、芳香的灌木丛和非洲小镇上空夹杂着尘埃的暖流时,或许,它也能像其他海鸟一样,辨别出空气颗粒的微妙变化。或许,雨燕富含铁元素的前脑细胞,已经探测到了某条具有磁性的路线,指引着它一路向南。途经一些地标建筑时,那些形状恰好与基因记忆中的图形碎片相吻合,便可视作飞行途中的参照物。此外,白天的太阳和夜空的星辰,也都可以用来导航。只不过,当雨燕飞行过半、抵达南半球之时,星空又会变幻成另外一副模样。再过三四个星期,它就抵达南非了。在那里,老天会奖励它九个月的轻松时光,可以自由自在地翱翔与嬉戏。次年五月,它将与其他刚满一岁的雨燕一起飞回欧洲,一路上你追我赶,乐此不疲。这就是雨燕的生活。除繁殖季之外,飞行就是它们的生活,自古如此,从未改变。不过,恐怕只有那些怀着矫情又复杂的享乐观的人,才会觉得雨燕并未从中获得“享受”。

那年五月,我头一回对雨燕视而不见。燕子们在屋外啁啾欢闹着,而我却躺在床上,转过身去不看窗外,也毫不在意它们是4否会在春天归来。这冷漠、可笑的转身,让我化身为一种不可理喻的生物,悬浮于某种虚无之中,与其他物种格格不入。或许,这正是人类向前发展的方式,只是当时的我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  *  *

因此,当我自己即将第一次出远门时,那只羽翼未丰的雏燕,一直萦绕在我心头。这次,我决定离开家乡,奔向东安格利亚的广阔天地。此番决定其实挺突然的,并没有事先规划好。或许,我是受到了某个成长阶段的驱使,尽管它姗姗来迟。不过,迁居的决定更像是一连串随机事件的结果。简而言之,此时此刻,我的工作已经陷入了“停滞”(生活的其他部分当然还是正常的)。我因为长期以来的深度抑郁,已经无心工作很久了,钱也快花光了。我和室友——我的姐姐闹翻了。如今,还不得不将老宅卖掉。能支撑到现在,实属不易。多亏朋友们出手相助,我的情况才得以好转,就像一台古董打字机得到了翻新。我又有了心动的感觉,因此才能再次提笔写作,虽然我并未想好该写点什么。后来,一个好机会竟不期而至,犹如春风拂面。在东安格利亚,朋友的农场恰好有几间屋子闲置出来。十几岁时,我就把那里当作自己的第二故乡。现在,我卖了房子,也没了工作,正好去那里从头来过。

将行李装上车时,我觉得自己像变成了一张白纸,赤裸裸的,等待接受命运的安排。就连行李我都没有多带,物质上和精神上皆是如此。我连一口锅都没拿,心想新家就算没准备好,至少也有办法对付。我只带上了一些写作需要的东西,两台打字机和一抽屉的办公用品,尽管这些东西对于生存来说价值几何还有5待商榷。剩下的行李,全都是些难以割舍的小物件:一块赞比亚的球形紫水晶摆件,是我的朋友波比送给我的幸运礼物;一台100倍左右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黄铜显微镜;一个装满唯美的茶盘和茶杯的野餐篮,这些餐具上还印着柳树的图案,精致极了,我一次都没舍得用过;一块印着“爱猫人士反对炸弹”[1]的徽章;一大段约有1500岁高龄的紫杉木,自从1990年塞尔伯恩村的那棵紫杉树被风刮倒之后,我就一直保存着它,并不断告诉自己,我会等到一位“合适的雕刻师”;一本母亲最喜欢的书,英国气象学家约翰·摩尔(John Moore)的《地下水系》(The Waters Under the Earth),书里夹的书签是奥森戴尔服装店的邮购订货卡,倘若我对东安格利亚的景色还算满意的话,这本书很快就会成为我的最爱;此外,我还带了一些徽章和化石。只可惜我的车里装不下一人高的新月形翅膀,否则我一定会带上,好好布置这些浪漫的小摆设。至于书,经过一番精挑细选,我只带上了几百本重要的(包括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约翰·克莱尔的大部分作品);至于剩下的,全都送到了大北路(Great North Road)附近的某处工业仓库保存。

这倒不失为一种开启新生活的好方式。我并不觉得自己是不肯接受现实,或是被迫断舍离。几大箱行李都已放进了吉普车的后备厢。这些,就是我想带走的全部。说实话,我即将入住的新家什么都放得下。但最难放下的,是翻天覆地的改变。远走他乡,应该是我这辈子最害怕做的事情。这是一次剪断绳索、远离家乡、展翅高飞的成人礼。这种成长的过程司空见惯,庸常到以至于无人提及,只有在某些关于自然的比喻中才会用到。然而,唯一的问题在于,我的成人礼来得太晚了,晚到令人觉得荒唐,难以置信。

现在,分别的时刻终于来了。我感到出奇地兴奋,鼓足勇气,开车回老宅看了看。这里已经有了新的主人,这家的祖母和几个孙辈正在花园里玩耍,欣赏我留给他们的玫瑰花丛。目睹别人做着自己从小到大做过无数次的事情,然而内心知道,这一切再也不属于我了,真是一种异常奇妙的感受。我没有觉得不真6(2)实,也毫无灵魂出窍的恍如隔世之感。相反,这一幕看起来很温馨,倒像是对我的一种馈赠。

这是十月的一天,天气和煦而明媚,似乎不像是走向成熟人生的新起点,倒像是暑假的开端。骤然霜降过后,原野又恢复了生机,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我开车来到了罗伊斯顿小镇(Royston)附近,一群南飞的凤头麦鸡恰好从公路上方经过。记得上次我遭逢人生变故时,也看见过它们的身影;那次的一瞥,同样是稍纵即逝。当时,我和摄影师托尼·埃文斯(Tony Evans)一起爬上了沙普山丘(Shap Fell),寻找粉报春花。一群凤头麦鸡刚好从我们头顶掠过,队形松散,忽上忽下,像是被大风卷起的纸片,在蜂蜜色金黄澄亮的牧场上纷飞,而我们也恰好在此处找到了寻觅良久的花朵。这是季节更迭的信号,而我与埃文斯合作了六年的一本书,也已经到了收尾阶段。

那天,发生了一件美中不足的事情。在我的故乡,老宅里的旧家具被一把火烧了,场面好似一场葬礼。那些家具实则已无多大用处,但毕竟难以割舍,每一件都是父母为他们拥有的第一座房子亲手置办的。我的父母本身也是移民。他们在伦敦出生、成长,后来因预感要打仗了,才搬到了英格兰西部的奇尔特恩丘陵,在伯克姆斯特德小镇(Berkhamsted)安了家。60年后,他们一手经营的小家,那个我们曾经共度幸福时光的老宅,却变成了一堆废柴。房屋清理公司拒绝回收这些旧家具,倒贴钱都不肯来搬。公益家具回收中心的态度也甚是傲慢,语音客服的答复是:“抱歉,留言服务暂停使用。”于是乎,我只得匆忙找了些朋友,搬走了老宅里的大部分家具,找个地方一烧了事。烧家具的那天晚上,我和姐姐头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崩溃了。110年的老宅,最后只剩下餐厅的一把椅子,房中空旷到能听见回声。我俩坐在一起,像两个被遗弃的孤儿,怅然若失。能够承载记忆的,7(3)并不是一间空空的老宅,而是里面的家具和平凡的生活:餐柜的台面已被两代人的手摸出了凹痕;那把破柳凳是母亲给四个孩子喂奶时坐的;还有那些用猫头鹰存钱罐做成的铁皮门挡,50年来,每一个经过客厅的人都曾被它绊倒。家人们每次都会相互提醒,“小心猫头鹰”。老物件是记忆的有形载体,只消一眼便能让人想起当年的故事和心情。

此次搬到东安格利亚,颇有几分既定的宿命感。这条东行之路,我从十几岁起就经常走。该在哪里转弯,走哪条岔路,我已熟稔于心。记得20世纪60年代初,我和一帮朋友第一次踏上这段旅程。当时我们都相信,东安格利亚一定有个确切的起点。离开鲍尔多克(Baldock)不久,在奇尔特恩丘陵东北约50公里处,我们拐上了自新石器时代就存在的艾克尼尔德古道(Icknield Way)。沿途曾经有一座漂亮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麦芽厂,可惜早已被拆除。我们眼前是一大片白垩沙地,头顶是满天云雀。在伦敦周边虚度一生的想法,此刻似乎已一去不返。它就像是一道界线,一旦跨过去,你就知道自己终于“离开了”。东安格利亚在我们眼前一览无余,就像是屋子里无人问津的杂乱角落,终于重见天日了。我们都亲切地称其为“安哥”。

沿着艾克尼尔德古道继续前行,经过了纽马基特(Newmarket),便来到了这片沙地的中心地带——布雷克兰(Breckland)。此处的地形像是一个1000多平方公里的白垩质沙碗。这里的土壤层太浅了,地表的天然林地很容易被风吹倒。在史前的英国,这里一度是人口居住最密集的地区。古代的农人在这里刀耕火种,种了好几季8庄稼,后来土地贫瘠,这里便被抛荒了二十多年,等待土地自我修复。短暂的农耕之后,“支离破碎”的农田变成了一方方沙地,此地也因此而得名“布雷克兰”(意为“沙漠地带”)。

沙质土壤,连这种轻度耕作都无法承受。当兔子和羊群被引入布雷克兰之后,大部分地区的植被变得更加稀少。到了19世纪,这里的景观基本只剩下碗形的荒野和漫天的风沙。由于此地过于荒凉,赶路的人为了不让马儿感到烦躁,往往会趁天蒙蒙亮时穿过这片“辽阔的阿拉伯沙漠”。这里还曾建起过一座陆地灯塔,专为迷路的旅人指引方向。日记作家约翰·伊夫林[4]曾经写道,“流沙对乡野造成了严重破坏,沙子四处流动,让绅士的庄园不胜其烦”,他还提出应该大面积种植丛生植物,防风固沙。好在东安格利亚的绅士们也无须费力劝说。18、19世纪,人们治理、开垦了布雷克兰,随后圈为己用。现在,尚能勾起人们对往昔荒野回忆的,只剩下胡萝卜地和养鸭场里偶尔刮起的沙尘暴,以及一片片防风固沙的松树林了。(当地人经常拿流沙开玩笑。“你的农场在哪个郡?”“那得看风向了。有时在诺福克郡,有时在萨福克郡。”这就是东安格利亚的创世神话:在流沙上建起的一方天地。)

布雷克兰的其他土地,就是人们通常说的荒地,其实也都派上了用场,规划了一些适宜远离居民区的用途,比如核部队的空军基地,以及占地约65平方公里的国防部斯坦福实践训练区(Ministry of Defence’s Stanford Practical Training Area)。林业委员会还在这里种植了最早一批新型针叶“防风林”。开车穿过这片沙地的中心地带,不仅能领略东安格利亚外在风光的变化,9更能体会到人们对于土地的文化态度的整体变迁。布雷克兰的荒凉和与世隔绝,使它成为边疆地带,虽然已列入国有荒野名单,实际却被圈作私人游乐之用。在贝里市(Bury)以北,昔日的大庄园如今已变成了养马场和养鸡场。人工密集饲养的雉鸡,其实没有一点儿野外生存的能力。每逢秋冬,公路上全是被压扁的雉鸡尸体。开车时,你只能无可奈何地从雉鸡的尸体上碾过去。

只有燧石无处不在。它们跟随着白垩母体,贯穿了整条东行之路,一直延伸至诺福克郡的北部海岸。不计其数的燧石散落在旷野上,也融进了英格兰这一带的建筑纹理之中:在平房、古老的墙壁和教堂里,都能看到露在外面的燧石,有些地方的燧石是圆的,有些地方是扁的。田野中有大量用燧石磨制的工具:箭头、斧头、磨盘,还有原始的梨形多功能粉碎机和切割机(法语为“coups de poings”)。在已开采的燧石矿中,最好的当数塞特福德镇(Thetford)附近的格莱姆斯墓矿(Grime’s Graves),距离我的目的地只有30多公里。

小时候,我们时常会为了证明自己的胆量而赤脚踩燧石。此次的东行之路,沿途也遍布燧石,一直绵延至海岸,像是童年游戏的自然延伸。不过今天,我没有照例开车去海边,而是走了另一条陌生的路线,来到了这一带的中心地区。在诺里奇市(Norwich)以南和以东,分布着韦弗尼河(Waveney)、比尔河(Bure)和耶尔河(Yare)。数千年来,随着北海水位的涨落,这里会定期发生汛情,绝大多数地区都变成了沼泽。三条河交汇于大雅茅斯镇(Yarmouth)。咸水沼泽自此地发源,向内陆漫延64公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沼泽,与布雷克兰的沙地相连。沼泽里有芦苇荡、潟湖和赤杨林。还有各种动物:琵鹭、鱼鹰、鹤和水獭,以及现今早已绝迹的鹈鹕和河狸。就连这里的居民,都必须10适应“两栖”生活。在最容易积水的地区,人们将房屋建在高台上,在沼泽里行走全靠“爪鞋”(pawts),类似于过雪地时穿的那种踏雪板。在东边,当海水水位还相对较低时,当地人会在河谷里大量开采泥炭;而当水位回升时,这里又会被海水淹没,形成了布罗兹湿地(Broads)。西边是三条河流的发源地,人们也会从此处的沼泽与河谷中挖泥炭,只是开采规模相对小一些,也相对分散一些。而其中的韦弗尼河上流河谷(Upper Waveney Valley),就是我这次的安家之地。

*  *  *

拐上了一条陌生的道路,我再也无法回避内心的那个问题。它已经困扰了我好几个月,或许可以说是困扰了我大半辈子。我的归宿在哪儿?我的角色是什么?从社会、情感和生态的角度,我应该怎么活才是对的?

想当年,我在奇尔特恩老家时,只是把家当成我的一个落脚点和情感的避风港。它就像一件旧外套,想穿时就穿穿。而外面的世界,才是我真正的重点,不论是外面的自然风光,还是书中的相关隐喻。作家的生活最是无拘无束。我时常去乡间漫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出发就出发:有时,我只是随便走走;有时,我会专程去一些鲜为人知的地方。天气不好时,我就蛰伏在家,或者出门见见朋友。我从不去那些过度开发的农村,就像躲瘟疫一样,避之不及。我像是游牧民族中的一员,也像是四处漂泊的浮萍。虽然我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但它是它,我是我;房子的事情,我全部交给旁人来打理。和浮萍一样,当我的根基开始动摇时,我自己也就迷失了。说白了,我太沉溺于同一种生活了。我不善变通,没有信心在跳出舒适圈之后,坦然面对生活的改变。

我知道,在东安格利亚的边境,我将不得不以一种未知的方11式,去面对乡野生活的日常。首当其冲的就是天气。在诺福克郡,风是从乌拉尔山脉(Urals)径直刮过来的,沿着公路,涌入老房子里,从每一道门窗的缝隙挤进来。对此我毫不怀疑。而且我猜,大农场上的房子也一样漏风。本身,河谷就是一条狭长的天然风道。不过,我对未来已有清晰的认识。东安格利亚是欧洲农耕最为集中的区域,农家院的三面都是农田。方圆8公里之内,都没有一片能称其为森林的植被区,只有种着油菜和甜菜的菜地、养殖场、谷仓,还有用来狩猎的雉鸡和空气中弥漫着的农药味。

除了寻找田园生活方式之外,我还好奇,自己将如何在这片典型而荒芜的湿地上生活。大半辈子了,我的生活一直与树木为伴。林间的四季充满节奏感:春日明媚,生机盎然;夏日漫长,华英成秀;秋日丰收,繁华渐褪;冬日肃杀,万物凋零,伐木的季节再次到来。我觉得,只要置身于树林之中,自己就会很放松。让我沉醉的不仅是林地的空间,还有其骨子里的历史脉络,以及光与影的纵横交错和缓慢交替。林地的历史气息,不仅可以追溯几代人在其中的活动痕迹,还可以拓展至整个文明历程。森林是野生的林地,是人类自以为拥有的大自然,我们“来自于”自然,却也“脱离了”自然。在林间徜徉,我们总会有一种“回到过去”的感觉。这里有我们往昔的记忆,是让我们返璞归真的地方。

新的环境将带给我怎样野性的感觉,还有待我未来慢慢发掘。从前,我已领略过多处湿地,因此很清楚,那里的环境可能会多么反复无常、难以预测。与林地中隐秘而缓慢的节奏相比,湿地的节奏更鲜明,更直接,随时可能变幻成意想不到的另一番12景象。这种事经常发生。尽管湿地的历史比林地更久远,但湿地给人的感觉却是当下的主宰,有时甚至可以预测和感知未来。

林地和湿地,一个古老沉稳,一个瞬息万变,我猜它们俩刚好是自然韵律的两种极端。生命起源于水中,在林地中发展成熟,之后进入下一个轮回,周而复始。我贪心地希望,能够同时体验这两件事,成为某种两栖动物,看看林地中最美好的春天会在湿地中如何上演。只是不知道,我的肠胃能否经受得住零距离的野外生活。当陌生物种大量涌入我的新领地(或者当我成为它们的不速之客)时,当我试图去理解实用性与产量等冷冰冰的概念时,我理解的大自然的价值与意义又会受到何种影响呢?此时的我渴望一种超越功利的关系,是否属于不切实际?事实上,关于“关系”的想法或许只是说说而已,因为大自然似乎根本无意与我产生任何关系。我是不是反而应该脚踏实地,当好一名受人尊敬的当地博物学家,在花园中观察鸟儿吃食,尝试帮郡里引进一些新的花花草草,有志于当好一名博物记录员?

我说过,这种貌似真正浸没在水中的前卫的洗礼方式,是为了帮我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融入其中、分享领地、找到恰当的生存位置、有幸做出贡献的整个过程,以及其中的从容不迫和点滴创意,看上去像极了人类在大自然中寻找居所时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不同的是,全球的人类定居,往往是以无情破坏生态环境的方式进行的。常常有人告诫我们,在当今这个时代,环境危机之所以严重,明显是由于家庭管理不善造成的。如果我们不那么贪婪,少生点孩子,节约使用能源,加强资源循环利用,用废料制作堆肥,那么一切就会好起来。这是多么美好的愿望啊!然而,如果我们只13能粗暴地用家庭来打比方的话,一家人的品位、习惯、需求和动机全都难以量化,谁又能够在忽视这些因素的前提下,去经营好这个家呢?从森林砍伐到海洋污染,人类已经犯下了诸多毁灭性的错误。物种灭绝率之所以增加了上千倍,都是拜人类所赐。这一切表明,人类已经不把自己当作动物世界的一员了。人类自以为拥有了科技,就能够从大自然的统治中解放出来;人类有了自我意识,就可以脱离大自然的感知和直接影响。人类在地球上的角色,与其说受制于其自身能力,不如说受累于这种傲慢态度和迷之自信,自以为有了意识的加持,人类就成了至高无上的物种,就有权凭着自己的好恶,去评价和主宰一切物种。

我亲眼见过这种不可一世,实在无法苟同。如前所述,我是在林地中长大的。不仅如此,我还曾经拥有过一片林地,并且拥有了整整20年。当时,政府允许任何人购买野生林地,完完整整的一片。那段时间,我体验了各种各样与财产所有权相关的程序,从不折不扣的闯入者,变成了一丝不苟的守林人和研究员,再到最后失去了它。这也是每个财产所有者的终极结局。突发的病情,让我与这片林地的关系出现了危机。我不想当一个不能随叫随到的主人。而且,坦白讲,我需要困在其中的资金。我不得不卖掉它,即使我深感痛苦和内疚,满心不舍。

20世纪80年代初,我买下了古老的哈丁斯林地(Hardings Wood),整片区域占地约640亩,位于奇尔特恩丘陵的威金顿村(Wigginton)附近,海拔约240米。20多年来,它一直是我心中的挚爱。当时,我打算做一个社区林地保护项目,把这片原来归黑心伐木老板的林地解救出来,造福周围的居民和林地里的物种。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取得了巨大成功。半个村子的村民都曾14来这片林地里劳作或散步。阳光下,恣意盎然的林间花海和我亲手栽种的苗木交相辉映;獾在一座座地下墓穴间挖出了自己的王国。一种新的观念——将这片森林作为一个地标,一处既有丰富而悠久的历史又有巨大存在感的地方,开始从这里生根发芽。可现如今,一想到将会“失去它”,我就头皮发麻,我不再允许人们在林地里进行过多的私人活动。对我来说,它曾是一片可以自在玩耍之地,也是一个舞台。我写过关于蓝铃花的文章,其中提到了在蓝铃花盛开的时节,林地里曾举办的升天节庆祝活动。还有人拍下了我挥舞着链锯,与违法活动做斗争的样子。总而言之,我把林地当成一座巨大的私人图书馆,将各种各样的经历和际遇收藏在此。

林地也给我上了一堂社会关系课。生平第一次,我真切地感受到财产权是如何渗透到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之中的。我拆掉一段围栏,好让人们进入林地;但我也不得不立起另一段,好将邻居家的动物挡在外面。为了获得政府拨款,我昧着良心签署了“控制”灰松鼠计划。在猎人自以为是地骑马穿越这片林地、猎杀了我视作好友的狐狸之后,我便从此禁止他们来这里打猎。每当有人将这片林地或居住在里面的动物视为自己的私产,我都会站出来反驳他,告知对方林地是我的,虽然这样做收效甚微。

有一次,就连热情慷慨的我也大方不起来了。政府打算修一条新公路,贯穿我从小玩耍的长满树木的山谷。公路的一段也将穿过我的哈丁斯林地,大概有500多米的长度。我在公开民意调查时提供了证据,证明修路可能会毁掉林地中的银莲花。公路管理局的律师立刻反唇相讥。我之前提到过林地里的银莲花海,那是一片怒放而绚烂的花海。“在我看来,这些路边的野花在附近随处可见,能有什么价值呢?”律师直言不讳道。他的理由与那些15自然保护主义者认定的理所当然的道理如出一辙:植物本身并不重要,不过是代表一个物种而已。只有在即将灭绝时,其重要性才会凸显。假如我关心某一片花花草草,关心它们与周遭环境及与当地生态系统之间的复杂关系(毕竟这才是对野生植物自身来说唯一重要的关系),他们就指责我太过主观,甚至是多愁善感。

听到这话,也只能道不同不相为谋了。我对大自然的感情,与这套庸俗的价值体系格格不入。怎么能够将大自然当成商品,像商人那样,仅凭实用性和稀缺性来判断其价值呢?我喜欢寻常的东西,提倡“众生平等”的观念。我无法将大自然纯粹视作人类的资源,尽管我很清楚,在物质上我也依赖于它。我更无法客观地将没有人类的自然界当成一个“东西”,因为我知道,大自然有其自身的任务和目标,独立同时又贯穿于人类的任务和目标。更何况,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如此紧密,又如此积极地投身其中,为何还要装作事不关己呢?

更糟的是,我就是多愁善感。我与鸟儿交谈,用自然界中一些奇奇怪怪的时刻和片段来标记我对时间和地点的认知。我会为盼来了第一只归来的燕子而举杯庆祝,也会录下夜莺在浓雾中的歌唱,保存在磁带里,在与远方的女友打电话时播放给她听。这些季节性的邂逅年复一年,让我感动;而大自然打破规律、脱离人类刻板的分类和时间表,变得独立、难以捉摸、轻狂唐突却又令人耳目一新的那些瞬间,更加令我感动不已。在我看来,这两种表现都是大自然“野性”的体现,与人类主宰世界的可预测性截然不同。前一种表现是深刻的、与生俱来的、可感知的演变;而后一种则是更颠覆的,更有创意也更有个性的,是再生的春天,是尽情的撒野,也是猝不及防的痛苦与灾难。

*  *  *

16(5)此刻,我不禁想起了那只搁浅的小雨燕。它是从哪儿飞来的?我不吃燕子,也不想把它们当成宠物来养。我不认为它们需要我的保护,它们在这颗星球上已经独立生存了数百万年,一直活得好好的。而且,如果从“资源保护”的角度出发,雨燕几乎必定是无足轻重的。它们还没有到濒危的地步,也没有什么重要天敌(倘若有,我们就得问问,天敌起了什么作用)。假如雨燕灭绝了,与之相关的地球生态系统,也就是詹姆斯·洛夫洛克[6]笔下的“盖亚”,或许最多不过叹息一声罢了。要是有一天,人类可以从雨燕强大的平衡器官中提取某种物质制作良药,例如晕机药,又或者,雨燕(用飞行时衔来的零碎杂物)筑巢可以为低成本住宅设计提供灵感,只怕结局会更让人难以置信。雨燕是不可能经受住此类危险而致命的考验的。

而雨燕却以深刻而微妙的方式,触动并联结着我们。倘若一整个夏天都不见雨燕,不知道日子会变成什么样。雨燕是人类关于春天和南方传说的一部分,也是大自然对温带地区的恩赐,是夏鸟的迁徙和定居活动中的关键主角。奥尔多·利奥波德[7]是这样描写美国的候鸟迁徙的:“这是一年一度的食物与光明的交换,天上黑压压的全是候鸟,像一首野性的诗,从天而降,笼罩着整片大陆。”候鸟对飞行做出了最纯粹的诠释。在我们神经系统的深处,在某个角落,这种飞行能力并没有被遗忘。我感觉,雨燕已经取代了夜莺,成为21世纪浪漫主义者的最爱。它们神秘、狂热、令人兴奋,愿意成为城市风景中的一抹掠影,成为这一切17(8)的化身。犹如夜莺在黑夜中不知疲倦的歌唱,雨燕永不停歇的飞翔着的黑色身影,也不乏一股坚韧不拔的意味。

上学时,我总盼着雨燕归来。每逢五一节前后,我总要四处转转,紧紧抓着自己的衣领,祈盼好运快点降临[9]。后来,到我17岁时,雨燕在我眼中成为盛夏的浪漫象征。那段日子,我参加了一个早期的唱诗班。六月的夜晚,我们在教区教堂里排练,对面是当地的一所女子中学。雨燕的叫声在高楼四周久久环绕,它们的身影掠过夕阳照射下的有色玻璃窗,比我们合唱的声音更响亮更尖锐。这画面恰似是一种不求回报的克制的表白,在我心头挥之不去。此刻我身边尽管没有雨燕,然而当年它们的叫声,与看到女生穿着的绿格子短裙后不该有的悸动心情,依然让我记忆犹新。

成年之后,雨燕对我来说变得更加神秘。它们不再是什么东西的象征,而是和我一样,拥有相同血肉的另一种生物,生活在另一个几乎不可知的平行空间中。它们生活在天空之中,有时甚至似乎是在天空之上,比无数生活在水中、离不开水的生物更加神秘。不论进食、睡觉还是交配,雨燕都是飞着进行的。它们收集风中的残枝碎片筑巢,在大雨中洗澡,在威廉·费因斯(William Fiennes)的笔下,“它们会洗澡”。欧洲有一个特别的小镇,名叫特鲁希略(Trujillo),也叫飞鸟镇。有一次,我在蒙彼利埃(Montpellier)郊外的一条公路上迷路了。成群的鸟儿以齐腰的高度从我身旁飞过,我置身其中,很好奇它们把我当成什么。它们究竟知不知道,这个站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男人其实是活的。

在奇尔特恩老家时,大部分时间我都在运河边观察雨燕。每天日落时分,我都会提前一两个钟头,去一家小酒馆,一边放松自己,一边欣赏雨燕的“晚祷仪式”。这里有一排维多利亚式平房18(10)和一间废弃的杀虫剂工厂。房檐下,十几对雨燕在此筑巢。温暖而静谧的夜晚,正是附近的小燕子出来觅食的时候。小燕子排成松散的队形,在小镇中心上百米的高空捕食飞虫。它们飞得杂乱无章,仿佛篝火里迸出的火星,横冲直撞,纵横交错,却丝毫不影响它们每一次振翅。接下来,某种散漫的远古冲动占了上风。除非你愿意赋予雨燕感知能力,相信它们能够体会到飞翔带来的纯粹生理快感,否则,实在难以理解燕子为何要这样乱飞。燕群边缘的小燕子开始盘旋,绷紧翅膀,一只接一只地向下俯冲,低空飞行,你追我赶。起初只是一两对,随后越聚越多,直到30多只燕子飞得越来越紧凑,形成了一颗不规则的黑色“彗星”。为了避免相互碰撞,鸟儿时而减速滑翔,时而向左或向右倾斜,发出嗖嗖的响声,令人叹为观止。这颗“彗星”在厂房间穿行,呼唤着留在巢里的雨燕。那身形仿佛一帮摩托车手,侧着身扎进新建的码头公寓。小燕子似乎正沿着只有它们自己才能看见的隐形路线飞行,接着又一窝蜂地偏离了路线,消失不见,好像成心要突然出现在我身后,让我大吃一惊。然后,它们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四散开来,朝着不同方向的高空飞去。

雨燕总在不停地飞翔,我从未亲眼见过它们消失不见、归巢休息的片刻。我怀疑,雨燕在高空飞行的方式,或许与飞机颇为相似。随着飞行高度的逐渐攀升,它们就这样飞出了这个小镇。我曾经看过一段影片。那是英格兰西南地区的空管雷达录像,捕捉到了雨燕一边飞翔、一边睡觉的影像。随着暮色降临,所有飞行体都变成了雷达屏幕上由光点聚集而成的一个朦胧光圈,而每个光圈,都是一群独立飞行的雨燕。它们正处在一种神奇的飞行睡眠状态中,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

我和雨燕的关系,全然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甚至于,我们之间压根儿算不上有什么“关系”。雨燕毫不在乎我,也不在乎19(11)任何人类。不过,雨燕与人类之间,是存在着间接羁绊的。就算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这种关联,依然会通过我们共有的生存环境和感知力产生影响。风和日丽的春日,渴望嬉戏的生理冲动,都让我们的内心蠢蠢欲动。泰德·休斯[12]在他的诗歌《雨燕》(Swifts)中,描写了自己看到鸟儿归来时的心情,感叹“它们又一次做到了”,他觉得雨燕的归来不仅代表着夏天的伊始,更代表着“我们的地球还在正常运转”。这种反应很常见。有一次,我突然收到了玛格丽特·汤姆森[13]寄给我的一首很棒的小诗,她用潇洒的笔迹写在一张便笺纸上:

耶稣升天节

五月,成双成对的季节

满目新绿,顾盼生辉

久违的风轻日暖

光脚感受鞋子的柔软

接着,你高呼道

“雨燕回来了!你听!快看!”

你听!快看!像雨燕这样的候鸟,总会神奇地在春天的某个清晨如约归来。复活神话的产生,是否也有着它们的功劳?它们是否依然占据着我们眼中和心中的某个角落,挥之不去?人类虽崇尚科学和人文主义,但是,在人类的整体文化中,总是充斥着关于自然现象、四季更迭、蜕变与重生、野性与驯化、迁徙与轮回、隐身怪物与失落大地的神话和传说。

人类在试图发现和认知自我时,常常会借鉴自然现象。自然界中蕴藏着丰富的隐喻,可以用来描述和解释人类的行为和20(14)感受。自然是人类大部分语言的起源和分支。我们像鸟儿一样歌唱,像花朵一样绽放,像橡树一样伫立。又或者,我们像饕餮一样暴食,像兔子一样繁殖,像动物一样行事。而“动物”(animal)一词起源于梵文词根“anila”,意为“风”,后来演化为拉丁语中的“animalis”,意为“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并派生出“animus”一词,原意为“心灵”,后引申为“心理上的冲动、倾向与激愤”。它提醒着我们,曾几何时,心灵与自然并非对立。善用语言,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最显著特征。然而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人类在不断地探寻语言的起源,以及我们的自身起源。如此看来,所有的自然隐喻都仿佛是缩小版的创世神话,不仅描绘了万物的起源,也证明了生命的统一。

爱德华·威尔逊[15]普及了“亲生命性”(biophilia)这个词,因为人类这个物种,似乎对许多其他物种都普遍存在亲近感。在他的定义中,这属于人类“关注生命和相似生命过程的一种先天倾向”。在东安格利亚,兔子是古代最受重视的野生动物,它们神秘而顽皮,是“麦茬地里的奔跑者和田野边上的旁观者”。一直以来,兔子都是女巫家的常客,是春天和生育的象征,是月之精灵,是喷火恶魔,是诡计多端的捣蛋鬼。也许,正是因为兔子在野外的各种滑稽动作,才使它成为全世界神话中,最古老且最常见的动物之一。东安格利亚的人们过去认为,假如兔子从你面前经过,则预示着有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然而,诗人威廉·柯珀(William Cowper)在1786年写的日记中,记录了他和兔子普斯(Puss)之间的故事,证明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正日趋融洽。美国民间童话中的布雷尔兔(Brer Rabbit)也是一只野兔。从班图语到藏语,几乎每一种语言里,都有不同版本的龟兔寓言。在北美神话中,大野兔也是核心角色。在公元前2000年的古埃及象形文字中,水波纹上的兔子意味着“存在”。中国流传着一个感人的民间传说,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其中也包含了许多象征性的角色。在佛祖的圣林中,一只兔子因其美德脱颖而21出。一天晚上,佛祖化身为婆罗门,上门乞食。兔子想帮助他,便道:“师父,我在圣林中长大,以草为食,我没有什么可以供奉给您,除了我自己的肉。请用我的肉来充饥。”接着,兔子跳上了一团炭火,此前还不忘先停下来轻轻掸去兔毛里的跳蚤,“我可以将自己的肉体献给圣人,但我无权剥夺你们的生命。”作为回报,佛祖决定用兔子的形象来装饰月球的表面。

然而,对自然的想象和神化是一个矛盾的过程。自然的“真相”与坚不可摧的科学“事实”,也可能是相悖的。自然的隐喻、图像和符号,映射着现实世界,有时候,这种映射是永久性的,例如人们常说的“像渡渡鸟一样死了”(英文是dead as a dodo,即“完蛋了”的意思)。而兔子,至今仍是人类在狩猎比赛中射杀的对象,其栖息地也仍在遭受现代农业的破坏。更根本的问题在于,人类借助于语言,才有能力进行这样的思考,可语言本身,恰恰是人类与自然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语言使人类与自然日渐疏远,阻止了二者的和谐共生。

不过,这一点我并不是很确定。有一次,我在林地中遇到了一头母麂鹿。这不是意外的邂逅,也不是在树丛转角撞了个满怀,并没有令彼此产生片刻的不安。我们小心翼翼地走向对方,都稍微歪着头,以这个全宇宙通用的姿势,表达着内心的好奇、谨慎和对将发生什么情况的不确定,既不想挑衅对方,也不愿被对方挑衅。我们走到相距约3米的地方,四目相对。她生着一双大眼睛,背部向上隆起,尾巴向下低垂,说明她此刻并没有感到惊慌。我想,她的故乡应该在中国,不知道她对在中国的同伴是22(16)否还保存着些许种族记忆,对英国的山毛榉树又有什么不同的看法,这是不是她第一次见到人类的脸。她一边盯着我的眼睛,一边用舌头不断舔舐自己的脸,心里大概是在猜,我危不危险,有没有发霉或发臭。我觉得她又漂亮,又勇敢。而她或许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怪难闻的,不过很有意思,体型也很特别。当然,也许还有我永远猜不到的其他想法。我们像两个既好奇又胆小的陌生人,以这样的方式彼此交流,随后又各奔东西。到家后,我把与她的邂逅写了下来。而她离开之后,或许会有意识地“忘记这件事”,但是我的气味、体型以及呼吸的声音,想必也会在她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作家伊恩·辛克莱(Iain Sinclair)将麂鹿[17]称作“monkjack”(字面意为“僧侣杰克”),不知是突发奇想,还是听错了。然而,这个名字不仅完美地抓住了麂鹿神圣的孤独感,听起来又很俏皮。这让我理清了我们这次邂逅的意义。我不想对发生的事情做任何价值判断,而只想说,她用了麂鹿的沟通技巧,我用了人类的沟通技巧。但是,这次相遇的每个细节于我而言都特别“自然”,就仿佛我一直在追踪她,或是想分享她的食物似的。

我愿意像从前了解我的林地那样,了解这片河谷;希望这里的生活能同样惬意放松;我愿意像了解林间的那只麂鹿那样,了解这里的每位居民。本书将记录我在河谷第一年的生活见闻。当然,其中必然会涉及我得了抑郁症之后的康复生活,以及终于迈出了成熟独立这一步之后的所思所感。在大西洋东岸地区,人们习惯于将此种个人叙事严格排除在自然写作之外,仿佛对大自然的感悟并不属于现实生活的一部分,而是一种另类体验,一种爱好,只能用客观、割裂的科学棱镜才能评价似的。但我从不这样23(18)认为。自从康复之后,我对生命的慈悲有了新的领悟。我觉得,那些所谓的“关于自然的写作”应该孤立于其他文学类型,或是与人类的存在完全割裂开,其实是很荒谬的。

我正是通过重新写作,才最终得以康复。这个故事我在后文会展开讲。我相信,语言和想象力绝不是让人类远离自然的原因,而是人类再次亲近自然时最有效、最自然的工具。我希望,在我的新居即将发生的故事,能够佐证这一信念。文化并非自然的对立面或相反面,而是人类与自然的交界,是人类这个物种所特有的“半透膜”。

*  *  *

只剩不到2公里的路程了。那间粉红色的农舍在路边旷野的树丛中若隐若现。零星的荆豆花仍在盛放,石南花正逐渐凋谢,落下的花瓣将大地染成了红褐色。继续向前,是逐渐茂密驳杂的柳树林和白桦林,预示着我即将抵达一片沼泽与河流。虽然这条路我从前只走过一次,可这里的一切都让我倍感亲切。我就是在旷野和山林中长大的,那里也有相同的灌木丛和桦树林。我记得小路的布局,在哪里分叉,变窄,而后再次汇聚。小路的痕迹暗示着独居动物的一些根深蒂固的习惯,标记着它们彼此相遇的瞬间,以及不同物种的不同轨迹的交点。在地球上每一片自然荒野之中,都无一例外地存在着这样的标记。

我听人说过,此地曾是19世纪诗人约翰·克莱尔生活、工作和写作的地方。克莱尔的难得之处在于,他找到了文化与自然的共通之处,创造了自己的语言,将文化与自然进行了融合,而非分离。他曾说过,“在田野中找到了自己的诗歌”。在开阔、交错、平平无奇的荒原和野地之间,他感到无比自在。他将周遭的生存环境视作一整片旷野,而他自己,不过是旷野中的普通一员24而已。“曾经,无尽的自由统治着这片随心所欲的乐土”,当家乡的旷野被圈占之后,他写下了这段哀歌:

旷野与沼泽,辽阔而遥远,平坦而荒凉

自由飞翔的鸻鸟,而今已杳无踪迹

一同消失的,是充满野性和乐趣的原野

还有诗人对生命之初的祈愿。

我与克莱尔之间似乎生出了一种惺惺相惜的羁绊。可以说,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东安格利亚人,虽身患抑郁症,却从未放弃与命运抗争。150年前他住过的医院,如今我也曾住过,还好这段糟糕的经历并未持续太久。他住进去之后,就再没出来过,而我最终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但是,他依然是我的同类,是焦躁不安、心事重重时的我,是在树丛背后躲躲闪闪的我。而我,也要循着他的脚步,走上那条不屈之路。


[1] “爱猫人士反对炸弹”(Cat Lovers Against The Bomb),简称CLAB,是1984年英国民间成立的爱猫组织,由爱猫人士组成,旨在关爱猫咪及呼吁世界和平与正义,该组织目前仍活跃,并影响了其他国家成立类似的组织。——编者注

(2) 托尼·埃文斯(Tony Evans)和我一起合作的书是《英国开花植物》(The Flowering of Britain),于1980年首次出版。

(3) 布雷克兰(Breckland):W.G.Clarke的作品《布雷克兰的野生世界》(In Breckland Wilds)是第一本描写当地野生环境的书,此后一直无人超越。

[4] 约翰·伊夫林(John Evelyn,1620—1706),英国作家、园艺家、日记作家,英国皇家学会创始人之一。他的作品记述了当时的文化、艺术和政治情况,是研究当时英格兰社会的重要资料。——译者注

(5) James Lovelock, Gaia: A new look at life on Earth, 1979.Aldo Leopold, A Sand County Almanac, 1949.这是一本在美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书,在构建环境伦理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

[6] 詹姆斯·洛夫洛克(James E.Lovelock,1919— ),英国科学家和环保主义者,以提出“盖亚假说”(Gaia hypothesis)而闻名,该假说认为生命有机体与地球上的无机环境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协同和自我调节的复杂系统,帮助维持和延续地球上的生命条件。——译者注

[7] 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1887—1948),美国生态学家和环境保护主义者,代表作有《沙乡年鉴》(A Sand County Almanac)。——编者注

(8) 摘自威廉·费因斯(William Fiennes)的《雪雁》(The Snow Geese, 2002)。

[9] 摸衣领来祈求好运最早是水手之间的一种迷信,相传水手出海时摸一摸自己的衣领,能获得好运气和航运平安。——编者注

(10) 这段影片是德雷克·布罗姆哈尔(Derek Bromhall)的《魔鬼鸟》(Devil Birds),同名书籍于1980年正式出版。

(11) Ted Hughes, “Swifts”, Collected Poems, 2003.自然的隐喻参见:Stephen Potter and Laurens Sargent, Pedigree: Words from Nature, 1973; Lewis Thomas, 关于语言的多篇文章收录在The Lives of Cell: Notes of a Biology Watcher, 1974和The Fragile Species, 1992。

[12] 泰德·休斯(Ted Hughes,1930—1998),即埃德华·詹姆斯·休斯(Edward James Hughes),英国诗人和儿童文学作家,1984年被授予英国桂冠诗人称号。妻子是美国天才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编者注

[13] 玛格丽特·汤姆森(Margaret Thomson,1910—2005),知名的纪录片制作人,二战期间在英国制作了一系列园艺、农业和医学方面的电影,引起了广泛的影响。——编者注

(14) Edward O.Wilson, Biophilia, 1984; 亦可参见:Stephen R.Kellert and Edward O.Wilson (eds.), The Biophilia Hypothesis, 1993; George Ewart Evans and David Thomson, The Leaping Hare, 1972。

[15] 爱德华·威尔逊(Edward O.Wilson,1929—2021),美国昆虫学家、博物学家和生物学家,尤其以对生态学、演化生物学和社会生物学的研究而著名,被誉为“社会生物学之父”和“生物多样性之父”。——编者注

(16) Iain Sinclair, 出自他沿着M25公路进行了一场心理地理学旅行的著作London Orbital, 2002。 “Muntjac”(麂)本身是一个亚洲词汇,后引入到英语中。

[17] 麂鹿的英文是muntjac。——编者注

(18) 克莱尔(Clare)的作品,标准版是1984年至2003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9卷本,由Eric Robinson, David Powell 和 PMS Dawson编。精简版选集参见: Geoffrey Summerfield (ed.), John Clare.Selected Poetry, 1990; John Clare, The Midsummer Cushion, ed.Anne Tibbles, 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