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仪:作为最初的人的传播
祭仪是人与神交往的最初的媒介形式。祭仪是一种神降临人间的场所,或称语境,在这一语境中,有一个人是中心,即巫师,他是神的代言人,或神意的传播者。
祭仪有一个程式,可能包括有献祭、礼拜仪式、歌唱、舞蹈、占卜等,但真正为人所看重的是祭仪的结果,即神示以及对神示的解释,这就是一种宣讲,这种宣讲以诉诸人的想象力和理解力为特征,这个人与神之间的媒体,在希腊语中被称为“赫尔墨斯”。
赫尔墨斯像。公元前100年菲狄亚斯作。
赫尔墨斯(Hermes)是希腊神话中的信使之神,在希腊诸神中专司传达神旨的工作。希腊人认为赫尔墨斯发明了语言和书写,从而人类有了把握和传达意义的工具。祭仪的宣讲者即巫师,是人类最早的智者,也是权力的拥有者,事实上最初的巫者大多是酋长本人。所以最初的酋长不仅对其部落具有物质支配权,也具有精神支配权,他们创制最初的文字,同时也拥有对这些神示的语言解释权,这应该是当代所说的媒体控制的最初源头,因此对人类早期传播行为的研究,实质是对人类最初言说方式及其控制行为的研究。
人类最初的言说方式的产生绝非巫师的个体行为,但当言说方式变成知识、经验、神意时,人类最初的言说方式——主要是语言就成为巫师的个体行为了。
语言的起源永远是一个谜,但它却太奇妙了。历代不少学者都加入语言起源探索的行列。桑戴克在《语言的起源》一文中曾对大多数关于语言起源的推测加以概述,并加上自己的见解,列出四种假设,称之为“叮叮当”“包—呜噢”“普,普”“呀木—呀木”原理。
叮当原理。是指在自然世界中每种事物各有某种和它相连的声音的观念(如铃叮当作响)。是这些声音表示这种东西——所有人都以同样方式对它们反应,这是一种相当可笑的观念,然而却是长久以来为人所接受的观念。我们能够想出许多用声音可以代表的事物,也能够想出许多不代表任何事物的声音。
包—呜噢原理。依照这种观点,人类模仿其他动物发出来的声音。这种情形也是难于相信的,但是这也是人们长久以来常有的看法,事实上狗吠的声音是否“包—呜噢”很有疑问;因为表示狗吠的声音因语言而易,虽然狗吠并不如此,大概有些文字是由这种方式造成的,但是在任何自然语言中这种情形并不太多。
普—普原理。这种观念指称人类发出某些天生的声音,并且因为我们大家都发这些声音而赋予它们以意义。现在语言学的研究已相当一致地拒斥了这种见解的真实性。
呀木—呀木原理。有一位名叫佩吉特(Pagett)的物理学家指出,人类任何刺激都用姿态来反应。这种反应的一部分是由嘴发出的,依照佩吉特的说法,声音是由口腔内舌头位置变化而产生的,它们是一种人类原始姿势的缩影。这种情形是可能的——但仍和上面一样,却极不像是真的。
这些语言观点似乎没有一种是可以相信的,它们都在作一些假定,假定却是有意义的:其一,是人类自己制造一些表示某种意义的声音;其二,是人类自己依照这些声音与他早就具有的与意义有关系的方式创造这些声音;其三,语言创造是人类的一种行为,并非神的行为。
所以桑戴克的语言起源论被认为是一种较为可取的语言起源论。语言是一种组织,包括元素和结构二者在内。正如在任何组织内一样,我们可以按照目的,依赖许多水准为元素的单位和结构的单位下定义。然而,在任何水准上,语言都包括一套符号(语气)和结合那些单位的有意义的方式(造句法)。文法是语言结构特性的叙述。他们双方都拥有具备意义的符号,译出其意义或把意念译成符号时,并且当他们以同样的方式组合它们时,那么这一群人可称为有一种语言了。
关于语言起源的假设包含于下面叙述中:其一,语言包括一套有意义的符号(语汇)和组合它们的方式(造句法);其二,一种语言的符号是偶然被选用的,它们既不是固定的,也不是上帝赐予的;其三,人类依照控制学习的解释、反应和报酬等同样的原则,创造自己的语言;其四,人为了对自己和别人表达他的意义,使别人有同样的意义,增加其影响能力。
可以确定这一基本表述,即语言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一个声音和一个意义指向对应时,经过很久、很长时间,这些声音变得相当固定或永久了,渐渐地,人们开始依同样方式对某种声音反应了。他们开始对这些口头的符号发出类似的反应,这才形成符号系统——语言。语言的这一形成过程,向我们最清楚地显示,语言产生于交际与传播。反之,对于人类传播行为的考察,绝不能忽视语言产生的意义。
古希腊戏剧也是一种祭仪,演出特别注重和观众的即席交流。
无论怎么说,语言是人从动物脱离出来的标志,语言的标志性正在于人所具有的特别的传播动能。正如皮亚杰所说:“语言,作为人的基本结构,能够把各种的基本句子转化为形形色色的新话语,同时又把这些话语保留在它的特定的结构之中。”(9)所以,语言的产生,是人类传播史上最重要的一次革命。而语言一旦产生,它就以交际的工具性和文化的记录性而成为人类自身再生的方式。这就是后来的诸多思想家所说的,语言就是人的存在,就是人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