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硕士研究生毕业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我主要研究了两个问题:一是贸易如何促进国家间的和平;二是国际关系视域下的网络空间国际治理,它们分别占据了我十年的时间。前一项研究以我2016年将博士学位论文出版(《区域贸易制度和平效应的路径分析:发展中国家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为节点暂告一段落,后一项研究则因为互联网对当下社会和世界影响的不断深入而持续激发我的研究兴趣。这本书是我的第二本专著,也是我近十年来对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的一个小结。
最早开始接触网络的议题是在2011年,我参加了法国高等防务研究所与法国外交部联合举办的第七届亚洲和中东地区国际研讨班,主题是“网络空间:战略问题和新挑战”。参会的一个深切的感受是,欧盟各国对网络空间安全非常重视,已经开始大力推动全球范围内的网络空间安全谈判,谈判焦点集中于网络犯罪、网络攻击和网络战,而网络空间治理有可能继气候变化之后成为联合国框架内又一项重要的全球谈判议题。
其后,我对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的研究主要从三个维度展开:一是全球治理的逻辑,即各行为体之间如何通过协调与合作来达成规则,实现集体行动,或促进国际互联网的安全有效运行,或规制互联网发展给国际社会带来的各种外部性;二是国家安全的维度,探讨网络空间给国家安全带来的新风险,或是新的安全威胁,或是传统安全威胁的新形式;三是大国博弈的维度,探讨国家之间围绕网络空间展开的竞争与合作,或将网络空间看作一个博弈领域,或将其当作实现其现实目标的博弈工具。不论在哪个维度上,都可以看到随着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互联网自身的虚拟属性正在逐渐与现实空间深度融合,融合的力量正对现实世界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推动世界从网络时代迈入数字时代。
一 全球治理之维:从网络空间治理到数字空间治理
随着大数据、云存储、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今世界正在从网络时代迈向数字时代。如果说网络时代的“网络空间”是指一种基于泛在分布、互联互通技术的人造空间,那么数字时代的“数字空间”则有着更加广泛的数字技术作为人类活动的根基。与网络时代相比,数字时代既延续了前者的发展脉络,又有着不同的演进动力和核心问题。在数字时代浪潮扑面而来的当下,重新审视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进程,展望其未来发展的特点与趋势,有助于我们在历史的长河中加深对这一进程的理解与把握。
首先要思考的是,近年来,当我们开始更多地使用“数字时代”和“数字空间”取代“网络时代”和“网络空间”,我们赋予这两对词的内涵究竟有何不同?从概念上看,随着网络空间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网络空间的概念界定被逐渐泛化,这两对词也常常被互换使用,但同时,当我们选择其中之一时,背后又有着明显不同的侧重和逻辑。韩国“互联网之父”、国际互联网名人堂入选者全吉南认为,和网络空间相比,数字空间是一个更加中性的词语,前者常常与网络安全和网络战争联系在一起,后者则更多与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语境相适应;数字空间是一个以互联网和其他网络为基础设施,涵盖人工智能、数据、物联网、网络安全和社交媒体等不同层面的数字经济和社会空间。
接下来,回到治理的三个基本问题——治理什么?由谁治理?在哪里治理?——从这三个问题可以更清楚地看到网络空间治理到数字空间治理的时代变迁。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10年代中期,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从域名和IP地址等基础资源层的治理逐渐向社会、经济和安全领域扩展,例如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攻击、网络犯罪、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治理框架主要包括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互联网治理论坛(IGF)、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UNGGE)等;治理模式主要遵循多利益相关方框架由政府、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技术社群等共同参与治理,但随着议题的政治性和安全性逐渐增加,政府在多利益相关方框架中的主导地位也随之升高,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1世纪10年代中期之后,以美国特朗普政府上台为标志性节点,网络空间不仅是大国竞争的重要领域,更成为大国谋求其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特别是数字科技的技术标准、人工智能伦理、数据和数字贸易、供应链安全、信息操纵等问题正在成为大国博弈的焦点,亟待制定相应的国际规则用来规范国家间的互动。上述问题的治理模式是以国家行为体为主导、非国家行为体参与的多边、多方治理模式,但是相比较前一阶段,私营部门和技术社群等非国家行为体基于其自身掌控的资源和权力正有了越来越大的话语权。
那么,回到当下数字时代的起点上再来审视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进程,我们可以看到两类进程:一类是技术社群主导的互联网基础资源层的治理进程,这类进程具有较为确定和稳定的治理机制和模式;另一类主要是政府间围绕经济和安全规则的谈判进程,由于大国之间利益的冲突,在治理机制和路径上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尚未达成较为普遍的全球规则。从国际关系的视角看,第二类规则制定进程无疑更值得关注和研究,其中又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联合国框架下有关维护国际安全与和平的议程,如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UNGGE)、开放工作组(OWEG)以及联合国网络犯罪政府间专家组(UNIEG)。这些治理机制已经持续较长的时间,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在规则制定方面已经形成了某种共识,未来的进程走势有较强的可预期性;二是数字经济规则制定进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经合组织(APEC)、二十国集团(G20)等。这些治理进程都具有“老平台”“新议题”的特征,机制具有稳定性,但是成员国之间的博弈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结果如何还不可预期;三是有关新兴技术标准、供应链安全、数据安全等新议题,到哪里去制定规则目前还在争议之中。这些新议题的谈判进展与中美两国的竞争态势直接相关,最终走向取决于双方在全球治理理念和实施路径层面的博弈。
在国际秩序构建的理念上,中美两国目前围绕什么是真正的多边主义正展开激烈交锋:与特朗普政府更多依靠单边和双边机制不同,拜登政府上台后美国虽然宣布回归多边主义,但其更强调要依靠盟友和民主价值观相同的国家来制定多边规则,而中国则主张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主义,认为以联合国宪章和原则为基础的、平等相待、合作共赢才是真正的多边主义。这种理念和路径差异将会直接影响到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2021年9月,美国总统拜登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演讲,表示美国正在加强关键基础设施以抵御网络攻击、破坏勒索软件网络,并努力制定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明确的网络空间规则;美国不能再继续打过去的战争,而是要将目光集中并将资源全部投入对未来具有关键意义的挑战上,包括在贸易、网络和新兴技术等关键问题上塑造世界规则;同月,美欧贸易和技术委员会(TTC)发表首份联合声明,宣布达成六项共同承诺,涉及投资审查、出口管制、人工智能系统、半导体供应链伙伴关系、全球贸易政策等内容,都与和中国展开科技竞争直接相关。
进入数字时代,科技与网络空间成为数字空间国际治理的两条轨道,而这里的“网络空间”又重新回归文初的狭义界定。全球治理的本质是为了应对共同挑战,通过相互协商来达成集体行动,从而实现共同发展或维护国际安全与和平。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也是遵循同样的逻辑,由解决问题或避免冲突的动机所驱动,一方面是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属性而带来的安全威胁如何应对的问题,其核心是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大国竞争背景下数字科技创新所带来的利益分配和秩序重塑,其核心是科技创新和发展问题。从规则制定的进程来看,这两个轨道目前呈现出既相对独立又彼此关联的态势:因为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而相互独立,同时又因为两个空间的元素存在相互交叉而彼此关联,例如数据之于前者是互联网平台治理的重要一环,之于后者则是数字经济竞争的重要内容。
展望未来,数字空间的规则博弈将成为大国博弈的焦点。与其他领域相比,数字空间仍然在快速发展之中,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前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政策制定者对技术应用所蕴含风险的把握和认知还不成熟,在不存在迫在眉睫的重大安全风险的前提下,大国对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则通常会比较谨慎;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而国际规则具有非中性的特征,为尽可能维护本国利益,大国间围绕数字经济领域的规则制定将会进行长期的博弈。特别是美国将中国界定为“最严峻的竞争对手”,采用出口管控等多种制裁措施遏压中国科技企业,并且拉拢盟友以民主价值观为旗帜建立民主国家技术联盟。在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当下,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未来国际秩序重塑的关键推动力。
二 国家安全之维:从网络空间安全到数字时代的国家安全
随着数字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网络安全问题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扩大和演进。网络安全与政治安全、科技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军事安全等领域逐渐实现深度融合,网络空间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多变,而网络空间国际规范的制定进程仍然任重道远。
从国际关系研究视角来看,网络空间安全威胁的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13—2018年,网络安全问题更多关注的是个人隐私保护、网络犯罪、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战等全球公害问题,是各个国家普遍面临的网络空间安全威胁;第二个阶段是2018年至今,地缘政治和大国竞争逐渐延伸至网络空间,供应链安全、数据安全、信息操纵等“新议题”成为网络空间大国竞争和博弈的新议题。
如果说第一个阶段国际社会的关注重心还在全球治理层面,即通过国家间协调共同应对网络空间带来的安全威胁,那么第二个阶段则以中美关系迈入全面战略竞争新阶段为背景,国际政治语境下的网络安全不仅源于数字技术发展的逻辑,而且受到大国权力博弈逻辑的推动。这两种逻辑共同作用,相互交织,使得网络空间国际安全规范的制定不仅面临着技术不确定性的挑战,而且受制于大国竞争的国际大环境。
与以往相比,数字时代的国家安全威胁主要呈现出以下新变化。
一是网络攻击活动持续肆虐,攻击手段不断翻新,防不胜防。网络空间是一个人造的技术空间,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安全风险。首先,借助高危漏洞、黑客入侵、病毒木马等工具进行的恶意网络攻击事件频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种在线活动增加更是助长了网络攻击等犯罪活动,例如路由器劫持、分布式拒绝服务(DDoS)攻击、零日漏洞、勒索软件攻击等恶意网络活动,给国家安全,特别是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其次,智能化、自动化、武器化的网络攻击手段层出不穷,网络攻击正在逐步由传统的单兵作战、单点突破向有组织的网络犯罪和国家级网络攻击模式演变,电力、能源、金融、工业等关键基础设施成为网络攻防对抗的重要战场。最后,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还可能与网络攻击技术融合催生出新型攻击手段。未来一段时间,随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推进,5G、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引领世界进入万物互联时代,但由于普遍缺乏足够安全措施或缺乏及时的安全漏洞升级机制,这些设备很容易沦为网络攻击的新载体。
二是网络空间军备竞赛不断加剧,信息和数据被武器化,国家间对抗日趋显化。由于网络攻击的匿名性、低门槛、低成本的技术特性以及缺少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范,低烈度的网络攻击正在成为一些国家打击对手、实现其政治、经济和军事目标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具有国家背景的供应链攻击和网络攻击行动正与日俱增。面对网络空间安全困境的不断加剧,一些大国更是推出了“持续交手”、“前置防御”、“分层威慑”和“前沿追捕”的进攻性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并且公然承认对他国发动网络攻击,将网络空间作战看作是国家间政治和军事对抗的合法手段。此外,与网络攻击将代码作为武器不同,网络空间的内容也会被一国利用或操纵来实现其针对他国的地缘政治目标。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国家为主导、多种行为体参与、智能算法驱动、利用政治机器人散播虚假信息的计算政治宣传,正在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在政治战中。如不能尽快达成某些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则,网络空间引发国家间政治和军事冲突的风险将空前增加。
三是人工智能等颠覆性技术发展及应用所带来的潜在安全风险。随着互联网应用和服务逐步向大智移云、万物互联和天地一体的方向演进,颠覆性技术正在成为引领科技创新、维护国家安全的关键力量,但是这些颠覆性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很容易引发新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应用或恶意利用颠覆性技术超高的计算、传输和存储能力,实施更为高效、有针对性、难以防守和溯源的网络攻击。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攻击者可以高准确度猜测、模仿、学习甚至是欺骗检测规则,挑战网络防御的核心规则;与既有攻击手段融合在网络攻击效率、网络攻击范围、网络攻击手段等方面加剧网络攻防长期存在的不对等局面;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结合还可催生出新型有害信息,形成有针对性的传播目标,衍生有害信息传播新模式,并加大数据和用户隐私全面泄露的风险。颠覆性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大大增加了网络战争的风险和破坏力,由于某种“未知的未知”(unknown unknowns),其蕴含的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使行为主体倾向于追求对抗的、单边的行为策略,极大增加了网络空间的军备竞赛风险。
可以看到,数字时代的国家安全威胁来源更加复杂化、多元化,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相互交织,技术性与安全领域相互融合,国家安全风险的总体性特征更为突出。从发展趋势看,数字时代的国家安全风险呈现出一些显著特点,对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维护数字时代的国家安全提出了如下挑战。
第一,绝对安全无法实现,而网络空间安全风险的不确定性增加了趋近绝对安全的倾向。由于互联网在设计之初仅考虑了通信功能而没有顾及安全性,它所采用的全球通用技术体系和标准化的协议虽然保证了异构设备和接入环境的互联互通,但这种开放性也使得安全漏洞更容易被利用,而联通性也为攻击带来了更大的便利。从技术角度而言,网络空间的安全漏洞永远无法彻底根除,因而在网络空间不可能实现绝对的安全。然而,由于颠覆性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未知的未知”风险,不确定性带来的不安全感会促使国家持续增加安全投入;由于安全的维护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因而存在一个安全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平衡点,在超过这个点之后安全投入的边际效用会出现下降的趋势。但是,在决策过程中,安全成本和收益往往很难简单量化、计算和被感知,因而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过程中常常会以安全可控为目标,忽视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效率问题。
第二,无意安全风险与有意安全风险相互交织,增加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难度。从无意安全风险看,互联网是一个去中心化、多节点的网络结构,采用多利益相关方的治理模式,表现为缺少中央权威、由下至上、共识驱动的特点,这种模式固然有利于创新的发展,但也暴露出各节点安全风险分散、难以统筹应对的弊端;从有意安全风险看,互联网和颠覆性技术的融合不仅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工具,而且为国家实现其战略目标提供了新的空间和手段,在无政府状态的世界里,利用网络空间获取相对收益的驱动力持续存在。两者相互交织叠加,加大了安全风险治理的难度,国家安全的维护不仅要考虑技术路径,更要考虑行为体之间博弈的因素,特别是与数字技术革命和大国秩序变迁二次叠加,国家之间的竞争性和敌意上升,也会增加构建网络空间安全共同体的难度。
第三,安全风险与创新发展相伴相生,增加了平衡发展利益与安全利益的难度。数字时代给国家安全带来的一个重要驱动力就是领域之间的融合性,由于数字治理的目的是规制技术发展带来的安全外部性,很多治理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安全问题,在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兼顾安全与发展两方面的利益,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以数据治理为例,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的核心要素,具有无限性、共享性、开放性的特征,共享性和开放性越高,它所体现的价值就越大;但是,大规模数据的共享和开放也会带来安全风险,事关个人信息保护和国家经济政治安全,安全治理的举措一方面加大了安全维护的力度;另一方面也可能会成为产业创新的约束条件。因此,在制定相关立法和政策的同时,如何确保安全利益与发展利益之间的平衡,设置安全治理推进的“红绿灯”,特别是明确“踩刹车”的红线,还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在战略层面加以统筹和协调。
总之,数字时代国家面临着更加复杂和多变的安全环境,需要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上,汇聚和融合各领域、各部门的力量加以应对。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19日的网信工作座谈会上所指出的“网络安全是整体的而不是割裂的;网络安全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网络安全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网络安全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网络安全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1]只有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才能更有效应对数字时代国家面临的安全风险和挑战。
三 大国博弈之维:超越综合国力,迈向“融合国力”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而尚不知何时结束的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演进,“东升西降”态势显著,中美战略竞争日趋加剧。尽管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又一轮全球权力的转移,信息技术推动权力从国家向非国家行为体和全球力量转移,但对于仍然被国家行为体主导的国际舞台,大国间的竞争只会由于政府权力的相对收缩而变得更加激烈,以便于后者去追求更大的权力。中美欧三方凭借各自的综合国力和科技实力,在中美科技冷战和中欧寻求合作的大势下,初现三足鼎立的全球数字地缘格局。
如同现实空间一样,数字空间的地缘格局也是由国家实力所决定的,美国仍然占据绝对领先优势,中欧则各有所长,但在整体实力上仍然与美国有着明显差距。2020年9月,哈佛大学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研究中心发布了国家网络能力指数(NCPI)排名,基于对30个国家的网络综合能力进行评估,排名前十位的国家依次是美国、中国、英国、俄罗斯、荷兰、法国、德国、加拿大、日本和澳大利亚。在数字经济规模上,美国达到13.1万亿美元,中国位居第二,规模5.2万亿美元,德、日、英、法则紧随其后,分别为2.44万亿美元、2.39万亿美元、1.76万亿美元和1.17万亿美元。[2]有报告评估了中美在半导体集成电路、软件互联网云计算、通信和智能手机等ICT领域的地位,认为中国在通信和智能手机终端市场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取得积极进展但仍难以撼动美国的垄断地位,软件互联网云计算等领域最为薄弱;美国则是半导体集成电路、软件互联网云计算和高端智能手机市场的绝对霸主,而华为已经在通信、芯片设计等数个领域撕开了美国构筑的高科技垄断壁垒。
首先,科技领域将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中美博弈的重要领域。在数字空间的全球地缘格局中,对全局影响最大的变量是美国对华科技遏压和中美关系走向。以特朗普政府时期的打压华为和“清洁网络计划”为标志,美国对华技术“脱钩”的政策意图目前还只是围绕供应链安全和数据安全两个焦点,但很可能随之扩散蔓延至数字空间的基础设施、互联网服务以及相关的贸易、金融和人员交流等领域。中美博弈是一盘3D棋局,拜登政府上台后,以加大国内创新、“小院高墙”和构建民主国家技术联盟为抓手与中国展开科技战略竞争,两国在数字空间的博弈也会更加复杂化。
其次,欧盟强势推出“数字主权”,美欧在数字空间的利益分歧扩大。从欧洲对“数字主权”的表述——促进欧洲在数字领域提升其领导力和捍卫其战略自治的一种途径来看,一些欧洲国家对于抓住数字时代的发展机遇、重振欧洲的国际地位抱有强烈的期待。美欧在数据保护以及数字税方面的根本分歧在于美国希望保护本国科技企业的竞争力,而没有充分考虑欧洲自身的利益诉求。美国拜登政府上台后的首要外交政策目标就是修复与盟友的关系,但是如果结盟主要是为了与中国展开全球竞争而不充分考虑欧洲的地缘利益的话,美欧在数字空间的合作还将面临挑战。
最后,中欧关系的战略意义凸显,中欧两国在数字空间面临着新的合作空间和发展机遇。2020年是中欧建交45周年,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与欧洲国家领导人就双边合作进行了多次在线会晤,均表达了深化科技与数字经济合作的愿望。欧盟倡导数字主权,中国呼吁尊重网络主权,双方都强调国家应在数字空间的治理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尽管双方仍然存在很多竞争和分歧,但中欧合作的潜力仍然是巨大的。
数字时代的大国关系正在迈入一个新阶段。围绕科技主导权、数字经贸规则以及网络空间安全规范的大国博弈将更加激烈,赋予大国竞争新的内涵。但是,数字时代不会改变国家的政治地理学本质,不会改变国际政治以实力为基础的权力博弈逻辑,它改变的是国家的组织和行动方式以及大国竞争的内容和手段。如果说数字技术的力量正在安静而汹涌地冲击着一片片固有的边界和堤坝,国际规则和秩序的重塑也将会在国际舞台上推进和展开;大国竞争日趋扩大和复杂化,因而更需要精细化应对。
当前,数字技术作为时代的底色正在渗透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或早或晚国家以及国际体系的各个节点都会进行新的调试以适应新的现实,而最终呈现的结果将是数字力量与传统力量的融合。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会重新调试原有的权责边界,特别是非国家行为体将在数字空间治理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网络空间冲突正在成为大国在战争与和平之间较量的“灰色地带”,而胜负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有赖于国家实力在网络空间的投射。国家必须在新的时代背景中通过竞争与合作以谋求自身的发展和安全,此时大国格局的基础不仅有赖于传统的国家实力,还有赖于国家在数字空间的力量,特别是两者力量的有机融合以及是否能够彼此促进和强化,大国竞争正在超越综合国力迈向“融合国力”竞争的新时代。
在“融合国力”时代,大国竞争需要依赖国家各种战略资源的总和,而且更加突出不同领域之间的边界“消融”,强调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不同层次之间战略资源的共享、协作和融合。这种“融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地缘边界在网络空间的消融。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管辖以属地划界为主,政府对本国境内的活动享有管辖权,对来自境外的安全威胁享有防卫权,但在互联互通的虚拟空间,信息的传递和网络活动往往会超越国家地理边界,内部事务与外部事务的界限在网络空间逐渐消融,原本属于国家内政的活动与政策常常具有天然的溢出属性;二是数字技术加持下低级政治与高级政治之间层级的消融。数字技术对于不同主体活动的影响具有贯通属性,人们使用它改变生活方式,企业使用它进行生产活动,国家使用它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例如,作为人们使用数字技术的“产品”,数据具有“一物三性”的特质,数据治理同时关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创新以及国家安全三个层面,需要将多行为主体纳入同一个系统框架中加以协调;三是数字治理活动中政治、经济、安全等传统领域划分的消融。新时代的国家安全逐渐体现出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的发展态势,技术、经济和政治议题彼此关联,这在数字时代表现得尤为突出。无论是数据安全还是网络攻击或者网络窃密行为,往往同时涉及国家在意识形态、经济、政治、安全和战略层面的多重利益和博弈,发展利益与安全利益之间的平衡变得更为重要。
未来的大国竞争将聚焦于数字空间。由于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以及地缘政治因素的强力介入,大国对数字空间话语权的争夺将在多领域多节点展开,在客观上对一国政府融合、调配各领域资源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未来的大国竞争将更多是全政府、全社会模式的博弈。数字技术的发展不仅使得国家主权向新的虚拟空间延伸,而且赋权私营企业等非国家行为体,使得后者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维护中的作用大大提升。其次,大国竞争将更多综合运用政治、经济等多种外交工具。由于数字技术所体现出的上至国家安全、下至人权的贯通性影响以及拜登政府对西方价值观的回归,意识形态因素再度回到大国竞争的舞台中心,并且成为美西方国家拉拢其盟友对华战略竞争的重要抓手。最后,软实力在大国竞争中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价值观是国际秩序构建和演进的重要推动力,国际规则博弈的背后归根结底是价值观和认知的博弈。数字时代的国际秩序正面临着变革和重塑,一方面旧的国际秩序需要变革以适应新的现实;另一方面网络空间的国际秩序仍亟待确立。在中美战略竞争的大背景下,国际规则的博弈将更加激烈,而未来的国际秩序走势将取决于什么样的价值观和理念能够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
数字技术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世界,而是与世界既冲突又融合,在无政府世界的丛林中推动构建新的国际秩序。拜登政府上台后试图重建自由主义的国际秩序,恢复美国的全球领导力,然而数字时代的大国关系已不可能回到美国独领风骚的过去,一次全球权力的重新分配已然开始。与冷战后时代技术、经济和安全议题的竞争进程相对独立不同,“政经分离”的现象在数字时代会变得稀缺,数字时代的“融合国力”竞争比拼的不是各领域实力的综合相加,而是国家在不同领域实力的聚合,这需要各部门之间更有效地相互协调与配合,而这最终取决于国家的治理能力、变革能力以及国际领导力。
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回看过去十年的网络空间国际治理进程可以发现,随着地缘政治和大国博弈在网络空间国际治理进程中的作用逐渐凸显,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力量正在成为这个时代的底色,反过来对国际关系带来深远的影响,而这也将成为我未来的研究方向。
[1]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网,2016年4月25日,http://www.cac.gov.cn/2016-04/25/c_1118731366.htm。
[2] Belfer Center,“National Cyber Power Index 2020”,USA:Belfer Center for Science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2020,pp.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