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方志发展
方志尽管渊源于《周官》,春秋、战国时期已有“区域志”性质的“百二十国宝书”以及全国性“四方之志”,但从较为完整的地方历史文献考察方志的历史,其初发阶段、初级形态起于两汉,之后经历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发展,至宋代而体例始备,基本定型。明代迅速发展,清代进入全盛,已成了一项极为重要的文化事业。其发展过程大致分为如下7个时期。
一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
这一时期,是方志由最早的全国性区域志向地记发展并向史地结合体方志转移的时期。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结束了诸侯割据的局面,推行郡县制度,实行中央集权,各国的史书遭禁毁,修史之权收归中央,并要求地方将舆地详情上报,作为进行统治的参考。公元前207年刘邦军队入咸阳时,萧何“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因而“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19]。
西汉初期,由于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封建经济有所发展。为了掌握全国情况,“武帝时,计书既上太史,郡国地志固亦在焉”。“其后,刘向略言地域,丞相张禹使属朱贡条记风俗,班固因之作《地理志》。”[20]班固的《汉书·地理志》是第一部初具规模的全国性区域志,是封建王朝加强地方统治的产物。该志记载了各郡国、侯国及县邑的概况,诸如建置沿革、山川道路、土贡方物、人口赋税、盐铁工商,无不载之于书。自此,“地理志”不但成了正史中必列的内容,也成了地方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为各朝代汇纂图经总集、地理总志创立了模式。范晔曾赞之“记天下郡县本末,及山川奇异,风俗所由,至矣”[21]。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全国区域为范围编纂的总志有晋挚虞《畿服经》、陈顾野王《舆地志》、北魏阚骃《十三州志》等。以《畿服经》的体例较为完备,《隋书·经籍志》载:“晋世,挚虞依《禹贡》《周官》,作《畿服经》,其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亭道里土田、民物风俗、先贤旧好,靡不见悉,凡一百七十卷。”其内容不止于叙述地理风俗,还增添了“先贤旧好”等人物事迹,是综括地理书和史书的著作,开创了方志列人物的先例。
东汉以降,地记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地记,最早出现于西汉,如王褒《云阳记》。魏晋南北朝盛极一时,其所记大多为州、郡、县疆域、建置以及一方地理、山川、物产、古迹、旧事、神话、传说等。横排门类,纵贯古今,较秦汉地理书远为详备,合后世方志体,有些可作方志雏形。地记的繁荣,与当时地方豪族地主政治、经济势力的发展、门阀制度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时的世家豪族为了巩固其在政治、经济上的地位与特权,维护门第制度,自然要寻找能够为其制造舆论的工具,以标榜自己的门第高上,夸耀本家本族的人才出众,颂赞本郡的人杰地灵,这就使兼载人物与地理的著作形式——地记应运而生并很快发展于分裂割据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并形成了方志发展史上第一次高潮。据《隋书·经籍志》载,南齐人陆澄所编《地理书》中收集了地记160种,梁人任昉在《地理书》的基础上又增补了84种,编为《地记》253卷,可见地记发展之一斑。见于著录的地记,除《太康三年地记》等外,尚有多种形式,例如专记人物的《陈留耆旧传》、专记风土的《交州异物志》、专记古迹的《洛阳伽蓝记》、专记道里的《西京道里记》、专记城池的《国都城记》、专记谱牒的《冀州姓族谱》、专记文征的《江左文章志》等等。这些地记,因其所记内容各有侧重,又有郡书、地理书、都邑簿等不同称谓。郡书即郡国之书,所记多为乡邦先贤和耆旧节士的事迹;地理书所记,多为一方风土,诸如疆界区域、山川土地、道里户口、民情风俗;都邑簿即后来的城市志,多载城郭、宫阙、苑囿、观阁、仓厩、陵庙、坊市之类。由于地记是豪族地主势力用以表彰一方之盛的,不免出现虚美不实的弊端。
这一时期,出现了内容兼记地理、人物和都邑的“史志体”方志,即《越绝书》《吴越春秋》《华阳国志》。《越绝书》原为25卷,现存15卷,据考证为东汉袁康等著,记述了吴、越二国史事。《吴越春秋》为东汉赵晔所撰,原书12卷,记吴越二国兴亡始末。《华阳国志》12卷,为东晋常璩所著,有巴志、汉中志、蜀志、南中志等篇,不仅言及西南地理、历史,而且载有风俗物产,兼有神话传说。这3部书,跳出了地理书的范围,把史、地结合起来,一些志家推它们为方志之祖。
汉晋时期,舆图的绘制较发达。当时的一些舆图,附有较多文字说明,汉晋学者引述其图说部分,有称图者,有称图经者。图经有图有文,其中,图是地图(疆域图、沿革图、山川图、名胜图、寺观图、宫衙图、关隘图、海防图等),经即地图的文字说明。“其先以图为主,说明为附;其后说明日增而图不加多,或图亡而仅存说明,遂多变为有说无图与以图为附庸的地志。”[22]图经在魏晋时期已与古地图脱离,单独成书。惜大多数已经亡佚无考。《隋书·经籍志》著录有《幽州图经》《冀州图经》《齐州图经》3种。
总之,这时期方志发展的历史,清楚地表现了全国性区域志——地记——史志体方志的演变进程,萌始了方志的雏形。而图经的兴起,则为图志融合成定型方志,提供了条件。
二 隋唐时期
隋唐时期,方志进一步发展,为官修“图经”时期。隋唐之际,由于国家的统一,经济文化的发展,盛世修志遂形成风气,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的、有组织的编修方志活动,并产生了我国最早的地方志总志。
隋朝结束了魏晋南北朝连续三百多年的战乱和分裂局面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打击地方门阀,发展经济文化,对全国行政区划按照“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的原则,调州、郡、县三级制为郡、县二级制,精简了五百多个州郡。同时实行“大索貌阅”和“输籍法”以严格核对户口。并于大业三年(607)开始实行科举制度。为了进一步了解全国所置郡县状况,诸如疆域的区划、户口的多少、赋税的增减、物产的种类等,便于大业年间“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图经于此而盛,并从私修转为官修。在隋代,纂成的总志性图经“有《诸郡物产土俗志》一百三十一卷,《区宇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集》一百卷,其余记注甚多”[23]。此外还有《隋州郡图经》《雍州图经》《陈州图经》《上谷郡图经》《固安图经》《江都图经》等。这些图经内容之丰富、卷帙之众多,为之前所莫及。隋朝,是我国历史上中央政权编纂地方总志的开端,为以后历朝统治阶级所效法。
唐袭隋例,重视方志的编修制度,“建中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请州图每三年一送职方,今改至五年一造送。如州县有创造,及山河改移,即不在五年之限,后复故”[24]。这里的“图”,即为图经。因为朝廷的重视,图经形式的方志在唐代极为发达。唐代州县图经,据诸书引录,有《京西京北图经》《润州图经》《武陵图经》《夷陵图经》《陇州图经》《淮阴图经》等30余种,其中只有《沙州图经》《西州图经》残卷存世。“安史之乱”后,唐王朝中央力量大为削弱,河朔三镇割据进一步发展为四十几个藩镇割据,形成所谓“自国门以外,皆分裂于方镇”的严峻局面。[25]在唐王朝曾屡图削弱藩镇势力的情况下,方志提供地情作为政治和军事决策参考的作用日渐重要。因此,唐王朝对编修方志表现出较高的热情,朝廷中的一些达官显贵如李吉甫、元稹、贾耽等人,也都亲自撰写图经类志书。唐代的图经,体例已开始变化,突破了地理书的范围,不但以“图志”或“志”相称,而且“经”和“志”这种文字说明,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而记载内容也颇为丰富,如《沙州图经》一是考河渠;二是载古城;三是标堤堰;四是记盐地;五是载亭驿;六是列学校;七是记庙堂;八是明瑞祥;九是考神祇;十是载歌谣。[26]
唐代根据各地图经、地志等编纂的全国性志书以《括地志》和《元和郡县图志》最为有名。《括地志》是唐代最早纂成的地理总志,共550卷,序略5卷,由唐太宗第四子李泰主修,以贞观十三年(639)行政区划为纲,全面记载了当时10道358州的建置沿革、山川形胜、河流沟渠、风俗物产、往古遗迹和人物故事。书成之后,唐太宗誉之“博采方志,得于旧闻。旁求故老,考于传信。内殚九服,外极八荒。简而能周,博而尤要。度越前载,垂之不朽。”[27]《元和郡县图志》是唐代全国性总志的代表作。全书40卷,李吉甫纂。分项记载了唐宪宗元和时(806—820)47镇的府州县沿革、山川、道里、贡赋、户口等。每镇叙事之前,冠有地图,是典型的图、志兼括之体。《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引用评价说:“舆记图经,隋唐志所著录者,率散佚无存,其传于今者,唯此书为最古,其体例亦为最善。后来虽递相损益,无能出其范围。”[28]宋《太平寰宇记》《舆地纪胜》及元明清一统志,从体例考察,确是《元和郡县图志》的继承和发展。因此,这部书是方志史上承前启后的一部重要著作。
隋唐地方志多达百余种,但流传下来的仅十之一二。这时方志的发展,图经、图志已成主流,地记退后为次。图经地位的提高和图、志融合,为方志的繁荣和体例定型奠定了基础。
三 两宋时期
宋代,是我国方志发展史上的标志性时期:北宋图经向方志过渡,南宋方志的内容和体例进一步完善,并趋于定型。
近代著名史学家陈寅恪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中国史学莫盛于宋。”[29]宋代的地方经济,比之前代更为发达,客观上需要有一种综合性的记录,而有宋一代,学术空气异常活跃,无论在文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诸方面都呈现出富有生气的景象,许多著名学者积极研究学问,交流学术,编撰传记年谱,注重当代历史的研究,积极投身方志编修,促进了方志记人述地的再度合一,对方志记载内容的扩大、体例的完善乃至使其逐步趋于定型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赵匡胤建立北宋政权不久,就下令规定:“凡土地所产,风俗所尚,具古今兴废之图,州县之籍,遇闰岁造图以进。”[30]开宝四年(971)初,又命大臣卢多逊等重修天下图经。宋太祖之所以如此汲汲于修志,就是要在结束五代十国动乱,统一全国之后,借修志以巩固和加强其统治。真宗景德四年(1007),诏诸道修图经。之后,命翰林学士李宗谔等主领修志,于祥符三年末修成《祥符州县图经》1566卷。神宗元丰八年(1085),诏三馆秘阁,删定《九域图》,后由尚书右丞王存纂定为《元丰九域志》10卷。徽宗大观元年(1107)朝廷设置“九域图志局”,开国家设局修志之先河,并“命所在州县,编纂图经”[31]。朝廷三令五申修志造图,足见北宋统治者对修志的重视。南宋时期,修志事业也有较大发展,不仅名都重邑皆有图志,就是“僻陋之邦、偏小之邑,亦必有记录焉”[32]。据张国淦编著的《中国古方志考》统计,宋代方志近六百种,大大超过了以前历代方志的总和。
宋代方志在我国方志史上的一个明显标记和突出成就,就在于内容之详审,体例之完备。汉唐方志,多数都详于地理,略于人文,或专记某一方面,类似于地理书,而宋代方志,备载一地的建置、山川、户口、赋税、人物、诗词,史地文并重。近人张国淦指出:“方志之书,至赵宋而体例始备。举凡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技、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33]《春秋》的编年体和《史记》《汉书》的纪传体被引入了方志,促进了方志体例的渐趋完善和大致定型。以《太平寰宇记》《剡录》《景定建康志》为例:
《太平寰宇记》,北宋乐史撰于太平兴国年间,全书200卷,沿袭唐13道区划列目,以道为纲,以府、县为纬,取《华阳国志》《诸道山河地名要略》《水经注》之长,于地理之外,增加了姓氏、人物、风俗数门,又因人物详及官爵、诗词、艺文,征引浩博,考证精赅。改变了以前地志只记沿革地理、轻视经济文化的风习,为后世各类型方志确立史、地、文并重的内容形式,提供了范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地理之书,记载至是而始详,体例亦至是而大变。”清人周中孚说:“有宋一代志舆地者,当以子正(乐史字子正)为巨擘。”[34]
《剡录》,南宋嘉定年间高似孙撰,全书10卷。除述地记人外,首列“县纪年”,编年记载本县之大事。卷五收录阮裕、王羲之、谢灵运等14人著述及阮、王、谢三氏家谱之名目42种,并列其卷数,开方志设大事记和记载本地人著述书目先例,均为后人所效法。山水一门,仿郦道元《水经注》体例,叙述生动形象,状物绘景,历历如睹;人物立传,考证精赅,不尚议论。草木、禽鱼等门,亦详考物,兼及传说,条目多可独立成篇。全书编次有序,脉络井然,行文简约古雅,引证赅博精审。历来为后世称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誉其“在后来武功诸志上”。
《景定建康志》,南宋马光祖修,周应合纂,景定二年(1266)成书。全志50卷,分录、图、表、志、传、拾遗6类。图、表、志、传前各列小序,于诸志之中又设小目。有纲有目,纲举目张,层次明晰,属典型史志体志书,为后世所广泛采用。
从上述志书的内容扩展和体例变化可以看出,志书的形式受到了影响,即是图退居到次要地位,文字记载的比例大为增大。有的志书甚至把图取消,连“图经”的名称也换之以“志”代替。如《九域图》重修后“不绘地形”,改称曰《元丰九域志》;《严州图经》的绍兴年间刻本称为《新定志》。根据《中国古方志考》统计:北宋所修志书172种,其中图经95种、志24种、其他52种,图经居首位。南宋所修志书304种,其中志248种、图经31种、其他25种,方志占压倒优势,图经接近尾声。这说明,地方志书发展到南宋,出现了一个重大的转折,即图经由盛转衰,而方志则起而代之,发展成为当时地方志的主流,从而基本上完成了图经向方志的过渡。所以,南宋可以说是方志取代图经主要地位的时期,也是方志的发展和定型时期。
宋代地方志能有较大发展,除上述统治者对修志重视和社会经济发展给修志创造的社会条件外,尚有四个重要原因:一是汉唐以来地方志发展的成就为宋代方志的发展准备了经验和基础;二是活字印刷术的发明给修志的发展提供了文化条件;三是南宋偏安江南后150余年的相对安定,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的较大发展促进了方志编修的普遍进行;四是南宋时期,不少文人志士借修志来表达爱国情怀和希望用以激发乡邦人士爱乡土和爱国家的热情。宋代地方志发展的史实,说明宋代在修志的组织规模上已超过隋唐时期。其内容的扩展丰富,体例的创新完备在方志发展史上具有继往开来的地位和作用。
四 元明时期
元明时期,是方志稳定发展与兴盛的时期。元代,在我国历史上首开编修真正的一统志。明代首颁修志条例,出现了“天下郡邑莫不有志”的盛况。
元朝灭金并宋后,我国再次出现了空前大一统的局面,《元史地理志》称“北愈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至元二十三年(1286),集贤大学士扎马拉鼎奏称:“方今尺地一民,尽入版籍,宜为书以明一统。”世祖命扎马里鼎与秘书少监虞应龙等,以职方所上版图,“蒐集为志”,并于“二十八年辛卯,书成,凡七百五十五卷,名曰《大一统志》”[35]。之后因陆续得到《云南图志》《甘肃图志》《辽阳图志》等志书,又鉴于《大一统志》缺漏甚多,元成宗时命孛兰肸、岳铉等重修。大徳七年(1303)书成,名《大元大一统志》,凡1300卷。该志仿《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舆地纪胜》等唐宋志书的旧例编纂而成,以每路和行省直辖的府县为纲,“于古今建置沿革,及山川、古迹、形势、人物、风俗、土产之类,网罗极为详备。诚可云宇宙之巨观,堪舆之宏制矣”[36]。为以后明、清一统志的纂修创设了蓝本。
元大德二年(1298),著名农学家王祯在任安徽施德知县时,修纂了《旌德县志》,并用自己创制的木活字印刷了一百部。这是我国雕版印刷史上的首创。
元代各地修志之风在南宋的基础上进一步盛行。在纂修上承袭宋代的成规,使已经定型的方志,进一步走向了成熟。在元代短短的80余年中,编纂的志书计205种,现在尚能知其名者有170多种,其中称志的137种,图经6种,用记、乘等其他名称的有27种,涉及全国东西南北各个地区,已全面完成了图经向方志的过渡。
明承元代,修志事业更趋发展,从中央到地方都对方志的修纂极为重视。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令儒臣魏俊民等人仿唐宋元修总志的旧例,“类编天下州郡地理形势,降附始末”为书,十二月书成,名《大明志书》。事后,又令天下各都司报送城池、山川、关津、亭堠、仓库、水陆道路等图志。后继诸帝,也都视修志为大事。永乐十年,成祖朱棣诏修天下郡、县、工、所志书,颁布了《修志凡例》十六则,规定志书内容应包括建制沿革、分野、疆域、城池、里至、山川、坊廊、乡镇、土产、贡赋、风俗、形势、户口、学校、军卫、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宦绩、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等24类,以及各类的编纂原则。这是迄今发现最早由朝廷颁发的修志凡例。其后六年,“诏纂修天下郡县志书,命行在户部尚书夏原吉、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右庶子杨荣、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右谕德金幼孜总之”[37]。又颁布《纂修志书条例》二十一条,规定了志书类目的名称、每个类目的内容和如何编纂方志等事项。代宗景泰六年(1455),诏令纂修地理总志,次年便纂成《寰宇通志》119卷。二年后,英宗命李贤等儒臣重修,于天顺五年(1461)成书后,赐名《大明一统志》。
明代由于皇帝相继倡导修志,各地修志之风盛行。到万历年间,便出现了“凡郡国县道,靡不有志”[38]的局面。明代各省级政区皆有通志或总志,现存30余部,遍及辽东、陕西、山东、浙江、福建、河南、湖广、江西、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以弘治、嘉靖、万历三朝最多,而且往往数次增修,例如《贵州通志》曾十修,《通州志》九修,《常熟县志》七修。有明一代270年间,共修成各类志书2892种,比宋、元方志的总和还多4倍。明代,开始以省为范围普修通志,同时因在一些边防地区设有边关卫所,出现了以边关为单位的边、关、卫、镇志。
明代强调“资治”,着眼于方志的政治作用,认为地方志是“系于政而达之于政”的著述,以致促使不少人趋向时尚,而对其内容、体例等未加重视,影响了志书的质量,因而后世人对明代方志评价普遍不高,认为明代修志“事不师古,修志者多炫异居功,或蹈袭前人攘善掠美,或弁髦载籍而轻改妄删”[39]。列传近乎家谱,艺文酷似文集,而且详略不一,详者叠屋架床,略者寥寥数语,内容残缺,溢美现任,笔削不公。追求文采,铺陈辞藻,因而佳志不多。但明代一些志书,注重体例门目的革新,采用纲目式二级分类或三级分目者日益增多,并随时代变迁增设了经济、资源、社会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注重掌故,广采文献,保存了大量地方史料,比较真实地透示了当时社会的生产、生活和矛盾状况,有较多的利用与研究价值。需提及的是,因朝廷的重视,明代不少志书已有凡例,凡例的出现使志书体例和编纂趋于统一规范。
明代修志情况一览表
续表
五 清朝时期
清代是我国封建时代地方志发展的鼎盛时期,也是传统方志编纂和方志理论研究的鼎盛时期,是封建时代的修志高峰。
康雍乾时期经过与外部侵略势力与内部分裂割据势力的一系列斗争,建立起一个空前统一的帝国,幅员辽阔,经济文化繁荣。为记录帝国的文治武功和辽阔一统,清政府把方志当作“昭同轨、同文、同伦之盛”的得力工具,自上而下都特别重视方志编修,使清代方志呈现了数量多、名家辈出、佳本迭出、学术活跃、私撰盛行、成果多样、理论系统等突出特点。
康熙十一年(1672)七月,保和殿大学士卫周祚进奏,“各省通志宜修,如天下山川、形势、户口、丁徭、地亩、钱粮、风俗、人物、疆图、险要,宜汇集成帙,名曰通志”,以汇《大清一统志》之用。圣祖玄烨允其所请,诏令“直省各督抚聘集夙儒名贤,接古续今,纂辑通志”。并将顺治十八年河南巡抚贾汉复所修之《河南通志》“颁诸天下以为式”。康熙二十二年(1683),礼部奏旨檄催天下各省通志,限三月成书。康熙二十九年(1690),河南巡抚通令所属府、州、县编纂志书,并颁发了《修志牌照》,订出凡例二十三条,对修志中内容的详略取舍、实地调査、探本索源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如山川条,必须考察清楚,“果系封内者方载入,而不可遗漏。河道要将近日所开浚淤塞变迁等査明,其间事实,细加注明,不可以小说搀入”。又如人物条,要求“圣贤忠贞并入,其科贡等必载其家世、时代、年月、字、号、某科、某项。若系乡贤,为立一小传于后。”对艺文,“须择佳者或关邑乘者载之”,“八景不可录,录必录其佳者”[40]。雍正七年(1729),命全国重修通志,以备一统志之采择。并规定各省、府、州、县60年一修。特别是乾嘉时期两修《一统志》[41],形成了举国上下修纂方志的热潮,以致在乾隆年间,全国就形成了“下至府州县,虽僻陋荒岨,靡不有志”[42]的局面。
清代方志编修盛行,除政府外,和学术界的重视和学者们的参与有着极大的关系。在清朝文化专制主义政策之下,学者们既不能私家修史,又不能描绘现实,于是许多人就把自己的聪明才智运用于研究、编修方志上。章学诚就是典型代表,他考取进士,因观点与世不合,终身未入仕途,虽有丰富的史学理论,也很想改编《宋史》,最终也未能实践。于是他就把自己的史学理论,用来指导方志的编修。除章学诚外,著名的学者有史学家纪昀、全祖望、毕沅,经学、训诂考据学家戴震、钱大昕、洪亮吉、段玉裁,散文家方苞、姚鼐、李兆洛,还有藏书家、目录学家孙星衍,诗人、书法家、经学家阮元等人都参加了修志,其中戴震、钱大昕、纪昀、阮元均是乾嘉学派的代表人物。除戴震为赐进士出身、段玉裁为举人外,其余均是进士,其中孙星衍是榜眼,毕沅是状元。
从清代所修方志来说,前期大多由地方官吏开局藉众手而成,因此总的来说,一般比较粗糙简陋。而雍、乾、嘉三朝的情况则大不相同,许多著名学者不仅参与编纂或主编,而且对于编纂体例、内容详略、材料取舍和编修方法也十分讲究并展开讨论、争鸣。如周永年、李文藻合撰《乾隆历城县志》、邵晋涵等纂修《乾隆杭州府志》、钱大昕等纂修《乾隆鄞县志》、戴震编纂《乾隆汾州府志》、孙星衍主修《乾隆松江府志》《三水县志》、朱彝尊修《新安志》、洪亮吉纂《怀庆府志》《固始县志》等、谢启昆修纂《广西通志》、杭世骏纂《西宁府志》《乌程县志》等、章学诚纂《永清县志》《湖北通志》,缪荃孙修《顺天府志》等。这些由著名学者修纂的志书,不仅在体例上、书法上有所讲求,而且在记载内容上也颇多注重实用价值。在这一时期的修志实践中,形成了以戴震为代表的地理派(又称考据派)和以章学诚为代表的历史派,他们在修志中施用各自的方法,研究方志理论开展学术争鸣,对清代方志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形成了清代第一次修志高潮,奠基了我国方志学的诞生。
清嘉庆中期以后,清王朝逐渐衰败,国库空虚,流民四起,社会危机日益严重,农民起义在川、陕、楚、豫等省不断爆发,方志编纂逐渐走向低谷。其间,尽管道光前期有所回升,但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爆发、道(光)咸(丰)之际的内忧外患(太平天国起义、第二次鸦片战争等)的影响,清代志书编修出现了中落沉寂的景状。咸丰一朝,留存至今的志书仅有86种。进入同治朝后,由于民众斗争的矛锋主要指向外侮,清统治者得以从内外交困中松脱出来。同时,清廷为标榜“中兴”,复倡文化之业,方志的编修在各地再度兴起。光绪十年(1884),清廷成立《会典》馆,征集天下志书,十五年又因编修《会典》而谕令各地修志,志书编修渐呈热潮。光绪末年,清政府学部下令各地编修乡土志,形成清代又一次,即第二次方志编修高潮。清代历朝中唯有光绪时期全国所有的省区都编修了地方志,光绪朝留存的志书凡733种。总计同治、光绪、宣统三朝凡50年,其间编修的志书留存至今的有1164种,此外,尚留存三朝间的里镇志76种,光绪三十一年(1905)至宣统三年(1911)间编成的乡土志约有450种。
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所载,现存清代方志有5700余种,约占现存方志总数的70%,大大超过了以前历代方志总数。其中,康熙、乾隆时期就分别编纂过1397种和1154种志书,成为清王朝修志最旺盛的时期。有清一朝,不仅省、府、州、县各有其志书,一些乡镇村里也首次出现了志书。清末大量作为学校教材的《里镇志》《乡土志》的出现,也构成清代修志的一大特色。在清代的志书中,不少以体例精善、内容翔实称誉于世,如郑珍、莫友芝《遵义府志》、邹汉勋《贵阳府志》《大定府志》、章学诚《和州志》、李兆洛《凤台县志》等。
我国方志虽然历史悠久,但宋代以前方志十之八九都已亡佚,因此,清代一些学者开始了古方志的辑佚工作,把唐宋类书或其他史书所征引的古方志的资料,辑录起来汇为一书。如王谟辑佚的《汉唐地理书钞》,收汉唐地志50种;马国翰、王仁俊辑的《玉函山房辑佚书补编》,收载唐代以前方志约60种;陈运溶的《麓山精舍丛书》,辑录了宋代以前方志75种;孙诒让辑录了南朝刘宋的《永嘉郡记》刻成单行本行世。这在方志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事情,是清代学者的一大贡献。
应当指出,清代在地方志发展史上,固然写下了灿烂的篇章,但因其尽出于封建文人之手,其局限性也是十分明显的。其一,清朝统治者积极提倡修志,主要是用来作为粉饰所谓“盛世”的点缀品,歌颂“升平气象”、巩固封建统治的工具,所以对修志事宜从不放任自流,而是严格控制,不仅修志机构皆由本地官绅充任,就连方志体例、内容,也由中央或省政府的条令具体规定。虽然那些关于修志的牌照、则例促使了各地志书的速成,但限制了志书的创新、弊端的革除,修志者稍有触犯禁网,便会遭受打击,身陷巨祸;文字狱的滥施,既使一些修志者深受其害,又使许多志书被删削窜改而大减其真实价值,或者被査抄、禁弃。而这,也是清代志书大多出自官修,私人编修极少的原因。其二,宣扬封建伦理道德,表彰帝王官吏的圣迹德政,盈篇溢简,而民生方面的内容,则明显疏略,对农民起义的报道,皆指斥为匪为盗,未予客观实录。其三,清代方志虽然因各级政府普遍重视而呈现出从未有过的繁荣景象,但成书质量未能有普遍提高,尤其是大批胥吏陋儒充斥志局,以汇纂诏谕案牍为能事,造成滋弊横生。章学诚感慨当时情形道:“今之所谓方志,非方志也。其古雅者,文人游戏、小记短书、清言丛说而已耳;其鄙俚者,文移案牍、江湖游乞、随俗应酬而已耳”[43];“今之所谓修志,令长徒务空名,作者又鲜学识;上不过图注勤事考成,下不过苟资馆谷禄利。甚而邑绅因之以启奔竞,文士得之以舞曲笔;主宾各挟成见,同局或起抵牾。则其于修志事,虽不为亦可也。”[44]诸如此情,所修方志质量也就可想而知。
《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清代方志统计表
续表
六 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是我国典型的乱世修志、方志处于曲折发展的时期。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封建王朝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民国时期的38年中,时局动荡,战事纷扰,地方志的编修时继时断,因而数量不多。但因西方文化及近现代科学技术的逐渐传入和“五四”后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使得民国成了我国地方志编纂由传统旧方志向新方志转型的重要历史阶段,主要体现在体例、内容、方法等的变迁和系统的方志理论成果的面世,所编纂方志的科学性、实用性有很大进步。
民国建立不久的1914年,民国政府教育部令各地编修乡土志,用着学校教材,并供清史馆征用。1917年,北洋政府内务部会同教育部通饬各地纂修地方志书,一些省份如山西、福建、广东等省陆续成立了通志局或通志馆开展修志。同年,山西省公署颁发了由郭象升起草的《山西各县志凡例》,规定志书要采用图、略、传、表、考五种体裁。1919年,教育部、内政部又“通咨省长,指令各县续修县志,具国史之资材,备观省而垂劝诫”[45]。1929年12月,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了《修志事例概要》,凡22条,对各省方志编纂的组织机构、纲目审核、取材范围、类目设置、内容取舍、文字书写乃至印刷装订,均作出具体要求。不强求一律,也未制定统一类目,允许因时因地,革旧创新。《概要》反映了国民政府对编修方志的重视,也体现了当时编纂思想的进步,如对旧志中宸翰、烈女、祥异等内容持摒弃态度,强调“天时人事,发现异状,确有事实可征者,应调査明确,据实编入,以供科学之研究,但不得稍涉迷信”。提出:“《概要》所定办法,各省兴修志书时,得体察地方情形,斟酌损益之。”[46]《概要》的颁布,进一步推动了全国各省通志馆的创建。另外,全国水利局、司法部、实业部、教育部、国史编纂处等部门,曾数次催征各县志书。抗战前的民国时期,由于政府的督促和学者的努力,陆续编纂出一些有创新的通志、县志。其中通志有1931年成书的《甘肃通志稿》130卷、1933年印行的《黑龙江志稿》66卷、1933年成书的《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1935年成书的《察哈尔省通志》28卷等。这一时期,所纂县志影响较大、受到称誉者主要有傅振伦纂《新河县志》、刘盼遂纂《长葛县志》、李泰棻纂《阳原县志》、黄炎培纂《川沙县志》。
抗日战争间,修志事业受严重影响,但一些热心方志事业的学者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仍做了不少方志编修工作。这时期编成的代表作有黎锦熙参纂之《治川县志》《同官志》《黄陵县志》《宜川县志》,顾颉刚、傅振伦编纂的《北碚志》,刘文炳纂《徐沟县志》等。当时,沦陷区也有修志之举,但成书寥寥。1943年7月,湖北省颁发《湖北各县修志事例概要》。1944年5月,国民党政府颁布《地方志书纂修办法》,共9条,规定分省志、市志、县志三种,省志30年一修,市县志15年一修。皆设志馆从事编辑。而当时大片领土仍在日寇占领下,抗战烽火在全国各地燃起,大部分地方的方志纂修时断时续,成书不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在抗战时期编纂和刊印方志有219种。这时期,沦陷区也有个别修志之举,如《额穆县志》《增修磁县县志》《永清县志》等。
抗战胜利后不久,国民党南京政府内政部于1946年10月1日重新颁布了《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规定未成立修志馆的省、市、县,应设立文献委员会,具体负责志书编纂事宜。同时对方志地图、照片、表格、大事记的内容和形式作出要求。这时,一些因战争而中断了的通志局馆陆续恢复了工作,一些未完志稿也逐渐修定或刊行,如《贵州通志》《江西通志》《湖南省志稿》《重修浙江通志初稿》《新纂云南新志》等。
民国年间,全国修志共1571种。其中省志45种,市志12种,县志1074种,镇志50种,乡土志124种,关卫志3种,各种志料、调查、概况等263种。民国时期的志书,具有明显的时代特点。
从内容看:第一,各地修志都普遍注意到资产阶级革命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并能客观地记述本地所施行新政情况及所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有的志书直接设置了“新政篇”“时政篇”或“政事志”。第二,社会经济在志书中的比重大大增加,一般都占到全书的20%以上,这在《川沙县志》《城固县志》《洛川县志》等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力改以前志书不注重经济与国计民生之积习。第三,保存了大量近现代革命斗争史料。如山东《胶澳志》记载了德、日帝国主义侵占青岛和青岛人民的反帝斗争;《瑷珲县志》记载了沙俄入侵我国东北的暴行和边疆军民的反侵略斗争史事;《广元县志稿》有红四方面军建立四川革命根据地的记载;《沿河县志》中红三军建立黔东革命根据地的资料十分丰富;《确山县志》记载了共产党员杨靖宇、李鸣岐领导的确山起义等。第四,对于贪官暴政、土豪横行造成的生产凋弊、民生疾苦,民国方志也有较多记载,而不虚饰。
从形式看,体例更加科学完善。逐渐摒弃了皇言、恩泽、星野、仙事、烈女、孝义等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门类,代之以地质、实业、金融、物价、卫生、教育、外交等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篇目;本地区时代的地方的特色在志书篇目中得到了体现。内容的归类较为科学合理,如民国《甘肃通志稿》单设民族篇等。大事记和概述一般都有设置。编写方式上“编纂用浅显文字,惟求翔实明达,加以新式标点,使一般公民都能阅读了解”[47]。广泛运用图、表、照片,形象记录本地历史,图多用先进仪器实测而得,表中数据来自调査并经比较分析,照片陈列方志中是民国间的创举。志书的装帧设计、印刷排版,也随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有了相应的改善。
当然,民国志书在发展上也是不均衡的,有的粗制滥造,陈陈相因,在体例上未摆脱旧志的框框,有的因阶级的偏见和时代的局限,内容上有不少不健康的甚至有害的糟粕;有些出于名家学者手笔的方志也不尽为佳构;因战乱频仍、政治动荡等因素,志书的质量远未能达到当时所能达到的水准。认真研究民国时期的方志编修,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利于当今的方志事业发展。
七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是我国方志事业发展进入新方志学的时期。主要标志在于编纂的指导思想与传统方志有本质的区别:新方志指导思想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主要的成就是使我国的方志学走进了“现代方志学”的新里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展,方志编纂提上了议事日程。1954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郭沫若、马寅初等著名学者和山东省教育界代表王祝晨提出“早早编修地方志”的建议,表达了社会各界对新方志编修事业、对现代方志学早日兴起的心愿。1955年,中国地方志小组建立,负责指导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1956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制订《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将新编地方志列为20个重点项目之一。1957年2月,山东省开始修志活动,11月湖南省决定编修《湖南省志》。1958年3月,毛泽东主席在成都会议上专门调阅《四川通志》《华阳国志》等志书,并选辑其中部分内容转发给到会的领导同志,提倡利用方志,提高领导水平。他倡议:全国各地要编修地方志。8月,周恩来总理指示“要系统整理县志,把关于各地地方志中的经济建设、科学技术资料整理出来,做到古为今用。”1961年3月,中国地方志小组和国家档案局发布《新修地方志提纲》(草案),要求各地志书除前言、概述外,分政治斗争、经济建设、文化教育、政治工作、民情风俗习惯、宗教、名胜古迹、人物八大类。1963年8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批转了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国家档案局联合拟制的《关于编写地方志工作的几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精神为:(一)建立审阅制度,控制出版发行,“只有经过审査,在政治上、保密上确无问题以后,才可以印出样本,送请审批”;(二)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方志编修工作;(三)在组织领导上,各级党委宣传部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各地档案馆积极参与修志活动,为修志部门收集资料提供方便。据国家档案局1960年统计,当时即有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530多个县建立了修志机构,着手新方志的编纂工作;近有300个县完成了志书初稿,正式出版的有近30部,此外,还有一大批专业志。这一时期志书一般都记载当地的自然地理、政治、历史、经济、文化、名胜古迹、风俗习惯、人物,着重反映当地人民在党领导下进行革命斗争和1949年后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情况。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志书过多地记载了阶级斗争,在一些人和事上不同程度地存在失实之处,有些甚至曲断是非。加上修志队伍没有系统培训,经验缺乏,所编志书质量普遍不高。但这一阶段的修志揭开了我国新修方志的序幕,对于传承修志传统、开启改革开放后的“盛世修志”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修志工作被迫中断。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随即自80年代以来的方志编修,将我国方志事业的发展推到了高峰。改革开放拉开序幕后,一些有识之士认为,编纂方志是认识国情、省情、县情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必须,积极倡导、呼吁修志。还在1979年7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就在李百玉的信上批示:“大力支持全国开展修志工作。”[48]1980年4月,胡乔木同志在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讲话中指出:“地方志的编纂,也是迫切需要的工作。现在这方面工作处于停顿状态我们要大声疾呼,予以提倡。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继续编写好地方志。”[49]1981年7月,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1983年1月中国地方志小组恢复并易名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全国修志工作;4月,全国地方志规划会议在河南洛阳召开,会议制定了《1983年至1990年中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及设想》(草案)。1985年7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修志的纲领性文件《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条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各地遵循《暂行规定》进行志书编纂工作。同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报告》,要求“各地要对地方志工作进行一次检査,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地方志编纂工作中的问题。尚未建立地方志编纂班子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情况,逐步组建班子,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有关编制、经费、出版等问题,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解决。”自此,编修新方志正式列入全国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1986年12月22—24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5年多来全国新修方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本着“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保证质量”的方针,提出了“用20年或稍长一些时间(自1980年算起),在全国大部分地方基本上完成编纂省、自治区、直辖市志和市志、县志的任务”。1986年底,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0余个城市,1700多个县开展了新方志编修工作,方志事业自此走进全面繁荣、空前兴盛阶段。至1993年3月,新修地方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标志是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中国革命博物馆于3月5—10日在北京联合主办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成果展览会。展览会上有全国3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修志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类志书5000余种参展。
1996年5月4—7日,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旨在总结15年来全国地方志工作的经验,认清形势,明确方向,研究和部署如何加强领导,高质量地完成社会主义时期第一届新方志的编纂任务。会议对方志工作中出现的质量参差不齐、机构不稳、人员涣散等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修志工作应坚持“一纳入,五到位”,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坚持修志工作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特别是职称)、条件到位。要求始终不渝地坚持志书质量第一的思想,提高志书的学术质量。强调修志用志,深化改革,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最大限度地发挥志书功用和修志机构的作用。要求采取措施,加强修志队伍建设,提高修志人员素质,在修志队伍中大力倡导“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敬业精神。加强学术研究和志学科建设。同时,会议将新方志续修提上了议事日程,要求续修要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专家修志”的体制。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1996年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6〕47号文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地方志工作的意义、性质、指导思想、任务、队伍建设、理论建设、组织领导等重要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强调“编纂地方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明确“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地方政府直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一级单位”,“地方志一般分为三级。……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通知》是指导我国地方志工作制度化、持续化的纲领性、法规性文件,对我国方志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后,全国各省市区绝大多数开展第二轮方志的编纂。1997年8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北京评选出全国首届新编地方志优秀成果,其中一等奖51项,二等奖127项。获奖志书占1993年7月1日至1996年底出版志书1718部的十分之一强。1998年2月10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经国务院同意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4章23条。1999年10月,全国新编方志成果展览在中国革命军事博物馆举行,展出方志成果万余种,其中三级志书4000余种。截至2003年底,列入全国第一轮修志规划的省、市、县三级志书6319部已经大部分完成,同时还出版了4万多种部门志、专业志、乡镇志和名山大川志。地方志工作者还编纂出版了全国80%以上的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了500多亿字的地情资料,整理出版了大批古旧志书。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国务院第467号令,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该条例共22条,是中国自从有了地方志以来第一部有关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标志着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依法修志的新阶段和大规模、正规化修志的新时代。到2013年4月全国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时,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0多个市、县颁布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或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地方志工作的健康开展。“一纳入、五到位”也在这一背景下升级为“一纳入、八到位”,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施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包括总则、观点、体例、内容、记述、资料、行文、出版、附则9个部分内容,是确保地方志书编纂质量的“根本大法”,作用重大。
2014年2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都博物馆参观北京历史文化展览,指出“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同年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示:“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存史、育人、资政,做好编修工作十分重要。……修志问道,以启未来。”2015年1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启动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2015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到2020年,推进实现“两全目标”。即到2020年,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规划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全部出版的目标;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2016年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六篇中提出:“加强修史修志。”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将“地方史与地方志”列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题目之后,再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写明“修史修志”的内容,对推进全国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2016年10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启动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2016年12月22日印发的《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第一次对全国年鉴工作作出顶层设计。2017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第三部分“重点任务”第一项“深入阐发文化精髓”中明确强调:“加强党史国史及相关档案编修,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巩固中华文明探源成果,正确反映中华民族文明史,推出一批研究成果。”这是又一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地方志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作用。中指组2017年6月5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建设规定》)20条。《建设规定》的制定出台,是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的顶层设计之一,是推动全国地方志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导全国方志馆建设的规范性文件。2017年7月21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特就二轮志书编纂中的指导思想、编纂原则、编纂方式、体例篇目、记述内容、出版印刷、质量保障等若干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以加快进程,提高质量。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国地方志工作者的积极努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历史性地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实现县县有志;除上海市和江西省外,实现省市两级志书全覆盖。
现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方志工作主要方面简述如下:
第一,修志机构普遍建立。从1979年8月湖南省成立省志编委会起至1996年6月西藏自治区成立区志编委会止,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台湾省外,已全部建立了省级地方志编委会及办公室。绝大多数市(含地、州、盟)、县(含市、区、旗)也都建立了修志机构并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序列,明确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地方政府直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一级单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是领导、指导全国修志工作的中央机构。自上而下的修志机构的普遍建立,在我国历史上是空前的,为全面、持续开展地方志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第二,修志工作得到了政府的重视。修志工作开始起,各级政府就切实加强了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胡耀邦、胡锦涛、温家宝、江泽民、习近平、李克强等高度关心和重视方志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1985年先后转发、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强调、推动、指导修志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等中,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被纳入其中。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职责,讨论、研究、部署、解决修志中的各项工作和问题,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州、市、县的主要领导担任了地方志编委会主任,修志工作多被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纳入、五到位”到“一纳入、八到位”在各地得到了实现,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编委会实施”的方志格局。这些表明,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方志工作,它是方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三,修志工作逐渐从制度化、规范化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为确保新编方志的质量,1985年7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暂行规定》中,于方志编修的指导思想、编纂原则、体例、内容、方法、组织领导、出版等问题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各省(区)遵循《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规范修志工作。1998年2月,中指组颁发了《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这是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总结近20年的修志实践经验,集中全国广大方志工作者的智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正式的修志规定。而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使地方志工作从此纳入法治化轨道,进入依法推进的新时期。该条例及其随后各省区颁发的《实施细则》,对我国方志事业的发展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的重大意义。
第四,全社会参与修志,即众手修志。新修方志涉及面广,记述年限长,内容多,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众手修志才能毕功。据统计,在世纪之交,全国有专、兼职修志队伍十万余人。专业志书多由各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专职人员多数来自党政、教育、宣传、新闻等部门和大专院校毕业生。经过多年修志实践的锻炼和多种方式的培训,专业水平明显提高,不少人已成为熟悉本地情况、富有修志经验的专家和有造诣的方志理论工作者。
第五,各地修志工作已取得重大成果。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统计:“目前,首轮修志结束,第二轮修志进入关键时期,已出版7000多部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2万多部行业志、部门志、军事志、武警志、专题志、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等,1900多种、1.5万多部地方综合年鉴,1000多种、7000多部专业年鉴,大量地情文献。这些与现存的8000多种、10万多卷旧志及其整理成果,共同构成了一座以国情地情为主要内容并不断丰富的地方志资源宝库。”迄今,全国基本完成了两轮修志工作,“经过5年多的努力,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有志有鉴的‘两全目标’,成为一项世界文化史上的盛举”[50]。已出版的志书、年鉴总体质量较好,它们具有正确的即科学的指导思想,努力反映真实,坚持实事求是;体例结构比较严谨完备,能够反映本地区的基本面貌;资料丰富,反映面广,内容记述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许多历史上从未修过志的地区实现了零的突破,其中有些是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编纂出来的,弥足珍贵。虽然,一些志书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和缺点,但对新编方志总体质量和价值,不可低估。1993年起全国多次方志成果评奖和许多志书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科学成果奖,足以说明新编地方志的成就。同时,各地编修的乡、镇、村志,各种专业志、事物志,不仅数量可观,而且质量也大都为社会肯定。
第六,积累了大量地情资料。各地结合修志工作,进行了规模空前的全国性的全面系统的地情调査,搜集了数百亿字的各种地情资料,抢救了许多珍贵资料。这是可供长期开发利用的地情信息宝库,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许多地方还进行了旧志整理的工作,编辑出版了1000余种地方综合年鉴和数以万计的各类地情系列丛书和著作,开展了多方面的文献整理、资料储存活动。有十几个省、市建立了通志馆或方志馆,成为当地地情信息中心、研究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
第七,方志理论研究走向深入。各地学者和方志工作者紧密结合修志编鉴实践,汲取前人的研究成果和有关学科的理论,积极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围绕新旧志的区别、指导思想、体例体裁、方志性质、源流、方志学研究对象、方志学科属性与体系、续志编修、读志用志、方志比较研究、方志文化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争鸣。撰写发表了6万余篇论文,出版了1000余部专著和论文集,取得显著成果,有力地指导了地方志工作开展,推动了方志学、年鉴学学科建设。
第八,开展了多方面的用志活动。各地修志机构积极组织地情研究,向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积极进行各种地情宣传教育工作。新编地方志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内容最详备的地情、国情载体。它推动了人们对地情国情的认识,同时也帮助世界认识中国。新方志在各地两个文明建设中已产生了明显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为制定规划、基本建设、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减灾防害等提供咨询方面,产生了巨大的效益;在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了解家乡变化,加深同家乡的联系方面,也有很多动人的事例。新编地方志不仅有现实的价值,而且有长久的历史价值。
综上所述,中国地方志历朝历代不断纂修,兴修地区愈来愈广,方志种类也随时代发展、政区变更和科学分工而愈益繁多;其载述越来越丰富、翔实、系统,体例愈趋完备,编纂方法愈益科学化,志书的功用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所掌握。同时,我们也从中看到,方志是时代的产物,时代的变迁、时代的需要直接制约着方志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凋敝及政治上的成败兴衰与方志兴衰起伏有着密切的联系,“盛世修志”并非虚言。当今的方志事业的蓬勃发展,正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欣欣向荣的具体体现。方志自产生起,代代相继,赓续不断,永不断章,由此使之在人类文化史册上占据了一席显地而千百年来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