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哲学的存在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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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形而上学阐明

对时间和空间的形而上学阐明就是对时间和空间的本质分析。这一点康德说得很清楚:“所谓阐明(expositio),我理解为将一个概念里所属的东西作出清晰的(哪怕并不是详尽的)介绍;而当这种阐明包含那把概念作为先天给予的来描述的东西时,它就是形而上学的。”[49]这部分的主要任务首先是阐明时间和空间作为一种直观、一种纯粹直观,一个能提供最初的统一性的东西(因此才可以作为直观的形式),而不是别的东西。在对这部分的解读中,海德格尔把康德对空间和时间的形而上学阐明总结如下:(1)空间和时间不是经验性的概念;(2)空间和时间是必然的先天表象;(3)空间和时间不是推论性的,也就是说普遍的概念;(4)空间和时间是无限的、给予的量。那么我们要追问的是,通过这四点的说明,康德是否回答了按照他自己的思想的内在可能性(如前所述)所提出的问题——空间和时间作为纯粹直观。

在海德格尔看来,“空间和时间不是经验性的概念”要说的是它们不是现存的某物并且也不会在经验的直观中给表象出来,它们不会在外在于我们的感觉的某物中被发现。我们也不会把空间和时间带到某物那里,所以它们在某物被发现之前已经在那里了,它们是某物得以被表象的基础。总之,空间和时间不是从经验中得来的概念,我们不能把它们当成一个某物去把握。

空间和时间是必然的先天表象要说的是空间和时间不仅不是一个现存的某物,而且不依靠现存的某物。空间和时间是先天的表象,按照康德的意思,先天的表象指的是那个在心灵(mind)中发生的先于经验的表象,它是一个“在先者”(a before,ein Vorher),它来自心灵,因而成为一切现存的某物得以表象的基础。

空间和时间不是推论性的,也就是说普遍的概念的意思是指时间和空间作为独立的整体性的“一”,不是由个别的时间和空间所组成的。我们不能通过对个别的空间和时间的组合而得出这个“一”,但每一个个别的空间和时间都是以这个“一”为前提。作为一个“一”它不是由个别的东西所给出,而只能通过直观而给出,因为只有直观的无限制性和彻底性才能提供这样的“一”[50]

空间和时间是无限的、给予的量。这里的量(magnitude)意味着“巨大”(largeness,Gro'ssheit),它不是一个数量意义上的概念,没有所谓的大与小和多与少的区分意义。这个量是一切其他任何东西获得量的规定的前提和基础。它和其他有限的量的区分是本质上(in its very being,wesenhaft)的不同,也就是海德格尔认为的存在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区分。这个“量”的性质决定了空间和时间是具有统一性的整体,因为空间和时间总是其他东西获得个别的量的规定性的前提。这样的时间和空间只能是直观,只能是由直观才能提供出来的一个无限的量,这个无限的意思指的就是无限性本身。这样的空间和时间只能是被直观和立刻被遇到的某种东西。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前两个阐明是说明空间和时间是先天的,不是来自经验的。后两个阐明是说明空间和时间是由直观提供,同时空间和时间也是一种直观。前两个阐明说明时间和空间是发生在心灵中的独立于经验的直观的模式(modes),是先天的。后两个阐明说明在直观中有某种东西正在被直观。时间和空间各自作为一个具有统一性的整体而被直观,所谓的(被)“给予的”意思就是在纯粹直观中的被直观(intuited in a pure intuiting)。因此,空间和时间不仅是先天直观的模式,同时也是那个被直观的东西,是在先天地直观中才能遇到的那个东西

但是,时间和空间并不是由直观所生产出来的某种东西,但它们仍然是直观(intuiting)。要理解以上的论述的关键在于康德所说的“空间和时间是先天的表象”这句话的真正意思。结合整个康德的哲学理路和海德格尔后面的解读,我认为这句话的真正意思不是说空间和时间首先是一个表象(因为表象意味着一种摆置),而是说我们首先要能先天地表象空间和时间。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才可能获得其他关于对象的表象。具体地说,时间和空间存在于我们心中的原因就在于我们能先天地表象它们,但这个表象并不是一个对现实的某物的表象,而是在这个表象中我们遇到了它们本身,因此这个表象就是一种直观、一种直接性的知晓、一种直观意义上的表象。正是时间和空间被我们彻底地知晓这个事实证明了我们拥有直观,拥有一种“先天”的(广义意义上而言的)可能性,拥有一种属于自身的确定性的可能性。

其实,就是时间和空间为我们的表象活动提供了一种确定性的根据,使我们可以确信我们是有直观的。否则,我们无法确定我们的表象活动的确定性,从这个属于自己的确定性出发我们可以认为我们关于对象的次序和比例上的表象应该也是确定的,而不是在做梦或胡乱构造。因为,一种对对象的次序和比例上的把握总是被我们直接地感觉到的,但是我们不能确定这种感觉(表象)到底是不是一种我和对象间的真实关系的表达。如果这种次序和比例都是来自我们自己可以确定的那个东西(时间和空间),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我和对象之间因感觉而带来的一种经验关系也是可以确定的。

由此可见,康德远比笛卡儿来得彻底。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是通过时间和空间的模式来直观对象的。但由于时间和空间的整体性和无限性,那么这样的东西只有在一种先天的直接性的观的活动中才可以给出(被表象),才可以遇到。同时,由于时间和空间不是现实的某物,所以这种直接性的直观是一种纯粹性的直观。因此,鉴于时间和空间之于我而言的确定性,不但可以确定我们心中有时间和空间这样的东西,而且确定了我们有一种纯粹的无对象在场的直观能力。所以时间和空间不但是在我们心中,而且是被我们纯粹地直观到的。因此,根本地说,时间和空间就是纯粹直观本身——它们其实标明了那个属于我们自己的有限直观的一切可能性:通过时间和空间进行先天直观并因此直观到了某种东西(时间和空间);时间和空间构成了我们有限直观的本质结构。“作为纯粹直观的时间既不仅仅意味着在纯粹直观着的行为中所直观的东西,也不仅仅意味着缺少‘对象’的那种直观行为。作为纯粹直观,时间是在一个直观中对被直观的东西的构造着的直观。这是第一次对时间有一个充分的把握。”[51]时间是构造着的直观。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我们先来看一下康德是怎么给出直观的纯形式(空间和时间)的。“因此,在先验感性论中我们首先要通过排除知性在此凭它的概念所想到的一切来孤立感性,以便只留下经验性的直观。其次,我们从这直观中再把一切属于感觉的东西分开,以便只留下纯直观和现象的纯形式,这就是感性所能先天地提供出来的唯一的东西了。”[52]我们发现有两个步骤:首先应该是把经验直观与知性分离开来,然后把经验直观中属于感觉的东西分离开来,剩下的就是纯直观了(必须明确这个步骤并无先后意义,只是一种出于阐明的学理需要)。这是否定性的空间和时间的给出,同时也肯定了纯直观的某种形式意义,也就是说直观在这里赢得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起源。它虽然要和某物以及和思想(知性)发生关联,但这种关联对它来说不是决定性的。它要有某种关系的可能性的前提是它自身必须赢得一个起源。这个起源本身给出了它自身的内在统一性同时也要求了自己的那些内在的决定性原则。同时,这个起源及其原则只能通过它自己给出,因为它不能通过经验也不能通过知性获得。因此这个原则和起源要必然地属于它自身的基本结构同时也决定了直观本身的那种独立性质。对康德的知识论而言,它具有规定的意义——规定思想的何所向。到目前为止,直观还没有获得先验的规定,也就是说我们还不能说它是知识的组成部分,它只是一个具有自己独立性的东西。

对时间和空间的形而上学阐明是属于对直观的纯形式的正面的肯定论述。这个论述至少目前还没有让我们满意,让我们觉得时间和空间就是直观,就是那个能让直观赢得自身独立性的内在决定性原则。至于这个原则对直观的独立性的给出是不是可以叫作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起源”,我们从这肯定的论述中还不能马上弄清楚,我们只可以说就直观自身而言,它必须赢得一个起源。这个起源是否具有存在论意义,我们现在无法知道。就直观的形式而言,康德一直认为在我们的心灵中或内心中才能被找到。这里说的意思就是说时间和空间作为直观形式对我们的心灵的依靠性。其实形而上学阐明也说的是这个意思,第二个阐明说得很明确。既然空间和时间不仅是先天直观的模式,同时也是那个被直观的东西,而且时间和空间并不是由直观所生产出来的某种东西,但它们仍然是直观(intuiting),同时又不受感觉的规定并使感觉的规定成为可能。这说明在康德看来,时间和空间是先天的、纯粹的直观,也就是我们在纯粹的无对象的直观行为中会遇到的东西,同时正是这种东西让经验直观成为可能。我们通过时间和空间的模式直观并在直观中遇到了时间空间本身,这其实就说明了一种先天的纯粹的直观和先天给予之于我们自己的可能性,回答了康德哲学中最为棘手的 “先天何以可能 ”的问题

这一点对康德来说是由康德自己的现象学本性所决定,现象总要有让现象成为可能的东西,“以至于就连普通的人类理性也对此表示同意”[53]。在康德对时间和空间的形而上学的阐明中,时间和空间如果不成为纯粹直观,那什么都不是,因为除了这样的理解,我们再无法理解它。这一点在我们经验直观中已经显明了,阐明只是为了让那个显明的东西明确化同时获得它属于自身的本质,说明时间和空间只有必然的属于直观的本质结构外它们什么都不是。它们就是那个让直观成为可能的内在的决定性原则。直观需要起源,这本身说明了直观的有限本质。

至此,时间和空间在人(直观是我们的人类的有限直观,同时也是由空间和时间的心灵的依靠性质所证明的)那里获得了一个明确的位置。与牛顿等经典物理学相比,时间和空间更具有现象学意义。其实,康德在此谈论的东西(空间和时间)早已被经验直观的人类学属性给予先行规定了,他只是在谈论那个让经验直观成为可能的先天形式,而且这个形式不能从我们之外去寻求,否则经验就不是我们的经验。经验作为我们的现象已经“在那里”了,已经发生了。因此,康德对时间和空间的形而上学阐明如果不是某种关于人的现象学,我们也无法从康德的阐明中就必然地得出空间和时间是一种(纯粹)直观的结论。这里其实就隐含着某种人的“格位”的给定,隐含着人的某种感知方式的和理解世界的方式的给定。如果不是这样,空间和时间就不可能是某种与人的心灵有关的东西,它们完全有可能与上帝有关而与我们无关,同时它们也能满足康德所说的各种条件。因此,海德格尔认为上述关于时间和空间的阐明说明空间和时间“它们暗含着一个‘让……被遇到(来照面)'(a letting-be-encountered),也就是说,它们来自有限的直观”[54]

“让……被遇到”的意思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说得很清楚:“了却因缘在存在者层次上意味着:在某种实际操劳活动中让一个上到手头的东西像它现在所是的那个样子存在,让它因此能像那个样子存在。我们要从存在论原则上把握‘让它存在’(‘随它去’)的这种存在者层次上的意义。我们以此来阐释世内首先上手到手头的东西的先行开放意义。先行让它‘存在’却不等于说才刚把它带入存在或把它制作出来,而是说就其上手状态把向已‘存在者’揭示出来,从而让它作为具有上手存在方式的存在者来照面。”[55]“让……被遇到”的意思就是让存在者能作为存在者自己以上手的方式与我们照面,就是让存在者获得世内的存在方式,以便让存在者从我们的包围中解放出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海德格尔其实是在说我们的直观行为是一种自由行为,这种自由行为的背后已经预示着直观的自发性,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空间和时间作为直观的形式。那么在康德所说的时间和空间作为直观的形式的意思到底是不是海德格尔所理解的这样呢?

在海德格尔看来在康德哲学中“形式”的意思不是在传统的质料与形式意义上言说的形式。我们用传统的形式和质料的关系可以解释任何东西,但是没有说出什么,它是没有意义的。确实,我们可以看出,在康德哲学中直观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实体。如果用传统的形式和质料的关系及其内涵去说明直观的必然构造,我们会发现我们对直观及其内在结构知道的很少,在这种模式下理解的直观和我们理解石头一样地多或者少。那么这样的直观更谈不上与人的那种关联。所以为了更好地理解康德,康德哲学中的形式概念是有必要给予澄清。形式和质料的传统哲学概念被康德赋予了新的意义。

在海德格尔看来,康德自己对这两个概念的运用也是非常谨慎的,形式和质料作为反思概念存在被误解的危险。“正如我们所指出的,反思的这些概念由于某种误解而对知性的运用有这样一种影响,以至于这些概念甚至能够诱使一切哲学家中最敏锐的人士之一陷入到一种被臆测的智性知识体系中去,这个体系力图无须感官的到场而规定它的对象。”[56]海德格尔引用了康德在“由知性的经验性运用与先验的运用相混淆而引起的反思概念的歧义”中关于形式与质料的论述:“这是两个被作为其他一切反思的基础的概念,所以它们与知性的每一种运用都不可分的联结在一起。质料意味着一般的可规定之物,形式意味着该物的规定(两者都是在先验的理解中,因为我们抽掉了被给予之物的一切区别以及它被给予的那种方式)。逻辑学家们以前把普遍的东西称为质料,而把那种特殊的区别称为形式。在每个判断中我们可以把那些给予的概念称为(判断的)逻辑质料,而把概念(借助系词)的关系称为判断的形式。在每个存在物中其组成成分(essentialia)就是质料;这些组成成分在一物中结合起来的方式就是本质的形式。甚至就一般物而言未限定的实在性也曾被视为一切可能性的质料,而它的限制(否定)则被视为一物按照先验概念借以与另一物区别开来的形式。”[57]“质料意味着一般的可规定之物,形式意味着该物的规定”,这并没有阐明这两个概念的起源及其范畴功能。这样理解的形式与质料仍然可以被我们根据情况的不同而随便地运用,可以用来描述判断的结构、概念的结构、存在者的结构。所以海德格尔认为康德对这两个概念的关键之处没有继续追寻,没有阐明形式和质料在他自己哲学中的意义。

康德实际上是回答过形式的起源问题的,只不过没有对形式这个概念做出深入的现象学分析。“但由于感性直观是一种完全特殊的主观条件,它是一切知觉的先天基础,并且其形式是本源的;所以这形式是自身独自被给予的……物质的可能性是以某种形式直观(时间和空间)作为已被给予的前提的。”[58]我们可以看出,康德对形式的起源的回答是很仓促的,这里只是说明它来自心灵。那么海德格尔是怎么理解康德的形式概念的?“康德说明时间和空间是纯粹直观,在那里能给感觉所遇到的东西以次序。他把它们叫作直观的形式。因此,‘形式’就是这个可能的次序或非次序的给出的‘在那里(儿)'(wherein)。”[59]形式意味着该物的规定,那么问题就是以什么方式时间和空间是在直观中纯粹的规定(决定)因素。

我们知道,空间和时间给予我们来照面的杂多以次序。海德格尔认为,作为直观的形式,空间和时间只有是“事先的规定”(determining in advance)才有可能给杂多以时间和空间的次序联系。那么,“事先的规定”在康德哲学中意味着什么呢?我们知道,康德把空间和时间有时候叫作“源始表象”或“源始直观”,这里的“源始表象”并不是指一种创造性直观(上帝的直观),而是指有限的直观。所以“‘源始表象’意味着直接地给出某物自身,尽管并非首次完全地创造出它。这样一种建基于对个别空间作出限制的可能性之上的对统一性空间的直接给出,这样一种先于任何概念从而也不意味着创造性直观(intuitus originarius)的直接性给出,就是康德所谓的‘源始表象’。这个非创造性直观——空间和时间——是源始地作为直观,它是与随后的概念规定或限制相对的一个给予的直观(a giving intuition)”[60]。由此可见,作为直观的形式,对康德来说这形式是自身独自被给予的,也就是来源于心灵或者说已经准备好了的。康德的描述是很模糊的,他没有回答为什么一个先天的东西能在我们的心灵中存在以及它的如何存在(存在方式)。如果我们没有论述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也不可能回答先天知识的可能性问题。海德格尔认为,空间和时间是我们自发性的产物,是一个“直接性的给出”,同时它们也是给予的直观从而成为直观的决定性因素,以区别于知性的规定。这个“直接性的给出”和“给予的直观”其实就是“事先的规定”的全部意义。

“直接性的给出”意味着空间和时间来源于我们的某种自发性,是源始地作为直观;“给予的直观”意味着时间和空间能给予对象(杂多)以不同于知性的统一性的时间和空间关联的统一性,从而使直观保持相对于知性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可以说空间和时间是必然的属于直观的本质结构,它们是直观的决定性因素。那么我们要想知道直观的起源或其内在的决定性原则,我们必须从时间和空间那里去寻求。就这个事先规定如何服务于我们的经验而言,海德格尔认为:“只有一个事先的统一性的给予,杂多的次序性才是可能的。如果我们事先没有一个如此空间关联的视野(view),杂多就根本不会作为一个具有空间次序的杂多被遇到。”[61]要想让杂多获得空间和时间关联的统一性,那么时间和空间自己首先应获得自己的统一性。“事先规定”意味着有一个视域(视野)。“我们事先地看,或者更准确的说我们总是已经去看了,只有在我们以它(指时间或空间——笔者)为方向时才向我们揭示出来;但是有一个如此地空间关联的视野并不是一个它们的客体化(objectification)。在事先的看中,这些关联不是被理解的,而是非客体化的被给予我们。只要我们存在(exist),我们并不需将空间形成对象或者甚至是主题而总是已经生存进(exist into)空间了。”[62]空间和时间作为直观的形式具有统一性和非客体化的特征,它们作为一个视野而对我们的经验直观起作用。

这个事先的“看”说明直观的形式让我们在经验直观中对在我们之外的存在者的经验成为可能的东西,“这意味着那个能事先引导经验直观,领导它并在这个意义上规定它的东西就是‘有一个视野’。这个非客体化的事先发生的‘有一个空间的视野’就是那个允许空间的现存者被相遇的相遇者(encounter)的基本结构。这样,这个‘有一个视野’规定经验直观并由于这个原因才能被叫作‘形式’”[63]。可见在康德哲学中,形式的意义指的是有一个视野或事先的规定,同时也意味着对人的存在结构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人之秘密”的重新发现。很明显,从这种人的存在结构的深处,我们发现了人的一切“先天可能性”,尤其是人的伦理与道德起源的可能性基础,“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之间的本质性关联在这里得到了存在论保证——这种结构或形式保证了人与世界或对象的“相遇性质”。

“有一个视野”说明了空间和时间的什么特征呢?或者说说明了形式的“在那儿”的何种现象学意义呢?“空间和时间作为直观的形式意味着它们是决定直观如何发生的首要方式(ways,道路),也就是说在非对象化的基础上事先地看那个构建了这个纯粹地一个接一个,或者纯粹地随之而来的东西。这些纯粹的关联是一个自身整体并被如此给予。”[64]我们可以看出,纯粹直观作为形式其实就是那个在结构上决定直观行为得以发生的东西,并且它们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自身整体而与对象发生关系。没有空间和时间,我们的经验直观不可能发生,但同时时间和空间并不是来源于外在的东西和直观,它们其实就已经“在那儿”。它们其实就是直观得以发生的内在决定性原则,它们是自身起源的,因此它们是直观的形式而不是形式的直观(formal intuition)。它们是某种让直观成为可能的东西,它们对我们的直观以及经验具有发生学意义,只有在此基础上某种经验及其理解才是可能的。

这里的空间和时间其实已经是具有起源意义的现象,这个现象的发现是通过现象学的分析给予完成的。现在我们明白康德的形式在海德格尔看来已不是一个从属于实体或者因果关系的概念,它是一个能自身起源拥有其独立性的某种“现象”,或者像尼采那样拥有力的因素,但这样的力不是属于差异性的区别性因素,而是比差异性更源始的现象本身。它不是属于逻辑的,而是属于生存论的。通过现象学的分析,康德哲学中的“源始表象”已经现象化了,因为归根结底它们是我们的有限的直观,它们虽然不是由有限直观所产生所生成,但它们只有作为有限的直观才是可能的。其实直观的有限性本质上是由直观的形式的有限性本质决定的。直观作为有限的人类直观正是通过直观的形式的独立性与完整性与人类自身的某种隐匿的关联进行显明的。没有空间和时间,那种能让……属于“世内”的运动不会发生,只有它们的参与,我们才可以说某种运动是属于我们人类自身的,或者说直观在此意味着我们人类自身的有限直观。同样在此运动中,那些外在的某物由此也获得解放,获得一种存在方式,获得自我实现。通过直观我们可以表明存在者的存在。

现在我们明白了空间和时间作为一种直观的形式在康德哲学的真实含义及其思想意义。但这样的东西它是如何存在的呢?如果在此我们不阐明它们的存在方式,那我们还是在一种与经验直观和对象的区别意义上来谈论它们,它们仍然没有真正的获得那个只属于自身的完整性,那个不需要在经验直观中去实现的完整性。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空间和时间不但是直观的形式,而且它们本身就是作为直观,是作为直观而存在而不是别的什么。现在问题复杂了,我们刚说过,空间和时间是直观的决定性因素,是直观的形式,而我们现在又要说它们自身也是直观。如前所述,康德的形而上学阐明论述了时间和空间只能是一种纯粹直观。这里说时间和空间作为直观意味着它们不是被直观所生成,不是来源于对外在的某物的直观,但它们直观着(intuiting)。因此它们必然地属于直观的本质结构不只是因为它们作为直观的形式,而且是因为它们自身也是作为直观而存在。这里的直观指的就是那个如前所述的“在纯粹直观活动中的被直观”。也就是说在纯粹的直观活动中,我们看到了那些东西是属于这个“有一个视野”(形式)的——空间和时间是源始地可直观的(originally intuitable)。

海德格尔认为在纯粹直观中我们并不是直观到了某物(etwas),而是直观到了时间和空间“直观着”。它们为经验直观提供一个前塑形(prefiguration,Vorbidung),或者说我们提供了一个形象(image)于经验直观的前面。这一点,正如康德自己所说“空间和时间在直观中是前塑形的形式”[65]。在纯粹的直观活动中,空间和时间作为纯粹的“看”就是游戏。正如康德所说:“这样的时间是感觉游戏的条件,但是空间是形象(figures,Gestalten)游戏的条件。”[66]在没有对象的纯粹直观中,我们可以任意地设定一些纯粹的可被直观的杂多,我们可以想象它们的形象,给这些纯粹的杂多以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联系。但反过来说,没有时间和空间我们无法去想象,所以空间和时间必须来自某种想象(imagination),或者说它们就是作为想象,否则我们无法想象并因此不可能获得一种“源始表象”。

在纯粹的无对象(不受现存者的某物的规定)的直观活动去直观(游戏),把自己保持为自己,并由此获得自身的那种统一性和存在方式,并在此基础上而成为一种直观的形式。这其实就是纯粹直观的全部本质。由此可见,通过康德的经验直观的现象(appearance)的追问我们最终走向的是一种现象学[67]。我们说时间作为直观就是指时间作为想象,作为纯粹直观。

“作为纯粹直观的时间既不仅仅意味着在纯粹直观着的行为中所直观的东西,也不仅仅意味着缺少‘对象’的那种直观行为。作为纯粹直观,时间是一个在直观中对被直观的东西构造着的直观。这是第一次对时间有一个充分的把握。”[68]所以在海德格尔看来空间和时间(尤其是时间)是一个“制定”(enactment,完成,实现),在其独立于经验的活动中时间的连续性会被遇到,也就是说自己得以完成,自己可以显现自己。这其实就是一种自我游戏与自我实现,这是时间和空间的存在方式。海德格尔认为这样的存在方式其实就是自由—游戏。这是一种自由的自我给予,我们可以任意地游戏式地表现自己。用海德格尔的话说,我们已将空间和时间源始地据为己有,时间和空间具有源始的独立性,时间就是那个“源始现象”。在海德格尔看来,这样的游戏在康德哲学中只能是源自“想象力”(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后面论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我们必须注意到,海德格尔并没有认为康德也这样认为。就康德自己而言,他的表达是很模糊的。这里阐明的只是就康德自己思想的那种思想自身的可能性以及思想的动机,或者说这里阐明的就是在康德哲学中所发生的什么和事件。

至此,我们也终于明白了在康德哲学中纯粹直观与直观的形式之间的关联,空间和时间作为直观的形式是因为它们本身就是源始地作为直观,作为一个没有某物而能让对象在场(想象)的纯粹直观——对象的直接性给出。直观的形式正是在纯粹的直观活动中被遇到的一个有自己的统一性和完整性的东西。正因为如此,我们通常把纯粹直观与直观的形式都用来指空间和时间。但我们可以看出,一种纯粹直观之所以可能就在于想象的作用,如果没有想象的作用,我们的纯粹直观还会发生吗?更进一步的追问便是,如果没有想象,时间和空间还会作为一种直观吗?那么康德哲学中纯粹的直观的形式意义还会可能吗?如果没有想象,纯粹直观能提供空间与时间的在先的统一性吗?那么我们经验直观的杂多的次序关联的给定还可能吗?如果没有想象,直观无从获得它的形式和它的起源,同时时间和空间也不会成为那个内在的决定性原则。想象保证了康德自己所讲的形式的自身(先天)给予性质,保证了他所说的形式的独立性。也许想象(力)是康德哲学中发生的一个事件,而这个事件的发生是源于康德哲学自身的原因。因此,先验感性论只有作为某种生存论(存在论)现象学才是可能的。

现在,我们也终于明白了空间与时间作为直观的形式的思想意义,同时也说明了空间和时间作为直观,但这样的理解必然会带来更大的思想困境。这也许是康德哲学自身的特点。当我们很模糊地理解康德时,我们什么都能理解;当我们追问康德哲学思想自身的内在可能性时,我们掉进了一个很深的思想旋涡。我们发现在康德哲学中有很多思想的断裂,而且我们更发现正是在这些不可思议的断裂之间,真正的思想发生了。

我现在将几个思想的困境标记如下:(1)如果我们认为时间和空间作为直观的形式具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和整体性,具有自己的存在方式,那么我们就不能必然地得出这个形式就属于我们的有限直观的本质结构,因为这个直观的形式的根源在于一种能自我完成的纯粹直观,而这样的拥有自己的存在方式的直观并不意味着一种与对象的关系的必然性,或者说这样的直观并不一定就是思想的直观,有可能是一个像上帝的直观一样的“直观直观着”意义上存在的完满的直观。在这一点上,海德格尔求助了我们人类直观的有限性,因为他认为康德在字里行间将有限性形成为主题。康德所谈的直观就是我们的人类直观,所谓的直观的形式就是那个出于我们自身的、自身给予的东西。这就意味着我们能直观,直观对我们人类来说就是一种真实的行为,直观获得了属于自身的起源,但即使是这样,我们还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断裂,属我的形式与外在的某物怎么会有一种如此美妙的契合,所以我们发现在康德哲学中概念之间的契合只有出于某种生存论的现象学才是可能的——想象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存在论意义上的存在境遇:因此直观本质上是有限的直观、是一个能带来我和对象(某物)之间的真实关系的直观。这种生存论的现象学并不是大家(包括胡塞尔)经常所批判的一种实际性(facility)的现象学,而是一种坚决地思想自身的源起。它表面上看是出于某种实际的现象(正如牛顿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而更深地讲它是思想自身的发生,如海德格尔讲的思想自身的规定。是思想给自己坚决地给定了道路从而让某种事情成为问题,而不是某种事情作为思想的对象而使思想成为可能。如海德格尔所言,存在使思想成为问题的更深缘由是思想走向思想之路。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康德的思想就被海德格尔在其断裂之处被逼了出来

(2)这样的纯粹直观及其所给予的形式统一性与知性的自发性与统一性功能是断裂的,也就是说直观并不必然地要与范畴结合,直观并不必然地会走向知识,因为它们来源不同。可如果我们不通过直观的形式来确定直观的独立性,那么直观就不会成为知识的构成要素,这样我们只说知性就足够了。如果我们将直观消解于范畴和知性,那么康德的知识就不是“综合的”知识,这关系到整个康德思想的内在可能性问题。所以在此“先天”与先验的和谐就成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