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东北工业的起步
第一节 东北的自然环境与人文地理
一、东北领域与行政区域划分的演变
东北地区对中国地理来说,通常有狭义与广义两个概念。狭义上,东北地区指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三省区域,就是通常所说的东三省或者东北三省。广义上,东北地区指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东北部地区(即“东四盟”,包括现在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市)。
东北地区是中国大陆的最东北部分,它地处东北亚的地理中心,从现在的地理位置来看,其东面和北面直抵国界,北面和东面与现在的俄罗斯接壤,东南毗邻朝鲜。清政府曾设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统辖东北全境。从清朝后期的情形来看,由于沙俄蚕食我国领土,我国东北地区广阔的领土被分割出去的多达100万平方公里,分别是:1858年通过中俄《瑷珲条约》,割占了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1860年通过中俄《北京条约》,割占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在北京政府时期重新划分了行政区域,原来的内蒙古地区被取消,新划分了四个特别区域,其中有热河、绥远和察哈尔。[1]1945年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以前及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基本上也称东北四省,即黑吉辽和热河省。当时四省的领土疆域比现在我们所说的东北三省的面积要大很多。当时的黑龙江省,所辖范围从额尔古纳河向南,经满洲里、新巴尔虎右旗,折向哈拉哈河以北一带,这些地域也就是现在的内蒙古自治区的东北部,在当时是黑龙江的辖境。当时的吉林跟现在也不一样。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不久,伪满洲国成立。伪满洲国行政区在1934年划为14个省和2个特别市,即安东省、奉天省、锦州省、吉林省、热河省、间岛省、黑河省、三江省、龙江省、滨江省、兴安东省、兴安西省、兴安南省、兴安北省、新京特别市、哈尔滨特别市。
1939年伪满更改为19个省和1个特别市,即安东省、奉天省、锦州省、吉林省、热河省、间岛省、黑河省、三江省、龙江省、滨江省、兴安东省、兴安西省、兴安南省、兴安北省、牡丹江省、通化省、东安省、北安省、四平省和新京特别市。
抗战胜利以后,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45年8月31日,明令发布将东北划为合江、松江、吉林、安东、辽北、辽宁、嫩江、兴安、黑龙江9省及哈尔滨、大连2个特别市。
中共在东北建立根据地以后,东北成为全国第一个较早解放的根据地。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乌兰夫(云泽)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决定5月1日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纪念日,从而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当时内蒙古自治区的辖区与今天的领域大体上一致。这样一来,我们今天所说的东北三省的区域基本上就形成了。
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命令,决定重划东北行政区域。重新划分后的东北行政区域为辽东、辽西、吉林、黑龙江、松江、热河6个省,还有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长春、哈尔滨7个直辖市。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将辽东、辽西二省合并改为辽宁省,将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
1954年10月21日,东北人民政府第四次扩大会议通过东北地区新省区区划:东北大区撤销后改划为4省,直辖市皆改为省辖市,即黑龙江、吉林、辽宁、热河4省。1955年7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撤销热河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河北省、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现在所说的东北地区与以往的东北地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本书所指东北地区,是从历史的角度出发,指广义的东北地区,也就是现在的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东北部地区(即“东四盟”,包括现在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市)。只有这样论述,才能较为符合历史的本来面目,而且有些问题能够说得更为清楚一些。但是笔者在这里要声明的是:“一五”时期东北地区涉及省份的重新划分,而且更迭频繁,令人眼花缭乱,为了研究上的方便,拟将“一五”时期及以后时期的东北地区以现在的黑吉辽三省份位置来说明,以便于写作和理解。
注释
[1] 参见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史稿地图集》,116页,北京,地图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