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少奇同志对我国物资工作的关怀[1]
(1980年5月15日)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昭雪,大快人心。全会公报指出:“为刘少奇同志平反,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严肃认真、光明磊落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党,表明党决心恢复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贯彻在党的全部实际活动中的坚定不移的原则立场。”联系我国物资工作曲折发展的历史,我们对此尤其感慨万千,体会深切。
物资工作,是指生产资料(生产资料中的工业产品)的流通管理工作。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1956年就已基本完成,但是,生产资料的流通,应当按照什么原则,采取什么形式和做法,在我国商品经济还很不发达的条件下,还是一个需要继续探索解决的重大课题。大家知道,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中,长期流传着这样一种观点和做法,即认为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范围内,生产资料已经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价值规律已经不起调节作用,交换方式已经由“产品交换”代替了商品流通。这种观点和做法,也对我国有相当影响。少奇同志根据党的八大确定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路线和政策,和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共同研究,指出在全民所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也应采取商业的办法,有计划地组织流通,物资部门就是管理和经营生产资料的商业部。他亲自具体指导,从机构设置、人才选拔、经营方式,以及资金筹措、仓库建设等方面,对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进行了巨大的改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当时,虽然未能明确在全民所有制内部生产资料是商品,仍然是实行计划分配和调拨的方式,但是,开始打破旧的观念,把物资部门作为相对独立于生产部门之外的管理和经营生产资料的商业部门,开始注意采取经济办法,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组织生产资料的流通,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是少奇同志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个巨大贡献。
下面,让我们简略地回顾一下当时的历史。
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情况,在决议中指出,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列入国家计划,由生产单位按照计划进行生产的,但是,在国家计划许可的范围内,应当有一部分产品不列入国家计划而由生产单位直接根据原料和市场的情况进行生产,作为国家计划的补充;商业则应以国家市场为主体,同时附有一定范围的国家指导下的自由市场,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这时,我们党实际上已经初步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应由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设想。陈云同志在党的八大会议上,就此做了精辟的发言。1958年末和1959年初,毛泽东同志多次驳斥了陈伯达取消商品生产、否定价值规律的谬论,指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范畴,它曾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服务,也完全能够而且应当为社会主义服务,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当时,这还是指就集体所有制内部以及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之间的交换而言。至于在全民所有制的范围内,生产资料是否属于商品,应否发展商业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1959年秋,针对当时生产资料产需脱节、流通混乱的状况,少奇同志和中央其他领导认为,在全民所有制经济中有必要专门设立负责管理和经营生产资料流通的物资部门,并责成国家经委提出方案。1960年4月,国家经委党组向中央提出《关于加强物资供应工作和建立物资管理机构的请示报告》,少奇同志亲自组织研究修改。当年5月18日,中央批转了这一报告。这个文件从生产资料的特点出发,论述了供应(采购)和销售的客观经济联系:从一个生产单位或部门来看它们是两回事,但是从社会生产的总体过程来看它们又是统一的。这种购和销的统一性,说明社会流通环节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有必要建立物资部门承担这一社会经济职能。此后,国家经委设立了物资总局,各省、自治区、市的物资管理和经营机构也开始建立。
1961年,中央提出了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坚决纠正高指标、瞎指挥的错误。少奇同志审时度势,认为调整国民经济,不抓生产资料流通这个环节不行;纠正高指标、瞎指挥,又为建立生产资料流通的正常秩序创造了条件。他指示国家经委抓紧进行改革物资工作的试点,并亲自派当时中央办公厅的同志和自己的秘书,参加和检查石家庄、无锡等地的试点工作。仅在石家庄一地,就蹲点十个月,少奇同志每个月都要直接听取汇报,研究情况。1962年3、4两个月间,少奇同志根据试点情况,对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连做了三次指示。根据少奇同志的指示,国家经委党组在当年5月提出了改革物资工作的初步方案,少奇同志亲自修改后,经过中央讨论批转了这一方案。随后,国家经委物资总局改为国家物资管理总局,同时建立各级物资公司和供应网点,着手组织全国管理和经营生产资料流通的体系。1964年,国家物资管理总局改为物资管理部。当物资部门建立起来并开展工作以后,少奇同志及时研究新的情况,吸取新的经验,解决新的问题,督促物资部门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1962年6月和10月、1963年1月、1964年9月、1965年9月,他和中央其他有关领导同志一起,听取了物资部门的汇报,又对物资工作做了指示。仅据物资部门直接听到的,少奇同志从1962年到1965年,先后对物资工作有八次重要讲话。其中,在1962年3月到10月的七个月间,少奇同志就曾五次亲自听取汇报,进行具体指导。少奇同志身为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日理万机,还如此关注物资工作,重视生产资料的流通,使物资部门的同志至今想起来仍然十分感动,深受教益。
少奇同志在1962—1965年间的八次讲话,对物资工作指出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有:
第一,阐明了物资工作在生产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指出物资部门是“先行部门”,而不单是“后勤部门”。国民经济计划必须有物资保证,不掌握物资,计划就是空的。物资留有余地,生产建设计划才能够兑现。
第二,指出必须有一个统一管理和经营生产资料的部门,这个部门就是生产资料商业部。要集中管理重要的物资,在主要供货地点设立调运机构或驻厂员,保证产需衔接,严格执行供货合同。同时,要广设网点,把重点放在经营业务上。经营网点要按照经济区域和物资流通的客观需要来统一设置,而不能按行政部门、行政层次来设置。
第三,规定物资工作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起保证生产和促进生产的作用。要尽力帮助生产企业解决厂外物资供应的困难,以便工厂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同时,还要帮助生产企业按照社会需要生产,制止盲目生产。要求发展定点供应、直达供货,推广开办生产资料服务公司,设立供应站、前站后库,搞门市供应,以及组织服务队上门服务等各地创造的经验,提倡向资产阶级以及一切内行人学做生意,做到用户来一个电话就能随时供货,并开展展销,像“百货公司”那样,便于用户自由选购。
第四,要求物资部门办工厂,开展加工成型、修配改制、回收复用、综合利用等多种服务活动,充分利用一切物资资源,反对搞供应只坐办公室开条子、大而化之的作风。例如,对木材的供应,强调除少数特殊用项外,一概不得供应原木,而要按用户需要,加工成材,并对加工剩余物和木材加工厂统一管理,搞综合利用。对机械厂加工的剩余角料也要管起来,合理利用。
第五,强调物资人员必须懂技术。要求设立物资院校,培养识货工作师、技术员、理货员以及其他物资管理人才,建设一支精通生产资料流通业务的职工队伍。
第六,强调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经济监察、经济纪律和法制。指出不执行供货、订货合同的,必须承担经济责任。对贪污盗窃者、隐瞒物资者和擅自动用国家重要物资者,必须严肃处理,严重的必须绳之以法。
总之,少奇同志在指导物资工作中,既十分强调物资管理必须集中统一,又指出必须把服务搞好、生意做活;既十分强调执行计划和合同的严肃性,又指出要有适应市场的灵活性;既运用行政手段,坚决克服分散主义,又重视运用经济手段,讲求经济效果。在1962年到1965年这段时间,物资工作为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发挥了有力的物质保证作用。
实践证明,少奇同志对物资工作的八次讲话,党中央对物资工作的指示,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正确的。当然,人们对于社会主义客观经济规律的认识,是随着实践而逐步深化的。历史条件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那时物资部门怎样发挥经营生产资料商业的作用,是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前进的,许多工作还只是开始,不少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1965年9月10日下午,少奇同志在他一生中最后一次听取物资工作汇报时,曾经亲切地勉励说,物资部门成立起来,就要同各方面发生关系、发生矛盾,物资工作包括整个国民经济工作,我们还缺乏经验,要承认有问题没有解决,才有前进的可能性。他还特别指出,就是对于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执行一段以后,你们也应该根据实践情况,提出修改意见。这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使我们毕生难忘。
令人痛心的是,我国经营生产资料的商业部门——物资部门,在还处于成长的初期,就横遭林彪、“四人帮”的野蛮摧残。他们出于篡党夺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反革命目的,对少奇同志及中央和地方一大批领导同志进行政治陷害和人身迫害。少奇同志生前对物资工作亲自指导,关怀备至,因而物资部门也就更成了被诬蔑攻击的目标。少奇同志对物资工作的八次讲话被诬蔑为“修正主义的八次黑指示”,中央的指示被诬蔑为“复辟资本主义的黑纲领”,中央决定成立的物资部门被诬蔑为“修正主义路线的产物”,列为彻底砸烂的机构,各级党委分管物资工作和各级物资部门的许多领导同志,被扣上“修正主义路线的代理人”、“黑线人物”、“黑干将”等大帽子,当作打倒的对象。在一段时间,全国有24个省、自治区的物资局(厅)被裁并,许多物资专业公司、服务公司和供应网点被撤销,服务队被解散,大批熟悉物资专业知识的干部被调走,全部物资院校被停办,不少物资加工服务工厂被改行转业,有些优秀的服务队员、劳动模范横遭株连。
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国务院为整顿和加强物资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并进行了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深入地批判了“四人帮”肆意歪曲和践踏毛泽东思想,把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诬蔑为复辟资本主义的谬论,全面地系统地论证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还是商品,应当进入市场,价值规律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仍然发挥着调节作用。在这个社会主义的重大经济理论问题上,突破“禁区”,拨乱反正,恢复了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维护了党的八大所做的正确决议,也使少奇同志为发展我国生产资料商业所做的巨大努力,从理论上得以阐明。党中央明确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范围内,都要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调节为主,充分重视市场调节作用的原则,同时,决定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和地方管理经济的权限,开始了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试点。四川、上海等地试点已取得显著的成绩。生产资料的流通空前活跃,并有许多新的发展。
我们回顾少奇同志对我国物资工作的巨大贡献,应当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生产资料的流通环节薄弱,产需脱节,积压浪费,经济效果差,仍然是当前国民经济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我们应当像少奇同志那样重视生产资料的流通,克服盲目地只重视生产而忽视流通的倾向,采取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加强生产资料流通环节,力争用尽可能少的生产资料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果。我们要重新学习少奇同志有关物资工作的指示,发扬少奇同志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革命精神,认真总结建国30年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并吸取国外的经验,在搞好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流通这门学问上,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为四个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