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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风筝起源于我国,承载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它就像人类飞向大自然的翅膀。
春秋战国时期,墨家创始人墨子发明了“木鸢”(风筝),后来,鲁班改用竹木制作了“木鹊”,竹木至今仍然是制作风筝常用的材料。晚唐时期随着造纸术的发展,纸被用在了木鸢的制作中,从此“木鸢”就变成了“纸鸢”。唐宋时期,纸鸢从皇宫逐渐走入民间,深受人们的喜爱。
不同时期有许多有关“木鸢”的故事、传说和文学作品,如清代李渔创作的戏剧《风筝误》,清代曹雪芹创作的小说《红楼梦》。
风筝也是绘画的载体,寓意吉祥的风筝图案,反映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2006年6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将潍坊、南通、西藏风筝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随之而来,北京、天津等各地的风筝也先后被国家、省市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风筝能够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因为风筝的制作与绘画工艺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颗璀璨明珠。此外,风筝也是一种非常有特色的体育活动。
品读有关风筝的诗词歌赋,了解各地方风筝的特色,学习风筝的制作与放飞技能,对风筝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全面落实国家提出的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全民健身”的指示,中国风筝协会将在全国大力开展风筝进校园普及教育活动,举办全国性的夏令营及假期风筝赛,使风筝非物质文化遗产“卓有成效”地从学生处继承和发展,提高孩子们的文化素质、身体健康,撑起他们理想的风帆。
刘北剑
国际风筝联合会副主席、中国风筝协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