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奴家潘金莲 (求追读)
每个人都会有被深深触动的时候,哪怕是蔡藩这样老官场、老狐狸也一样不能例外。
堂堂县尊忽然像个孩子一样跳起来大叫,这看上去简直太荒谬了,可是蔡藩和周朝恭这两个正经进士出身的读书人却知道,就算是这样的反应都还是远远不够!
谁能想到一个还未进入县学的少年居然能够总结出如此精辟、如此振聋发聩的理论?
知行合一!好一个知行合一,好一个陈大郎!蔡藩和周朝恭的胸膛微微起伏,看向陈思安的目光中都隐隐带着一丝狂热。
一句知行合一,简直是说到了他们的心里去了。
古往今来的读书人最缺少的是什么?
从来就不缺少魏晋高士服用了五石散后的梦呓清谈!
从来就不缺少满朝士大夫的梦想妄政!
缺少的正是这一句知行合一!如果拗相公当年真正能够做到知行合一,真正能够做到大量实践、小心求证,又怎么会出现类似青苗法、免役法这类祸国殃民的所谓新法呢?
新旧两党在朝廷上争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又有几个人能够想到真正去民间做足调查,亲身实践的?就说这三易黄河流向吧,都不知道害苦了多少无辜的百姓。
蔡藩目光热烈地望着陈思安,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等自己回到府中后就会用十二分的精神写下这四个字,然后找个最好的匠人装裱起来,挂在中堂时刻警醒自己。
蔡县尊和周主簿的异常表现早就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大家今天才发现蔡藩居然还是一个标准的男高音,刚才他那句‘阳谷县出了妖孽’更是不知传进了多少人的耳中。
不知道有多少道目光悄悄地望了过来,县尊应该不会称主簿、县尉和刘押司为妖孽吧?所以唯一可能符合这个条件的人就只有陈思安了。
现在不认识陈思安的人真的不多,尤其是阳谷县的小娘子们,更是将这个英俊少年的样子牢牢地记在了湿润一片的芳心上。
哪怕是那些不怎么瞧得上商贾的名门闺秀,想起陈思安也会心中欢喜,就是这个少年让她们个个都成了天仙姐姐啊?每次走在街上被那些喇叭男追着往死里夸的时候,她们总会记得首创此举的陈思安陈大官人。
就没人不喜欢被人夸的,傻子也不能例外,所以这些被夸奖的小娘子也就没有一个不喜欢陈思安的。
没想到啊,这位陈大官人居然有资格坐到了县尊的面前,最重要的是还被县尊称为妖孽,所有人都听出了县尊话中的喜悦之意,可见这个‘妖孽’绝非是什么贬义。
“县尊,您失态了......”
刘功笑着提醒蔡藩,看到蔡藩如此激动,他简直都要得意的活不成了,看看吧......这就是老刘我的世侄,亲亲的世侄子。
“不错,本县方才是有些失态。”
蔡藩长吁一口气,再看陈思安的时候,脸上已经堆满了笑容:“安哥儿是吧?本县很想亲眼看到你‘先行后知,后知而复行,最终做到知行合一’,也很期待一年后你能够进入县学,弘我阳谷一县文华!’
就算今秋磨堪完毕,蔡藩也有很大的可能只是官阶升迁而不变差遣,依然会留在阳谷县,本县出了像陈思安这样的人才,自然会为他脸上增光添彩。
现在他看陈思安的亲切目光很容易让人误会陈思安就是他的亲儿子。
见陈思安只是微微颔首,笑而不语,蔡藩心中对这个少年的评价顿时又高了几分,‘不骄不躁,被本县当面夸奖还能如此沉稳,此子日后的前程将不可限量啊......’
离开帐篷的时候,一大袋子卤猪蹄被吃的吃、分的分,一只也没剩下;陈思安干脆把皮囊袋子也送给了蔡藩,于是知县相公就完成了人生史上第一次吃不完还要兜着走的壮举。
刘功现在看陈思安的目光就像是在看着一块至宝,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安哥儿啊,记得你说要找一位养驴大户买只代步的黑驴?我看择日不如撞日,今天这位刚好也在,有我的面子在,他可不敢胡乱要价。
只是刘叔有些不明白啊,阳谷城里并非没有力牲行,不就是一只驴吗?你直接去买就好,何必还要寻这养驴的大户?”
陈思安笑道:“刘叔有所不知,你我的富贵可就着落在这小小的黑驴身上呢。刘叔说的大户是哪个?快快带我去见。”
“你小子这是又有什么新打算了罢?”
刘功笑着指向左侧的一块迎春花田:“花田后面的那顶白色帐篷就是,这位是清水河镇的张大户,家里开着专门养驴子的园子,肉驴健驴他家都有。”
“清水河镇的张大户?”
陈思安微微一愣,忽然想起一件事:“刘叔,郓州可有一个叫做清河县的所在?”
“刚才县尊还夸奖你是个少年奇才呢,怎么你对大宋的地理却如此的陌生?清河县是有,却不在郓州,而是在河北东路的恩州治下,距离咱阳谷可有两三百里的路程呢。
郓州治下带有‘清河’二字的地方就只有这么一个清水河镇,正属咱们阳谷县该管。”
“清水河镇,张大户......”
陈思安微微点头道:“应该就是了。”
“什么就是了?”
“没什么,我是说张大户应该就是我要找的人。”
怪不得到处都找不到清河县呢,远在河北东路的清河县根本就不可能与阳谷县相邻,可见所谓的清河县,应该就是阳谷县治下的清水河镇。
这位张大户原来竟是靠着养驴发家,大宋朝因为缺马,牛又比较珍贵,所以驴就成了十分常见的力牲;高梁河一战宋军大败,太宗皇帝就是拼命跳上一辆驴车才得以顺利逃脱的,养驴养成大户似乎也非常合理。
张大户应该是个很会经营的人,哪怕是出来踏春也没忘记宣传自己的拳头产品,在他的白色帐篷外就栓着几头健驴,每一头都是毛色油滑,叫声洪亮,‘的啊的啊’的驴叫声此起彼伏,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陈思安跟着刘功刚走近帐篷,就见布帘子一挑,从里面走出个身材婀娜的女子来,雪白纤细的手里端着个木盆,里面荡漾着半盆污水。
这个女子看上去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却比同龄人高了足足一头,身材十分的高挑,那双媚眼随便扫到哪里,似乎哪里的春光就跟着变得更加明艳了一些。
而且她明明身材高挑,却只有一双伶仃可怜的小脚,怎么看都不会超过三寸,所以走起路来就需要经常地扭动身子才能保持平衡,样子像极了堤岸上那些随风摆动的弱柳。
一眼看到陈思安,女子那对媚目顿时亮了下,本来想顺势抛个媚眼,忽然见到刘功这个老男人,便立即低下头去:“金莲见过押司大人,大人可是来寻我家主人的吗?”
“呵呵,是金莲小娘子啊?张胖子真是太过份了,怎么这个走到哪里都要泡脚的老毛病还是没改呢?居然让金莲小娘子这样的美人为他倒洗脚水?看本押司回头如何训斥他!”
刘功笑眯眯地望着含羞低头的女子:“怎么,见到了本押司就连头都不肯抬了?你不肯看我倒罢,若是不看一眼我身旁的这位少年英才,只怕会后悔莫及哦。”
女子听了这话,果然顺水推舟地抬起了那张俏丽的鹅蛋脸儿,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死死地望住了陈思安:“奴家潘金莲,见过及时雨陈大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