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祥”“瑞”与“祥瑞”
在汉儒灾异论的氛围中,还有一种与“灾异”正相反对的“祥瑞”概念。在不同的文本中,“祥瑞”又有多种其他的称名方式,例如,“符瑞”“符应”“祯祥”“瑞应”“瑞命”“嘉应”“福应”等。它们意思相近,与“灾异”是同一种思想的两种相反的面向。
一、“祥”“瑞”释义
“祥”字的原初义是福和善。《说文·示部》:“祥,福也。”《尔雅·释诂上》:“祥,善也。”后引申为吉凶的征兆,又被用来专指吉兆。例如,《左传·僖公十六年》:“是何祥也?吉凶焉在?”杜预《注》云:“祥,吉凶之先见者。”[20]又《周礼·春官》:“以观妖祥,辨吉凶。”郑玄《注》曰:“妖祥,善恶之征。”贾公彦《疏》云:“祥是善之征,妖是恶之征。”[21]《尚书·咸有一德》:“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孔《传》以为“祥,妖怪”,孔颖达《疏》谓:“祥是恶事先见之征,故为妖怪也。”[22]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以为“凡统言则灾亦谓之祥,析言则善者谓之祥”。在汉儒的语境中,“祥”在多数时候是指吉事的征兆,例如,《春秋繁露·同类相动》篇谓:“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23]《韩诗外传》卷三引述“谷生汤之廷”的传说,也以为“妖者祸之先,祥者福之先”[24]。与此相同的表述又见于《吕氏春秋·制乐》篇。当然,这只是总体上的情况,汉儒灾异论中也存在以“祥”字表示凶事之兆的案例,但所占比例较小。
“瑞”字原是指天子颁授诸侯、卿士,以表示身份、充当印信的玉制品。《说文·玉部》:“瑞,以玉为信也。”《玉篇·玉部》:“瑞,信节也,诸侯之珪也。”《周礼·春官·大宗伯》谓:“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便是指此而言。关于“瑞”字引申出“祥瑞”义,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解释说:“瑞,引伸为祥瑞者,亦谓感召若符节也。”“符”字的情况与“瑞”字类似,原意是指竹制的信物,后引申为瑞征。如果我们将“符瑞”“祥瑞”“瑞应”等组词拆开来作进一步的分析,则可以看出,“祥”和“瑞”主要是指某种现象或物象,“应”与“符”主要表示“祥”的出现与人的作为相应而起、若合符节。
二、汉儒的“祥瑞”观念
在汉儒的思想世界中,“灾异”是上天对人事失当的警告与惩戒,“祥瑞”则是上天对有德者或德政的褒扬和嘉奖。陆贾《新语·道基》篇所谓“改之以灾变,告之以祯祥”[25],便已隐含了这种观念。后来,董仲舒在回应汉武帝“三代受命,其符安在”以及“何修何饬而膏露降,百谷登,德润四海,泽臻屮木,三光全,寒暑平,受天之祜”的册问时,进一步解释了“祥瑞”的内涵,如他说:
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此盖受命之符也。周公曰“复哉复哉”,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皆积善累德之效也。[26]
又说:
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一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孰而屮木茂,天地之间被润泽而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徕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27]
这两段文本都是讨论“祥瑞”问题的。在董仲舒看来,“符瑞”或“祥瑞”系“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它来自于上天,是上天对“积善累德”之人的报偿。而所谓“积善累德”,其具体内容即是施行儒家所推崇的王道政治。这种观念同样为后来言说灾异的汉儒们继承,直到东汉班固整理的《白虎通义》“符瑞之应”章,又在董仲舒所论的基础上做了系统的概括和总结,其文谓:
天下太平,符瑞所以来至者,以为王者承天统理,调和阴阳,阴阳和,万物序,休气充塞,故符瑞并臻,皆应德而至。德至天,则斗极明,日月光,甘露降。德至地,则嘉禾生,蓂荚起,秬鬯出,太平(按,陈立《白虎通疏证》以为“太平”系“华苹”之误)感。德至文表,则景星见,五纬顺轨。德至草木,则朱草生,木连理。德至鸟兽,则凤皇翔,鸾鸟舞,麒麟臻,白虎到,狐九尾,白雉降,白鹿见,白乌下。德至山陵,则景云出,芝实茂,陵出黑丹,阜出萐莆,山出器车,泽出神鼎。德至渊泉,则黄龙见,醴泉涌,河出龙图,洛出龟书,江出大贝,海出明珠。德至八方,则祥风至,佳气时喜,钟律调,音度施,四夷化,越裳贡。[28]
按照《白虎通义》的观点,“符瑞”的出现,是“应德而至”,也即君主施行德政、实现天下太平而得到的上天的奖赏;“符瑞”的呈现方式可以分为八个大类,即“天”“地”“文表”“草木”“鸟兽”“山陵”“渊泉”“八方”,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当时人们所能知道的整个宇宙、人类社会与自然万物。显然,这些繁复的条目,乃是对过往祥瑞说的汇总和整理,且其中许多内容来自东汉时期流行的纬书[29],已经远远超出董仲舒此前论列的范围。不过,“符瑞并臻,皆应德而至”的大观念则仍然和董仲舒保持一致。
关于整个汉代“祥瑞”说的发展情况,我们可以做几个总体的判断:其一,在“祥瑞”说的基本观念方面,至董仲舒“对册”时已经做了比较完善的建构,嗣后,“祥瑞”说的内容虽有加繁,但并无理论上之特别进展;其二,和对“灾异”问题的关注相比,西汉儒生言说“祥瑞”的热情并不高、频率也较低;其三,结合具体的时段来看,汉代“祥瑞”说的发展,大致以王莽“代汉”为分界,新莽时期是“祥瑞”说发展的高潮,东汉则“祥瑞”之说热度不减于新莽;其四,“祥瑞”说在汉代的起伏,与各期的政治问题密切相关,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性。
以上是汉儒“祥瑞”说或“符瑞”说的大概。结合上引诸文本,我以为在讨论“祥瑞”问题时,应当做一个必要的区分,即,在“符瑞应德而至”的大观念下,“祥瑞”是由两种类型构成的:一种叫作“受命之符”,另一种叫作“太平符瑞”。这种区分其实在上引汉武帝的“册问”中已经做了明确的提示,“册问”中的“三代受命,其符安在”显然对应于“受命之符”;而“何修何饬而膏露降,百谷登,德润四海,泽臻屮木,三光全,寒暑平,受天之祜”,则是在说“太平符瑞”的问题。而后引董仲舒的“对册”,也分别就这两个问题进行了相应的回答。
三、“祥瑞”说的起源与发展
关于“祥瑞”说或“符瑞”说的起源,可能需要从两个层面来看待,一个是“祥瑞”的记载,另一个是“符应”思维的出现。这两者的关系比较微妙,有时我们在文献中见到“祥瑞”的记载,并不一定表示当时已经有了明确的“符应”思维。它们最初也有可能只是某种神话传说的遗留,由于其中带有后世“符应”思维的些许萌芽,于是在“符应”思想流行的时候被人们追认为“祥瑞”。这种意义上的“祥瑞”记载,从现存文献来说,最迟当不晚于周初,甚至殷商之时已经出现。与此相关之记述,我们在《诗》《书》,以及《史记·殷本纪》《周本纪》中多能看到。殷商时期的“祥瑞”记载,可以考见者约有二事,分别见于《诗·商颂》之《玄鸟》与《长发》。《玄鸟》曰: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玄鸟生商”事,又见于《楚辞·天问》及《史记·殷本纪》,后者文辞加详,内容为:
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30]
这段故事可能是后世“帝王感生”说的起始。
第二事为“大球小球”之说,《长发》曰:
汤降不迟,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围。受小球大球,为下国缀旒。何天之休!
据《商颂》,“玄鸟”和“大球小球”均来自于“天降”,它们显然已经略具后世“受命之符”或“祥瑞”的意味;不过,在当时的记述者心中,它们恐怕更接近于神话故事,或者说神话的意味要明显浓于“祥瑞”。
周代的“符瑞”或“祥瑞”记载较殷商为多,但多数篇章已经亡佚。在现今留存的记载中,比较有名的大概有:《诗·大雅·生民》记“后稷感生”与“嘉谷”事,《大雅·卷阿》记“凤凰”事,《尚书·顾命》所记“天球”“河图”事,以及《史记·周本纪》引《尚书·泰誓》关于“武王渡河”的记述,等等。我们仅举最后一例,略作说明。关于“武王渡河”的记载,原本保存于《尚书·泰誓》,不过,今文《泰誓》现已佚失,据司马迁《史记·周本纪》所引,其内容大致如下:
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31]
这段文本里面的“白鱼跃入王舟”“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二事,在上引董仲舒“对册”中是被明确归为“受命之符”的。但是,结合下文“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的语境,我更倾向于将《泰誓》的这二事看作“祥瑞”记载,它们并不能证明《泰誓》中已经有明确的“符应”思维。当然,考虑到历史记述总是受到记述者自身观念的影响,我们也可以认为《泰誓》中已经出现了后世“符应”思维的萌芽。
这种虽然记载“祥瑞”,但是并无明确“符应”思维的状况,在春秋时期的二百四十余年间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直到战国以至秦汉,“符应”思维,以及由之而构成的“祥瑞”学说,才真正走向兴盛。在此过程中,驺衍和继承驺衍学说的“燕齐方士”们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驺衍之事曰:
驺衍睹有国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于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学者所共术,大并世盛衰,因载其禨祥度制,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32]
驺衍的著作遗存极少,我们一般主要是通过《史记》的记载和《吕氏春秋》的相关篇章来了解他的学说内容。在上引《史记》文本中,由“禨祥度制”和“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两句,可以推想驺衍的学说之中应当包含比较丰富的“祥瑞”思想。“禨祥度制”的具体内容,因文献缺失,无法详考;“五德转移”“符应若兹”的学说,则有《吕氏春秋》的一段文本可供参酌。《吕氏春秋·应同》篇谓:
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33]
按照我们前面对“祥瑞”进行的分类,这段文本谈及的主要是“祥瑞”中的“受命之符”。结合前引《史记》关于驺衍学说的记载,可以判定这段文本当为驺衍的遗说,其作者大概率是驺衍的后学。
可能是受到驺衍“五德终始”说的影响,“祥瑞”说在战国末期及秦代特别流行。其可举而论之者,以“秦得水德”及管子论“封禅”二事为最著。《史记·封禅书》谓:
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34]
这是秦始皇采纳驺衍遗说,自认秦穆公获“黑龙”为“受命之符”。《封禅书》又引管仲劝阻齐桓公欲行封禅之对话,其文曰:
齐桓公既霸,会诸侯于葵丘,而欲封禅……于是管仲睹桓公不可穷以辞,因设之以事,曰:“古之封禅,鄗上之黍,北里之禾,所以为盛;江淮之间,一茅三脊,所以为藉也。东海致比目之鱼,西海致比翼之鸟,然后物有不召而自至者十有五焉。今凤皇麒麟不来,嘉谷不生,而蓬蒿藜莠茂,鸱枭数至,而欲封禅,毋乃不可乎?”于是桓公乃止。[35]
此事又见于《管子·封禅》篇,文辞几乎完全一致。内中所谓“比目之鱼”“比翼之鸟”“凤凰”“麒麟”“嘉谷”及“物有不召而自至者十有五”,均系“祥瑞”无疑。从分类上来看,它们大体应该归于“太平符瑞”。结合《管子》一书的性质和著作时代,学界一般认为《封禅》篇的符瑞之说同样很有可能出自驺衍及其后学。上引二事所蕴含之“祥瑞”观念,在汉代继续发挥其影响,诸如汉高祖“斩白蛇”而认定自己为“赤帝子”,汉文帝时期张苍与公孙臣关于汉得“水德”“土德”的争论等等,皆是承此观念而来。总之,“祥瑞”思想,无论是“受命之符”,还是“太平符瑞”,其形成与发挥影响,均与驺衍一派之学人有重大关系。
此外,关于先汉“祥瑞”说的发展,尚有一不能回避之问题需要在此点出,此即:儒家传统中亦有与“祥瑞”思想明确相关之内容。为避免夹杂,这里所谓儒家传统,特指孔子以后成立之儒家;至于《诗》《书》等先秦诸子共述之传统文献暂不讨论。粗略言之,孔子以后之先汉儒家文献涉及“祥瑞”思想的,主要有《论语》《易传》《中庸》《春秋公羊传》《孔子家语》《礼运》等。
其中,《论语》《易传》都提到“河图”与“洛书”。如《论语·子罕》篇谓:“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系辞上》说:“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这二书中提到的“凤鸟”“河图”与“洛书”,在汉代都是被作为“祥瑞”来看待的。
《春秋公羊传》与《孔子家语》则谈到“麒麟”事,并进行了解释。《春秋·哀公十四年》记“西狩获麟”事,《公羊传》解释说: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薪采者则微者也,曷为以狩言之?大之也。曷为大之?为获麟大之也。曷为获麟大之?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以告者曰:“有麕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36]
在此,《公羊传》先是解释了“获麟”的事实经过,然后又主张《春秋》记载此事乃是“记异”,至于采薪之人“获麟”而称“狩”,乃是夫子故意“大之”,即张大其事。嗣后,《公羊传》进一步解释了夫子“大之”的原因,即所谓“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并引孔子“孰为来哉!孰为来哉!”之感叹作为结束。虽然《公羊传》的作者没有直接说“麒麟”是王者的“受命之符”,但是,其“麟者仁兽”、且应王者而至的话语,不能说没有“祥瑞”说的观念。
《孔子家语·辨物》篇的记载与《公羊传》相近而略有不同,其文谓:
叔孙氏之车士,曰子锄商,采薪于大野,获麟焉;折其前左足,载以归。叔孙以为不祥,弃之于郭外,使人告孔子曰:“有麇而角者何也?”孔子往观之,曰:“麟也。胡为来哉?胡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泣沾衿。叔孙闻之,然后取之。子贡问曰:“夫子何泣尔?”孔子曰:“麟之至,为明王也。出非其时而见害,吾是以伤焉。”[37]
在这段文本中,同样出现了“麟之至,为明王也”的话语,并托之于孔子。显然,《辨物》篇的作者也是将“麟之至”视为“明王”的“受命之符”。但这是不是孔子自己的看法,我们并不能明确判定。
除以上几事外,我们在《礼记》的《中庸》《礼运》两篇中还见到更加明显的“祥瑞”说表述。比如,《中庸》篇说:
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著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38]
《礼运》篇结尾处说:
故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故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凰麒麟皆在郊棷,龟龙在宫沼,其余鸟兽之卵胎,皆可俯而闚也。则是无故,先王能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故此顺之实也。[39]
《中庸》所谓“国家将兴,必有祯祥”,与上引《吕氏春秋·应同》篇之“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的话,在语义上极为相似,当是在表达“受命之符”的观念。而《礼运》篇把“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凰麒麟皆在郊棷,龟龙在宫沼,其余鸟兽之卵胎,皆可俯而闚”等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归结为“先王能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这是再明显不过的“祥瑞”思想。考虑到《中庸》《礼运》的成书年代可能在战国中后期,我们大致可以有两种可能的推测:其一,儒家发展到战国时期,已经开始着手建构自己的“祥瑞”观念;其二,战国时代的儒家学者,受到其他学术流派(诸如驺衍学派)的影响,吸收了部分彼时流行的“祥瑞”思想。这两种情况在学术大融合的战国时代,都是有可能发生的,很难作一个清晰的决断。
以上,我们对“祥”“瑞”的语义、汉儒的“祥瑞”观念,以及先汉时期“祥瑞”思想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进行了简略的介绍与追溯。研究灾异思潮而旁及“祥瑞”观念,主要是考虑到“祥瑞”与“灾异”关系密切,且在汉代常常同时被讨论。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在西汉儒生的灾异论话语中,“祥瑞”所占的分量远较“灾异”为轻。这种情形可能是因为:“灾异”与“祥瑞”各自蕴含之政治意义明显不同,而西汉儒生对待现实政治又常常采取批判的态度。至于汉末王莽为了论证代汉建国的合法性,而有意制造或鼓动他人制造各种“祥瑞”;东汉光武帝刘秀又出于类似的目的,而拔高谶纬类文献(其中含有大量“祥瑞”说)的地位,造成“祥瑞”说的泛滥,这已经是西汉末和东汉的情形了,本书暂不作进一步的探讨。
[1] 王利器:《新语校注》,中华书局,1986年,第137、155页。
[2] 在“灾”字的多种构型之中,以“災”“烖”“菑”三种最为常见。为行文方便,本段下引相关典籍,凡原作“災”的,径直改写为“灾”;原作“烖”的,仍保持原貌。
[3] “灾异”之“异”,古书历来作“異”。由于本段文字着重于考察字义,故凡引古代典籍,皆仍其旧;至于本段以外,为适应现代人的阅读和书写习惯,无论引用典籍或自作论述,一律采用“异”字。
[4] 这一点在本书第四章第一节“《春秋》灾异与《公羊传》的灾异思维”中另有讨论,此处暂不深究。
[5]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钟哲点校,中华书局,1992年,第259页。
[6] [宋]李昉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0年,第3876页。
[7] 黄晖:《论衡校释》(二),中华书局,1990年,第645页。
[8] [清]陈立:《白虎通疏证》(上),吴则虞点校,中华书局,1994年,第268页。
[9] [清]阮元校刻:《春秋公羊传注疏》,《十三经注疏》(五),中华书局,2009年,第4783页。
[10] [清]阮元校刻:《春秋公羊传注疏》,《十三经注疏》(五),第4793页。
[11] [清]阮元校刻:《春秋公羊传注疏》,《十三经注疏》(五),第5074页。
[12] [清]阮元校刻:《春秋公羊传注疏》,《十三经注疏》(五),第5074页。
[13]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二),第303页。
[14] 《诗·小雅·正月》“癙忧以痒”孔颖达《疏》。参见[清]阮元校刻:《毛诗注疏》,《十三经注疏》(一),中华书局,2009年,第947页。
[15] 孟昭华编:《中国灾荒史记》,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第1—14页。
[16] 袁祖亮主编,刘继刚著:《中国灾害通史·先秦卷》,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3—16页。
[17] 黎翔凤:《管子校注》(下),梁运华整理,中华书局,2004年,第1054页。
[18] [汉]荀悦:《汉纪》,见[汉]荀悦、[晋]袁宏:《两汉纪》(上),张烈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第1页。
[19] [宋]郑樵:《通志二十略》,王树民点校,中华书局,1995年,第1905页。
[20] [清]阮元校刻:《春秋左传注疏》,《十三经注疏》(四),中华书局,2009年,第3925页。
[21] [清]阮元校刻:《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二),中华书局,2009年,第1745页。
[22] [清]阮元校刻:《尚书注疏》,《十三经注疏》(一),中华书局,2009年,第352页。
[23]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钟哲点校,第358页。
[24] [汉]韩婴撰,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中华书局,2012年,第81页。
[25] 王利器:《新语校注》,第2页。
[26]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00页。
[27]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02—2503页。
[28] [清]陈立:《白虎通疏证》(上),吴则虞点校,第283—285页。
[29] 《白虎通疏证》“符瑞之应”章的疏释部分,对此多有引证。详见[清]陈立:《白虎通疏证》(上),吴则虞点校,第283—285页。
[30] 《史记》卷三《殷本纪》,[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2011年重印本,第91页。后引《史记》均从此版,仅标注书名、卷次、出处与页码。
[31]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120页。
[32] 《史记》卷七四《孟子荀卿列传》,第2344页。
[33] 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二),巴蜀书社,2002年,第1277—1281页。
[34] 《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1366页。
[35] 《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1361页。
[36] [清]阮元校刻:《春秋公羊传注疏》,《十三经注疏》(四),第5112—5113页。
[37] [清]陈士珂辑:《孔子家语疏证》,崔涛点校,凤凰出版社,2017年,第126—127页。
[38] [清]阮元校刻:《礼记注疏》,《十三经注疏》(三),中华书局,2009年,第3543页。
[39] [清]阮元校刻:《礼记注疏》,《十三经注疏》(三),第30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