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书旨在探寻人生,探寻借由书籍所阐释的人生。本书的每一章都有一个双重主题:一方面,这一章所描述的是一部写于十九世纪或二十世纪的英国小说;另一方面,它也或多或少在讲述每个人的生命中发生着或者可能发生的重要经历或阶段。在写及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1818年)时,我试图阐述生育及其道德和情感意义,而写到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1847年)时,我又论及了童年的道德和情感意义。其余的章节均遵循类似的范式:关于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1847年)一章,将谈到成长至成年的过程;关于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1871年至1872年)一章,则会论及婚姻;至于贡献给弗吉尼亚·伍尔夫作品的三章里,《达洛维夫人》(1925年)一章谈及个人之爱,《到灯塔去》(1927年)一章论及为人父母,而《幕间》(1941年)一章则是关于向下一代交出人生接力棒的阶段。
本书所涉及的七部小说按照创作的先后排列,同时也与人生各个阶段的先后顺序相吻合。总体说来,本书希望能为过去两个世纪情感和道德生活的极简史方面提供一些见解。同时,本书也是一部——针对诞生于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时代——思想和情感世界的内在传记。
在我看来,任何阅读小说的人,不论是为了乐趣或是为了解惑,总会对小说中虚构的世界感兴趣,也会对书中的生活方式或范例感兴趣,甚至会选择同样的生活,或拒绝过这样的人生。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大多数值得一读的小说都是为了回应这两种兴趣而写,而不是为了被客观或冷静地阅读而写的,就好像这些小说是由一些非人类的智慧所写的一样。要想获得对它们最充分的理解,就必须是从个人的角度,而不仅仅是从历史、主题或者分析的角度去诠释和理解。能与小说中的人物产生共鸣的读者,他们的反应并非一种应该被摒弃或超越的幼稚行为,而是在践行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理解。
科学家和数学家在工作过程中无须代入自己的生活经历,但这恰恰是文学评论家在剖析一部小说或一首诗歌的形态时应该思考的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应该将自己的生活观念强加给读者。在大多数情况下,评论家对自己的评价越少,他们的批评就越好。不过话说回来,当评论家的声音是(而且听起来像)从独特的个人经历中领悟的个人声音,而非听起来像高级专业培训产物一般的冷静客观声音时,他们的批评往往会更令人难忘,更令人信服,也更加有效。在本书中,我试图从专业的角度为文学研究做出贡献,论及一些我认为就这七本书而言他人尚未提及的方面。与此同时,我也尝试着回应每一位读者,那些对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充满热情的读者,包括学术读者和专业读者。因此,本书是写给所有那些在任何年龄阶段的,仍在决定如何过好自己生活的读者们的。
我所讨论的小说都是用英语写的,在我看来,这些小说十分深刻地描写了个人生活中的伟大经历,即使在某些情况下,它们的作者在某些观点上似乎大错特错。所有这些小说的创作者都是女性,其中三部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作品。这当然是有原因的,但这不意味着女人有男人没有的内在深度,或者女人比男人有更高的道德和情商,抑或女人拥有男人所不具备的基本品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女性作家之所以比男性作家更有可能写出个人生活的情感深度,是因为她们更有可能被客观地对待,被归类为某一群体,而不是被视为独一无二的人。因此,女性作家往往有更大的动机来捍卫个人生活的价值,抵制刻板印象的泛化影响,并在写作中密切关注这些价值,坚持认为那些价值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每个人都有经历这些价值的独特方式。
相较于将这些小说当作女性写作这一范畴的范例而言,将它们视为对独特人格的捍卫,似乎更能体现它们大的框架和精致细节中的价值。这些小说既不代表女性群体,也不代表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或英国女性,既不代表女性作家,也不代表任何其他群体或类别。这些小说也没有针对某一群人,它们是写给被夏洛蒂·勃朗特称为“读者”的那些个体的。它们的作者在每一个重要的智力、情感和道德问题上都存在分歧,其中一些最关键的分歧出现在两姐妹——夏洛蒂·勃朗特和艾米莉·勃朗特之间。
一个独特的个体不会对世界有一种单一、绝对的看法,也不会对任何问题都用同一种论调和观点。相反,如果他对任何问题都有一个始终如一且毫不含糊的答案,这正是一个人为服务于某种意识形态而丧失个性的明显症候。个性是一个不断与自己的信念抗争的过程,这种抗争有时是一场友好的智力辩论,有时是一场激烈的情感斗争。我在本书中谈及的小说,都源自作者与自己的抗争。众所周知,小说中的虚构人物会带着不同的观点展开争论。但潜藏于这些争论背后且常常被忽视的是,作者的内心也在为该讲哪个故事以及如何讲故事争论不休,而这些都是书中人物们所不知道的。这并非意志薄弱或前后矛盾的表现,而是智力灵活性和力量的标志。作者拒绝满足于对复杂事物进行简单或直接的解释,他们反复提出不同的观点来纠正对立观点的缺陷。就像《弗兰肯斯坦》一书,其中一些章节展示了玛丽·雪莱相信人的命运是由自己主宰的,而其他章节则诠释了玛丽·雪莱相信人们的生活由外界决定。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和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在这些作品中她们各抒己见,与自己抗争。小说家在写一部新的小说时,也倾向于反对早期的自我。弗吉尼亚·伍尔夫在《到灯塔去》一书中,对她在《达洛维夫人》中所写的很多内容均提出了异议,并在《幕间》一书中对前两部作品继续提出质疑。
在本书中,弗吉尼亚·伍尔夫比其他作家更受关注,因为我相信,她比其他任何一位英国小说家都更深刻地思考了个人生活中的道德和情感层面。几乎无人质疑欧美学校在教授现代文学时所使用的“标准地图”,因此,叶芝、艾略特和乔伊斯一直处于现代文学的“塔顶”,其他作家则排在次要和偏远的位置上。这一论断是基于这三位男性作家所共有的知识偏见,即原型比个体更真实,神话比观察更真切,对宏大叙事的憧憬比尝试展示日常生活的局部更重要。这一论断背后还隐藏着一种更深层次的偏见,即作品的结构和复杂性是对其伟大程度的考验,艺术品无须触动人们的情感,顶多在结构和图案上激发难以言喻的敬畏感。博物馆、音乐厅和诗文选集中充斥着由此引发的不幸后果,但这丝毫不能减轻它的谬误。如果你还记得过去所有伟大的艺术都是创造得既感人又精巧,且这一审美标准依旧可以应用到现代文学中,你就会发现,现代文学的地图似乎与学校教授的版本有所不同。因此,善于从时间的变迁而非永恒的刻板印象来理解人类日常的弗吉尼亚·伍尔夫,理应处于现代文学的中心地位,正如W. H. 奥登在现代诗歌中占据中心地位,以及塞缪尔·贝克特占据了现代戏剧的中心地位一样。
本书的主题之一,也是本书所探讨的核心,即一种既连贯且兼具智慧、道德的方式来思考人类的方法,是将他们看作拥有自主性的个体,而不是隶属任何类别、阶层或群体的“人们”。第二个主题与第一个主题密不可分,那就是人只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一个绝对孤立和独立的人,他的思想是缺乏智慧与道德的连贯性的,所有强调斯多葛主义1和自力更生的人格与社会观念,充其量只能部分有效,而强调相互需要和相互帮助的思想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小说比生活更紧凑、更有条理,没有人会把《简·爱》或《米德尔马契》当作行动的实际指南来读。小说中的幸福的结局总是虚假的,是人为的。安东尼·特罗洛普在《巴塞特寺院》的结尾写道:“一部小说的结尾就像儿童晚宴的谢幕一样,必须由甜食和糖李子组成。”在奥斯卡·王尔德的讽刺风俗喜剧《不可儿戏》中,劳小姐在总结自己的三卷本小说的情节时,陈述了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这就是小说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好人不一定富有并找到完美的终身伴侣,也没有人在危急时刻把他们从孤独和压迫中解救出来。在现实生活中,快者赢得比赛,强者赢得战斗。不过,现实生活中有一个微小但至关重要的领域——人的内心生活。在这里小说被证明其真实性,如果你能成功地归入劳小姐所说的“好人”范畴,你就会变得更加冷静,更加勇敢,更少焦虑,更少嫉妒,更能忍受不公或灾难。个性正是在这种内心生活中形成的,而不是由外在世界塑造的。2
即使是详尽展示心理描写的小说,诸如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作品,也无法直接表现内心生活。一部小说充其量只能展示人物对其内心生活的想法,或者通过他们的外在行为来表达他们内心生活的变化。所有小说都以不同的方式将不可见、难以表征的心理活动,转变成叙事和情节中可见的、可表征的事件和情节,其结果总是略显扭曲和图示化,就像将起伏而有质感的地球绘制成一张平面地图。不过,富有同情心的读者却能对小说所表达和隐藏的内心现实作出精明的猜测。
举一个极端例子,小说中的人物数量远远少于现实生活中的。在生活中,当一段恋情破裂时,两个恋人会找到其他人再次尝试。在小说中,通常最多只有几十个人物,很少有其他人,而情侣们往往会回到对方身边,无论好坏。托马斯·哈代的《意中人》展现了这一主题的一种变体:一位雕塑家爱上了一个女人,二十年后却爱上了她的女儿,再过二十年后又爱上了她的外孙女。而诸如此类有违伦理的事件指向了一个简单的心理学真相,即人们在人际关系中会反复犯同样的错误,无论他们与多少不同的人交往,都会反复和他们一起犯同样的错误。这种内在心理向外在生活的转换适用于所有的小说,但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小说中,这种转换比早期的小说更加明显,也更加持久。当摩尔·弗兰德斯3的第一任丈夫在故事的开头消失时,每个现代读者都期待他在结尾时的归来,但笛福认为没有必要把他带回来,且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在本书关于小说、一般文学以及其他方面的许多概括中,我试图以那些在我看来最具启发性、影响最持久的评论家为榜样,其工作建立在对知识的理性认知上,即哪些书最值得研究,以及那些书的哪些方面最值得关注。这些认知与理论不同,理论试图描述客观的普遍真理,全然不顾研究者们在真理中的利害关系。理论属于科学,它所依赖的是可重复的结果,这些结果可以用实验来检验,也可以用事实来驳斥;但是如果目标是个人的知识或者是他们的作品,那么可重复的结果则是最无趣的。任何一个聪明而有趣的人,由他书写的文学都是有关人类生活或者创造出来的东西,都是从个人的角度写的,与被人类观察发现的原子或星系不同,每个读者都可以自由地去评判文学,而且理解的过程与读者和作者之间的对话密不可分。
关于评论家如何使用“我”“我们”“某人”“你”等代词来指代自己和读者,值得专门另写一本书来介绍。我一直尽量避免自以为是地使用“我们”(泛指“我们这种人”),也在努力避开闪烁其词的“某人”。这样就只剩下“我”和“你”了。本书的某些部分使用了第二人称,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必须同意我对你所说的一切,就像我们面对面交谈时我也不会这样认为一样。我不指望你同意我对书籍的所有看法,但我希望在我们产生分歧时,这些分歧可以提供一些温暖且明亮的慰藉。
1 斯多葛主义,又称斯多葛学派,是古希腊的四大哲学学派之一,也是古希腊流行时间最长的哲学学派之一。该学派强调顺从天命,满足于自己所处的位置,认为这才是获得幸福的关键。——编者注
2 个性与古怪衣着和发型等外在表现之间的复杂关系,值得单独写一本书来讨论。一个在道德和智力生活上非常独立的人,可能会选择穿得与常人无异,因为她不太在乎自己看起来如何,懒得去打扮得与众不同;没有人比简·爱更具个性,尽管她穿着灰色、不知名的衣服。着装的古怪可能是一种社会勇气或冷漠的标志,又或者仅仅是一种伪装成叛逆者的传统手段,因为叛逆似乎彰显了某种个性。——作者注
3 小说人物,出自丹尼尔·笛福的小说《摩尔·弗兰德斯》。——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