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血史莱姆
砰~~
哥布林队长跳了下来。
伊风心里咯噔一下,十米高没摔死,眼前的哥布林队长等级绝对在10级以上,迈入了第一阶段。
10级前和10级后是两个概念,10级前还能称为人,10级后是非人。
等级跨越10级的生物,实力会有质变化。
伊风没有一丝犹豫,一手捂住鼻子,一手从口袋里掏出白色的不明粉末朝哥布林队长撒了过去。
哥布林队长吸入白色粉末头晕目眩,几个呼吸过去,像醉酒的人摇摇欲坠走了几步,一头栽倒。
白色粉末是强眠粉,可以药翻一头大象。
伊风很弱,武力值很低,总得找一些自保的东西备在身上。
“哥布林队长需要杀掉不?总感觉杀掉太亏了,不如留下来,做怪物改造的实验品。”
伊风没用绳子捆住哥布林队长,而是指挥土史莱姆,吃出一个坑,然后把哥布林队长埋了进去,露出一个头。
普通的草绳捆绑不住10级以上的魔物。
“咩咩~”
一旁的绵羊凄厉地惨叫。
扔下来七头绵羊,当场摔死了两头,三头摔得奄奄一息,还有两头因为前面有五头绵羊垫着缓冲,并无大碍。
伊风看着三头摔断腿,瘫在地上惨叫的绵羊,他明白这三头绵羊活不久了。
为了给它们减轻死亡前的痛苦,伊风咬了咬牙,捡起铁铲杀死了三头绵羊。
伊风身上溅了一身鲜血,另外两头绵羊害怕缩在角落。
“七头羊,死五头羊,活两头羊,这下损失大了。”
“但也不全是损失,收获了几具哥布林的尸体,还活捉了一只哥布林队长。”
哥布林是低级魔物,身体是具有魔力的,炼金术士会用它来炼一些药剂。
哥布林尸体是值钱的,应该能卖几十个铜币。
“卖钱吗?”
伊风想了想,打消了这个念头。
想要卖哥布林尸体,就必须要去青草镇,青草镇上可是有自己好大哥的眼线,若是让自己好大哥伊蒙知道自己还活着,这么多天过去还没死在荒野,指不定他要搞出什么幺蛾子来。
再则,哥布林的尸体运不出去,哥布林森林是返回青草镇的必经之路,自己要拉出去卖,必定会经过哥布林森林,在哥布林的地盘上,大摇大摆的拉哥布林的尸体,哥布林们不得跟自己急。
“既然哥布林的尸体不能卖,那么还是用来做怪物改造的素材吧!像普通的草,土和水都能改造成功,没道理具有魔力的哥布林尸体改造不成功。”
伊风把一只普通的史莱姆放在哥布林尸体上,发动了怪物改造。
[哥布林]加[史莱姆]会改造出什么怪物呢?
哥布林史莱姆?长成哥布林模样的史莱姆?
伊风臆想连连。
伊风想得挺美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
怪物改造失败了。
但伊风没放弃,没遇到史莱姆前,他就失败了无数次,一次又一次的失败,都没有让伊风丧失信心。
这点小失败又算什么。
漫漫长夜,伊风开始了实验。
终于,洞穴里亮起了血红色的光芒。
伊风精神振奋,困意和睡意一扫而空。
“成功了!”
[未命名史莱姆]
[简介:中级魔物,低级智慧,具有变形,吸血特性,由怪物科学家创造出的奇特魔物,对它的造物主怪物科学家言听计从。]
简介没有太多描述,但伊风看出了新史莱姆的与众不同,首先它和其他史莱姆不同,它是中级魔物,其他史莱姆是低级魔物。
魔物有低级,中级,高级之分,级别越高,说明其潜力越大。
新史莱姆没有了分裂特性,说明它丧失了繁殖能力,但失去是好事,因为它多出两个特性。
一个是变形,一个是吸血。
这次改造出来的史莱姆和以往改造出来的史莱姆不一样。
新史莱姆不像其他史莱姆是圆球形,它更像是一滩流动的液体,颜色是血红色,犹如流淌的血液。
它是用[哥布林的血液]+[水史莱姆]改造出来的。
“长得像血,又吸血,不如叫血史莱姆吧!”
血史莱姆亲昵地蹭了蹭伊风的脚,似乎对这个名字很满意。
伊风心道:“虽然史莱姆们的简介上都是低级智慧,但我明显感觉这一只血史莱姆要比其他史莱姆聪明一些。”
伊风想试试血史莱姆的变形特性。
“可以变成一把剑不?”
血史莱姆没有动静。
伊风拍拍脑子,“看我都搞糊涂了,你还不知道剑是什么东西,没有剑的概念。”
伊风想手工把血史莱姆捏成剑,却没成功,血史莱姆的身体太软了,犹如流水。
伊风感慨道:“若是变硬点就好了。”
话音刚落,伊风手中的血史莱姆变硬了,捏都捏不动的那种,好似一块钢铁。
“感觉比铁还硬。”
伊风用铁铲与血史莱姆碰了碰溅起火花,铁铲多出一道缺口。
“居然能这么硬,血史莱姆完全可以拿来当武器用了。”
“你软点,再硬点,保持这样。”
像捏橡皮泥一样,把血史莱姆捏成剑胚状。
“剑柄捏胖了,你收一点,剑刃太钝了,变锋利一点。”
伊风指挥着血史莱姆微调身体,变得更像一把剑。
血史莱姆一开始不懂伊风说得什么意思,伊风耐心教导血史莱姆,那个地方是剑柄,那个地方是剑身,那个地方是剑尖……
“塑造完成了,该试试顺不顺手,威力如何了。”
伊风满意地看着血史莱姆变得血色长剑,挥舞了几下,血剑很轻盈,很顺手。
用血剑在哥布林队长脸上轻轻划了一下,哥布林队长脸颊上就多出一道细长的口子。
“呜卡!”(别杀我!别杀我!)
哥布林队长眼神畏惧,害怕得大叫。
它害怕血剑,血剑划了它一下,吸走了它不少的血,像是一把魔剑在吸收它的生命力。
一月过去。
“呜卡。”(杀了他。)
“呜卡~~”(上!上!)
一群哥布林单手持着外形有些像狼牙棒的大木棒在丛林冲锋。
“骑士冲锋!”
老约翰拿着哥布林同款木棒向哥布林们反冲锋。
“血弩。”
伊风轻声道,肩膀上的血史莱姆如流水一样流到手掌上,然后变形成一把血色弩弓。
伊风平举血弩,预判一只哥布林的前进路线,扣动扳机,一道血箭从血弩中射出。
血箭精准命中哥布林的肚子,少顷,中箭的哥布林变作一具干尸,体内血液被吸尽。
如此诡异的状况,让欺软怕硬的哥布林萌生了畏惧之心。
伊风没继续出手,继续出手容易吓跑这群哥布林。
老约翰一个人打一群哥布林。
偶尔,老约翰陷入劣势,伊风就射箭杀一些哥布林,减轻他的压力。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老约翰9级了,差一点就晋升10级了。
今天的这场战斗,就是为老约翰准备的。
打了半个小时,这群哥布林死伤一半。
“战!”
老约翰突然暴喝一声,双拳打出两道狂暴的红色斗气,一瞬间击毙了两个哥布林,周边的哥布林也被斗气波及冲飞。
伊风欣慰道:“晋级了。”
突破10级,老约翰成为第一阶段的骑士,拥有释放斗气的能力。
老约翰一口作气打死了剩下的哥布林。
伊风丢出血史莱姆,血史莱姆像吸血鬼一样吸干所有哥布林的血液,刚才中血箭的哥布林伤口流淌出一小团血红色液体,然后血红色液体流入血史莱姆体内。
血红色液体就是射出去的血箭,是血史莱姆身体的一部分,同样具有吸血能力。
处理完战场,伊风和老约翰回归地下基地。
打开职业之书,翻到第二页。
[仆从:老约翰]
[职业:疯骑士]
[等级:10级]
[能力:疯战,效忠,疯之斗气]
伊风眼皮跳了几下,这疯骑士职业是真的疯,觉醒的斗气都是以疯命名。
回到地下基地,晚饭时间到了,两人坐在草地上咀嚼羊肉干。
五头羊死去,伊风和老约翰一下子吃不完,于是伊风用火把剩下的羊肉烤成羊肉干,
羊肉很嫩,做成干吃,口感并不好,而且伊风没调料,没有调料味道的掩盖,羊肉干的羊膻味很重。
“羊肉干快没了,该出去找食物了。”
老约翰最近变强,饭量大增,伊风食量也有增加,食物消耗的很快。
老约翰听见羊肉干不够吃,转头用绿油油的眼睛盯着两头绵羊,吓得两头绵羊连连后退。
“那是最后的口粮,不到最后不能动它们。”
伊风还指望它俩生小羊,最后的两头绵羊正好是一公一母。
现在留给伊风和老约翰两条路。
一是:走出史莱姆草原,狩猎野兔。
二是:到青草镇购买食材。
到荒野里狩猎野兔风险很高,很容易碰上出来寻食的魔物。
老约翰疯疯癫癫的,随时可能发疯,伊风放心不下他。
相比之下,第二条路就安全多了。
再则,伊风快一个多月没接触过其他人了,感觉自己要变野人了,而且他也受够了没有调料的味道。
“老约翰,明天我们去青草镇吧!”伊风说道。
老约翰没回话,伊风转头一看,老约翰竟然睡着了。
天色蒙蒙亮,太阳没升起来。
伊风早早起来,到河边用水洗漱了。
再次经过哥布林森林,又遇上拦路打劫的哥布林。
伊风冷笑一声,举弩射杀,射死五个哥布林,吸光血变干尸的情景吓坏了其他的哥布林,哥布林们丢掉武器木棒,慌不择路地逃跑。
他也没继续杀下去,毕竟今天的目的是去青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