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初识福尔摩斯
1878年的一天,在英国伦敦,华生医生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那时,他对这位大侦探还。
“华生,他这会儿应该在。有时他在里面忙得的,一整天都不出来。他这人有点怪,你要跟他合租的话,可得考虑清楚了。”朋友小斯坦弗领着华生,来到了一家医院的侧楼。
他们七弯八绕地来到一间实验室。里面挺宽敞的,但是乱七八糟地摆着各种瓶瓶罐罐。桌上一盏实验用的本生灯,正地闪着蓝色的火焰。
屋里没别人,只有一位先生趴在桌子上地捣鼓着什么。他长着细长的鹰钩鼻,还有个突出的方下巴。一看到小斯坦弗,他就激动得跳了起来,手里举着一根试管,欢呼着冲了过来:“快看快看!我有!!”他的眼里闪烁着光芒,就像发现了金矿、宝藏一样!
小斯坦弗可能是习惯了他经常性的亢奋状态,只是微微一笑,说:“嘿,福尔摩斯,这位是华生医生。他来是想跟你谈谈合租的事!”
“你好你好,医生。”福尔摩斯紧紧握住华生的手,力气大到让人不敢相信。接着,他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想,你应该去过阿富汗吧?”“啊?”华生,他确实刚从阿富汗的战场上回来不久,“福尔摩斯先生,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吗?你,你怎么会知道我的情况?”
“这没什么难的。小斯坦弗可没告诉过我哟!”福尔摩斯狡黠地笑了笑,像是恶作剧成功的小男孩,“现在我们先说正事。我发现的这种试验品,可以检测出血红蛋白。华生医生,你一定能明白这有多重要吧?”
福尔摩斯的眼里充满了期待,华生却疑惑不解地摇了摇头。福尔摩斯着急了,有些不满地反问道:“哎,医生,你怎么会不明白呢?检测出血红蛋白,就相当于检测出了血液!有些案子,就是因为没法确定嫌疑人衣服上沾的斑点到底是血迹,还是果汁、泥点,所以才破不了案!现在,我已经攻克了这个!华生医生,天大的难题被我攻克啦!来来来,我演示给你看。”福尔摩斯不由分说,把华生拉到他的工作台前。
“咱们弄点鲜血试试看。”福尔摩斯用针刺破了自己的手指,挤出一滴血,滴进了一瓶清水里。
“医生,你看,只滴一滴血进去,这瓶水看起来还是清水,对吧?”华生茫然地点点头。
福尔摩斯下巴微微一昂,得意地说:“现在来看看我的魔术!”他把几粒白色的颗粒放进那瓶水里,然后又滴了几滴透明的液体。真的像变魔术一样,这杯清水变成了暗红色的,一些棕色的颗粒慢慢沉到了瓶底。
“哈哈哈,!”福尔摩斯兴奋地拍着手,像是小孩子拿到心爱的玩具那样,地喊道,“看到了吧,医生,警察破案时,如果遇到可疑的斑点,只要用我的试剂一测,就知道是不是血迹了!这是多么重大的发现啊!”
福尔摩斯一边激动地说着话,一边把一小块膏药贴在手指的伤口上。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向华生解释:“呵呵,我老是和打交道,要是伤口不小心感染,可能会没命的。”华生看到他的手上贴满了类似的膏药,有些地方还被腐蚀得褪了色,应该都是做实验造成的。
这时候,小斯坦弗说:“好啦,别光顾着说实验,还是来谈谈合租的事情吧。”
华生点点头,说:“福尔摩斯先生,听说你找了间不错的房子。我一个人在伦敦,住旅馆实在太贵了,如果能合租的话……”
“太棒了!”福尔摩斯高兴地说,“医生,我看中了贝克街上的一套公寓,两个人住正合适。”接着,他们说了说各自的生活习惯,竟然聊得很投缘。于是,两人,约好第二天中午去看房子。
离开医院时,华生心头还有个疑云没有消散,他忍不住问小斯坦弗:“真是太奇怪了,你说,福尔摩斯先生怎么会知道我去过阿富汗呢?”
小斯坦弗地笑了笑,说:“这就是他厉害的地方,你以后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