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血案:花季少女残杀祖母
——矛盾辨假艺术
实例叙述
某年3月一天的上午11点左右,上海市某区的一名小学生放学回家,当他打开家门时被眼前的惨状惊呆了:祖母和姐姐双双倒卧在血泊之中!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出动,飞一般的赶了过来。发案现场是一所旧式的石库门三层楼房,结构良好。在二楼的一个房间内,横卧着一位老妇人的尸体,死者70多岁,面部、颈部及双手被刀砍了24处,血肉模糊,颈部喉管被切断,头部下面地板上有90厘米×160厘米的一大摊凝血。与她并排仰卧的还有另一个人,就是老妇人的孙女孙某,16岁,其头部、颈部有多处刀伤,但并未死亡。少女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室内墙上、床上、楼板上有大量喷溅血迹,床上的棉被等因搏斗而散落在地下,窗下有马桶箱,已被移动过。在现场发现菜刀一把,上面也有血迹。床上有不锈钢水果刀一把,上面留有血迹。一台电视机翻倒在地,在缝纫机上还发现死者的一段舌头。
伤者孙某经医院抢救,已无大碍,但尚不能讲话,只能以手势示意:有两名歹徒行凶。后来,等伤情稳定了,她便向警察陈述道:“当天上午,奶奶和我在家做饭、洗衣服,11点左右,突然闯进两个男人,大个约30岁,小个约20岁。大的将奶奶推倒在床上,从马桶箱中取出皮夹,翻出大把钞票。奶奶同那人争夺,呼喊救命,两人进行搏斗。年龄较小的另一人对我扼头颈,刀砍头部。以后只听见搬电视机的声音,并听到说‘快走!’不久,我就失去了知觉。”
随后,警方又对周围邻居进行了走访调查。邻居反映孙家经济富裕,不久前因落实政策,收入上万元。死者的家属陈述,全家积蓄数千元分别存在附近几个储蓄所。家中日常生活开支均由死者负责经管。存折、现金都放在一个老式牛皮夹内,牛皮夹就藏在马桶箱里。
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的结果表明,此案有可能是抢劫杀人案。犯罪分子是两人以上,在搏斗中凶手可能负伤。为此,警方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及时通知有关储蓄所,严密控制犯罪分子可能提取存款;布置全市医疗单位在门诊外伤病人中发现可疑对象;通报全市各分局、派出所,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罪犯特征,协助查找;进一步找死者家属谈话,以便掌握更多的线索;委派专人对伤者孙某询问发案时的具体情况。
警方开始对现场采集到的证据进行反复的分析研究,并继续向周围邻居展开广泛调查,收集其他证据。然而,在对本案已有的证据进行深入分析时却发现,有的证据能够确证案件某部分的真实性,有的证据却让人对案情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死者孙奶奶74岁,面部、手上有刀伤24处,另有划痕伤20余处;创口深长,有明显抵抗伤;颈部有扼痕,鼻子被砍断,舌头被割掉,大量出血。这些现场证据足可以认定老人死于他杀。
但是,新发现的其他证据又让人产生了种种疑问:死者家属原来报失的数千元存款单和孙某陈述被抢的一只老式牛皮夹,均在亭子间大衣柜下面找到了,而且存单、现金都在。据此,抢劫的推断被否定了。发案时,孙家前门外有邻居李某做木工,后门口胡同里杨某等五个青年在理发。他们都证实,当日上午并未发现有人进出孙家。据此,孙某陈述“有两个男人突然闯入”的情节遭到质疑。孙某头部刀伤7处,后右侧轻度划伤21处,均系颅外头皮损伤,没有伤及颅骨。颈部无扼痕,面部无一伤痕。从伤痕分布状况看,在某一区域内分布集中,方向相同,而且均在本人双手所能触及的部位,也就是说自伤的可能性存在。总之,孙某陈述的“被人砍伤”的情况很值得怀疑。
另外,现场的重要证据——凶器菜刀,在上边检获了两枚血手印,但经鉴定是孙某的右手拇指和中指留下的。马桶箱盖上也检获了新鲜的汗液手印多枚,竟然也属孙某所留。楼梯上一上一下的两次沾血脚印,均为孙某当天所穿皮鞋的痕迹。楼下、走廊上的滴血都与孙某血型相同。
鉴于此,侦查人员开始直接向孙某询问钱夹、菜刀、血印等重要证据的情况。问她牛皮夹和现金为什么能在大衣柜下找到,她一会儿说不知道,一会儿又说歹徒在慌乱中可能将其踢到了衣柜下面;问她菜刀上的血手印为何是她的而没有其他人的痕迹,她先说自己抢夺菜刀,后来又情绪激动地说“不知道”;而在问楼梯、走廊上的血迹怎么是她本人的时,她更是语无伦次了。在整个询问证据的过程中,这名少女表现出情绪无常、反复多变、前后矛盾的非正常状态。自然,警方对其所述案情的真实性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于是,警方集中精力对孙某进行耐心的启发教育和心理攻势。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最后这名花季少女供述了因自己偷钱被奶奶发现继而残忍地杀害奶奶的事实。一桩惊天血案,就这样告破了。
逻辑透视
辨别证据尤其是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的真假,最常用的逻辑方法就是有效地运用不矛盾律,即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为真、其中必有一假的要求,去发现矛盾,解决问题。
本案中,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被害人孙某的陈述与证人的证言及发现的物证之间存在着矛盾之处,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怀疑。侦查人员及时调整了侦查方向和对象,才使案情真相大白。
侦查人员最初根据现场勘查及孙某的陈述,认为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把调查重点放在了外部人员身上,并采取了“及时通知有关储蓄所,严密控制犯罪分子可能提取存款;布置全市医疗单位在门诊外伤病人中发现可疑对象;通报全市各分局、派出所,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罪犯特征,协助查找”等侦查措施。但接下来侦查人员对周围群众进行了走访,结果却出现了与孙某陈述相矛盾的情况:案发时,孙家前门外正在做木工的李某及胡同里正在理发的五个青年并没有听见孙某奶奶的呼喊,也没有见到有人进出孙家。这是矛盾之一,即孙某的陈述与证人证言相矛盾。
紧接着,侦查人员又发现了矛盾之处。数千元存款单和老式牛皮夹,均在亭子间大衣柜下面找到。存单、现金都在,这与孙某的陈述“钱被犯罪嫌疑人抢走”相矛盾。这是矛盾之二,即孙某的陈述与发现的物证相矛盾。
同时,在案发现场的凶器上、房间里、走廊里、院子里留下的血迹,其血型都与孙某相同,并留有孙某的指纹或足迹。似乎所有的证据都与孙某有关。因而侦查人员运用各种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进行推论,得出:孙某的嫌疑最大。于是警方调整了调查方向——重点调查孙某。
当侦查人员再次询问孙某案发当时的细节时,孙某的陈述前后矛盾,反复无常。这是矛盾之三,即被害人前后陈述相矛盾。
侦查人员正是通过这些矛盾之处,辨别了孙某编造的谎言,及时调整了侦查方向,避免了很多弯路,最终告破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