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看图一点通(案例插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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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婚姻法律知识

第1章 婚姻效力

1.被父母逼迫与他人结婚,该怎么办?

案例背景

阿红和阿海从小青梅竹马。高中毕业后,两人都没考上大学,于是商量着外出打工。打工期间,身在异乡,阿红和阿海相互照顾,相互鼓励。经过长期相处,两人互生情愫,很自然地发展为恋人关系。一年后,阿红和阿海决定回到老家把两人的事情告诉家里人,但遭到了阿红父母的反对。原来阿红父母早已经为女儿物色好了结婚的对象,是村长的儿子阿强。虽然阿强人不错,家里条件也好,但阿红觉得自己喜欢的人是阿海,不愿意嫁给阿强。阿红父母为了让其嫁给阿强,以死相逼。阿红无奈之下与阿强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过得并不幸福,经常因为小事吵架,阿强甚至还会打骂阿红。阿红感觉这种痛苦的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却不知该如何是好。

学法有疑

阿红该怎么办呢?

法律讲堂

阿红和阿强之间的婚姻是典型的包办婚姻。所谓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都应被禁止。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本案中,阿红在父母的强迫下与阿强登记结婚,并非阿红本人的意愿,而且她与阿强也没有在婚后建立起任何感情,因此,她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与阿强离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1]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一句话说法

我国法律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这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任何人不得违背当事人的自由,父母也不例外,都不得强迫他人结婚,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这一规定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人权,符合国际立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