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婚姻关系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案例背景
张某与女友李某是大学同学,感情一直很好。两人本来说好毕业后就结婚,可当张某向李某求婚的那一刻,却遭到了李某的拒绝。李某告诉张某,自己爱上了另一个男人,不能和张某结婚了。张某一听,非常生气,觉得李某背叛了自己。性格偏执的张某一气之下威胁李某如果不答应与其结婚,就杀了她。李某怕张某冲动,无奈与其结婚。婚后,李某根本无法忍受和张某生活,遂请求法院撤销其与张某的婚姻关系。
学法有疑
法院会受理李某的请求吗?
法律讲堂
法院会受理并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所说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本案中,张某以不同意结婚就会杀了李某为要挟,迫使李某与自己结婚,由此可见,李某是因为受到胁迫而与张某结婚的,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李某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婚姻,法院也会受理并会支持李某的请求,依法作出判决,保护李某的合法权益。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4]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一句话说法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受胁迫婚姻系一方当事人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与其结婚,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因此,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