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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
现实问题
燕某(男)和尚某(女)都是大龄青年,经人介绍后开始谈恋爱,两人很快就在家长的催促下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后,两人购买了一套两年后交房的期房,准备用于日后居住。买好期房后,两人之间矛盾开始激化,口角不断,争吵越来越激烈,终于在几次深谈后,决定离婚。两人对于各自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没有意见。但对于那套还没有交房的房子该如何分割,两人均没有了主意。那么对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