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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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有继承权吗?

现实问题

黄某和萧某是对夫妻,黄某的父母健在。后黄某在一次意外中去世,黄某去世的时候,萧某正有孕在身。在处理黄某的遗产时,黄某的父母认为应该由三人均分,而萧某则认为应给未出生的胎儿保留一份。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在这则案例中,应当保留萧某胎儿的继承份额,待胎儿出生后再根据生理状况确认具体的继承方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5.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