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读点法律常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那些事(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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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现购买的产品是经过翻新的,应怎么处理?

以案释法

董某一直想换部新的手机。某日,董某看到某商场正在做广告,某品牌手机原价2500元,现价2000元。董某觉得这款手机还不错,而且价钱上也很合适,于是就到商场里买了一部。虽然在使用的过程中,手机曾出现过质量问题,但董某并没有在意。直到手机屏幕摔碎,董某去该手机售后部维修时才得知该手机是一个翻新机。此时,董某就想要找商家索赔,他不知道是否可以这样做?

学法用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也就表示,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享有对商品的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地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商家将淘汰的产品翻新后重新拿出来出售,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董某可以找商家进行索赔,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商家拒绝承担,董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当然,董某也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