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读点法律常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那些事(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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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事故

1.医生夸大手术风险,导致患者抑郁而死,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

以案释法

刘某今年40多岁了,从小就胆小怕事,特别爱惜自己的生命,每次身体稍有不适,都会立刻去医院仔细检查,只有医生告知其身体没问题,他才能安心工作生活。一次,刘某因身体不舒服,前去医院检查,经过检查,医生告诉刘某是肿瘤,需要做切除手术。刘某询问手术风险问题,医生看刘某如此害怕,就夸大了手术的风险。刘某听完后,十分害怕、郁闷,结果在做手术之前,因抑郁致死。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学法用法

本案中,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此外,《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总的来说,患者到医院就医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当其在告知患者病情等内容时,应采取对患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从患者角度出发,尽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在本案中,本来刘某的性格就属于胆小怕事的类型,医生在与刘某接触的过程中也了解到刘某的这一性格,因此应从刘某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不应故意夸大手术的风险,而应当尽量避免夸张,至少也应当是如实告知。因医生夸大手术风险,引起刘某的恐慌和担忧,最终导致刘某抑郁而死。所以,依照上述相关法律规定,该医生的做法存在过失,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