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2.被他人胁迫所立的遗嘱有效吗?
以案释法
吴某是一名退休老教师,妻子已经去世,膝下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心地善良,对吴某也非常孝顺;小儿子却对吴某不闻不问,就连吴某生病住院都从未探望过,一心只想着继承吴某的财产。今年夏天,吴某突然生病住进医院,小儿子担心父亲突然去世,大哥会跟自己争父亲留下的遗产,于是就胁迫吴某立下遗嘱将吴某名下所有的遗产都由自己一个人继承。无奈之下,吴某只得立下遗嘱,让小儿子继承自己所有的财产。那么,这份遗嘱有效吗?
学法用法
这份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吴某的小儿子无权以此继承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由此可知,遗嘱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只能是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根据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作出的。遗嘱人在受胁迫或欺骗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都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不会发生遗嘱效力。总之,遗嘱必须由遗嘱人自愿作出,内容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否则,不会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本案中,吴某是在小儿子的胁迫下立下遗嘱的,该遗嘱并不是吴某自愿立下的,违背了吴某的真实意思,所以,吴某立下的遗嘱应当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