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读点法律常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那些事(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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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机开车撞人致死后逃逸的,是否要承担全部责任?

以案释法

几天前,苏某开车去上班。因当时天气不好,而且雾又特别大,苏某没有看清前面的情况,结果与一辆迎面而来的电动车发生了碰撞。由于苏某的车速较快,导致骑电动车的人被撞飞。苏某见状赶紧下车走到了被撞者身边查看情况,仔细一看发现被撞者伤得不轻,可能会有生命危险。苏某一时慌了神儿,突然想到被撞者死后自己可能会坐牢,就不想打急救电话和报警了,而是驾车逃离了现场。面对苏某这种肇事逃逸的行为,他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学法用法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除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之外,一般应认定肇事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本案中,苏某撞人后,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驾驶车辆逃离了交通事故现场,这一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很可能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或者伤残,因此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知,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肇事司机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本案中,苏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其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并造成他人死亡的,确实会受到刑事制裁,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