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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旅客未付房款离开,旅馆阻止其离开是否构成侵权?
以案释法
某日,范某到外地约见朋友,住在了离车站不远的一家旅馆里。当天办理入住手续时,因服务员服务态度恶劣,范某与其发生了争吵。而且,在入住的过程中,服务员的服务也相当不好,这整个过程都让范某感觉非常不舒服,对该旅店的服务非常不满意。于是,在离开旅店的时候,范某决定不付房钱。然而,就在范某准备离开时,旅店保安上前阻拦,要求范某支付房钱,并打电话报了警。那么,旅店这样做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学法用法
如果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除可以要求相关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保护外,自己也可以采取自助行为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事情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施加的为法律和社会公德所认可的强制行为。因此,自助行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第一,必须是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非法的权益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也就无权采取这种行为予以解决;第二,必须是事情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第三,当事人所采取的自助措施必须为法律和社会公德所认可,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第四,必须事后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虽然,我国民法中没有关于自助行为的明确规定,但是无论在法学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普遍承认适当的自助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本案中,范某住店没有付房钱就要离开,旅馆保安不让他走并打报警电话,这一行为属于合理的自助行为,并且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也没有对范某的权利造成侵害,所以不构成侵权行为。当然,如果范某认为旅馆的服务态度不好,他可以向旅馆的经营者反映,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举报,但是,因此就拒付房钱的做法,明显是不合适的,不仅没有保护自己的权益,反而使自己处于违法的境地,更不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