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读点法律常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那些事(第二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二、餐饮

1.顾客吃完饭向饭店索要发票时,老板是否能够拒绝?

以案释法

现如今,吃饭、埋单、向商家索要发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最近,某市的王某却偏偏碰上了“打折不能开发票”的事情。某日,王某到某饭店吃饭,吃完饭埋单后索要发票时,却遭到了饭店老板的拒绝。当时,王某一共消费了110元,老板主动少收了他10元。可当王某结完账索要发票时,老板却说:“没有发票了,而且我刚刚已经给你优惠了,所以没必要再开发票了。”王某觉得这样的说法很不合常理,于是坚持索要发票。那么,王某可以坚持索要发票吗?该饭店老板是否能够拒绝出具发票呢?

学法用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据此可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同时负有按照国家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的义务;而消费者享有索要发票的权利。消费者的这一权利和经营者对应的这一义务,是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的,只要发生消费活动,就应当出具发票,消费者有权利索要,而经营者有义务出具。此外,经营者给予消费者的各种优惠,属于一种促销经营方式,并不能因此免除其出具发票的法定义务,即使消费者在消费时享受了优惠,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经营者仍然必须出具。案例中饭店老板的做法,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权利,更是一种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所以,王某可以坚持索要发票,饭店老板必须出具,否则,王某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