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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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试用期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期限的时候,不能超过法定标准。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限的天数,便不再属于法律上认可的试用期。

例如,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的情形下,约定试用期为9个月,超出“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则超出的3个月不能作为试用期,并且如果3个月已经履行的话,用人单位还要支付赔偿金,即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的3个月部分,双方权利义务按非试用期的权利义务来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单位要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以试用期满的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劳动者尚未履行的期间则不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