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国国资国企改革经历了一个长期探索和不断深化的过程,其发展历程大体可以归纳为探索阶段(1978—1997年)、攻坚阶段(1998—2002年)、推进阶段(2003—2013年)、全面深化阶段(2013年至今)。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新时代的国企“混改”是在国资管理体制深化改革、三年路线图即将出台实施的大背景下展开的,以提升国有资本市场化配置效率、加快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为目标,因此具有更丰富、更创新的内涵和意义。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标志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开始。2015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简称22号文),围绕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产权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七个核心内容做了具体要求。22号文出台之后,有关部门就前述内容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这些配套文件同22号文一起构成了“1+N”政策文件体系,标志着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至此,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重中之重。
在全球化新时代,推进国企混改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党的领导应法定嵌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是深化国企混改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从政治上看,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因此在国企混改后的公司制企业特别是国有绝对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党的领导要通过《公司法》的修改、公司章程的完善,依照法律规则嵌入法人治理结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成)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在大成创办人、大成Dentons全球董事局主席彭雪峰律师的带领下,秉承“主持课题、深入实践、推动立法、形成标准”的创新理念,我们全体同人齐心协力,将国资国企改革、法律合规管理和共建阳光“一带一路”等打造成业界的领军品牌,而国企混改又是大成国资国企改革领域的核心品牌业务。大成律师在国有企业改制、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混改投融资、混改上市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业内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大成律师参与了《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等立法工作的征求意见,深度参与国家标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引》的起草,深度参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引》国际版即ISO31022标准的制定。主持的国家部委和省级课题包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章程管理研究》、《国资委行使多元投资主体职责研究》、《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法律支撑与保障研究》、《国有企业依法破产实务研究》、《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证研究》、《中国开发区经验和模式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借鉴》、《中国生态安全法律保障研究》、《中国金融业走出去战略研究》(课题组成员)等。大成主持了全国律协《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公司治理业务指引》《律师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指引》《律师办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法人治理业务指引》《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等行业标准的制定,大成合伙人出版的实务专著近500册。正是因为在专业上前瞻精进、在服务上优质高效,大成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的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的法律服务合作机构之一。
本书由大成Dentons全球董事局彭雪峰主席、著名国资国企改革专家李锦先生、全国律协副会长刘守民律师和大成上海主任陈峰律师担任顾问,大成国企混改领域的资深合伙人牵头撰写,主编徐永前律师、执行主编李雨龙律师,均是从事国企改制领域20年以上的高级合伙人。全书共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问题”由上海大成合伙人王栋律师和赵薇薇律师撰写。第二章“国企混改中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由王栋律师撰写。第三章“国企混改中的员工持股法律实务”由北京大成高级合伙人谢晓静律师撰写。第四章“国企混改中的投资法律实务”由北京大成合伙人侯佳音律师撰写。第五章“国企混改中的融资法律实务”由北京大成高级合伙人薛京律师撰写。第六章“国企混改与科创板上市法律实务”由北京大成合伙人章蕴芳律师撰写。第七章“国企混改与公司治理实务”由北京大成高级合伙人金忠律师撰写。全书由北京大成合伙人陈景云律师协助进行通稿审核。
本书从法律实务的角度,结合国资委近期出台的以往混改法律文件的集大成者——《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系统梳理了国企混改“为何混”、“与谁混”和“怎么混”的基本问题,紧密结合法律实践案例,详细剖析了员工持股、混改投资、混改融资、混改上市、公司治理等国企混改的具体操作问题,是大成国企混改领域律师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们期待本书能够为相关国企混改的实践者提供参考借鉴,为新一轮极具战略性的国企混改贡献绵薄之力。
}blr}主编:徐永前
}blr}执行主编:李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