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一生的法律常识(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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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并不能准确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以及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下面案例中的情况。

林甲高中毕业后就到深圳闯荡,平时很少回家。一年秋天,林甲的父亲林某病重,因担心影响林甲工作,林某就要求林甲的姐姐林乙对自己生病的消息保密。不久,林某因病去世,林乙不但没有通知弟弟林甲,还独占了父亲留下的一套房产。次年春节,林甲回家探望父亲,才得知此事,遂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时隔一年之久,法院还会受理吗?答案是肯定的。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由此可知,法院会受理此案。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案例中的林甲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但是,对于请求保护的期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超出该法定期限,权利人就丧失了胜诉权。继承权纠纷有两个诉讼时效期限:一是在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情况下,继承人在3年之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是在继承人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在自其继承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超出法定时效,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将不再受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