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手册(实用导图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9.地方人大代表迁出本行政区域的,还能再继续担任人大代表吗?

◆ 案例分析

金某是某市西城区的人大代表,由于家庭原因,金某的户籍被迁出了西城区,转而迁入该市东城区。适值该市召开全市人民代表大会,金某仍被西城区人大选举为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请问:金某迁出本行政区域后,还能再继续担任人大代表吗?

我国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按行政区划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一旦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就失去了当选该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的资格。因此,不论人大代表因什么原因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在这之后,他的代表资格都会立即终止。凡是代表资格终止的,就不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终止代表资格不是中断,也不是暂时停止,而是结束。被终止了代表资格的,如果经过选举重新获得代表资格,属于重新当选,不是原来代表资格的恢复。本案中,金某的户籍既然已经迁出西城区,那么他作为西城区人大代表的资格就自行终止了,西城区缺额的人大代表需另行补选。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金某有资格参选东城区的人大代表,若其当选,则成为东城区的人大代表,进而可能被东城区人大选举为该区的市人大代表参加全市人大代表会议。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十七条 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对补选产生的代表,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深度解析

居住或者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应当是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当选的重要前提。如果一名人大代表既不在本行政区居住,也不在本行政区工作,他就很难与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难以依法履行代表本行政区域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的职责,以及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国家权力的职责,当然也就失去了作为人大代表的意义。